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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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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浩瀚 发表于 2024-3-16 00:00:00 浏览:  51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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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1证券简称:利欧股份公告编号:2024-006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旭波先生、陈林富先生、颜土富先生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鉴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张旭波先生(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15700股;陈林富先生(任公司董事、原财务总监)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28700股;颜土富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722600股。
根据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期限目前已届满,张旭波先生、陈林富先生、颜土富先生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前后,上述股东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张旭波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76629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1%;陈林富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
101148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5%;颜土富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68907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
二、其他情况说明
第1页共2页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张旭波先生、陈林富先生、颜土富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1、张旭波先生、陈林富先生、颜土富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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