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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凯易佰: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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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凯易佰: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股淘沙 发表于 2024-3-7 00:00:00 浏览:  41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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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92证券简称:华凯易佰公告编号:2024-020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2024年3月7日以微信、电话和书面确认等方式紧急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7日下午采取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于本次监事会会议上就紧急通知的原因作出了说明。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监事会对《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
励对象均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
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
1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和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
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二)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将2024年
3月7日确定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4名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1672.2001万股,授予价格为9.82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7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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