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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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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万家灯火 发表于 2024-3-15 00:00:00 浏览:  57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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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05证券简称:探路者编号:临2024-016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
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且不超过1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
8.61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
11614401股至1742160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31%至1.97%,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4年3月15日,公司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364200股,并于2024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
2、2024年3月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1回购公司股份数量913932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3%,并于2024年3月
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3、截至2024年3月14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58482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0%,最高成交价为5.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1789740.48元(不含交易费用)。
4、截至2024年3月1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合计201127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最高成交价为5.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08886.4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4年
2月6日至2024年3月15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研发、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部分董监高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含)。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部分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变动数量序号姓名职务变动时间交易方式
(股)
22024年2月8日至集中竞价
1何华杰董事兼总裁+80000
2024年2月22日交易
2024年2月6日至集中竞价
2杨磊监事+24600
2024年3月5日交易
集中竞价
3陈旭副总裁2024年2月7日+125000
交易
2024年2月6日至集中竞价
4孙国亮副总裁+28200
2024年2月7日交易
集中竞价
5薛梁峰财务总监2024年2月6日+2500
交易副总裁兼董集中竞价
6张志飞2024年2月28日+10000
事会秘书交易
除上述情况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
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01127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8%。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出售,则公
3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无变动。若回购股份未能实现转让,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及股本结构为基础按回购股份数量20112727股全部被注销计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完成前本次变动回购完成后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份数量
比例数量(股)比例
(股)(股)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883702186100%-20112727863589459100%
总股本883702186100%-20112727863589459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回购规则或监管指引要求予以出售。如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拟筹划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存在考虑将回购股份用途调整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可能。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如有)及时履行相关的审议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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