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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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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涨停播报 发表于 2024-3-8 00:00:00 浏览:  59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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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普
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特”或“公司”)的保荐人,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普利特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
务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主要原材料是聚丙烯(简称PP)等石化产品,其价格受国际石油价格
的影响较大.公司将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功能,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合理规避
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
行.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
的产品,不做投机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期权套
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
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投资方式及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
营有直接关系的PP等原材料.
1
4、投资期限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会计政策及考核原则
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披露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
准则一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
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期货期权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
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町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
的资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
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
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
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
格按照《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4、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公司将设立系统,保
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
2
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四、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石化产品,其价格受国际石油价格的影响较大,为规避
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拟进行套期保值,达到锁定原材料成
本,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的目的.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
套期保值业务不做投机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主要期货期权市
场主流品种,市场透明度高,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其
公允价值.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
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自计量)相工划宁及其指支对产口期华益
期保值业务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
核算处理及披露.
五、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
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
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
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是有利的.
六、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
3
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预计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预计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2024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
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
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套期保
值业务,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
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其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在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前提下,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
权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
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更好地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
的风险,减少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
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上述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综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rb
郑皓徐建豪
海通正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7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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