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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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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衣白遮衫丑 发表于 2024-3-16 00:00:00 浏览:  73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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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361Z014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目录
问询函第2题................................................3问询函第4题............................................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外经贸大厦15层/922-926(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361Z014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2024年2月1日出具的《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除特别注明外,以下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问询函第2题
2.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供应链业务主要系各类产品的贸易服务,报告期
内实现收入分别为105832.04万元、161682.66万元、138365.79万元、
49326.06万元,占比分别为45.83%、49.27%、40.80%、24.51%,最近一期下降明显。供应链业务毛利率为6.00%、5.42%、6.13%、11.22%,毛利贡献率分别为2.75%、2.67%、2.50%、2.75%。发行人对新能源光伏贸易在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均采用总额法核算,2022年下半年以后对涉及向国外组件厂商采购并销售给终端客户的全部业务采用净额法核算,核算方法变更前后,交易单价或代理费价格并无较大变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现净利润分别为8653.69万元、13145.61万元、
23832.28万元和24895.9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8080.84万元、
18503.72万元、29138.78万元和4639.66万元,其规模和变动趋势与净利润不匹配。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
7-2-3合计金额分别为85975.49万元、102659.77万元、110884.95万元和
154479.55万元,规模增加较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9538.62万元、
53003.65万元、56100.97万元和58515.4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占账面余额比
例分别为23.94%、19.31%、13.68%和12.34%;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10740.24万元、18675.20万元、25488.31万元和13412.73万元;在建工程账
面价值分别为18550.21万元、25903.53万元、29321.63万元和46102.36万元,呈增长趋势。
发行人存在较多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多个关联方同时存在采购与销售情形。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应收关联往来款账面余额
6168.81万元,应付关联往来款账面余额3947.18万元,存于关联方国机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财务)46150.45万元。发行人对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研究所)及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鸽公司)进行委托管理,其主营业务及主要应用行业与发行人存在部分重合。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已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根据申报材料,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员工总人数为1880人,劳务派遣人数为1187人,劳务派遣员工占总用工人数的比例为38.70%,超过10%,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1236.80万元,主要系其持有的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2584.84万元,其中包括对国机财务等企业的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4095.12万元,其中包括对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浙高铁)等企业的股权投资;其他非
流动资产7189.94万元,其中包括预付长期资产款6965.91万元;以上均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发行人于2022年向中浙高铁拆出521.40万元,截至2023年
9月30日,中浙高铁因资金紧张尚未归还该笔借款,发行人已对该借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从事供应链业务的具体内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名称、主要产品类型、交易金额、定价原则、信用政策、合作历史、采购和交易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订单获取方式、结算方式)等;报告期各期相
7-2-4关产品单价与市场价格是否保持一致,主要供应商和客户与发行人及其实控人、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2)发行人贸易业务收入下降的
原因及合理性,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及应对措施;供应链业务中各类细分业务收入确定方式,新能源光伏贸易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的原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上述收入确认方式变更对供应链业务规模
及收入占比、毛利率及净利润贡献情况的影响,说明发行人是否实质收缩供应链业务规模;(3)量化分析发行人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不匹配的原
因及合理性;(4)结合发行人业务结构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款项增加较快的原因,与收入增长情况是否匹配;并结合信用政策、应收款项账龄、期后回款情况、坏账计提比例、主要应收款项客户经营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5)结合经营模式、采购销售周期、存货结构与在手
订单情况、存货成本及销售价格、库龄、期后销售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各年末计提及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6)结合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具体明细、建设期和工程进展、转固时点及具
体依据等,说明在建工程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7)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具体内容,包括前五大预付款项对应交易内容、账龄、期后结转情况、付款对象、合作历史及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说明是否存在提前预付工程款情形,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账龄1年以上的预付款项具体内容及未结算原因,是否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如是,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8)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关联方应收应付款形成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涉及资金占用,是否按规定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关联交易;(9)结合与国机财务之间关联交易情况,说明资金使用是否受限,是否存在自动划转归集情况,存贷款利率是否公允,股东是否存在通过财务公司变相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并结合金融服务协议、风险
评估报告、风险处置预案等情况,说明发行人与国机财务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
相关规定;(10)发行人对托管主体所采取的管理模式、收取管理费的标准和
定价依据、具体托管期限、与公司现有业务竞争情况、同类业务收入或毛利占
7-2-5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或者毛利的比例,说明相关公司与发行人存在的同业竞争
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后续是否存在进一步整合计划;控股股东已作出的避
免同业竞争的履行情况,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的措施是否明确可行,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6-1的相关规定;(11)发行人劳务派
遣占比超过10%的原因,劳动用工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因劳动用工违规受到处罚的风险;发行人相关应对措施及有效性;结合劳务派遣用工特性和主要职责、
本次募投项目核心技术水平及来源,说明高比例劳务派遣用工情形下,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具有相应人才储备和技术水平,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12)最近一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认缴金额、实缴金
额、投资时点、持股比例、账面价值、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相关公
司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若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结合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等,说明发行人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相关财务性投资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13)结合中浙高铁经营情况,说明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3)(4)(7)(8)(10)(11)(13)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9)(10)
(11)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从事供应链业务的具体内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名称、主
要产品类型、交易金额、定价原则、信用政策、合作历史、采购和交易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订单获取方式、结算方式)等;报告期各期相关产品单价与市
场价格是否保持一致,主要供应商和客户与发行人及其实控人、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一)发行人供应链业务的具体内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1、发行人供应链业务的具体内容
7-2-6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轴承业务、磨料磨具业务和供应链业务三大板块,其中供应链业务主要由中机合作、中机香港等公司开展。上述供应链业务的主要运营主体自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并入上市公司体系。
公司供应链业务主要包括:*磨料磨具等主业相关产品贸易业务:在自有
产品磨料磨具、轴承贸易的基础上,拓展而来的其他非自有产品的贸易,包括碳化硅、刚玉等公司主业相关的产品的贸易业务;*光伏贸易业务:光伏产品
相关的原材料及组件出口贸易、组件转口贸易和出口代理业务;*铜贸易业务:
境内粗铜加工、铜精矿混矿业务等铜贸易业务;*工程类业务及其他业务。
其中公司供应链业务按产品结构划分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类别比例比例比例比例金额金额金额金额
(%)(%)(%)(%)磨料磨具等主
41163.2583.4547663.9134.4541646.1225.7621418.6620.24
业相关产品
光伏111.690.2360285.8743.5745004.2327.8330285.4628.62
铜57.330.122996.472.1731895.8419.7324061.3922.74
工程类--986.960.711063.390.662486.682.35
其他7993.8016.2126432.5819.1042073.0826.0227579.8526.06
合计49326.06100.00138365.79100.00161682.66100.00105832.04100.00
注:其他业务包括建材、铁矿石、化工品等众多贸易品种。
由上可知,2023年1-9月,公司光伏、铜和工程类等业务的收入规模已明显缩减。
(1)磨料磨具等主业相关产品贸易业务该类业务包括公司自有产品磨料磨具的贸易基础上拓展而来的其他非自有
产品的贸易业务,如碳化硅、刚玉等。公司为提高在磨料磨具行业的竞争力、打通上下游产业链、搭建磨料磨具业务平台,充分整合公司的产品、资源、渠道优势展开磨料磨具等与主业相关的产品贸易业务。公司根据客户具体需求为客户采购标的产品,并将标的产品交付给客户。
(2)光伏贸易业务
7-2-7发行人子公司中机合作、中机香港从事的光伏贸易业务具体包括光伏材料
销售、光伏组件销售和光伏组件代理三大类。
发行人主营业务包含磨料磨具等超硬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碳化硅系公司生产超硬材料产品的材料之一,公司此前向部分光伏企业或光伏产品贸易商供应碳化硅用于下游光伏材料切割,在碳化硅供应过程中积累了部分光伏业务客户资源。
依托在光伏领域积累的客户资源,子公司中机合作将公司与光伏行业客户的碳化硅业务合作拓展至光伏材料贸易业务领域,采购光伏材料并对外销售。
此后随着行业技术发展,公司在满足欧美等国家光伏产品准入条件的情况下,自印尼、泰国等国家寻找合格组件厂商采购光伏组件并对外销售至欧美国家客户。此后,随着光伏产业相关业务逐步发展,公司逐步丰富贸易产业链,同时开展光伏材料、光伏组件销售业务。
(3)铜贸易业务
*粗铜加工业务
中机合作自2017年9月起从事铜贸易业务,合作伊始的模式为中机合作自上饶博泽等供应商处购买粗铜后销售;后续中机合作基于提高毛利率水平等考
虑调整业务模式,开始自上游采购含铜量较低的粗铜矿并委托上饶博泽加工后向下游销售经加工后铜含量较高的粗铜锭。
*铜精矿混矿业务铜精矿混矿业务模式为中机合作等公司自上游供应商处采购不同含量的粗铜矿,经过混料配选,达到下游客户入库标准后,销售给下游铜冶炼厂作为其冶炼原材料使用。
(4)工程类业务
公司的工程类业务主要系中机合作等为响应一带一路国家战略,逐步将供应链业务范围扩展到工程项目领域。中机合作等公司承接工程项目,自供应商处采购工程项目所需设计服务、设备和材料等后,协调供应商建设、安装并整体将完工项目移交给客户的业务,该业务统一计入供应链业务。
7-2-8综上,公司供应链业务主要系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合并中机合作等供应链
业务公司而来且经过多年发展,在国内外积累了丰富的客户及供应商资源。近年来公司已聚焦主责主业相关贸易业务,光伏、铜等非主业贸易已逐步缩减、乃至停止承接该类业务的新订单。
2、发行人供应链业务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供应链业务前五大客户交易的产品类型、交易金额及其占当期供应链/贸易业务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9月
占当期供应
序号客户名称产品类型交易金额链/贸易业务的比例
1 FMI Limited 磨料磨具 2811.82 5.70%
2郑州汇丰砂轮制造有限公司磨料磨具1745.003.54%
CRV Industrial Comercio De
3磨料磨具1684.843.42%
Fixadores Ltda
Mercosul Brasil Comercial
4磨料磨具1614.533.27%
Importadora e Exportadora Ltda
5 KAITYO TSUSHO CO.LTD. 磨料磨具 1518.57 3.08%
小计9374.7619.01%
2022年度
占当期供应
序号客户名称产品类型交易金额链/贸易业务的比例
1 PT IDN SOLAR TECH 光伏 34509.83 24.94%
2 Aptos Solar Technology LLC 光伏 13452.75 9.72%
3 Solgen Power LLC 光伏 5948.06 4.30%
4 Soligent Distribution LLC 光伏 4142.82 2.99%
工程业务所需
5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091.292.96%
设备
小计62144.7544.91%
2021年度
占当期供应
序号客户名称产品类型交易金额链/贸易业务的比例
7-2-91 CENGIZ ENERJI A.S. 光伏 16956.41 10.49%
2浙江江铜富冶和鼎铜业有限公司铜16929.0810.47%
Talesun Technologies (Thailand) Co.
3光伏10530.236.51%
Ltd.
4伊川龙金电力有限公司电9972.526.17%
5 PT IDN SOLAR TECH 光伏 9682.72 5.99%
小计64070.9639.63%
2020年度
占当期供应
序号客户名称产品类型交易金额链/贸易业务的比例
1赤峰富邦铜业有限责任公司铜12974.0212.26%
2浙江江铜富冶和鼎铜业有限公司铜7682.957.26%
Talesun Technologies (Thailand) Co.
3光伏7272.426.87%
Ltd.
4伊川龙金电力有限公司电6509.646.15%
RAYS POWER INFRA PRIVATE
5光伏4487.144.24%
LIMITED
小计38926.1736.78%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供应链业务前五大客户的定价原则、主要信用政策、合作历史、采购和交易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订单获取方式、结算方式)等情况
如下:
序订单获结算客户名称定价原则主要信用政策合作历史号取方式方式参考市场价2015年建商务洽银行
1 FMI Limited 提单后 3 个月付款格,协商定价立合作关系谈汇款郑州汇丰砂轮制造有限公参考市场价格2008年建商务洽银行
2款到发货
司协商定价立合作关系谈汇款
CRV Industrial Comercio 参考市场价格 2021 年建 商务洽 银行
3提单后1个月付款
De Fixadores Ltda 协商定价 立合作关系 谈 汇款
Mercosul Brasil Comercial参考市场价格2021年建商务洽银行
4 Importadora e Exportadora 提单后 1 个月付款
协商定价立合作关系谈汇款
Ltda
KAITYO TSUSHO 参考市场价格 2021 年建 商务洽 银行
5提单后60天付款
CO.LTD. 协商定价 立合作关系 谈 汇款参考市场价信用期见票后3个月2021年建商务洽银行
6 PT IDN SOLAR TECH格,协商定价付款立合作关系谈汇款Aptos Solar Technology 参考市场价 部分预付款+货到后 2021 年建 商务洽 银行
7
LLC 格,协商定价 付尾款 立合作关系 谈 汇款参考市场价部分预付款+货到后2021年建商务洽银行
8 Solgen Power LLC格,协商定价付尾款立合作关系谈汇款
7-2-10序订单获结算
客户名称定价原则主要信用政策合作历史号取方式方式
参考市场价部分预付款+货到后2021年建商务洽银行
9 Soligent Distribution LLC格,协商定价付尾款立合作关系谈汇款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部分预付款+货到后2020年建商务洽银行
10协商定价
公司3个月付尾款立合作关系谈汇款
参考市场价即期信用证结算,见2020年建商务洽信用
11 CENGIZ ENERJI A.S.格,协商定价提单后100%付款立合作关系谈证浙江江铜富冶和鼎铜业有参考市场价收货后3天内付2018年建商务洽银行
12
限公司格,协商定价80%,检测后付尾款立合作关系谈汇款Talesun Technologies 参考市场价 2020 年建 商务洽 银行
13见票后3个月付款
(Thailand) Co. Ltd. 格,协商定价 立合作关系 谈 汇款根据电网价支付一定押金,后见2016年建商务洽银行
14伊川龙金电力有限公司格,协商确定票付款立合作关系谈汇款赤峰富邦铜业有限责任公参考市场价收货后3天内付2019年建商务洽银行
15司格,协商定价80%,检测后付尾款立合作关系谈汇款RAYS POWER INFRA 参考市场价 提单后 90 天内 100% 2019 年建 商务洽 信用
16
PRIVATE LIMITED 格,协商定价 付款 立合作关系 谈 证
3、发行人供应链业务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供应链业务前五大供应商的产品类型、交易金额及其占当期供应链/贸易业务成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9月
占当期供应链/贸序号供应商名称产品类型交易金额易业务的比例
1保定市旭禄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焊材4850.8811.08%
2郑州汇丰砂轮制造有限公司磨料磨具2465.685.63%
3新密顶峰研磨材料有限公司磨料磨具1640.263.75%
4保定岩岩焊接材料有限公司焊材1623.103.71%
5余姚康天轴承有限公司轴承1019.002.33%
小计11598.9226.49%
2022年度
占当期供应链/贸序号供应商名称产品类型交易金额易业务的比例
1 PT.IDN SOLAR TECH 光伏 24885.57 19.16%

2通威太阳能
2
光伏12028.829.26%
3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光伏7477.595.76%
4海南佳成盛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铁矿石2788.722.15%
7-2-115郑州汇丰砂轮制造有限公司磨料磨具2696.552.08%
小计49877.2538.41%
2021年度
占当期供应链/贸序号供应商名称产品类型交易金额易业务的比例
1浙江环钺科技有限公司铜24184.1215.81%
注3
2腾晖光伏光伏18026.5311.79%
3二连市吾玉隆丰贸易有限公司铁矿石7546.224.93%
4大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铜6171.134.04%
注2
5通威太阳能光伏5036.713.29%
小计60964.7139.86%
2020年度
占当期供应链/贸序号供应商名称产品类型交易金额易业务的比例
1浙江环钺科技有限公司铜28872.9329.02%
注2
2腾晖光伏光伏18061.2118.16%
3伊电集团洛阳供电有限公司电6157.166.19%
4江苏鼎辉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4031.084.05%
5郑州汇丰砂轮制造有限公司磨料磨具2526.462.54%
小计59648.8459.96%
注1:焊材一般为与磨料磨具等配套使用的一种材料,一般用于材料焊接注2:通威太阳能包括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和通威太阳能(安徽)有限公司。
注 3:腾晖光伏包含 Talesun Technologies(Thailand)Co.Ltd.和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供应链业务前五大供应商的定价原则、信用政策、合作历史、采购和交易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订单获取方式、结算方式)等情况如
下:
订单获取序号供应商名称定价原则信用政策合作历史结算方式方式
保定市旭禄进出口贸易参考市场价格,2021年建立
1款到发货商务洽谈银行汇款
有限公司协商定价合作关系
郑州汇丰砂轮制造有限参考市场价格,2008年建立
2款到发货商务洽谈银行汇款
公司协商定价合作关系
新密顶峰研磨材料有限参考市场价格,见票后60天1995年建立
3商务洽谈银行汇款
公司协商定价付款合作关系
保定岩岩焊接材料有限参考市场价格,2021年建立
4款到发货商务洽谈银行汇款
公司协商定价合作关系伊电集团洛阳供电有限根据国家电力政500万押金基2018年建立
5商务洽谈银行汇款
公司策确定价格础上先用后合作关系
7-2-12订单获取
序号供应商名称定价原则信用政策合作历史结算方式方式付
部分预付款+
参考市场价格,2021年建立
6 PT.IDN SOLAR TECH 货到后付尾 商务洽谈 银行汇款
协商定价合作关系款
参考市场价格,2021年建立承兑/银
7通威太阳能款到发货商务洽谈
协商定价合作关系行汇款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参考市场价格,2022年建立承兑/银
8款到发货商务洽谈
公司协商定价合作关系行汇款
海南佳成盛泰国际贸易参考市场价格,2021年建立承兑/银
9货到付款商务洽谈
有限公司协商定价合作关系行汇款
参考市场价格,2018年建立
10浙江环钺科技有限公司货到付款商务洽谈银行汇款
协商定价合作关系
部分预付款+
参考市场价格,2019年建立
11腾晖光伏发货后付尾商务洽谈银行汇款
协商定价合作关系款
二连市吾玉隆丰贸易有参考市场价格,2021年建立承兑/银
12货到付款商务洽谈
限公司协商定价合作关系行汇款
参考市场价格,2018年建立
13大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货到付款商务洽谈银行汇款
协商定价合作关系
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参考市场价格,2018年建立
14款到发货商务洽谈银行汇款
限公司协商定价合作关系
江苏鼎辉新能源有限公参考市场价格,2020年建立
15款到发货商务洽谈银行汇款
司协商定价合作关系
参考市场价格,发货后30天2018年建立
16余姚康天轴承有限公司商务洽谈银行汇款
协商定价付款合作关系
(二)报告期各期相关产品单价与市场价格基本一致,主要供应商和客户
与发行人及其实控人、董监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1、报告期各期相关产品单价与市场价格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业务所涉及的产品种类多样、品种繁多,其中光伏类贸易和铜贸易业务占比相对较高,故此处选取了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光伏和铜贸易产品与市场价格进行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1)光伏贸易业务
公司光伏贸易主要系向多个国家、地区客户销售光伏材料和组件,公司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确定销售价格时主要参考 InfoLink Consulting1定期发布的光伏类产品价格信息后协商确定。
InfoLink Consulting 系一家全球领先的再生能源与科技研究顾问公司,主要研究光伏、储能等业务,提供实时的市场信息、趋势分析等,服务产品包含产业数据库、价格等信息。
7-2-13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贸易业务主要集中于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开展,
该类贸易业务订单较多且比较分散,故此处抽取上述区间内发行人签订的部分光伏组件销售合同,并将销售合同内的产品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进行对比,公司相关产品的价格与市场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由上图可知,公司光伏组件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较大差异。
(2)铜贸易业务公司与铜贸易业务下游客户的定价原则为参考上海有色网发布的电解铜的价格(数据来源:万得)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报告期内,公司铜贸易业务主要集中于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贸易订单较多且比较分散,故此处抽取上述区间内发行人签订的部分铜贸易业务合同,并将销售合同内的产品结算单价格与市场价格进行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7-2-14由上图可知,公司铜的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较大差异。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相关贸易产品的单价系参考市场价格并与合作方协商确定,与市场价格不存在较大差异。
2、主要供应商和客户与发行人及其实控人、董监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
他利益安排项目组获取了报告期内发行人供应链业务前五大客户和前五大供应商的工
商资料或中信保资料,并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联方清单进行比对。
经核查,项目组确认,报告期内,公司与供应链业务的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系基于市场原则展开合作,主要产品单价与市场价格不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及其实控人、董监高等与上述前五大客户、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二、发行人贸易业务收入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不
利影响及应对措施;供应链业务中各类细分业务收入确定方式,新能源光伏贸易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的原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上述收入确认方式变更对供应链业务规模及收入占比、毛利率及净利润贡献情况的影响,说明发行人是否实质收缩供应链业务规模
(一)发行人贸易业务收入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及应对措施
7-2-151、发行人贸易业务收入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105832.04万元、161682.66万元、138365.79万元和49326.06万元。发行人供应链业务的具体变化情况参见“本题·一·(一)·1、发行人供应链业务的具体内容”。2022年以来,公司供应链业务收入规模有所下降,发行人2023年1-9月的供应链业务已聚焦为磨料磨具等主业相关的贸易,光伏、铜等供应链业务的收入已经明显下降。
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公司按照国企改革要求,积极开展“瘦身健体专项行动”,其中包括“两非”(非主业、非优势)剥离和“两资”(低效资产、无效资产)清退。
2021年8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工作媒体通气会,介绍了近年来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工作成果以及下一步工作的部署安排,国务院国资委按照“一条主线、五个着力”思路,以“做强做优做大中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着力中央企业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并购、“两非”(非主业、非优势)剥离和“两资”(低效资产、无效资产)
清退、“压减”等五个重点,做好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有效推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
基于上述政策文件要求,2022年以来,公司主动压控非主营业务的贸易规模,严格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两非”剥离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综上,公司供应链业务收入下降系基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
2022年)》等政策文件的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主动缩减非主业的贸易业务规模,公司供应链业务收入下降具有合理性。
2、贸易业务收入下降不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业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7-2-16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204296.93343599.64332788.96235512.37
营业成本137547.23260524.09263107.17179427.63
营业利润28341.2723518.4913041.8410965.43
利润总额28797.9125419.6715923.4811143.57
净利润24895.9123832.2813145.618653.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094.1923328.2912738.226227.3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15009.3315926.073498.011347.76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35512.37万元、332788.96万元、
343599.64万元和204296.93万元,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轴承业务、磨具磨
料业务和供应链业务,其中,供应链业务毛利较低,轴承、磨料磨具业务系公司核心业务和主要利润来源。
公司轴承业务集中于中、高端产品,在行业内,以综合技术实力强而知名,是公司在轴承行业的竞争优势所在。另外公司长期参与特种轴承的研发和生产,已形成一套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公司主导产品技术含量较高、质量稳定,具有一定的技术门槛,符合国家发展高端制造业的发展要求。
在磨料磨具行业,公司产品集中于超硬材料及超硬材料制品,技术门类较全、装备档次较高、产能规模较大,在超硬材料制品行业处于技术领先地位,是中国超硬材料行业的开创者、引领者、推动者。在单晶/多晶金刚石方面,公司采用 MPCVD 法,现已形成一定的宝石级大单晶金刚石、功能性金刚石的生产能力,公司拥有的 MPCVD 设备开发技术及制备金刚石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居国内行业前列。
公司的供应链业务主要由子公司中机合作和中机香港等开展,剔除中机合作和中机香港等公司的供应链业务后,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135967.54171213.99167701.04125414.32
7-2-17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成本75795.9396943.40107863.7077128.91
毛利率44.25%43.38%35.68%38.50%
营业毛利额60171.6174270.5959837.3448285.41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3742.92-874.02628.80440.71”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120.49-1782.95-8779.51-7591.29”号填列)
营业利润24181.8226422.909759.139275.39
利润总额24612.5528296.8012146.958680.69
净利润21702.4025948.249685.026818.4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21137.6625444.259277.634392.06
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7173.647803.097551.833927.8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727.0417641.161725.80464.20(扣除贸易业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009.3315926.073498.011347.76(未扣除贸易业务)*
变动金额*=*-*1282.29-1715.091772.21883.56
由扣除贸易业务前后,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变化可知,贸易业务对公司扣非净利润的影响分别为883.56万元、
1772.21万元、-1715.09万元和1282.29万元,总体影响金额较小。
综上,贸易业务收入下降不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为应对公司贸易业务收入下降带来的影响,公司一方面将通过不断增加研发投入,研发新产品、提升现有产品的品质来满足市场需求,以提升自身产品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高轴承业务和磨料磨具业务的收入规模、提升利润水平。
(二)供应链业务中各类细分业务收入确定方式,新能源光伏贸易由总额法
变更为净额法的原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供应链业务中各类细分业务收入确定方式
公司供应链业务主要包括:*磨料磨具等主业相关产品贸易业务:在自有
产品磨料磨具、轴承贸易的基础上,拓展而来的其他非自有产品的贸易,包括
7-2-18碳化硅、刚玉等外购产品的贸易业务;*光伏贸易业务:光伏产品相关的原材
料及组件出口贸易、组件转口贸易和出口代理业务;*铜贸易业务:境内粗铜
加工、铜精矿混矿等铜贸易业务;*工程类业务及其他业务。
公司供应链业务各类细分业务的收入确定方式如下所示:
项目收入确定方式
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签收该商品,已经内销商品业务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报关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外销商品业务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工程服务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投入法确定工程服务类业务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确定履约进度的方法为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此外,由于光伏贸易业务模式调整,收入确认存在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的情形,总额法下公司的收入确定方式主要为前述外销商品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公司收入确认方法变更为净额法之后,公司收入确认方式以完成代理,同时收到结算单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收入确认依据为结算单。
2、新能源光伏贸易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的原因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
发行人子公司中机合作、中机香港从事的光伏贸易业务具体包括光伏材料
销售、光伏组件销售和光伏组件代理三大类。2022年公司将光伏组件销售业务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主要原因系公司为降低自身的款项回收风险敞口,逐步改变与组件厂商的合作模式,即由前期的一般购销模式变更为代理模式所致。
销售模式变更主要是考虑到:一方面2022年以来下游光伏客户的预付款比例有所下降,另一方面由于2022年突发卫生事件期间船期不确定风险增加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的风险增大,导致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的信用风险和存货风险敞口加大。
公司与光伏组件厂商之间的合作方式在代理协议签订前后发生了实质变化,此前公司承担的是主要责任人角色,在代理协议签订之后公司承担的是代理人的角色。光伏组件销售业务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核算具有合理性,符合企业
7-2-19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1)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
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
*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
*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2)发行人部分光伏贸易业务核算方式变更的合理性
*净额法下发行人不再对客户承担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在一般购销合同下,发行人依据自身经营资质和产品供应能力,分别与客户、供应商签订销售、采购合同,三方之间的责任义务能够有效区分,发行人独立承担产品的供应保障和质量保障,下游客户一旦发现光伏组件存在产品质量问题会直接向发行人
7-2-20主张赔偿责任,发行人再向组件厂商进行追偿;变更为代理协议之后,即净额法下,产品的质量问题均由下游客户直接向组件厂商协商主张赔偿责任。
*净额法发行人不再承担存货风险:在一般购销合同下,相关货物自供应商交付给发行人后,由发行人承担货物毁损灭失风险,并负责货物管理、销售、运输,发行人对货物具有自主处置权,为此中机合作委派自身员工至相关组件厂商处负责处理上述事宜,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是在产品完成报关时由公司转移到下游客户;变更为代理协议之后,公司的主要责任为收集单证、协助组件厂商收取货款,不再对光伏组件产品实施任何管控,代理协议中并不存在涉及任何货物所有权转移的约定,公司不具有对货物的控制权,故发行人不承担在转让商品前后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净额法下发行人无权决定商品交易价格:在一般购销合同下,发行人综合考虑产品品种、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报价,公司拥有完全的自主定价权;而变更为代理协议后,发行人仅按合同约定收取一定比例的代理费,对于商品的销售价格无控制权。
*净额法下发行人不再承担款项收取的信用风险:在一般购销合同下,中机合作在执行光伏组件购销业务时存在公司先行支付组件厂商货款后,再向下游客户收取款项的情况,公司需承担一定的信用风险;变更为代理协议之后,公司主要负责协助客户的款项催收,即在收取下游客户每笔款项并扣除自身代理费用后再行支付给光伏组件厂商。在代理协议下,公司不承担信用风险。
综上,公司部分光伏贸易业务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核算的客观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三)结合上述收入确认方式变更对供应链业务规模及收入占比、毛利率及
净利润贡献情况的影响,说明发行人是否实质收缩供应链业务规模
1、收入确认方式变更对供应链业务规模及收入占比、毛利率及净利润贡献
情况的影响
收入核算采用净额法和总额法下公司供应链业务规模及收入占比、毛利率
及净利润贡献情况分别如下:
7-2-21(1)净额法下供应链业务规模及收入占比、毛利率和净利润贡献情况
公司2022年和2023年1-9月供应链业务存在净额法核算的情况,上述两个年度的供应链业务收入分别为138365.79万元和49326.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9月2022年度
项目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轴承业务79886.2348386.7098337.4861032.41
磨料磨具业务72072.0544955.90102462.5368682.71
供应链业务49326.0643789.91138365.79129881.19
合计201284.35137132.50339165.79259596.32
2022年和2023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分业务销售占比、毛利率及毛利率
贡献变动情况如下:
2023年1-9月2022年度
项目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
(%)(%)献(%)(%)(%)献(%)
轴承业务39.6939.4315.6528.9937.9411.00
磨料磨具业务35.8137.6213.4730.2132.979.96
供应链业务24.5111.222.7540.806.132.50
合计100.0031.8731.87100.0023.4623.46
注:2022年和2023年1-9月公司供应链业务存在净额法核算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45.83%、49.27%、40.80%和
24.51%,2022年以来公司供应链业务收入占比有所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00%、5.42%、6.13%和11.22%,
2023年1-9月公司供应链业务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公司光伏、铜等低毛利率贸
易品种的收入占比降低,磨料磨具等高毛利率贸易品种的收入占比提高;*部分贸易业务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核算。
(2)总额法下供应链业务规模及收入占比、毛利率和净利润贡献情况
将净额法核算下的收入转换为总额法核算的情况下,公司2022年和2023年1-9月供应链业务规模分别为173473.47万元和74147.94万元,具体情况如
7-2-22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9月2022年度
项目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轴承业务79886.2348386.7098337.4861032.41
磨料磨具业务72072.0544955.90102462.5368682.71
供应链业务74147.9468463.46173473.47165005.56
合计226106.23161806.06374273.47294720.68
2022年和2023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分业务销售占比、毛利率及毛利率
贡献变动情况如下:
2023年1-9月2022年度
项目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
(%)(%)献(%)(%)(%)献(%)
轴承业务35.3339.4313.9326.2737.949.97
磨料磨具业务31.8837.6211.9927.3832.979.03
供应链业务32.797.672.5146.354.882.26
合计100.0028.4428.44100.0021.2621.26
注:上述2022年和2023年1-9月的供应链业务数据系将净额法核算转为总额法核算后的数据。
由上表可知,模拟总额法核算下,2022年和2023年1-9月,公司供应链业务收入金额较净额法核算下的收入分别增加35107.68万元和24821.88万元,增长率分别为25.37%和50.32%,供应链业务收入占比分别提高5.55个百分点和8.28个百分点;供应链毛利率分别减少1.25个百分点和3.55个百分点,两方面因素综合导致公司供应链业务净额法下的毛利率贡献与总额法下相当。
2、发行人已实质收缩供应链业务规模
供应链业务调整部分业务模式后,公司部分供应链业务收入采用净额法核算。将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供应链业务收入采用总额法进行模拟测算,两年供应链业务收入规模分别为173473.47万元和74147.94万元,规模仍有较大缩减。通过调整前后对比可知,发行人已实质收缩供应链业务规模。
三、量化分析发行人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
7-2-23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调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补充资料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

净利润24895.9123832.2813145.618653.69
加:资产减值准备120.494313.739486.127591.40
信用减值损失4375.644299.59708.81-994.9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
9933.8612785.7310603.089282.98
性生物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600.30668.65602.77-
无形资产摊销1329.462120.912065.251875.8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545.48544.44408.80214.5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9.65-58.23-51.15-6.99
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0.2265.6617.81106.72
列)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2368.02995.48-1417.80-75.41
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981.912873.452810.263106.2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637.271505.121980.122527.41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81.25-1114.97-527.35-985.20
填列)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129.441029.21-41.96-27.44
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421.33-4977.64-10502.71-12979.24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30388.76-31736.32-19659.72752.40号填列)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5985.3711729.165872.8321847.03号填列)
其他613.40262.553002.94-2808.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39.6629138.7818503.7238080.8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
-20256.265306.515358.1129427.15润的差额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额分别为29427.15万元、5358.11万元、5306.51万元和-20256.26万元。
1、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分析
7-2-24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金额为29427.15万元,主
要受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等非付现成本以及经营性应付项目等变动影响所致。
(1)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等非付现成本增加16874.38万元,主要系:*2020年轴研所因产品更新换代对部分因市场需求变化造成积压、难
以销售的库存商品、在产品及对应的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导致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公司近年来固定资产投资较多且资产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固定资产折旧等增加9282.98万元。
(2)公司存货增加12979.24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库存商品等有所增加所致。
(3)公司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21847.03万元,主要系公司2020年光伏贸
易等业务规模扩张,中机合作对部分光伏供应商采用应付票据方式结算导致应付票据余额增加较多,以及公司技术服务类在手订单增加导致预收款形成的合同负债增加所致。
2、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分析
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金额为5358.11万元,主
要受折旧、摊销等非付现成本较多以及该年度轴承和磨料磨具业务规模增长导致应付账款和预收客户款项增加所致。
(1)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等非付现成本增加
23166.02万元,主要系轴研所因产品更新换代对部分因市场需求变化造成积压、难以销售的库存商品、在产品及对应的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以及因公司此前收购的新亚公司和爱锐科技业绩未达预期所导致的商誉减值等资产减值准备影响。
(2)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19659.72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
的扩大及营业收入的增长,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相应增长。
(3)公司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5872.83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轴承、磨料
磨具业务规模的扩大及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预收客户款项增多导致合同负债
7-2-25(含其他流动负债)较上期增加。
(4)公司存货变动对现金流的影响为10502.71万元,主要系轴研所以前
年度已计提减值部分存货于本期实现销售,导致的存货跌价转销9948.15万元增加净利润但不影响现金流。
3、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分析
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金额为5306.51万元,主
要受存货减值、资产折旧摊销等非付现成本较多以及该年度轴承业务规模增长导致应付款项增加所致。
(1)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31736.32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轴承业务
等规模的扩大及营业收入的增长,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相应增长,同时,本年公司较多使用应收票据背书等方式支付购建长期资产款项,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2)公司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11729.16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轴承、磨
料磨具业务规模的扩张,导致期末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增长。
(3)公司存货变动对现金流的影响为4977.64万元,主要系轴研所以前年
度已计提减值部分存货于本期实现销售,导致的存货跌价转销5672.35万元增加净利润但不影响现金流。
4、2023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分析
2023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金额为20256.26万元,主要受回款周期较长的军品业务在前三季度业务规模较大所致。
(1)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30388.76万元,主要系:*公司回款周期
较长的军品业务在前三季度业务规模较大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较多所致,*供应链业务规模缩减,公司预付账款相应减少。
(2)公司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5985.37万元,主要系随着供应链业务规模压缩,预收客户款项有所减少,导致合同负债(含其他流动负债)较上期减少。
(3)公司存货增加2421.33万元,主要系公司考虑销售计划与生产周期安
7-2-26排,年中备货有所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整体呈逐年增长态势,但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等受经营特点、回款期限、合同执行进度等因素影响,导致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存在一定差异。总体来看,净利润变动情况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四、结合发行人业务结构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款项增
加较快的原因,与收入增长情况是否匹配;并结合信用政策、应收款项账龄、期后回款情况、坏账计提比例、主要应收款项客户经营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结合发行人业务结构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款项增
加较快的原因,与收入增长情况是否匹配
1、发行人应收款项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款项账面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项目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应收票据15435.50-47.62%29470.7918.80%24807.2723.69%20055.58
应收账款133879.7659.89%83731.9318.67%70557.3128.68%54833.28
应收款项融资23027.3996.80%11700.95-32.67%17377.55-15.39%20538.69
合同资产4944.7632.47%3732.69-4.61%3912.89-62.42%10412.86
合计177287.4037.82%128636.3610.27%116655.0210.22%105840.42
发行人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分别为105840.42万元、116655.02万元、128636.36万元和177287.40万元,增长率分别为10.22%、10.27%和
37.82%,呈增长趋势。
2、发行人业务结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结构情况如下:
7-2-27单位:万元
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类别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轴承业务79886.2339.10%98337.4828.62%75207.9322.60%61193.7825.98%
磨料磨具业务72072.0535.28%102462.5329.82%91262.6227.42%63909.6727.14%
供应链业务49326.0624.14%138365.7940.27%161682.6648.58%105832.0444.94%
其他业务收入3012.591.47%4433.841.29%4635.751.39%4576.861.94%
合计204296.93100.00%343599.64100.00%332788.96100.00%235512.37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从事轴承业务、磨料磨具业务和供应链业务,其中轴承业务和磨料磨具业务为公司核心业务,其收入规模随下游市场需求增加整体呈增长趋势,应收款项规模亦随之增加;2022年下半年起,公司在供应链业务方面聚焦主责主业,逐步压缩与轴承、磨料磨具等业务不相关的非主业供应链业务规模,公司供应链业务规模明显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规模呈增长趋势,主要系轴承业务和磨料磨具业务随着市场需求增加,销售规模逐步扩大,且轴承业务和磨料磨具业务回款周期较长所致。
3、应收款项增加较快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项目
/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77287.40128636.36116655.02105840.42
营业收入204296.93343599.64332788.96235512.37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占注
65.08%37.44%35.05%44.94%
营业收入的比例
注:2023年1-9月应收款项账面余额/营业收入指标已年化计算。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分别为105840.42万元、116655.02万元、128636.36万元和177287.40万元,呈增长趋势;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94%、35.05%、37.44%和65.08%(已年化),具体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7-2-28(1)2020年末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2021年末和2022年末,主要系2020年末合同资产金额较大,工程项目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尚未进入回款期所致;
(2)2021年末和2022年末,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增长率分别为10.22%和
10.27%,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05%和37.44%,主要系当年度公司销售
收入增幅较大导致应收账款相应增长,应收账款的增长与营业收入匹配;
(3)2023年9月末,应收款项余额较2022年末增长37.82%,且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高于以前年度,主要系回款周期较长的轴承业务在前三季度业务规模较大,且公司应收账款一般在四季度回款比例较高所致。
4、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新强联未披露77.83%71.72%39.29%
五洲新春未披露30.21%35.86%40.95%
瓦轴 B 未披露 75.68% 73.08% 87.70%
黄河旋风未披露46.26%43.28%42.46%
三超新材未披露57.74%57.72%103.20%
中兵红箭未披露28.47%23.80%14.76%
平均数—52.70%50.91%54.72%
发行人65.08%37.44%35.05%44.94%
注1:上述数据来源于相关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注2:上述可比公司2023年三季报未披露附注,故无法取得上述应收款项(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对应的账面余额数据;
注3:因无法获取上述可比公司分产品类别对应的应收款项账面余额数据,为增强可比性,营业收入与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均为全口径。
根据上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较好。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款项增长主要系总体收入规模增长以及2022年下半年起压缩供应链业务规模、2023年1-9月实现的轴承业务收入规模较大
7-2-29且主要在第四季度回款所致,具有合理性,应收款项与营业收入规模相匹配。
(二)结合信用政策、应收款项账龄、期后回款情况、坏账计提比例、主要
应收款项客户经营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公司针对客户制定的信用政策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根据不同类型客户的企业实力、信用状况、客户性质、采购规模等因素综合制定不同的信用政策。对行业内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且长期稳定合作的客户,一般给予30-180天左右、最长不超过270天的账期,对采购量较小的公司一般要求现款现结。
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明显变化,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以增加销售的情形。
2、应收款项账龄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款项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账龄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152929.8786.26%106824.6783.04%96826.8083.00%95188.5589.94%
1至2年5260.562.97%6105.944.75%13521.8211.59%3432.293.24%
2至3年14170.157.99%11030.368.57%1017.740.87%1363.201.29%
3至4年650.550.37%637.120.50%570.990.49%2005.711.90%
4至5年528.180.30%406.770.32%1465.041.26%994.880.94%
5年以上3748.102.11%3631.502.82%3252.642.79%2855.792.70%
合计177287.40100.00%128636.36100.00%116655.02100.00%105840.42100.00%
注:上述应收款项含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账龄1年以内的比重分别为89.94%、83.00%、
83.04%和86.26%,整体账龄结构较为合理稳定。公司应收款项对手方主要为各
类科研机构、军工企业、大型公司等,整体资质情况良好,坏账风险相对较小。
3、期后回款情况
7-2-30公司的应收款项期后回款主要为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以及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的背书转让或到期兑付,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33879.7683731.9370557.3154833.28
期后回款金额90024.2763242.5454187.0549076.33
期后回款比例67.24%75.53%76.80%89.5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89.50%、76.80%、75.53%和67.24%,回款情况较为稳定。2020年末、
2021 年末部分应收账款尚未回款,主要系 CONG TY CP THEP POMINA、阜阳
轴承、中浙高铁等客户由于经营不善未回款所致,发行人已对该部分应收账款足额计提坏账准备。
(2)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期后结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23027.3911700.9517377.5520538.69
应收票据账面余额15435.5029470.7924807.2720055.58
合计38462.8841171.7442184.8140594.27
期后结转金额34763.3841171.7442184.8140594.27
期后结转比例90.38%100.00%100.0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截至2023年末的期后回款、背书比例分别为100.00%、100.00%、100.00%和90.38%,期后未结转部分系票据尚未到期。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未出现因客户经营状况恶化而无法兑付的情况,到期不能收回相关款项的风险较低。
7-2-314、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发行人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本组合以应收票据的账龄作为信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应收票据组合用风险特征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本组合以一般客户应收款项的账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应收一般客户款项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损失率对照表计提本组合以低风险客户应收款项的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应收低风险客户款项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注:公司以中信保方式降低国外应收账款回款风险,因此将应收账款是否属于中信保承保范围,作为划分应收一般客户款项、应收低风险客户款项的标准。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本组合以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违按违约风险与整个存续期预期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约风险作为信用风险特征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因银行承兑汇票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均比较小,故未对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组合计提坏账。
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如下:
账龄应收票据组合应收一般客户款项计提比例应收低风险客户款项计提比例
1年以内5.00%5.00%0.50%
1至2年20.00%20.00%2.00%
7-2-32账龄应收票据组合应收一般客户款项计提比例应收低风险客户款项计提比例
2至3年50.00%50.00%5.00%
3至4年100.00%100.00%10.00%
4至5年100.00%100.00%10.00%
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
注:报告期内,结合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变动情况,发行人于2023年将五年以上应收低风险客户款项计提比例由10.00%调整为100.00%,此处列示调整后计提比例。
(2)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对比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总体相同,在账龄组合的计提比例上存在部分差异,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公司名称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新强联5.00%10.00%20.00%50.00%80.00%100.00%
五洲新春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瓦轴 B 5.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
黄河旋风5.00%20.00%50.00%65.00%80.00%100.00%
三超新材5.00%15.00%30.00%80.00%100.00%100.00%注
中兵红箭2.24%10.56%22.85%100.00%100.00%100.00%
平均值4.54%12.59%28.81%65.83%86.67%100.00%发行人
5.00%20.00%50.00%100.00%100.00%100.00%
(一般客户)发行人
0.50%2.00%5.00%10.00%10.00%100.00%(低风险客户)
注:中兵红箭不同年度的坏账计提比例存在差异,此处列示2022年末的坏账计提比例。
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坏账计提政策较为谨慎。
(3)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实际计提比例对比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新强联未披露7.44%5.83%6.93%
五洲新春未披露3.94%4.25%4.00%
瓦轴 B 未披露 7.86% 9.16% 6.64%
7-2-33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黄河旋风未披露28.49%29.19%24.89%
三超新材未披露5.07%6.71%5.14%
中兵红箭未披露3.49%3.39%5.60%
平均数—9.38%9.76%8.87%
发行人11.04%12.14%9.30%8.99%
注1:上述数据来源于相关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注2:上述可比公司2023年三季报未披露附注,故无法取得上述应收款项(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数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黄河旋风,高于其他5家可比公司,总体略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公司应收款项坏账计提具备谨慎性,坏账计提充分。
5、主要应收账款客户经营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主要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如下:
2023.9.30
占应收账款期序应收账款期末单位名称末余额合计数账龄
号余额(万元)的比例
1北京航天发射技术研究所7793.585.82%1年以内
中国航空工业供销中南有
26566.944.91%1年以内
限公司
CONG TY CP THEP POMI
36281.924.69%2-3年
NA
1年以内6115.55万
4上海航天控制技术研究所6176.174.61%元;1-2年60.62万元
1年以内4549.54万
5北京控制工程研究所4556.873.40%元;5年以上7.33万

合计31375.4823.44%—
2022.12.31
占应收账款期序应收账款期末单位名称末余额合计数账龄
号余额(万元)的比例
CONG TY CP THEP POMI
16093.637.28%2-3年
NA
7-2-342 PT IDN SOLAR TECH 4530.03 5.41% 1 年以内
3北京航天发射技术研究所3225.603.85%1年以内
4上海航天控制技术研究所3063.713.66%1年以内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
53007.643.59%1年以内
限公司
合计19920.6123.79%—
2021.12.31
占应收账款期序应收账款期末单位名称末余额合计数账龄
号余额(万元)的比例
1 PT IDN SOLAR TECH 6803.07 9.64% 1 年以内
CONG TY CP THEP POMI
26221.258.82%1-2年
NA
3上海航天控制技术研究所2029.992.88%1年以内
4陆军装备部1728.372.45%1年以内
5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1276.901.81%1年以内
合计18059.5725.60%—
2020.12.31
占应收账款期序应收账款期末单位名称末余额合计数账龄
号余额(万元)的比例
ORTIZ C.Y.P. SUCURSAL
13255.965.94%1年以内
FRANCIA
2上海航天控制技术研究所2476.774.52%1年以内
湖南中联重科履带起重机
31608.522.93%1年以内
有限公司
1年以内296.06万元,1-2年115.65万成都迪普金刚石钻头有限
41207.622.20%元,2-3年56.06万
责任公司元,3-4年552.58万元,4-5年187.26万元
5 FMI Limited 1190.75 2.17% 1 年以内
合计9739.6117.76%—
上述主要应收账款对应的客户总计13家,其经营情况如下:
序单位名称经营情况号
7-2-35序
单位名称经营情况号
成立于1957年,主要从事发射技术、发射方式以及发射车、发射平台的研制,是中国宇航协会发射工程及地面设备专业委员单位,航北京航天发射
1天科技集团发射技术战略研究组组长单位,是兵器发射理论与技术
技术研究所
硕士学位授予点。根据官网显示第一研究院资产总额1037.95亿元。
成立于1991年,注册资本10000万元,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中国航空工业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主要负责航空系统内特钢、
2供销中南有限
轴承、有色金属等原材料和航空轴承的采购供应,并面向市场开展公司贸易经营业务。
成立于1999年,公司总部位于胡志明市,是越南的钢铁生产商,年CONG TY CP 产各种类型的建筑钢总量为 110 万吨,钢坯钢厂年产能为 150 万
3 THEP POMI 吨。2021 年以来,由于钢材市场价格呈下降趋势,该客户经营状况
NA 不佳,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已对应收该客户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上海航天控制创建于1961年,主要业务领域覆盖防务装备、运载火箭、应用卫
4
技术研究所星、空间科学、航天技术应用产业和航天服务业。
始建于1956年,隶属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主要从事航天器制导、导航与控制(GNC)系统,推进系统,程控系统及其部件的研制,北京控制工程也是从事控制科学与信息科学领域研究的专业研究所,是我国最早
5
研究所从事卫星研制的单位之一。我国绝大部分卫星的控制与推进系统、程控系统和飞船、嫦娥卫星 GNC 系统(含部件)都出自北京控制工
程研究所,在国内空间飞行器控制领域处于主导地位。
成立于2019年,作为印尼较大的太阳能组件的生产制造商,其单晶PT IDN SOLA
6 PERC 158/166 电池片年生产能力在 800 兆瓦,MBB 半片双玻
R TECH
166/182/210 组件产能 800MW。
成立于2018年,实缴资本396013.37万元,为国机重装
(601399.SH)全资子公司。主业涵盖大型成台(套)装备和大型铸二重(德阳)
锻件、核电及重型压力容器、大型传动件装备制造,为航空航天等
7重型装备有限
重要行业提供系统的装备制造与服务。根据国机重装2022年年度报公司告显示,公司总资产1196654.02万元,净资产670444.05万元,净利润1353.97万元。
8陆军装备部机关单位,主要负责军队装备采购管理等。
发行人参股公司,主要从事高铁轴承业务,目前处于破产重整阶中浙高铁轴承
9段,其具体情况参见“本题·十三、结合中浙高铁经营情况,说明有限公司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是否充分”的相关回复。
隶属于 Grupo Ortiz 公司,在特许经营、能源、基础设施、服务和房ORTIZ C.Y.P.地产这五个领域拥有超过58年的经验和多元化的经营。业务遍布西
10 SUCURSAL
班牙、法国、墨西哥、哥伦比亚、巴拿马和秘鲁等,在世界各地开FRANCIA发能源项目。
成立于 2009 年,实缴资本 36000 万元,系中联重科(000157.SZ)湖南中联重科全资子公司,长沙市工业企业“贡献50强”之一,主业为履带吊起
11履带起重机有重机制造。根据中联重科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中联重科总资产
限公司1235.53亿元,净资产547.41亿元,营业收入416.31亿元,净利润
23.06亿元。
7-2-36序
单位名称经营情况号
成都迪普金刚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5100万元,主业为陆地和海上钻井勘探
12石钻头有限责钻头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面向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
任公司客户群体。
成立于1950年,是印度次大陆卷尺、水平仪和测量轮的先驱和最大的制造商,产品包括线性测量工具、手动工具、精密测量工具、数
13 FMI Limited
字测量工具和电动工具配件,销往全球60多个国家/地区。根据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营业额约为8亿元人民币。
综上所述,发行人信用政策稳健,应收款项账龄主要集中于1年以内,期后回款情况良好,主要客户经营及资信情况较好,公司应收款项对手方主要为各类科研机构、军工企业、大型公司等,整体资质情况良好,同时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对应收款项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总体来看,相关应收款项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具有谨慎性,已按会计准则要求及时足额计提坏账准备。
五、结合经营模式、采购销售周期、存货结构与在手订单情况、存货成本
及销售价格、库龄、期后销售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各年末计提及转回
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余额及其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9.302022.12.31
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存货66752.058236.6258515.4464993.788892.8156100.97
2021.12.312020.12.31
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存货65688.4912684.8453003.6565133.9315595.3249538.6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65133.93万元、65688.49万元、
64993.78万元和66752.05万元,总体波动较小,各期末存货结构也较为稳定。
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对存货计提跌价,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15595.32万元、12684.84万元、8892.81万元和8236.62万元,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分别为23.94%、19.31%、13.68%和12.34%,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7-2-37及计提比例均呈下降趋势。
(一)发行人经营模式、采购、生产、销售周期
1、采购模式及采购周期
公司下属的精工发展作为集采平台,负责公司及下属企业集采名录中物料的采购,集采名录之外的物料由各下属企业自行采购。生产制造企业根据生产计划实施采购,供应链企业以销定采,根据不同原材料类别,公司采购周期一般为10-90天。具体采购根据相关制度选取采购方式,包括招标、邀标、询价比价等。采购款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预付款需采购合同审批生效后方可发起付款申请,所有节点单据均有审批流程控制。
2、生产模式及生产周期
(1)轴承业务
轴承相关产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对于定制化产品,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安排生产计划;对于标准件产品,公司以安全库存储备结合客户订单进行排产,根据不同产品类别,公司生产周期一般为30-240天。具体的流程为:事业部接到客户订单后汇总订单信息传达至生产车间,车间根据库存、参数、交货期等综合评审后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质管部对产品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等提供指导和监督。
(2)磨料磨具业务
磨料磨具相关产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对于定制化产品,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安排生产计划;对于标准件产品,公司以安全库存储备结合客户订单进行排产,根据不同产品类别,公司生产周期一般为10-75天。其具体流程为:
营销中心接到客户订单后汇总订单信息传达至生产部门,生产部门对库存、技术参数、交货期等综合评审后下达生产指令,根据各产品生产流程组织生产,质管部对产品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等提供指导和监督。
3、销售模式及销售周期
公司销售网络覆盖国内外大部分国家与地区,采取直接向最终用户销售为主、通过代理商或者经销商销售为辅的销售方式,经销销售占比较小。采用直
7-2-38接销售模式时,公司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为客户提供符合其需求的产品并进行交付,根据不同产品类别,销售周期一般为10-90天。销售结算模式采用先款后货与信用销售相结合的方式,实际业务中根据销售合同中商定的方式进行。
采用经销模式时,通过买断形式进行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2.783.994.023.03
存货周转天数(天)131.1091.5490.74120.27
注1: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存货
周转天数=365÷存货周转率;
注2:2023年1-9月存货周转率、存货周转天数已年化计算。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03、4.02、3.99和2.78,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120.27天、90.74天、91.54天和131.10天,即采购销售的平均周期为
120.27天、90.74天、91.54天和131.10天。2023年1-9月,公司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当期压缩非主业供应链业务规模,使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下降所致。
(二)存货结构与在手订单情况
1、存货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9.30
存货账面余额占比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13964.0520.92%729.3113234.7422.62%
在产品28225.9542.28%2208.4126017.5444.46%
库存商品24562.0636.80%5298.9019263.1632.92%
合计66752.05100.00%8236.6258515.44100.00%
2022.12.31
存货账面余额占比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12095.9518.61%739.3611356.6020.24%
在产品26850.1741.31%2209.9424640.2343.92%
7-2-39库存商品26047.6640.08%5943.5220104.1435.84%
合计64993.78100.00%8892.8156100.97100.00%
2021.12.31
存货账面余额占比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8567.2113.04%1192.257374.9613.91%
在产品31355.9347.73%6159.7625196.1647.54%
库存商品25765.3639.22%5332.8320432.5338.55%
合计65688.49100.00%12684.8453003.65100.00%
2020.12.31
存货账面余额占比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8385.4112.87%1740.976644.4413.41%
在产品28564.3743.85%7037.8521526.5243.45%
库存商品28184.1543.27%6816.5021367.6643.13%
合计65133.93100.00%15595.3249538.62100.00%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构成,其中原材料主要包括轴承业务的钢材、锻件和磨料磨具业务的立方氮化硼、导向套、底座等,在产品主要为轴承加工件,库存商品主要为轴承、砂轮、金刚石等。2022年末,公司原材料增加主要系轴研所和三磨所业务规模增加,其备货的导向套、底座、轴承材料等原材料亦随之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及计提比例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及清理积压库存所致。2020年,公司子公司轴研所因产品更新换代对部分因市场需求变化造成积压、难以销售的库存商品、在产品及对应的原
材料计提跌价准备。近年来,轴研所经营业绩持续增长,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且其加大对历史遗留非正常库存的清理力度,存货跌价准备及计提比例均呈下降趋势。
2、在手订单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手订单与存货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7-2-40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在手订单金额*44913.1535063.4249471.5545131.35
存货58515.4456100.9753003.6549538.62
除原材料以外的存货*45280.6944744.3745628.7042894.18除原材料以外的存货订单覆
99.19%78.36%108.42%105.22%
盖率*÷*
报告期内,公司在手订单覆盖率分别为105.22%、108.42%、78.36%和
99.19%,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3年9月末的在手订单覆盖率较高。2022年末,在手订单覆盖率较低主要系公司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缩减供应链业务规模,当年末供应链业务在手订单显著减少所致;2023年9月末,公司轴承业务在手订单显著增加,公司在手订单覆盖率有所回升。
(三)存货成本及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种类及规格型号较多,难以列示相应的单位成本和价格,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毛利毛利毛利毛利毛利额毛利额毛利额毛利额率率率率基础零部
21287.2836.9830041.6339.3620366.4633.9216432.7234.99

新材料5636.1131.456191.9026.105686.3629.937961.0141.71
机床工具19477.3957.9721716.6455.7221421.4753.5115589.5853.5
高端装备3487.4615.615613.7014.104563.8213.781043.645.99技术开发
8727.4442.487521.0034.275245.2936.784883.7839.05
与服务供应链运
5536.1511.228484.606.138757.715.426353.016.00

合计64151.8431.8779569.4823.4666041.1020.1352263.7622.63
公司综合考虑产品竞争力、单位成本、品牌影响力、客户偏好、品牌价值等因素,主要采用市场定价、成本加成定价及协商定价相结合的定价模式,维持合理的销售毛利,产品毛利率基本稳定,产品销售价格高于存货成本,存货跌价风险较小。
7-2-41(四)存货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9.30
存货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合计
原材料8422.253177.28599.581764.9413964.05
在产品23272.632251.091387.691314.5428225.95
库存商品17573.873470.631255.932261.6324562.06
合计49268.748899.003243.205341.1166752.05
占比73.81%13.33%4.86%8.00%100.00%
2022.12.31
存货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合计
原材料9000.521075.08448.221572.1312095.95
在产品20637.553165.531578.111468.9726850.17
库存商品20157.552835.02987.032068.0626047.66
合计49795.627075.643013.365109.1664993.78
占比76.62%10.89%4.64%7.86%100.00%
2021.12.31
存货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合计
原材料5153.61865.19647.031901.388567.21
在产品20635.994522.581924.744272.6231355.93
库存商品18642.591584.311291.704246.7525765.36
合计44432.196972.083863.4710420.7565688.49
占比67.64%10.61%5.88%15.86%100.00%
2020.12.31
存货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合计
原材料3279.521096.48744.473264.938385.41
在产品14635.603550.711665.738712.3428564.37
库存商品17166.292484.971500.737032.1728184.15
合计35081.417132.173910.9319009.4365133.93
占比53.86%10.95%6.00%29.1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在1年以内的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35081.41万元、
7-2-4244432.19万元、49795.62万元和49268.74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
为53.86%、67.64%、76.62%和73.81%,占比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子公司轴研所从2021年开始加大对历史遗留非正常库存(如历史留存特种钢等原材料、轴承产品等)的清理力度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库龄结构不断优化,存货周转速度较快,其变动趋势与存货周转率、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相匹配。
(五)期后销售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库存商品的期后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库存商品账面余额24562.0626047.6625765.3628184.15
期后销售金额11934.9718125.3321596.2325130.15
期后销售比例48.59%69.59%83.82%89.16%
注:期后销售金额系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统计数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截至2023年末的期后销售金额分别为
25130.15万元、21596.23万元、18125.33万元和11934.97万元,期后销售比
例分别为89.16%、83.82%、69.59%和48.59%。
2020年末、2021年末的库存商品期后未销售金额分别为3054.01万元、
4169.13万元,主要系轴研所前期为缩短供货周期而对精密机床轴承等民品轴承
进行了较多备货,前期备货积压较多所致。发行人已对上述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充分计提跌价准备。
2022年末的库存商品期后未销售金额为7922.33万元,主要系轴研所的轴
承产品、中机合作的铜精矿等未实现期后销售。其中,轴研所未销售存货主要系以前年度精密机床轴承等民品轴承部分遗留存货以及其他轴承产品正常备货;
中机合作未销售存货主要系当年向 KR Investments 进口的 1729.16 万元商品铜
精矿存在质量问题,当期及期后未实现销售,公司已对该批存货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2023年9月末的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比例较低,主要系轴研所的轴承产品、中机合作的铜精矿等未实现期后销售及统计的结转期间较短。
7-2-43(六)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公司期末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和原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存货账面余额66752.0564993.7865688.4965133.93
跌价准备余额8236.628892.8112684.8415595.32
跌价计提比例12.34%13.68%19.31%23.94%
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对存货计提跌价。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65133.93万元、65688.49万元、64993.78万元和
66752.05万元,总体波动较小;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15595.32万元、
12684.84万元、8892.81万元和8236.62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23.94%、19.31%、13.68%和12.34%,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及计提比例均呈下降趋势,下降原因主要系存货结构逐年优化,由公司清理历史库存等原因导致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具体分析参见“3、各年末计提及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3、各年末计提及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2-44本期计提金本期转销金
报告期期初余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额额
2023年1-9月8892.816.86-663.05-8236.62

年度202212684.842946.04-5672.35-1065.728892.81
2021年度15595.327037.68-9948.15-12684.84
2020年度9324.097223.02-951.79-15595.32
注:2022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变动系公司当年末不再将子公司精工新材、山东轴研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金额分别为7223.02万元、
7037.68万元、2946.04万元和6.86万元,转销金额分别为951.79万元、
9948.15万元、5672.35万元和663.05万元,主要为轴研所和中机合作的存货跌价准备变动。
(1)轴研所
轴研所的原材料主要为钢材,在产品和库存商品主要为不同规格轴承及其配件。报告期内,轴研所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和计提比例逐年下降,主要系公司近年经营业绩持续增长,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且公司加大对历史遗留非正常库存的清理力度所致。
报告期各期,轴研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金额分别为6798.44万元、
6003.58万元、1225.83万元和2.11万元,转销金额分别为456.47万元、
9621.13万元、5497.15万元和641.40万元,各年的变动原因如下:*2020年
及2021年,轴研所因产品更新换代对部分因市场需求变化造成积压、难以销售的库存商品、在产品及对应的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两年分别计提存货跌价
6798.44万元、6003.58万元,2020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相比年初增加
6341.98万元,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即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占存货余额的比例)达
32.90%;*2021年起,轴研所加大对历史遗留非正常库存的清理力度,2021年
度、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因处置历史遗留存货及正常经营销售而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9621.13万元、5497.15万元和641.40万元(其中2021年度、2022年度处置历史遗留存货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3722.32万元、
2563.44万元,其余转销系存货正常销售转销),导致2021年末、2022年末和
2023年9月末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分别下降至27.47%、16.40%和15.27%。
(2)中机合作
7-2-452022年末,中机合作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29.16万元,主要系其当年向
KR Investments 进口的商品铜精矿存在质量问题,预计后期难以实现正常销售,公司对该批存货全额计提跌价准备。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中机合作无其他存货减值情形。
报告期内,除轴研所和中机合作外,发行人其他主体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和转销金额较小。
(七)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指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公司名称
标/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新强联未披露0.00%0.00%0.00%
五洲新春未披露4.94%3.61%5.19%
瓦轴 B 未披露 20.23% 18.35% 33.05%
存货跌价计黄河旋风未披露5.21%8.48%26.44%
提比例三超新材未披露8.10%29.75%35.52%
中兵红箭未披露4.78%5.72%7.77%
平均值—7.21%10.98%18.00%
发行人12.34%13.68%19.31%23.94%
新强联未披露2.963.866.03
五洲新春未披露2.862.642.31
瓦轴 B 未披露 2.26 2.07 1.62
存货周转率黄河旋风未披露1.931.871.96
(次)三超新材未披露1.821.491.52
中兵红箭未披露3.253.993.07
平均值—2.512.652.75注
发行人22.783.994.023.03
注1: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数据来源于相关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可比公司2023年三
季报未披露当期末存货账面余额,故无法计算可比的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和存货周转率指标;
注2:2023年1-9月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已年化计算。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跌价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发行人存货跌价计提政策较为谨慎;发行人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7-2-46公司存货周转速度较快,具备较强的营运能力。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计提及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存货跌价计提政策较为谨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六、结合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具体明细、建设期和工程进展、转固时点
及具体依据等,说明在建工程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一)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具体明细、建设期和工程进展、转固时点及具体依据
1、在建工程具体明细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号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建
18001.176890.774169.442773.65
设项目
2在安装设备注111740.126405.183036.341121.31
新型高功率 MPCVD 法大单晶金
311068.106022.24--
刚石项目(二期)
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建设项
45885.253424.87359.4429.70
目年产50万套精密轴承生产线建
5注22366.642366.643400.873339.28设项目(已终止)
年产790万套低噪音轴承生产设
6注31805.901805.902826.982766.17施建设项目(已终止)
7高性能轴承配套条件建设项目3258.511019.90340.79141.47年产50万套高性能离合器轴承
8注4928.77928.771033.58959.42产业化项目(已终止)
新型高功率 MPCVD 法大单晶金
9142.56142.563542.74365.84
刚石项目
10伊川产业园建设工程--4638.361099.30
高性能超硬材料制品智能制造新
11--984.464618.45
模式项目
12其他905.34314.801570.531335.61
合计46102.3629321.6325903.5318550.21
增长率57.23%13.20%39.64%-
7-2-47注1:在安装设备系公司购入的各类型需安装设备,单项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固定资产。
注2:年产50万套精密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系子公司阜阳轴研在建项目,因与当地政府合作终止原因项目已终止,在建工程核算内容主要为土建工程,截至2023年9月末账面余额为3193.57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826.93万元(减值计提依据为洛中兴华评报字[2023]
第022号资产评估报告),2023年末已重新评估,并重新计提减值。
注3:年产790万套低噪音轴承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系子公司阜阳轴研在建项目,因与当地政府合作终止原因项目已终止,在建工程核算内容主要为土建工程,截至2023年9月末账面余额为3110.7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304.79万元(减值计提依据为洛中兴华评报字[2023]第022号资产评估报告),2023年末已重新评估,并重新计提减值。
注4:年产50万套高性能离合器轴承产业化项目系子公司轴研所在建项目,因公司战略发展方向调整,项目建设目前暂停实施,在建工程核算内容主要为土建工程,后续可用于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8550.21万元、25903.53万元、29321.63万元和46102.36万元,呈增长趋势,增长率分别为39.64%、
13.20%和57.23%。
2、在建工程建设期和工程进展、转固时点及具体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在建工程,将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公司在项目建设或设备安装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具体标准如下:
类别转固标准和时点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2)建造工程在达到预定
设计要求,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验收;(3)经消防、房屋及建筑物国土、规划等外部部门验收;(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
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
机器设备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
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7-2-48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建设期和工程进展、转固时点及具体依据如下:
工程进度是否存在在建工程转固时点及具序号项目项目类别建设期(截至2023延迟转固备注体依据年9月末)情形该项目在建工程主要为厂房(实验室)建设,公司在实验室竣工验收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超硬材料磨具国家2018年5月时结转固定资产(具体
1重点实验室建设项募投项目-2023年1296.41%否—
依据为工程竣工联合验目月
收意见书、工程竣工验收单),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3年12月购置设备单项设备达到预定可使在安装设备系公司购入的各类型需安装设备,
2在安装设备——否
调试安装用状态后结转固定资产单项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固定资产新型高功率
MPCVD 法大单晶 本次募投 2022 年 8 月
341.94%—否—金刚石项目(二项目至今期)
伊滨科技产业园2022年9月该项目于2022年开工建设,项目开工前存在
4募投项目14.67%—否
(一期)建设项目至今少量投入主要为咨询设计费、土地勘探费等
该项目系子公司阜阳轴研在建项目,因与当地政府合作终止原因项目已终止,在建工程核算
2012年10年产50万套精密轴内容主要为土建工程,截至2023年9月末账月
5承生产线建设项目自投项目53.03%—否面余额为3193.57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2013年10(已终止)826.93万元(减值计提依据为洛中兴华评报字月[2023]第022号资产评估报告),2023年末已重新评估,并重新计提减值
7-2-49工程进度是否存在
在建工程转固时点及具序号项目项目类别建设期(截至2023延迟转固备注体依据年9月末)情形
该项目系子公司阜阳轴研在建项目,因与当地政府合作终止原因项目已终止,在建工程核算
2012年10年产790万套低噪内容主要为土建工程,截至2023年9月末账月
6音轴承生产设施建自投项目34.69%—否面余额为3110.7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2013年10设项目(已终止)1304.79万元(减值计提依据为洛中兴华评报月字[2023]第022号资产评估报告),2023年末已重新评估,并重新计提减值该项目系国拨项目,批复建设周期为24个月
(2021年7月至2023年7月),建设内容共高性能轴承配套条2021年7月
7国拨项目88.99%—否计11台套设备,已完成10台套研制,1台套件建设项目至今
设备的研制难度超出预期,目前改进方案正在调试,预计2024年上半年完成项目竣工验收该项目系子公司轴研所在建项目,因公司战略年产50万套高性能
2013年8月发展方向调整,项目建设目前暂停实施,在建
8离合器轴承产业化自投项目90.00%—否
-2015年6月工程核算内容主要为土建工程,后续可用于伊项目(已终止)滨科技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该项目在建工程主要为
设备安装,公司在各设备经调试验收后达到预
该项目系子公司三磨所募投项目,截至2021新型高功率2018年2月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
年12月,项目主体已转固,后续仍有零星设9 MPCVD 法大单晶 募投项目 -2021 年 12 99.19% 定资产(具体依据为固 否备购入安装,具体设备安装验收合格、达到预金刚石项目月定资产开箱验收及技术定可使用状态后,转入固定资产鉴定报告),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1年12月伊川产业园建设工2019年8月该项目系原子公司伊川新材自投项目,公司已
10自投项目——否程至今于2022年12月将伊川新材股权转让,故报告
7-2-50工程进度是否存在
在建工程转固时点及具序号项目项目类别建设期(截至2023延迟转固备注体依据年9月末)情形期末无该项在建项目该项目在建工程主要为
设备安装,公司在各设备经调试验收后达到预高性能超硬材料制2015年12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11品智能制造新模式募投项目月100.00%定资产(具体依据为固否—项目-2021年6月定资产开箱验收及技术鉴定报告),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1年6月7-2-51(二)说明在建工程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
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8550.21万元、25903.53万元、29321.63万元和46102.36万元,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以及开展研发活动进行投资建设,先后增加对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在安装设备、新型高功率 MPCVD 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二期)、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高性能轴承配套条件建设项目等多
个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项目投入,导致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增加,具体分析如下:
(1)2021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2020年末增加39.64%,主要系公司超硬
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在安装设备、新型高功率 MPCVD 法大单
晶金刚石项目、伊川产业园建设工程等项目投资建设增加所致。其中,在安装设备增加主要系当期轴研所购入部分需安装的生产设备,期末尚未安装完毕。
(2)2022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2021年末增加13.20%,主要系公司超硬
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在安装设备、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建
设项目、高性能轴承配套条件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增加,新型高功率 MPCVD 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二期)开始投建所致。其中,在安装设备增加主要系当期三磨所购入部分需安装的生产设备,期末尚未安装完毕。
(3)2023年9月末,公司在建工程较2022年末增加57.23%,主要系公司
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在安装设备、新型高功率 MPCVD 法
大单晶金刚石项目(二期)、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高性能轴承
配套条件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增加所致。其中,在安装设备增加主要系当期轴研所为扩大生产规模购入较多机床等生产设备,期末尚未安装完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固定资产确认需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期末在建工程截至期末时点尚未建设或安装完毕,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满足转固条件,因此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延迟转固情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七、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具体内容,包括前五大预付款项对应交易内容、
7-2-52账龄、期后结转情况、付款对象、合作历史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说明是否存
在提前预付工程款情形,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账龄1年以上的预付款项具体内容及未结算原因,是否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如是,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具体内容,包括前五大预付款项对应交易内容、账龄、期后结转情况、付款对象、合作历史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说明是否存在提前预付工程款情形,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具体内容,包括前五大预付款项对应交易内容、账龄、期后结转情况、付款对象、合作历史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前五大预付款项具体内容如下:
7-2-53单位:万元
序预付款项占预付款项期后结转期后结转开始合作是否存在报告期付款对象账龄交易内容注号余额总额的比例金额1比例时间关联关系钢锭加工和锻
1舞钢硕基实业有限公司1900.0014.17%1年以内-0.00%2022年否
件采购
2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962.297.17%1年以内钢锭采购-0.00%2022年否
1年以内489.84
3伊电集团洛阳供电有限公司489.863.65%万元;1-2年电费489.84100.00%2018年否
2023年0.02万元
9月末四川川消消防车辆制造有限公
4480.003.58%1年以内消防车480.00100.00%2023年否

HENAN D. R. CONSTRUCTIO
5 N PAKISTAN (PRIVATE) LIM 390.16 2.91% 1-2 年 铜精矿 - 0.00% 2020 年 否
ITED
合计4222.3231.48%--969.8422.97%--
1 PT.IDN SOLAR TECH 4772.11 18.72% 1 年以内 光伏产品 4772.11 100.00% 2021 年 否
钢锭加工和锻注2
2舞钢硕基实业有限公司1900.007.45%1年以内-0.00%2022年否
件采购
年保定市旭禄进出口贸易有限公202231839.847.22%1年以内焊材1839.84100.00%2021年否末司
4保定岩岩焊接材料有限公司1223.544.80%1年以内焊材1223.54100.00%2021年否
5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24.334.02%1年以内钢锭采购1021.7999.75%2022年否
合计10759.8142.21%--8857.2882.32%--
CBNK FIN-TECH COMPANY
2021年1916.384.91%1年以内榴莲916.38100.00%2020年否
LIMITED
7-2-54序预付款项占预付款项期后结转期后结转开始合作是否存在
报告期付款对象账龄交易内容注号余额总额的比例金额1比例时间关联关系
末2广东来珠贸易有限公司827.324.43%1年以内丁晴手套827.32100.00%2021年否
3西安西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751.914.03%1年以内进、出气系统751.91100.00%2017年否
4二连市吾玉隆丰贸易有限公司617.503.31%1年以内铁矿石617.50100.00%2021年否
山西潞安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
5616.353.30%1年以内光伏产品616.35100.00%2021年否
公司
合计3729.4619.97%--3729.46100.00%--
1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1751.5716.31%1年以内光伏产品1751.57100.00%2019年否
Talesun Technologies(Thailand)
21383.4412.88%1年以内光伏产品1383.44100.00%2020年否
Co.Ltd.注
2020年3中国陆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600.005.59%1年以内光伏产品:3600.00100.00%2020年是

4伊电集团洛阳供电有限公司525.934.90%1年以内电费525.93100.00%2018年否
5平罗县荣昌碳化硅有限公司509.264.74%1年以内碳化硅509.26100.00%2004年否
合计4770.2044.41%--4770.20100.00%--
注1:期后结转金额系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统计数据。
注2:发行人向舞钢硕基实业有限公司预付款项系为采购生产风电轴承所需的原材料,通过预付款项1900万元锁定全年价格。原计划2023年
5月交付首批锻件,因发行人下游订单延缓导致暂缓交付,故预付款项截至2023年12月末尚未结转。
注3:中国陆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和发行人均为国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7-2-552、说明是否存在提前预付工程款情形,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预付工程款的情形,发行人将其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长期资产款核算,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长
6965.916373.144749.462801.73
期资产款
其中:预付工程款243.4547.16228.1048.63
预付设备款等其他6722.466325.984521.362753.10
预付工程款占比3.49%0.74%4.80%1.7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工程款金额分别为48.63万元、228.10万元、
47.16万元和243.45万元,占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长期资产款的比例分别为
1.74%、4.80%、0.74%和3.49%,金额和占比均较小。公司预付工程款主要为根
据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预付的施工费,其中2021年末预付工程款主要为新型高功率 MPCVD 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尚未结算完毕的施工费,2023 年 9 月末预付工程款主要为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的施工费以及三磨所部分厂房的装修改造费。
公司制定并实施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支付流程,业务人员在办理支付款项时需经过逐级审批及复核流程后方可对外支付款项,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公司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向供应商预付工程款项,预付款项占合同价款的比例与工程合同的约定基本一致,不存在提前预付工程款的情形,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原材料采购款等经营款项;
公司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向供应商预付工程款项,不存在提前预付的情形,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账龄1年以上的预付款项具体内容及未结算原因,是否存在无法收
回的风险,如是,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截至2023年9月末,发行人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账龄1年以上预付款项
7-2-56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账序预付款交易内是否存在无法收回付款对象龄1年以未结算原因号项余额容的风险上金额供应商因无法采购原
HENAN D. R. C 材料导致无法正常生
ONSTRUCTION 预计能够协商退
产和发货,已同意退
1 PAKISTAN (PR 390.16 390.16 铜精矿 款,不存在无法收款,由于巴基斯坦当IVATE) LIMITE 回的风险
D 地央行外汇管制原因尚未完成退款
KR INVESTME 截至 2023 年末已截至2023年末已结
2 NT COMPANY 274.17 274.17 铜精矿 结转,不存在无法

LIMITED 收回的风险截至2023年末已钢铁研究总院有截至2023年末已结
3249.74249.74钢材结转,不存在无法
限公司转收回的风险
供应商未履行合同,存在无法收回的风
中机合作提起诉讼,险,截至2023年该案件于2023年12上海高元投资发末发行人已将该笔
4135.85135.85灯具月8日开庭审理并胜
展有限公司预付款项转入其他诉,但由于供应商经应收款并全额计提
营状况不佳,未及时坏账退款因货物质量存在问预计能够协商退
海南佳成盛泰国题,正在协商退款,
5128.74128.74铁矿石款,不存在无法收
际贸易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末已退回的风险款30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账龄1年以上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铜精矿、钢材等原材料采购款,其中预付 HENAN D. R. CONSTRUCTION PAKISTAN(PRIVATE) LIMITED 的铜精矿采购款、预付海南佳成盛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
铁矿石采购款预计能够退款,不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预付 KR INVESTMENTCOMPANY LIMITED、钢铁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的款项截至 2023 年末已结转,不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预付上海高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灯具采购款因对方
经营状况不佳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已将该笔预付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坏账。截至报告期末,除上表所列示的预付款项外,发行人其他账龄1年以上的预付款项金额较小。
报告期内,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未对预付款项计提减值。对于存在无法
7-2-57收回风险的预付款项,发行人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减值,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八、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关联方应
收应付款形成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涉及资金占用,是否按规定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关联交易
(一)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1、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关联采购的必要性、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交易金额累计超过3000万元的主要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中国汽车工业工程
工程总承包1080.532968.18--有限公司一拖(洛阳)汇德成品活塞、导向
2156.774763.091945.17-
工装有限公司套等二重(德阳)重型
铰链梁7341.8714485.7612090.717976.36装备有限公司机械工业第六设计
工程总承包1041.942665.641466.571673.18研究院有限公司
铝合金边框、单中国福马机械集团
晶电池等光伏材--2493.711053.59有限公司料白鸽磨料磨具有限
刚玉、磨具等1063.871878.33348.99640.73公司
成都工具研究所有合金刀片、技术
993.892166.06426.30145.78
限公司服务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工程”)
中汽工程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国机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0元、0元、2968.18万元和
1080.53万元,主要系轴研所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一标段经公开招标后,
由中汽工程最终中标并承包,主要负责该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
7-2-58工验收达到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相关交易具备必要性、合理性。
*一拖(洛阳)汇德工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拖汇德”)
一拖汇德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国机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一拖汇德采购金额分别为0元、1945.17万元、4763.09万元和2156.77万元。
一拖汇德系公司产业链上游企业,三磨所生产的锻造六面顶压机需要采购活塞、导向套等零部件,以及真空控制系统等服务。一拖汇德能提供相关产品服务,因此三磨所按照《三磨所招标管理办法》《三磨所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等制度
与一拖汇德确定合作关系,并通过询比价确定交易价格。相关交易具备必要性、合理性。
*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重公司”)
二重公司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国机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二重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7976.36万元、12090.71万元、14485.76万元和
7341.87万元,主要系子公司三磨所采购锻造六面顶压机所需的零部件铰链梁及
相关无损检测服务。锻造六面顶压机为三磨所推出的装备类产品,其铰链梁采用变革性的锻造件而非市场上的铸造件,因此三磨所开发的锻造六面顶压机具备更高的精度、承受更大的压力和更长的寿命,从而快速打开市场。三磨所开发该款产品时,通过和市场上的锻件生产企业进行洽谈、测试,最终二重公司设计的铰链梁模具生产的铰链梁满足三磨所的需求且具备批量化生产能力,因此三磨所与二重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保证对三磨所的供应,并根据协议约定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相关交易具备必要性、合理性。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六院”)
机械六院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国机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机械六院采购金额分别为1673.18万元、1466.57万元、2665.64万元和
1041.94万元。机械六院通过公开招标成为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的工程
总承包方,该项目为公司2018年配套募集资金项目。此外,机械六院还向三磨所提供可研报告咨询服务,双方通过询比价方式确定交易价格。相关交易具备必要性、合理性。
7-2-59*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机械”)
福马机械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国机集团直接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福马机械采购金额分别为1053.59万元、2493.71万元、0元和0元,主要系
2020至2021年,子公司中机合作作为发行人外贸平台开展光伏组件类的贸易业务,向福马机械采购太阳能电池片、光伏玻璃及太阳能铝合金边框等,2020年与2021年合作金额较大,双方交易价格系按照采购及招标管理办法等制度通过询比价确定。2022年因福马机械内部业务调整,双方不再合作光伏业务。相关交易具备必要性、合理性。
*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鸽公司”)
白鸽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精工发展的托管企业。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白鸽公司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640.73万元、348.99万元、1878.33万元和
1063.87万元。其中,中机合作及下属企业中机海南、郑州分公司和精工发展向
白鸽公司采购贸易业务所需普通磨具类产品;三磨所、新亚公司为白鸽公司的下游企业,需要采购检测服务和生产所需普通磨具类产品,因此双方按照《三磨所采购招标管理办法《新亚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确定合作关系。采购价格系按照各子公司采购及招标管理办法等制度通过询比价确定,相关交易具备必要性、合理性。
*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工具所”)
成都工具所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精工发展的托管企业。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成都工具所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145.78万元、426.30万元、2166.06万元和
993.89万元,主要系发行人采购刀具及部分下属企业的贸易业务。中机合作、中机海南采购金额较高,主要系中机合作按照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要求,聚焦发展公司主营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加快走出去步伐,提升国际市场份额及品牌知名度。中机合作作为国机精工外贸平台,长期向国外客户供应成都工具所刀具产品。此外,三磨所、轴研科技、轴研所因生产需要向成都工具所采购刀具类产品。按照各子公司的招标管理办法、外协外购管理办法等制度执行询比价采购。上述采购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相关交易具备必要性、合理性。
(2)关联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7-2-60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关联采购产品种类较分散且多为定制型产品,且单个
关联方供应商存在多项不同采购内容。以下选取报告期内各公司的主要采购产品与其他供应商进行比价,具体情况如下:
*中汽工程
中汽工程承包的“轴研所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一标段”系通过公
开招标确定价格,交易价格公允。
*一拖汇德
报告期内,发行人基于生产需求向一拖汇德采购导向套。选取报告期内对一拖汇德及其他非关联方供应商均有采购的规格为 SMD800 的导向套进行比价,具体情况如下:
导向套均价(元/件)报告期单价差异一拖汇德其他非关联方供应商
2023年1-9月7100.007100.000.00%
2022年度7100.007100.000.00%
2021年度7100.007100.000.00%
2020年度7277.787100.002.50%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一拖汇德采购导向套的价格与其他非关联方供应商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交易价格公允。
*二重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基于生产需求向二重公司采购铰链梁。选取报告期内对二重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供应商均有采购的规格为 SMD800 的铰链梁进行比价。
发行人向二重公司采购的均价为108693.60元,向第三方采购的均价为
108200.00元,价格差异为0.45%。
发行人向二重公司采购铰链梁的价格与非关联方供应商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交易价格公允。
*机械六院机械六院通过公开招标成为三磨所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的工程总
7-2-61承包,交易价格公允。
*福马机械
福马机械在光伏行业具有较强的供应链管理能力,上下游资源整合能力较强。中机合作作为国机精工外贸平台,2020至2021年与福马机械开展了光伏贸易业务的深度合作。选取报告期内对福马机械及其他非关联方供应商均有采购的单晶电池进行比价,具体情况如下:采购产品系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协商定价,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产品价格(元/片)产品种类单价差异福马机械其他非关联方客户
单晶电池5.42565.07116.99%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福马机械采购单晶电池的价格与其他非关联方供应商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交易价格公允。
*白鸽公司
2020-2021年,发行人与白鸽公司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2022年至
2023年9月,发行人基于生产需求向白鸽公司采购各类磨具,其中棕刚玉为发
行人主要采购产品。以下选取2022年至2023年9月向白鸽公司采购的棕刚玉与其他非关联供应商进行比价,具体情况如下:
棕刚玉均价(元/千克)报告期单价差异白鸽公司其他非关联方供应商
2023年1-9月5792.865856.42-1.09%
2022年度5950.005920.590.50%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白鸽公司采购棕刚玉的价格与其他非关联方供应商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交易价格公允。
*成都工具所
2020-2021年,发行人向成都工具所的关联采购金额较小。2022年至2023年9月,发行人基于生产需求向成都工具所采购各类刀具,其中合金刀片为发行人主要采购产品。以下选取报告期内成都工具所生产的合金刀片与其他非关
7-2-62联供应商进行比价,具体情况如下:
合金刀片均价(元/片)报告期单价差异成都工具所其他非关联方供应商
2023年1-9月27.9627.890.25%
2022年度33.5532.752.45%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成都工具所采购合金刀片的价格与其他非关联方供应商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交易价格公允。
综上,公司关联采购均系基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而开展,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或公开招投标确定,具有公允性。
2、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关联销售的必要性、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交易金额累计超过3000万元的主要关联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二重(德阳)重型轴承、铬矿砂、
2397.625699.452262.71171.57
装备有限公司钨铁等白鸽磨料磨具有限
砂轮、树脂等4663.685278.951775.76904.82公司国机集团科学技术大功率风电主轴
-3000.00--研究院有限公司轴承开发项目
*二重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二重公司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71.57万元、2262.71万元、5699.45万元和2397.62万元。二重公司的主要产品涵盖大型成台(套)装备和大型铸锻件、核电及重型压力容器、大型传动件装备等,需要向上游企业采购大量零件及原材料。国机精工郑州分公司和精工发展向二重公司销售其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包括钢锭、铬矿砂等,轴研所向二重公司销售其生产所需的轴承及组件,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均系通过招投标成为二重公司的供应商,相关交易具备必要性、合理性。
*白鸽公司
7-2-63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白鸽公司的销售金额分别为904.82万元、1775.76万
元、5278.95万元和4663.68万元。其中,国机精工本部及郑州分公司、精工发展向白鸽公司销售其生产所需的磨料、劳保类产品和包装物等;三磨所向白鸽
公司提供原材料检测服务,主要系白鸽公司为保证新产品开发数据的准确性需要进行原材料检测服务,三磨所质检中心实验室能够相关服务,且三磨所与白鸽公司距离较近,检测时效性高,检测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和技术服务合同执行。
上述交易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相关交易具备必要性、合理性。
*国机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国机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国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发行人向国机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销售的金额为3000.00万元,主要系国机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轴研所开展《大功率风电主轴轴承研制及试验平台开发》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该项目由轴研所牵头,以“产、学、研、用”相结合模式开展研制工作,突破大功率风电主轴轴承技术瓶颈,掌握相关关键设计与制造核心技术,建设应用试验平台,完成典型产品的研制、试验及装机验证。相关交易具备必要性、合理性。
(2)关联销售价格的公允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关联销售产品种类较分散且多为定制型产品,且单个关联方客户存在多项不同销售内容。以下选取报告期内各公司的主要销售产品与其他客户进行比价,具体情况如下:
*二重公司
2020至2022年度,发行人向二重公司销售各类轴承产品,2023年1-9月,
发行人主要向二重公司销售钨铁等材料。选取报告期内对二重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客户均有销售的轴承、zys 轴承及钨铁进行比价,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均价报告期产品种类单价差异
二重公司其他非关联方客户/市场价格注
2023年1-9月钨铁(元/吨)16.2717.50-7.04%
2022 年度 zys 轴承(元/套) 670.00 645.13 3.86%
2021年度轴承(元/套)94.4094.92-0.55%
7-2-64产品均价
报告期产品种类单价差异
二重公司其他非关联方客户/市场价格
2020 年度 zys 轴承(元/套) 620.00 595.15 4.18%
注:数据来源于 Mysteel、中钨在线。
发行人向二重公司销售产品的价格与非关联方客户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交易价格公允。
*白鸽公司
2020-2021年,发行人与白鸽公司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2022年至
2023年9月,发行人向白鸽公司销售各类磨具、砂轮及树脂等材料。以下选取
2022年至2023年9月向白鸽公司销售的产品与其他非关联客户进行比价,具体
情况如下:
产品均价报告期产品种类单价差异白鸽公司其他非关联方客户棕白混和磨料平行砂轮
2023年1-9月223.32227.44-1.81%(元/片)
2022年度酚醛树脂(元/吨)10.7311.66-7.95%
发行人向白鸽销售酚醛树脂的价格略低于其他客户,主要系白鸽公司需求量较大,因此价格有一定优惠。综上,发行人向白鸽公司销售产品的价格与非关联方客户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交易价格公允。
*国机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为发挥国机集团研发资源的协同效应,加快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国机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轴研所研究开展大功率风电主轴轴承研制及
试验平台开发项目。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是经考虑研发所需人工成本、设备费用、管理费及其他与项目相关的必要支出,经公平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综上,公司关联销售均系基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而开展,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且公司主要关联销售产品定价与其他客户不存在重大差异,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3、关联托管
7-2-65发行人子公司托管成都工具所和白鸽公司的具体情况参见“问询函第2题·十·(一)发行人对托管主体所采取的管理模式”和“(二)收取管理费的标准和定价依据、具体托管期限”。
相关交易具备必要性、合理性,托管价格系双方协议约定,具备公允性。
4、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过100万元的主要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1)发行人作为出租方:
单位:万元确认的租赁收入租赁资产承租方名称种类2023年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9月
伊川精工研磨材料有限公司土地租赁--116.57116.57
根据国机精工(伊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川新材”)与伊川
精工研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川精工”)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伊川新材将位于国机精工(伊川)新材料产业园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伊川精工使用,土地面积为92512.48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租赁价格为13.73元/平方米/年,租赁用途为生产经营。该交易系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租赁,具备必要性、合理性。
经公开网站查询,洛阳市类似工业用地的租赁价格如下:
租赁价格单价均价项目面积(元/亩/年)(元/㎡/年)差异
洛阳新安县工业用地12亩1000015.00
河南洛阳工业用地6亩800012.00-
平均值//13.501.70%
伊川精工研磨材料有限公司92512.48平方米/13.73
如上表所示,该地区类似土地租赁市场价格与伊川新材的租赁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租赁价格具备公允性。
(2)发行人作为承租方:
7-2-66单位:万元
支付的租金租赁资产种出租方名称
类2023年1-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9月
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房屋租赁328.41611.91574.57442.53
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设备租赁212.96283.95283.95215.53
汇益融资租赁(天津)有限
设备租赁168.60214.50230.06287.74公司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租赁472.63630.17659.81892.82
*白鸽公司
根据白鸽公司与发行人签订的房屋及设备租赁合同,白鸽公司将郑州新材料产业园区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院内,房屋建筑面积约17.865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发行人做办公使用,土地面积为92.512.48平方平方米,租赁费用包含房屋租赁费用及设备(家具、网络、机房、饮水系统、电信终端系统、会议系统、空调、房屋附属物等)租赁费用,租赁用途为科研办公。该交易系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租赁,具备必要性、合理性。
由于白鸽公司将房屋及屋内设备同时租赁给发行人,因此租赁费用按照房屋及设备租赁费用合计口径统计,即2019年至2022年租赁费用为8281860元/年,2022至2023年租赁费用为9480000元/年。
经公开网站查询,郑州市类似商业用地的租赁价格如下:
项目面积(㎡)平均单价(元/㎡/年)均价差异
郑州市金水区商业用地92667450.00
6.74%
白鸽公司17865480.35
如上表所示,该地区类似商业用地租赁市场价格与白鸽公司的租赁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租赁价格具备公允性。
*汇益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根据汇益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与三磨所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报告期内,汇益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为三磨所提供双头数控立式带锯床、定梁龙门加工中心、数控双柱立式车床等设备的经营租赁服务,设备的租赁费按
7-2-67季度结算,租赁期限以每年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该交易系根据三磨所实际生
产研发需要进行租赁,具备必要性、合理性。
由于定梁龙门加工中心等设备多为定制型号,目前无同类市场价格进行比较分析。报告期内,相关设备的租赁费用系公司根据产品型号和市场价格与汇益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协商确定,该类关联交易的定价及决策程序按照公司内部制度执行,不存在向关联方转移利润等利益输送情形,租赁价格具备公允性。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24日,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为该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轴研所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将轴研所的部分设备资产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国机财务融资人民币5072.50万元,约定的租赁利率为5.40%,融资期限为120个月。
2020年5月起,融资租赁利率降至3.90%。
截至2023年9月30日,轴研所与国机财务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情况如下:
承租赁金融资租赁授信租赁执行期限租赁物租额(万起租日结束日余额(万单位利率利率(月)名称人元)元)轴国机74台生
研5072.505.40%3.90%2016/6/302026/6/301635.72120精工产设备所
国机财务与轴研所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系根据实际经营融资需要开展,发行人资金需求较高、贷款时间长,直接融资贷款的难度较高。因此发行人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约定贷款周期为十年。上述交易具备必要性、合理性。
2016 年,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5 年期以上贷款利率(LPR)为
4.90%,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利率略高于5年期以上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主要系轴
研所与国机财务签订了为期十年的融资租赁协议,期限较长、融资成本更高所致。2020 年 5 月,5 年期以上 LPR 降至 4.65%,因此发行人也将融资租赁利率下调。
7-2-68根据公开资料查询,同期其他上市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情况如下:
公司签订时间融资金额(万元)租赁期限年租赁利率
百川环能(837679)2016年10月3580.004年5.68%
华誉能源(838153)2016年12月2200.004年6.00%
浩物股份(000757)2017年4月3724.833年5.16%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融资租赁费用与市场同类型业务比较无重大异常,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定价具备公允性。
5、关联方资金拆借
(1)2023年1-9月
单位:万元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拆入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5000.002021/12/092023/12/093.85%;已结清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2020/04/152023/04/153.60%;已结清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2022/02/282023/02/283.65%;已结清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2022/10/262023/10/263.25%;已结清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2023/03/292025/03/292.85%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2023/04/042025/04/042.85%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2023/04/142025/04/142.85%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2023/06/082024/06/082.60%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2023/08/222024/08/222.60%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7000.002023/09/202026/09/202.50%拆出
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521.402022/06/082023/06/033.70%;逾期未结清
(2)2022年度
单位:万元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拆入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2020/04/152023/04/153.60%
7-2-69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5000.002021/12/092023/12/093.85%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000.002021/02/012022/02/013.70%;已结清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00.002021/02/182022/02/183.70%;已结清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4000.002021/04/212022/04/213.70%;已结清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00.002021/11/232022/11/233.65%;已结清
3.65%;本期已还款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2022/02/282023/02/28
6000.00万元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2022/10/262023/10/263.25%拆出
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521.402022/06/082023/06/033.70%
(3)2021年度
单位:万元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拆入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2020/04/152023/04/153.60%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5000.002021/12/092023/12/093.85%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4000.002020/11/302021/11/303.70%;已结清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4000.002020/12/302021/12/303.70%;已结清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000.002021/02/012022/02/013.70%;已结清
3.70%;本期已还款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00.002021/02/182022/02/18
2000.00万元
3.70%;本期已还款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4000.002021/04/212022/04/21
13000.00万元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00.002021/11/232022/11/233.65%
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600.002020/12/312021/06/304.35%;已结清
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400.002020/08/192021/07/304.35%;已结清
郑州海科研磨工具有限公司300.002021/01/202021/12/314.35%;已结清
(4)2020年度
单位:万元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拆入
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3000.002019/04/302020/04/304.00%;已结清
7-2-70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7000.002019/06/142020/06/144.15%;已结清
2019/08/192020/08/194.785%;已展期
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400.00
2020/08/192021/07/304.35%
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600.002020/03/202020/12/314.35%;已展期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000.002017/04/192023/04/204.90%;已结清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2019/03/082020/03/084.35%;已结清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2019/10/312020/10/314.1325%;已结清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4000.002019/12/252020/12/253.915%;已结清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000.002019/12/312020/12/313.915%;已结清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2020/04/152023/04/153.60%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5500.002020/02/182021/02/183.915%;已结清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4000.002020/11/302021/11/303.70%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4000.002020/12/302021/12/303.70%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到期借款均已还清。发行人上述资金拆入系根据实际经营项目需求或流动资金周转借款,为增加公司融资渠道,更好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向财务公司拆入资金,相关交易具备必要性、合理性。
发行人资金拆出系向中浙高铁出借资金521.40万元,用于“高速列车转向架用轴承核心关键技术”项目的课题研究。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浙高铁因资金紧张尚未归还该笔借款,公司已对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发行人与国机财务等公司的贷款利率略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
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且不存在重大差异,交易价格公允。LPR 具体情况参见“问询函第2题·九·(一)·3、存贷款利率是否公允,股东是否存在通过财务公司变相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
6、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其他关联交易主要系发行人存于国机财务的活期存款和通过国机财务开立的应付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2-712023年9月302022年12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
项目日31日31日31日
活期存款余额46150.4555765.4351706.6151611.04
其中:利息收入296.32510.02271.13265.83
应付票据4433.993507.694405.722741.28
其中:支付手续费2.885.882.861.10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企业各类资金均参加资金集中管理,所有银行账户均应纳入资金归集的范围,实现应集尽集、能集尽集,持续提高资金集中度及资金集中质量。因此,发行人资金归集入国机财务活期账户管理,发行人可自由支配资金,且资金使用不受限。
相关交易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存款利率具备公允性。利率的具体情况参见“问询函第2题·九·(一)·3、存贷款利率是否公允,股东是否存在通过财务公司变相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
7、偶发性关联交易
(1)子公司轴研所接受技术开发事项
为发挥国机集团研发资源的协同效应,加快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国机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轴研所研究开展大功率风电主轴轴承研
制及试验平台开发项目,合同金额为3000.00万元。研发项目已于2022年12月完成,并出具了《大功率风电主轴轴承研制及试验平台开发工作总结报告》。
相关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公允性及具体情况参见“问询函第2题·八·(一)·2、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2)放弃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比例增资事项
2022年,为落实《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20年第6号)的金融监管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轴研所、三磨所和中机合作的参股企业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购买资产+清算注销+现金增资+设立分公司”与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拖股份”)控股的财务公司进行重组整合。其中一拖股份计划以现金方式对国机财务增资
55816.89万元,国机财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
7-2-72轴研所、三磨所、中机合作分别持有国机财务0.55%、0.55%和1.82%股权,
放弃本次增资优先同比例认缴出资权,轴研所、三磨所、中机合作对国机财务的持股比例将相应稀释至0.47%、0.47%和1.56%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国机财务的股权比例由2.92%下降至2.50%。
相关交易具备必要性、合理性,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交易价格。
(3)收购成都工具所少数股权事项
2022年11月3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为推动精工
板块业务资源整合,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华粤房地产有限公司和四川力协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工具所的8.22%和0.62%的股权。
2022年12月,公司与深圳华粤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购
买其持有的成都工具所8.22%的股权,股权转让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已于2023年5月通过国机集团的备案。此后深圳华粤房地产有限公司未按照协议要求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公司已于2023年9月19日提交对深圳华粤房地产有限公司起诉的立案申请。
2023年5月30日,公司与四川力协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购买其持有的成都工具所0.62%的股权,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支付股权转让价款146.75万元,并于2023年8月3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相关交易具备必要性、合理性,股权转让价格系根据资产评估确定,具备公允性。
(4)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事项
为提高我国重大装备产业基础能力水平,公司全资子公司轴研所与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
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械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
司、重庆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电气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他4家行业
企业共同出资设立“通用机械关键核心基础件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创新中心的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轴研所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持有创新中心6.67%的股权。截至本问询回复出
7-2-73具日,轴研所已完成注册资本实缴,创新中心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
相关事项具备必要性、合理性,设立参股公司事项不涉及交易价格。
(二)关联方应收应付款形成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涉及资金占用,是否按规定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1、关联方应收应付款形成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涉及资金占用
(1)关联方应收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账款6168.817172.104232.872154.66
应收票据158.82179.54-12.06
应收款项融资478.35678.35243.45405.58
预付款项6.92128.31149.76807.48
其他应收款8424.568398.677168.257131.42
应收股利-37.7637.75-
其他非流动资产84.0118.25126.0076.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主要为提供产品或服务;应收股利系发行人投资洛阳轴建的股利;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材料采购款等经营性款项;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长期资产款。
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原因主要为往来款及代垫社保,报告期内各期末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阜阳轴承有限公司6794.996794.996794.996794.99
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758.56741.26162.3991.30洛阳轴研精密机械有限公
其他应收427.08531.33--司款洛阳轴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原“洛阳轴研建设开277.94171.86149.7192.74发有限公司”)
其他165.99159.2376.16152.39
7-2-74项目名称关联方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小计8424.568398.677183.257131.42阜阳轴承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系往来款及代垫款。公司于2015年通过国机财务向阜阳轴承发放三笔一年期委托贷款,阜阳轴承2017年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经破产管理人允许,公司已就上述委托贷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全额计提减值。
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系公司借款及往来款、代垫社保。
2022年度,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其出借资金521.4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并将该
笔款项计入往来款及代垫款项下核算。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浙高铁因资金紧张尚未归还该笔借款,公司已对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此外,公司部分员工在中浙高铁任职,社保仍由发行人缴纳,因此将代垫社保计入其他应收款。
洛阳轴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和洛阳轴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均系公司支付的代垫社保款项。
(2)关联方应付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付账款3947.182655.331866.263549.76
应付票据4632.392406.654850.272983.29
合同负债694.491502.275615.084166.95
其他流动负债39.3284.85728.93245.39
其他应付款81.85556.37511.151139.70
应付股利--4.85913.13
短期借款10000.009009.437003.3928017.27
长期借款10000.00-45000.0030000.00
长期应付款---2589.33
租赁负债1061.012306.072052.35-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574.71715.10536.97-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516.5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5000.0045059.2055.1133.00
7-2-75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应付款项主要为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
应付货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合同负债主要为预收合同款项;其他流动负债主要系待转销项税额。
其他应付款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向白鸽公司拆入资金;应付股利系2020年新亚公司应向郑州高新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分红款。
公司短期借款系国机财务向公司提供的信用借款,长期借款系公司向国机财务、国机集团拆入资金;长期应付款主要为融资租赁款项,2021年起公司将应付融资租赁款调整至租赁负债科目列示。
以上事项均按照相关合同执行,关联往来情况合理,不涉及资金占用。
2、是否按规定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以及关联往来均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等制度履行了审议和披露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序董事会日股东大会议案董事会股东大会号期日期《关于预计轴研科技与国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2020年日常关联交第六届董事2019年度1易的议案》《关于预计轴研科技2020/4/11会第三十二2020/5/11股东大会与白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2020年次会议决议决议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轴研所接受国机集第六届董事
2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2020/6/16会第三十四//技术开发的关联交易议案》次会议决议《关于预计国机精工与国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国机精工第七届董事2020年度
3与白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2021年2021/4/27会第二次会2021/5/28股东大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议决议决议计国机精工与功能金刚石研究院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国机精工与国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2022年日常关联交第七届董事2021年度4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国机精工2022/4/13会第十次会2022/5/17股东大会与白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2022年议决议决议公告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2-76序董事会日股东大会
议案董事会股东大会号期日期
第七届董事《关于放弃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
52022/4/26会第十一次//公司同比例增资的议案》会议决议
第七届董事《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
62022/8/26会第十五次//易预计金额的议案》会议决议
2022年第
第七届董事《关于和国机财务公司开展金融四次临时
72022/10/27会第十七次2022/11/17合作的议案》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决议公告《关于参股通用机械关键核心基第七届董事
8础件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2023/3/4会第二十一//的议案》次会议决议《关于预计国机精工与国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2023年日常关联交第七届董事2022年度9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国机精工2023/4/13会第二十二2023/5/20股东大会与白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2023年次会议决议决议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七届董事会10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接2023/8/31第二十六次//受国机集团委托贷款的议案》会议
(三)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365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新型高功率 MPCVD 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
125865.0019865.00
(二期)
2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8500.008500.00
合计34365.0028365.00本项目建设单位和实施主体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
所有限公司,建设地址位于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白沙镇产业集聚区纬四路心里程院区三号楼,无新建建筑,利用公司现有租赁厂房1栋,出租方为伊川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非发行人的关联方。因此不存在向关联方租入房屋或土地的情形。
7-2-77除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公司聘请关联方机械六院出具外,本次
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设备及安装全部由公司自行研制并实施,采购的相关设备生产配套零部件向外部非关联供应商购置,本次募投项目施工建设不存在由关联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有晶种片、氢气、甲烷等,产成品为宝石级大单晶金刚石和功能金刚石片,目前发行人关联方的经营业务未涉及上述产品,因此发行人预计不会因募投项目生产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或接受劳务,亦无销售本次募投项目生产产品至关联方的计划。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九、结合与国机财务之间关联交易情况,说明资金使用是否受限,是否存
在自动划转归集情况,存贷款利率是否公允,股东是否存在通过财务公司变相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并结合金融服务协议、风险评估报告、风险处置预案等情况,说明发行人与国机财务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一)结合与国机财务之间关联交易情况,说明资金使用是否受限,是否存
在自动划转归集情况,存贷款利率是否公允,股东是否存在通过财务公司变相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
1、发行人与国机财务之间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国机财务之间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1)资金拆借业务发行人与国机财务资金拆借业务的具体情况参见“问询函第2题·八·(一)·5、关联方资金拆借”。
(2)存款和应付票据业务发行人与国机财务存款和应付票据业务的具体情况参见“问询函第2题·八·(一)·6、其他关联交易”。
(3)融资租赁业务
7-2-78发行人与国机财务融资租赁业务的具体情况参见“问询函第2题·八·(一)·4、关联租赁”。
2、说明资金使用是否受限,是否存在自动划转归集情况
国机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各类风险。国机财务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国机财务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延迟付款等事项,资金存取不存在障碍。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存款资金使用可以自由调度。
关于国机财务资金集中管理,发行人出具了《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并作出如下规定:
“7.1下属企业各类资金均应参加资金集中管理,实现应集尽集、能集尽集,持续提高资金集中度及资金集中质量。
7.2下属企业应认真落实公司有关资金集中管理规定,所有银行账户均应纳
入资金归集的范围,不断提升资金集中管理规模,资金集中度应达到公司管理要求。下属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情况,纳入财务负责人考核范围。
7.3下属企业对纳入资金归集范围的银行账户,应与国机财务公司签订资金
归集协议,进行账户余额管理,确定账户余额限额后,实现每日自动归集。未签订资金归集协议的银行账户,原则上要求超过万元以上的资金每日手动划至国机财务公司。”综上,发行人能够自由存取并管控存放于国机财务处的所有资金,不存在资金使用受限情况,公司存在资金自动划转归集的情况。
3、存贷款利率是否公允,股东是否存在通过财务公司变相违规占用发行人
资金
(1)发行人与国机财务的存款利率具有公允性
报告期各期末,国机财务的存款利率与同期市场存款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7-2-792023年9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国机财市场利国机财市场利国机财市场利国机财市场利务利率率务利率率务利率率务利率率
活期协定1.35%0.90%1.00%0.90%1.00%1.00%1.00%1.00%
7天通知存款1.55%1.00%1.40%1.00%1.40%1.10%1.40%1.10%
三个月定期1.75%1.25%/1.25%/1.35%/1.35%
六个月定期1.95%1.45%/1.45%/1.55%/1.55%
注:市场利率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同期存款利率的平均值。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在国机财务的存款利率与同期市场利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因此存款利率公允。
(2)发行人与国机财务的贷款利率具有公允性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国机财务开展贷款业务的具体情况参见“问询函第2题·九·(一)·1·(1)资金拆借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国机财务借款的资金成本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对比
情况如下:
2023年9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项目国机财务国机财务国机财务国机财务
LPR LPR LPR LPR利率利率利率利率
3.45%-3.25%-3.65%-3.65%-3.80%-3.70%-3.85%-
1年期2.60%
3.65%3.65%3.70%3.70%3.85%3.915%4.15%
2年期2.85%///////

3年期//////3.60%/
5年期以4.20%-4.30%-4.65%-
///4.65%/
上4.30%4.60%4.80%
注:为保障该项债权的实现,中机合作向国机财务抵押郑东新区地润路 18 号 A 座相关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因此该项贷款利率较低。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与国机财务的贷款利率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等影响因素后,选择不同的融资手段,贷款利率公允。
(3)股东不存在通过财务公司变相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况
7-2-80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建立相应的制度措施防止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针
对国机财务,发行人也建立了防止股东通过财务公司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机制。发行人与国机财务基于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开展业务,且国机财务在严格的行业监管下规范运作,不存在股东变相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已建立相应的制度措施防止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公司已建立包括《内部往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资金办理办法》等一
系列资金管理制度,可有效避免资金被关联方占用,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影响发行人资金使用的情形。
*公司针对国机财务也建立了防止股东通过财务公司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与国机财务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相应进行了信息披露。未来公司将继续根据自身业务及资金使用、存放需求与国机财务开展相关金融服务业务,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股东不存在通过财务公司变相违规占用申请人资金的情形。
根据国机财务出具的说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国机财务公司与国机精工之间的业务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
国机精工在国机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国机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国机精工在国机财务公司存款资金使用与
一般商业银行存款资金使用无差异,可自由调度、自由支取,不存在任何使用受限的情形,国机精工可根据自身需要自主安排存款使用。2020年以来,国机精工在国机财务公司的存款不存在不能自主支付或使用的情形。”此外,发行人会计师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与国机财务的存贷款利率具有公允性,股东不存在通过财务
7-2-81公司变相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形。
(二)结合金融服务协议、风险评估报告、风险处置预案等情况,说明发行人与国机财务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1、发行人与国机财务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国机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根据国机财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截至2023年6月30日,国机财务各项监管财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银保监会的最低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应用资本底线及校准后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2.82%,高于银保监会最低监管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总和/流动性负债总和*100%=46.51%,不低于25%。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各项贷款/(各项存款+实收资本)=41.91%,未高于80%。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0.00%,未超过资本净额。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7.91%,未超过资本总额的15%。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票据承兑业务余额/存放同业余额=24.78%,未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票据承兑+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83.59%,未高于资本净额。
7-2-82(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承兑保证金存款/各项存款=1.89%,未超过存款总额的10%。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62.59%,未高于资本净额的70%。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0.80%,未高于资本净额的20%。
综上,国机财务具备相应业务资质,且国机财务的基本财务指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规定。
2、发行人与国机财务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三
条的规定
发行人与国机财务发生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编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发行人执行情况
除本规则第6.3.13条的规定外,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国机财务签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中,关于的,应当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及时披露:存款额度的约定均超过300万
(一)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元。发行人已及时披露与国机财
6.3.630万元的交易;务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以及
(二)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参见“问询的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函第2题·八·(二)·2、是否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的按规定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程交易。序”。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国机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以及涉及
除本规则第6.3.13条的规定外,上市公司的存款等,均已按照相关规则判与关联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00万
断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需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6.3.7股东大会审议的交易均已履行相
绝对值超过5%的,应当及时披露并提交应程序,具体情况参见“问询函股东大会审议,还应当披露符合本规则第
第2题·八·(二)·2、是否按
6.1.6条要求的审计报告或者评估报告。
规定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金融机构的存
款、贷款等业务,应当以存款或者贷款的参见本表格之“6.3.6和6.3.7”相
6.13.5利息为准,适用第6.3.6条和第6.3.7条的关回复。
规定。对于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存款、贷款等业务,由本所另行规定
7-2-833、发行人与国机财务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四
条、第十九条的规定
发行人与国机财务分别于2019年、2022年签署了《金融服务合作协议》
《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发行人在国机财务的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国机财务为发行人提供综合授信捌亿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融资租赁、票据承兑与贴现)。上述协议均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成立,经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自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该协议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发行人就上述协议签署履行的会议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如下:
2019年10月25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及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发行人已于2019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的关联交易公告》。发行人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22年10月27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和国机财务公司开展金融合作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发行人已于2022年10月27日披露了《关于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综上,发行人与国机财务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并将该协议作为单独议案提交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协议中明确了协议期限、交易类型、各类交易预计额度、交易定价、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等内容,并予以披露。报告期内,金融服务协议未超过三年。
4、发行人与国机财务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五
条的规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取得并审阅国机财务的年度财务报告,并按照规定出具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已作为单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7-2-845、发行人与国机财务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六
条的规定发行人制定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并作为单独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针对潜在的可能影响上市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发行人制定了如下解决措施:
“风险发生后,财务部负责人应立即向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及时了解信息,分析整理情况后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公司董事会。
风险处置预案程序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敦促国机财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风险发生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制定风险处置方案。风险处置方案应当根据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风险处置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应采取的措施及应达到的目标;
(2)各项化解措施的组织实施;
(3)化解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公司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风险处置方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化险措施,积极做好风险处置工作。”关联交易存续期间,发行人已持续对存放于国机财务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动态评估和监督。报告期内,国机财务未出现预案规定的风险情形。
6、发行人与国机财务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七
条的规定
发行人独立董事已对国机财务的资质、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以及对
发行人的影响等发表独立意见,并对《金融服务协议》的合理性、风险评估报
7-2-85告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风险处置预案的充分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
7、发行人与国机财务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八
条的规定
发行人在(以下简称“甲方”)与国机财务(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的
《金融服务协议》中进行了如下约定:
“甲方在乙方的各类存款,乙方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存款利息。
甲方在乙方取得的贷款,乙方按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发行人与国机财务发生的存款、贷款等关联交易已在协议中披露利率的确定方式。与市场报价利率等指标对比,发行人与国机财务定价公允,充分保护了发行人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8、发行人与国机财务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第二十
条的规定
发行人已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涉及国机财务的关联交易情况,每半年取得并审阅国机财务的财务报告,出具了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与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综上,发行人与国机财务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十、发行人对托管主体所采取的管理模式、收取管理费的标准和定价依据、
具体托管期限、与公司现有业务竞争情况、同类业务收入或毛利占发行人主营
业务收入或者毛利的比例,说明相关公司与发行人存在的同业竞争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后续是否存在进一步整合计划;控股股东已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履行情况,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的措施是否明确可行,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6-1的相关规定
(一)发行人对托管主体所采取的管理模式
7-2-861、成都工具所
2016年10月31日,精工发展与国机集团签订《股权托管协议》,由精工
发展对成都工具所进行股权托管。《股权托管协议》第1条第2款对精工发展的管理权限做出了如下约定:
(1)精工发展以股东名义对成都工具所的业务规划、经营管理、对外投资、资产处置、人力资源等日常经营管理事项做出决策;但按照国机集团有关管理制度应当报送国机集团或有关审批机构的成都工具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年度预决算方案、重大资产收购或处置、重大对外投资、重大资金调拨、重大项目等),应由成都工具所通过精工发展报送国机集团或有关机构履行按其管理流程规定的审批或审核等相关手续后实施。在报经国机集团同意后,由精工发展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对成都工具所的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行改组,并对其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任免。
(2)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制订、修改或提议制订、修改成都工具所的财务
管理制度、相关审计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用工管理制度等各项内部规章和程序。
(3)查阅、复制成都工具所章程、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会计账簿和
财务会计报告;对成都工具所日常经营行为,包括日常财务管理及审计、国有产权管理、重大合同管理、业务风险控制等,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4)参与成都工具所领导班子的日常决策,包括对其中层干部任免、重大
资产处置、重要的投资以及重点经营项目等涉及公司重要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决策。
2、白鸽公司2016年12月28日,精工发展与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郑州投控”)签订《股权托管协议》,由精工发展对白鸽公司进行股权托管。《股权托管协议》第1条第2款对精工发展的管理权限做出了以下约定:
(1)精工发展以股东或国有产权占有方的名义对白鸽公司的业务规划、经
营管理、对外投资、资产处置、人力资源等日常经营管理事项做出决策;但涉
7-2-87及年度预决算方案、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资产收购、重大对外
投资、重大资金调拨、重大项目等,应由白鸽公司通过精工发展报送郑州投控及有关机构履行审批或审核等相关手续后实施;公司对内投资及低于3000万元
的上述所有事项,精工发展应报郑州投控备案。
(2)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制订、修改或提议制订、修改白鸽公司的财务管
理制度、相关审计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用工管理制度等各项内部规章和程序。
(3)查阅、复制白鸽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会计账簿和财
务会计报告;对白鸽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包括日常财务管理及审计、重大合同管理、业务风险控制等,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4)参与白鸽公司领导班子的日常决策,包括对其中层干部任免、重点经营项目等涉及公司重要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决策。
(二)收取管理费的标准和定价依据、具体托管期限
1、收取管理费的标准和定价依据
根据股权托管协议,公司对托管主体收取管理费的标准和定价依据如下:
序号托管主体收费标准定价依据
根据双方协议约定,托管期间托管费按固定收费方
1成都工具所10万元/年式支付,托管期不满1个年度的,按1年计算各方确定,托管期间托管费按固定收费方式支付,由白鸽公司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
2白鸽公司10万元/年
受托方支付当年的托管费用,托管期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可将全年托管费折算为月进行支付
2、具体托管期限
(1)成都工具所
经双方同意,托管起始日期为2016年11月1日,结束日期由国机集团和精工发展协商确定。
《股权托管协议》签订后,精工发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托管义务,指导、监督成都工具所的日常经营工作,对于涉及成都工具所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由成都工具所通过精工发展向国机集团报送,由国机集团按照内部管理的
7-2-88相关规定予以审批或审核。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成都工具所仍由精工发展托管。
(2)白鸽公司
托管起始日期为托管协议签订之日,即2016年12月28日,结束日期为下述日期中最先发生之日:*白鸽公司股权转让或划转并过户至受托方名下之日;
或*白鸽公司股权由委托方出售并过户至第三方名下之日;或*白鸽公司终止经营;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之日。
《股权托管协议》签订后,精工发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托管义务,在郑州投控指导下,研究制定白鸽公司的战略转型、业务转型以及资源优化整合方案,调整白鸽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保持其优良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涉及白鸽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由白鸽公司通过精工发展向郑州投控报送,由郑州投控按照内部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审批或审核。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白鸽公司仍由精工发展托管。
(三)与公司现有业务竞争情况、同类业务收入或毛利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
入或者毛利的比例,说明相关公司与发行人存在的同业竞争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后续是否存在进一步整合计划
1、与公司现有业务竞争情况、同类业务收入或毛利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
或者毛利的比例
(1)公司现有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分为轴承业务、磨料磨具业务和供应链业务。其中,轴承业务和磨料磨具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也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公司轴承业务主要包括轴承、电主轴、轴承行业专用生产和检测设备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受托技术开发、轴承试验和检测等业务;磨料磨具业务主要包括金刚石材料、复合超硬材料、超硬材料磨具、行业专用生产和检测设备仪器的研
究、生产和销售以及磨料磨具产品的检测业务;供应链业务涵盖公司主营的轴
承、磨料、磨具、刀具类产品的境内外贸易等。
(2)成都工具所业务情况
7-2-89成都工具所的主要产品为硬质合金刀具,具体分为特种刀具、数控刀具等。
特种刀具包括石油管螺纹刀具、石油管配套刀具、轴承刀具等,主要应用于石油管材、轴承的加工;数控刀具包括重型切削刀具、孔加工刀具等,主要应用于汽车零部件的加工。
报告期内,通过对比成都工具所客户清单与发行人前十大客户情况,存在以下重叠客户,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产品品种是重叠客户名称成都工具所销售产品发行人销售产品否重合
白鸽公司竹木刀具氧化铝、白刚玉、棕刚玉等否国家及研发平台技术收
国机集团金属锰、电极、钢锭模等否入
内蒙包钢钢联股份有石油管螺纹刀具、精密蒙古铁矿粉否限公司模具西安北方光电科技防广告收入特种轴承否务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注广告收入轴承否轮机有限公司
注: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为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通过上述对比可知,成都工具所与发行人的业务类型和主要产品存在显著差异,成都工具所与发行人对相同客户销售的是不同产品,因此双方无同类业务收入。
(3)白鸽公司业务情况
白鸽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普通磨具,具体分为固结磨具和涂附磨具。普通磨具的主要原材料为白刚玉、棕刚玉等普通磨料,涂附磨具用布基和结合剂。与超硬磨具具备的高效、高精特性相比,普通磨具主要应用于低附加值的产品加工,其中固结磨具的应用领域主要为轴承领域的沟道磨、钢球磨,钢材行业轧辊的打磨以及机床工具、齿轮行业;涂附磨具的应用领域主要为金属、木材等表面的抛光。
报告期内,通过对比白鸽公司客户清单与发行人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白鸽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重叠客户。发行人的磨具主要应用于超硬材料加工,而白鸽公司的磨具主要应用于普通材料加工,二者生产的产品属于不同细分行业,因此销售端无同类业务收入。
7-2-90综上,发行人与成都工具所、白鸽公司生产的产品不同,无同类业务销售收入,且发行人子公司精工发展以股东名义对成都工具所和白鸽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托管,因此发行人与成都工具所、白鸽公司避免了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2、说明相关公司与发行人存在的同业竞争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后续是
否存在进一步整合计划
(1)成都工具所
通过对比成都工具所与国机精工的主营业务及主要应用行业,成都工具所与发行人的业务类型和主要产品存在显著不同,同时发行人子公司精工发展以股东名义对成都工具所的经营管理进行托管,发行人与成都工具研究所避免了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已收购了四川力协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工具所0.62%的股权,具体情况参见“问询函第2题·八·(一)·7、偶发性关联交易”。成都工具所与发行人未来暂无整合计划。
(2)白鸽公司
通过对比国机精工与白鸽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应用行业,发行人的磨具主要应用于超硬材料加工,而白鸽公司的磨具主要应用于普通材料加工,二者的产品属于不同细分行业。同时,发行人子公司精工发展以股东名义对白鸽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托管,发行人与白鸽公司避免了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2012年11月21日,国机集团与郑州投控、白鸽公司签订《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重组协议》,根据国机集团与郑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达成相关条件后郑州投控将对白鸽公司增资并分步将拥有的白鸽公司全部股权整体划转给国机集团,国机集团同意接收并承担相应责任。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目前暂无行使股权整体划转计划。
(四)控股股东已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履行情况,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的
措施是否明确可行,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6-1的相
7-2-91关规定
1、控股股东已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履行情况,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的措
施明确可行
成都工具所与白鸽公司目前与发行人存在托管关系,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2017年6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国机集团在发行人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时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根据国机集团出具的承诺,国机集团将避免从事与发行人形成同业竞争的业务;若国机集团取得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公司股权,将在36个月内将其注入发行人或进行非关联化处理,在注入发行人或转让给非关联第三方前,将所持的同业公司股权委托发行人管理,以有效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若国机集团或其下属企业取得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将优先提供给发行人或放弃该业务机会;且上述承诺长期有效。
综上所述,国机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且国机集团将积极采取措施避免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
上述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的措施明确可行。目前托管企业与发行人尚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如果未来成都工具所或白鸽公司业务变动导致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发生,控股股东将根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关措施。
2、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6-1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6-1关于同业竞争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国机集团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2)发行人控股股东国机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真实、合法、有效,在报告期内履行情况良好,且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募投项目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有晶种片、氢气、甲烷等,产成
品为宝石级大单晶金刚石和功能金刚石片,未涉及发行人关联方的经营业务,
7-2-92且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向关联方租入房屋或土地的情形,因此募投项目实施后
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4)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一章·十、同业竞争”对同业竞争的相关事宜进行了披露。
十一、发行人劳务派遣占比超过10%的原因,劳动用工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因劳动用工违规受到处罚的风险;发行人相关应对措施及有效性;结合劳务
派遣用工特性和主要职责、本次募投项目核心技术水平及来源,说明高比例劳务派遣用工情形下,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具有相应人才储备和技术水平,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一)发行人劳务派遣占比超过10%的原因,劳动用工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因劳动用工违规受到处罚的风险;发行人相关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员工总人数为1880人,劳务派遣人数为
1187人,劳务派遣员工占总用工人数的比例为38.70%。报告期内,随着业务
规模扩大,公司用工需求随之快速增加,同时因国有企业入职程序较为严格,发行人通过劳务派遣形式补充用工缺口,导致劳务派遣比例较高。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主要岗位与工作职责情况如下:
序号工作岗位主要工作内容
1混配料工配置零件所需原材料
2车工加工零件
3磨工加工零件
4装配工分拣、组装零件
5后勤人员厂区巡逻、卫生保洁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
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7-2-93发行人每年根据生产经营任务来增减派遣人员,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
主要为辅助性、替代性强的生产操作及后勤管理工作;同时,劳务派遣员工所从事工作内容较为简单,经过简单培训即可上岗,发行人对劳务派遣用工直接管理,劳务派遣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岗位操作简单、重复性强,符合替代性的特征。因此发行人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特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劳务派遣公司均签订了劳务派遣服务合同且正常履行,上述公司在合作期间内均持有合法有效的劳务派遣资质。发行人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工作正常,各期劳务派遣费用均已按约定结算,不存在违约的情形;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因劳务派遣事宜引起的争议或纠纷。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因此,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劳务派遣比例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情形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经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劳动主管部门网站,截至报告期末,未查询到发行人因违反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而受到或将要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同时根据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合规证明,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期间不存在受到劳动领域内行政处罚的情况。
此外,发行人已出具《关于劳务派遣的承诺函》: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子公司,以下统称“本公司”)目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占员工总人数比例较高的情形,就规范该等情形,本公司承诺如下:
7-2-94本公司将在5年内将本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占比降低至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具体解决措施包括:
1、逐步与现有业务中符合本公司用工标准的劳务派遣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将劳务派遣人员转为正式员工,或将富余劳务派遣人员及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降低劳务派遣员工比例;
2、开展业务存在员工需求时,采取招聘新员工的方式进行,与新招聘员工
直接签署《劳动合同》,以减少劳务派遣人员需求;
3、在符合客户要求的前提下,采用劳务外包的方式,将部分业务整体外包
给具备专业能力的劳务外包单位,降低劳务派遣员工比例;
4、如本公司未来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劳务派遣相关行为,本公司将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确保本公司不因相关事项被劳动行政部门处罚。”针对上述劳务派遣不规范情形,发行人正在着手进行积极整改,拟通过增加招聘正式员工、吸收劳务派遣人员并招聘为正式员工、将部分业务整体外包
给具备专业能力的劳务外包单位等措施提高正式员工人数占比,减少劳务派遣用工需求,降低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综上,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劳务派遣比例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情形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但发行人已充分认识到该劳务派遣用工的不合规性问题并承诺纠正该等情形,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受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任何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记录,并且已就劳动用工事项作出了承诺。
(二)结合劳务派遣用工特性和主要职责、本次募投项目核心技术水平及来源,说明高比例劳务派遣用工情形下,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具有相应人才储备和技术水平,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特性和主要职责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主要为辅助性、替代性强的生产操作及后勤管理工作,主要岗位与工作职责情况参见“本问询回复第2题·十一·(一)发行人劳务派遣占比超过10%的原因,劳
7-2-95动用工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因劳动用工违规受到处罚的风险;发行人相关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2、本次募投项目核心技术水平及来源
本次募投项目系使用 MPCVD 设备采用 MPCVD 法制备大单晶金刚石和超
高导热单晶/多晶金刚石,该项目的核心技术为 MPCVD 设备开发及单晶/多晶金刚石制备技术。
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来源于企业自研。公司经过市场调研,于2016年立项开展 MPCVD 法大单晶金刚石和超高导热单晶/多晶金刚石的技术研究,于 2018年至 2021 年开展新型高功率 MPCVD 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一期)建设,完成了单晶/多晶金刚石制备技术(如:大面积沉积技术、大尺寸单晶金刚石外延生长技术)的开发,同时自主研发了低功率 MPCVD 设备和高功率 MPCVD 设备,建设了宝石级大单晶金刚石生产线,并实现了产业化,缩小与国外先进技术的差距。
此外,公司已经开发出与设备特点相匹配的工艺技术,公司的综合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具有十分显著的竞争优势。
3、说明高比例劳务派遣用工情形下,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具有相应人才
储备和技术水平,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募投项目具有充足的人才储备。为满足 MPCVD 法制备大单晶金刚石的研发需求,公司于 2016 年 8 月立项实施新型高功率 MPCVD 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并专门组建了 MPCVD 法制备大单晶金刚石技术研发团队,形成了以公司高级工程师为技术带头人,包括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技术研发人员6人、工艺人员5人、质量监控人员2人、研发管理人员2人的研发人才体系,相关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员工。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发行人具备自主研发低功率MPCVD 设备以及高功率 MPCVD 设备的技术水平,相关设备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部分性能甚至优于进口设备;发行人具备生产单晶/多晶金刚石的技术水平,发行人已在 MPCVD 金刚石制备技术申请多项发明专利,取得的主要专利
7-2-96有一种微波等离子体金刚石膜沉积设备、一种大尺寸单晶金刚石外延片的拼接
生长方法、一种微波等离子体化学气相沉积装置放取样系统等。
综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具备相应的人才储备和技术水平,在高比例劳务派遣用工情形下,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十二、最近一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认缴金额、实缴金
额、投资时点、持股比例、账面价值、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相关公
司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若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结合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等,说明发行人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相关财务性投资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一)最近一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点、持股比例、账面价值、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相关公司主营
业务、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若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结合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等,说明发行人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
1、最近一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注册资本占最近是否一期末持股比属于归母净序号公司名称投资时点例账面价值主营业务财务
(%)认缴金额实缴金额资产比性投例资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2016年注1供应链运
11.151508.301508.3011236.803.46否
司11月营业务中浙高铁轴承有限2016年
240.0010000.0010000.00684.020.21轴承业务否
公司12月山东洛轴所轴承研2016年
344.78600.00600.00574.420.18轴承业务否
究院有限公司11月洛阳轴建开发建设2008年物业管理
437.75377.45377.45167.260.05否
有限公司10月服务国创(洛阳)轴承2019年6
535.001400.001400.001516.140.47轴承业务否
产业技术研究院有月
7-2-97注册资本占最近是否
一期末持股比属于归母净序号公司名称投资时点例账面价值主营业务财务
(%)认缴金额实缴金额资产比性投例资
(%)限公司磨料磨具
郑州优德新材料科1996年510.00万美10.00万美
633.33258.550.08及超硬材否
技有限公司月元元料业务河南省功能金刚石2018年超硬材料
747.00705.00705.00747.990.23否
研究院有限公司10月业务成都工具研究所有2023年8精密机械
80.6272.0672.06146.750.05否
限公司月业务
1999年3磨料磨具
9登封市三联磨料厂33.33120.00120.00--否
月业务国机财务有限责任2003年4财务管理
10注22.504362.004362.0011564.843.56否公司月服务
通用机械关键核心
2023年3装备机械
11基础件创新中心6.671000.001000.001000.000.31否
月业务(安徽)有限公司华信技术检验有限1993年5专业技术
123.5720.0020.0020.000.01否
公司月服务
合计27916.768.59--
注1:2015年,常林股份向精工发展等10名投资者以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6.63元/股,精工发展认购数量为1508.30万股,认购资金为10000.00万元。
注2:轴研所、中机合作、三磨所分别于2003年4月、2006年4月、2007年12月首次投资入股国机财务。
2、若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结合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等,说明发行人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
(1)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苏美达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100019964R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法定代表人杨永清
注册资本130674.94万元
7-2-98成立日期1996年6月24日
营业期限1996年6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建设工程施工;离岸贸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经营范围设备安装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招投标代理服务;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背景及业务协同情况
2015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国机集团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将所持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注入常林股份;同时,常林股份向精工发展等10名投资者以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完成后,精工发展持有常林股份1508.30万股股票。2017年,轴研科技(公司前身)通过向国机集团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精工发展100%股权,交易完成后,精工发展成为发行人子公司。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由于公司所持苏美达股票系国机集团政策性重组所形成且短期内难以清退,因此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2)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中浙高铁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825MA28F8AM5L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永泰路33号法定代表人张林松注册资本25000万元
7-2-99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7日
营业期限2016年11月17日至2046年11月16日
一般项目:高速铁路及轨道车辆轴承、航空航天与舰船兵器等专用特
种轴承和其他轴承的研发、制造、销售;轴承零部件及其相关零件
经营范围的研发、销售;轴承的维修及技术服务;经营轴承产品及原辅材料、零配件、机电产品、成套设备的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背景及业务协同情况
2016年12月,公司与光明铁道控股有限公司、中车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及中
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计划通过新设主体独立发展高铁轴承等轨道交通轴承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中浙高铁销售轴承配件,并为其提供外协加工服务及技术服务。
轨道交通轴承业务属于公司轴承业务的细分领域,该投资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进行的产业投资,以获取细分行业技术及渠道为目的,有利于增加公司产品类型,拓展细分市场与客户群体,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以获取短期收益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山东洛轴所轴承研究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山东轴研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山东洛轴所轴承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581MA3CKRG160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温泉路28号法定代表人任宏伟
注册资本1339.8211万元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日营业期限2016年11月1日至2046年10月31日
轴承及其配件、机械零部件的研制、开发、生产、检测、销售;金
属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复合材料、仪器仪表的研制、开发、
生产、检验、销售;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经营范围
务(不含期货、投资、证券、融资、金融、担保类业务咨询;不含消费储值卡等相关业务);策划创意服务;生产制造咨询服务;本公司所经营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7-2-100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背景及业务协同情况2016年3月,公司与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建设洛阳轴承研究所山东研究院的合作意向协议》,于同年11月共同出资设立山东洛轴所轴承研究院有限公司,计划通过新设主体进行轴承及配件的研制与生产,打造轴承及精密零部件的研发基地,促进山东临清地区轴承行业的产品转型和升级。山东轴研于2020年12月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山东智研连合轴承有限公司等6家少数股东。
报告期内,轴研所与山东智研连合轴承有限公司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曾对山东轴研拥有实际控制权。该一致行动协议于2022年5月6日解除,自此轴研所丧失对山东轴研的实际控制权,山东轴研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其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
报告期内,公司向山东轴研采购了检测技术服务,销售了轴承产品、配件及相关材料。通过该项投资,公司带动了山东临清地区轴承产业的发展,在当地积累了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并通过市场影响力增加了区域市场销量。公司投资山东轴研系以开发新产品、拓展区域市场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洛阳轴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洛阳轴建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洛阳轴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30068079689XA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洛阳市涧西区吉林路2号综合楼1楼法定代表人吕春峰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日期2008年10月22日
7-2-101营业期限2008年10月22日至2058年10月21日
园林绿化工程、土木工程、水电安装、管道工程、建筑安装、装饰工程;物业管理(以上项目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轴承
的开发与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安装与维护;机电产
品、建筑材料、办公设备、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监控系统、楼宇智控系统、安全技术
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凭安全防范工程资格证经营);计算经营范围
机及其配件、耗材的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服务、数据处
理、计算机维修;电缆、光缆施工及铺设;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图文印刷(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汽车修理(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旅游服务。
*投资背景及业务协同情况2007年11月,国机集团下发《关于洛阳轴承研究所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方案的批复》,同意洛阳轴承研究所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的总体方案,利用非主业资产将原洛阳轴承研究所卫生所、后勤物业等5个单位改制重组为公司制企业。
2008年10月,轴研所与张文俊等35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洛阳轴建开发建设
有限公司,主要为轴研所总部及产业园区提供绿化保洁服务、水电暖等能源动力系统维护、职工宿舍管理等服务。
轴研所对洛阳轴建的投资系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形成的投资。轴研所系生产型企业,通过设立洛阳轴建这一专门主体为轴研所生产园区统一提供后勤服务与保障,有利于提高轴研所后勤服务与保障效率、节约成本、提高效益,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不以获取短期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国创(洛阳)轴承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国创轴研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国创(洛阳)轴承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300MA471RTM4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涧西区蓬莱路2号洛阳国家住所
大学科技园 B 区 3 幢 1 层法定代表人高飞
7-2-102注册资本4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6月27日营业期限2019年6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轴承及相关机电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检测试验;企业孵化服务;软件开发、互联经营范围网信息技术开发与咨询;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智
能装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应用、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
*投资背景及业务协同情况
2019年3月,轴研所与洛阳轴承行业协会、洛阳市西苑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洛阳西苑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等7家主体签署《国创(洛阳)轴承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合资协议》,于同年6月共同出资设立国创轴研,该投资主要为响应国家“建设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打造区域制造业创新平台”的战略部署,围绕河南省轴承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建设河南省轴承创新研发中心。
报告期内,轴研所向国创轴研主要采购了多项轴承工业信息化项目的技术服务,主要向国创轴研销售了部分轴承产品。公司通过投资国创轴研获取了轴承行业的工业信息化服务,并与国创轴研共同开发建设了“轴承行业工业互联网协同云平台”项目,通过构建工业大数据平台,为轴承产业转型和服务升级提供了支撑,拓宽了公司研发制造协同服务与产业协同服务范围。目前该项目已经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验收通过,处于市场化推广阶段。该项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郑州优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优德新材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郑州优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614711130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住所新郑市双湖开发区
7-2-103法定代表人庄国强
注册资本30万美元成立日期1996年3月28日营业期限1996年3月28日至2036年3月27日
生产和销售磨料磨具、五金工具、超硬材料及制品、高性能膜材料经营范围
及制品、磨具制造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投资背景及业务协同情况
1995 年 9 月,中机合作与香港优德公司、SL. Carborundum (Thailand)
Company Limited 签署《郑州优德工业有限公司合营协议书》;1996 年 5 月,共同出资设立郑州优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磨料磨具及超硬材料等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报告期内,中机合作主要向优德新材采购砂轮、油石、磨块等材料。优德新材经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同一行业,是公司供应链业务的上游供应商。
中机合作对优德新材的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原料与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以获取短期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河南省功能金刚石研究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功能金刚石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河南省功能金刚石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MA45NAYWX4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街121号1幢3层法定代表人闫宁注册资本1500万元成立日期2018年8月30日营业期限2018年8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金刚石材料的技术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超硬材料及制品、机经营范围
械设备、仪器仪表的制造、加工、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投资背景及业务协同情况
2018年10月,三磨所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共同出资
7-2-104设立河南省功能金刚石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聚焦于功能金刚石材料产业化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该投资同样系响应国家“建设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打造区域制造业创新平台”的战略部署,建设河南省超硬材料创新研发中心。
报告期内,三磨所主要向功能金刚石销售单晶金刚石产品,并为其提供外协加工服务,同时与其共同承担河南省重大专项《高导热与高透光功能金刚石材料制备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功能金刚石业务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该项投资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进行的产业投资,有利于公司获取超硬材料产业链新兴技术,增加产品类型,拓展细分市场,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8)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成都工具所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14201959066C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成都市新都区工业大道东段601号法定代表人闫宁
注册资本11573.64万元成立日期1993年1月1日营业期限2010年8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其他通用仪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广告制作;广告设
计、代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真空镀膜加工;淬火加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烘炉、
熔炉及电炉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
制冷、空调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货物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7-2-105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期刊出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投资背景及业务协同情况
为推动公司精工板块业务的发展,根据国机集团总体战略部署,结合公司自身战略安排,决策收购成都工具所中小股东股权。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成都工具所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华粤房地产有限公司、四川力协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2023年5月30日,公司与四川力协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购买其持有的成都工具所0.62%的股权,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支付股权转让价款146.75万元,并于2023年8月3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成都工具所与公司同受国机集团的控制(国机集团持股比例为69.78%),其主要从事精密切削刀具、精密测量仪器和表面强化改性技术三大类机械产品
共性技术研究及其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与生产,与公司同属于精密机械及相关基础件板块,相关业务和市场存在一定的重合,技术有结合的空间。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内多家子公司向成都工具所采购硬质合金刀片等精密切削刀具及配件,并向成都工具所销售轴承、砂轮及设备等,同时参与其目前正在研发的《高性能工具全国重点实验室(分实验室)》国家级研发平台能力提升项目,旨在打造高性能工具科技创新平台,截至报告期末,该研发项目仍在进行中。
报告期内,国机集团委托公司对成都工具所行使管理职权,主要包括日常经营管理事项决策、日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等。成都工具所产品和公司产品之间具有协同性和互补性,同时成都工具所的部分客户存在对公司主要产品的配套需求,因此该项投资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进行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9)登封市三联磨料厂
*基本情况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三联磨料基本信息如下:
7-2-106名称登封市三联磨料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85706528907F类型联营住所登封市唐庄乡张村法定代表人李进国注册资本360万元成立日期1999年3月9日营业期限1999年3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棕刚玉,铝酸钙。
*投资背景及业务协同情况
1999年3月,中机合作与郑州市登封耐火建材有限公司及中国机械设备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登封市三联磨料厂,主要开展棕刚玉与铝酸钙的研发与生产。
三联磨料的主要产品为耐磨材料与耐火材料,在中机合作供应链业务产品范围之内,对三联磨料的投资是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原料与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是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投资,不是以获取短期收益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0)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情况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国机财务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10001934XA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A 座 5 层 519、520、521、522、523、住所
525、8层←
法定代表人王惠芳注册资本175000万元成立日期1989年1月25日营业期限1989年1月25日至2053年1月24日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经营范围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
7-2-107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
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代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投资背景及业务协同情况
1989年1月,由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与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同出资成立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国机财务是以加强国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国机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国机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轴研所、中机合作、三磨所分别于2003年4月、2006年4月、2007年12月首次投资入股国机财务。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50%股权,该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主要基于以下原因:(1)自财务公司成立以来,发行人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况,该投资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2)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国机财务未追加投资,且2022年国机财务进行了增资,发行人放弃了同比例优先增资权,导致持股比例下降,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对集团财务公司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发行人投资国机财务系为了获取其存贷款的服务,优化资金管理,具有合理的商业逻辑。综上,发行人持有的国机财务股权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上市公司近期再融资案例中,对集团财务公司投资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情况如下所示:
是否认上市公司再融资定为财未认定为财务性审核状态财务公司名称核算科目名称方式务性投投资的依据资不存在以超过集钒钛股份向特定鞍钢集团财务其他权益团持股比例向集
(000629.对象发注册生效否有限责任公司工具投资团财务公司出资
SZ) 行股票或增资的情形振华科技向特定注册生效振华集团财务长期股权否发行人自19977-2-108(000733.对象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年即为集团财务SZ) 行股票 公司股东;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对集团财务公司增资的情形财务性投资不包华发股份非公开括投资前后持股珠海华发集团长期股权
(600325.发行股注册生效否比例未增加的对财务有限公司投资
SH) 票 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
报告期内,发行豫园股份非公开上海复星高科长期股权人对复星财务公
(600655.发行股已回复技集团财务有否投资司的持股比例未
SH) 票 限公司增加山东黄金非公开自集团财务公司山东黄金集团长期股权
(600547.发行股已问询否设立以来发行人财务有限公司投资
SH) 票 未增加持股比例因此,公司将对国机财务的投资认定为非财务性投资,与查询到的市场案例一致。
(11)通用机械关键核心基础件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创新中心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通用机械关键核心基础件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8Q4B568R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888号法定代表人范志超注册资本15000万元成立日期2023年3月3日营业期限2023年3月3日至无固定期限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零部件制经营范围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
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投资背景及业务协同情况
7-2-1092023年3月,为开拓公司轴承业务的下游产业装备机械行业,轴研所与合
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共计12家企业共同出资成立通用机械关键核心基
础件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
轴研所投资设立创新中心系落实国家“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的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建设国家通用机械关键核心基础件创新中心平台,创新中心属于公司轴承业务的下游行业装备机械行业,是以协助公司获取业务链下游的技术及设备,共同发展轴承领域业务合作,有利于扩大公司的产品种类和客户群体,促进公司产品多领域的推广与应用,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2)华信技术检验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华信检验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华信技术检验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101974090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48 号 2 号楼 2 层 2A、2B、2C、2D、3 层住所
3A
法定代表人王蔚林注册资本560万元成立日期1993年5月22日营业期限2021年8月11日至2071年8月10日
质量管理;机电产品的质量检验、评价、监督、监造及事故分析;
技术培训;检验技术及仪器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认证及认证培训;销售开发后产品。(市场主经营范围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投资背景及业务协同情况
1993年5月,为完善工业质量管理和技术检验体系建设,由中国机械工业
质量管理协会牵头,与三磨所等共计11家企业共同出资成立华信技术检验有限公司。
7-2-110华信检验主要从事管理体系认证、产品检验认证及技术培训服务,是公司
主营业务的相关专业技术服务行业,该投资系以获取工业质量管理和行业检验技术资源的产业投资,与公司检验鉴定类技术服务有资源协同效应,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对外股权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不将该类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具有合理性。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
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相关财务性投资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2022年12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十三、结合中浙高铁经营情况,说明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2016年12月,公司与光明铁道控股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浙高铁,公司对其初始投资为10000.00万元,持有其40%的出资份额。自成立以来,中浙高铁主要进行高铁轴承国产化等国家项目的研发,及轨道轴承和军工轴承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高铁轴承国产化项目研发需要大量的资金、设备投入,且报告期内未能形成规模化收入,处于持续亏损状态:
报告期内,中浙高铁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2021年12月2020年12月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9月30日日31日31日
总资产57039.5760234.3865383.7658132.25
净资产1782.287263.8914425.3221451.77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2043.593302.032093.953623.22
净利润-5474.24-7161.43-7004.79-5926.62
注:2020-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龙游冠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2-111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浙高铁的净资产为1782.28万元,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余额为684.02万元,根据公司当时判断,中浙高铁承担并参与国家科技部重点专项“高速列车转向架用轴承核心关键技术”等多项课题,完成了复兴号、和谐号等高速列车组部分车型适配轴承的设计阶段,正处于装车试验阶段,其未来产业前景良好,故未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报告期后经债权人申请,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14日作出
(2023)浙0825破申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浙高铁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浙江天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目前中浙高铁处于破产重整进程中,但其业务仍在正常开展。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因中浙高铁第四季度收到政府补贴导致其净利润较2023年1-9月有所增长,公司对中浙高铁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为986.87万元,但因破产重整事宜对公司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及债权损失的风险,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未审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充分。
十四、申报会计师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关于供应链业务
(1)访谈发行人供应链业务负责人,了解公司供应链业务的基本情况;
(2)查阅发行人销售、采购合同和明细账,了解公司供应链业务中与主要
客户、供应商的合作情况;
(3)查阅发行人供应链业务主要客户、供应商工商信息并与发行人关联方
清单进行对比,访谈发行人供应链业务主要客户、供应商,确认供应链业务主要客户、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其实控人、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4)查阅发行人供应链业务中光伏、铜等产品的销售价格,并与市场价格对比。
2、关于供应链业务收入确认
7-2-112(1)访谈发行人贸易业务财务负责人,了解公司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式、部分光伏贸易业务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的原因;并与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比对,确认发行人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获取发行人净额法核算的贸易业务所对应的总额法下的收入、成本,并将贸易业务总额法和净额法核算金额进行对比,确认发行人是否实质收缩供应链业务规模;
(3)对发行人供应链业务的采购、销售业务执行穿行测试、细节测试,盘点发行人供应链业务存货。
3、关于现金流量
(1)获取发行人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基础资料,对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的构成、与相关会计科目的勾稽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分析复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2)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经营模式、业务开展情况等,分析复核公司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存在差异的原因。
4、关于应收款项
(1)了解发行人对客户的信用政策,分析信用政策对应收账款增长的影响;
(2)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数据,并进行对比分析,检查发行人营业收入与应收账款的结构是否存在异常;
(3)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明细表,测算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获取并检查发行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期后回款情况,分析期后回款情况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影响;
(5)获取并了解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并分析其信用风险以及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影响。
5、关于存货
(1)了解发行人经营模式、采购销售周期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分析
7-2-113会计政策的合理性,了解各期存货跌价准备波动的原因;
(2)获取发行人存货明细表和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复核存货跌价计提是否充分;
(3)获取发行人存货库龄表,分析存货的流动性以及对跌价准备的影响;
(4)获取发行人在手订单明细表、存货期后销售明细表,了解在手订单覆
盖情况和期后销售情况,分析其对跌价准备计提的影响;
(5)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指标并与发行人进行对比,分析发行人存货跌价计提政策是否谨慎。
6、关于在建工程
(1)获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等转固相关文件,检查在建工程主要项目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情况;
(2)获取在建工程主要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建设施工合同等文件,检查主要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情况;
(3)实地查看主要在建工程建设状态,了解在建工程完工进度情况。
7、关于预付款项
(1)获取报告期内的预付款项明细表,核查主要预付款项对应的交易内容、账龄、期后结转情况、付款对象、合作历史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了解账龄1年以上的主要预付款项具体内容及未结算原因;
(2)获取发行人预付工程款明细表,检查主要预付工程款相关合同,核查是否存在提前预付工程款情形。
8、关于关联交易
(1)获取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协议,了解发行人主要关联交易的背景,核查发行人关联交易必要性、合理性;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销售、采购清单,并通过 Mysteel 等公开网站
查询产品价格信息,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进行比较,核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或向无关联第三方销售/采购价格存在重大差异或
7-2-114定价显失公允的情形,分析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3)获取发行人房屋、设备租赁及融资租赁的相关合同,并通过土流网、同花顺等公开网站进行查询,分析发行人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4)获取发行人关联往来明细表,核查关联往来款项的形成原因及合理性;
(5)查阅《上市规则》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
度文件中,以及发行人报告期内审议与关联交易相关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文件和独立董事意见,查阅相关公告的披露文件,核查发行人是否按规定履行披露程序;
(6)查阅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等资料,了解并核查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存在新增关联交易情况。
9、关于国机财务
(1)获取发行人与国机财务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以及公司在国机财务的存款利率明细;
(2)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核查国机财务是否符合上述文件中关于财务公司的相关规定;
(3)获取发行人与国机财务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出具的风险评估报
告和风险处置预案,以及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等文件;
(4)获取国机财务出具的关于资金使用的相关说明。
10、关于托管公司
(1)获取发行人与两家托管主体的托管协议,了解发行人对于托管主体所
采取的管理模式、收取管理费的标准和定价依据、具体的托管期限;
(2)获取托管主体报告期内的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产品流程工艺和客户清单,并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进行对比,确认是否存在同类业务收入;
(3)查阅《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6-1关于同业竞争的相关规定,取得发行人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避免与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核查
7-2-115承诺函的内容及履行期限,了解发行人对托管公司的后续整合计划。
11、关于劳务派遣
(1)获取发行人关于报告期末劳务派遣人数及劳务派遣用工特性和主要职责的说明;
(2)查阅《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规定;
(3)获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署的劳务派遣协议,核
查劳务派遣公司的经营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4)获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劳动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
出具的承诺函,以网络检索形式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劳动用工领域合法合规情况。
(5)访谈发行人董事会秘书,了解公司募投项目核心技术水平及来源与人
才储备情况,分析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具有相应人才储备和技术水平。
12、关于财务性投资
(1)查阅《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及《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财务性投资的计算口径与界定要求;
(2)查阅发行人对外投资公司的基本情况,获取与相关公司的投资协议、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资料;
(3)访谈财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与对外投资公司在报告期内的业务往来
及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及客户订单等情况,分析被投资公司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判断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了解发行人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13、关于中浙高铁
(1)查阅报告期内中浙高铁的审计报告,获取其报告期末的财务报表;
(2)访谈董事会秘书,了解中浙高铁经营情况;
(3)获取法院受理中浙高铁破产重整申请的裁定书,判断发行人对中浙高铁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7-2-116(二)核查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供应链业务主要包括光伏、铜和磨料磨具业务等板块;
报告期内发行人相关产品的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较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实控人、董监高等与上述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2、发行人贸易业务收入下降的原因合理,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未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部分光伏贸易业务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的原因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发行人部分供应链业务收入确认方式变更对供应链业务规模、
毛利率等产生一定影响,发行人已实质收缩供应链业务规模。
3、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呈逐年增长态势,但经营性应收项
目、经营性应付项目等受经营特点、回款期限、合同执行进度等因素影响,导致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存在一定差异。总体来看,净利润变动情况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4、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款项增长与收入增长情况匹配,发行人信用政策
未发生重大改变,应收账款账龄结构稳定,期后回款情况良好,主要应收款项客户经营状况良好,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5、报告期内发行人计提及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存
货跌价计提政策较为谨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6、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建工程增幅较大具备合理性,发行人不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7、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原材料采购款等经营款项,不
存在提前预付工程款情形,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报告期末,账龄1年以上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原材料采购款,截至2023年末部分款项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发行人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减值,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8、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和关联往来具有合理性
及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涉及资金占用;发行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7-2-117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本次募投项目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9、发行人能够自由存取并管控存放于国机财务处的所有资金,不存在资金
使用受限情况,公司存在资金自动划转归集的情况。存贷款利率公允,股东不存在通过财务公司变相违规占用申请人资金的情形;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10、发行人对于托管公司所采取的管理模式主要是按照委托管理协议所约
定的条款对目标单位的运营实施管理,发行人与托管公司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对成都工具所和白鸽公司未来暂无整合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国机集团已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中关于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的措施明确可行,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6-1的相关规定。
11、发行人劳务派遣比例超过10%,存在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
报告期内劳务派遣用工主要工作岗位为混配料工、车工、磨工、装配工、后勤人员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要求;报告期内,与公司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均取得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发行人将通过增加招聘正式员工、吸收劳务派遣人员并招聘为正式员工、将部分业务整体外包给具备专业能力的劳务外包单位等措施降低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在高比例劳务派遣用工情形下,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具备相应的人才储备和技术水平,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2、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对外股权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相关被投资企业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密切相关,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需求及战略发展方向,投资完成后,相关研发、采销等业务持续开展,有效实现了公司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拓展主业的目的;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13、中浙高铁自设立以来主要进行高铁轴承国产化等国家项目的研发,及
轨道轴承和军工轴承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中浙高铁处于破产重整进程中,其业务仍正常开展,发行人对中浙高铁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充分。
7-2-118问询函第4题
4.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二期项目19865.00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8500.00。
二期项目拟扩产高品级 MPCVD 法超高导热单晶/多晶金刚石 5 万片和宝石级大
单晶金刚石60万片,其中前者属于发行人针对性地开发出的第三代半导体功率器件超高导热金刚石材料。根据申报材料,二期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日期为2021年12月,已超1年;编制报告时培育钻石价格正处于上涨周期,大单晶金刚石单价取数为271.67元/片,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相关产品销售单价127.33元/片;
经测算,二期项目达产后,税后内部收益率19.61%,高于行业平均基准指标;
毛利率为48.27%。根据申报材料,二期项目通过租赁场地实施,目前尚未签订租赁协议。2020年7月7日,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偿收回发行人子公司阜阳轴研持有的闲置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31294.24平方米。
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 3S 金刚石磨料项目终止实施,变更为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后再次终止实施。根据申报材料,前次募投项目中新型高功率 MPCVD 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一期)(以下简称一期项目)扩产 30 万
片宝石级大单晶金刚石,截至2023年9月30日累计产能利用率96.62%,产销率84.97%,实现效益远低于承诺效益,主要系项目未达到满产状态,同时外部市场环境变化、产品价格下降致使项目盈利能力短期承压。截至2023年9月
30日,发行人培育钻石库存量为16124.03克拉,价值约1026.51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中高品级
MPCVD 法超高导热单晶/多晶金刚石在技术特点、应用领域、下游客户等方面
与现有产品的区别和联系,本次募集资金是否涉及新产品,是否属于投向主业;
并结合募投项目主要技术难点、技术来源、目前研发进度、预计进展、产品认
证和客户认证流程、下游客户拓展情况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相应核心技术、人才储备、量产和销售能力等,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一期项目产能接近饱和但实现效益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不利因素是否持续,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质量、营运能力、盈利能力等相关情况;(3)结合二期项目各
产品具体扩产情况、产能利用率、在手订单及意向性订单、一期项目存货积压
7-2-119情况、最新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同行业扩产情况、发行人地位及竞
争优势等,分别说明各产品本次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及消化措施有效性,是否涉及重复建设;(4)以分类到宝石级大单晶金刚石细类为精细度标准,进一步细分新材料中金刚石材料和超硬复合材料的产品构成及毛利率;各细分产品自
再融资方案披露以来的销量、单价及收入变化情况;结合销售产品结构、市场
发展趋势、定价模式、产品售价及成本变化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新材料毛利率下降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5)公司可研报告出具已超过一年,结合钻石等相关行业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最新情况,对募投项目所处行业状况重新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下游需求等;说明本次项目效益测算基础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及对本次项目效益测算的影响,以现有可研报告进行效益测算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7-5相关规定;
(6)二期项目各产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等关键参数依据和项目效益测算具体过程,同时就关键参数变动对效益预测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结合前募项目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项目效益实现情况等,进一步说明本次项目效益指标高于行业平均基准指标合理性,相关效益测算是否谨慎;(7)发行人土地被无偿收回的原因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是否存在土地闲置的情况,如是,存在土地闲置但以租赁场地实施一期和二期项目的合理性;并结合与出租方具体约定,说明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原因及合理性,如后续无法继续租赁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8)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9)前次募投项目频繁变更和终
止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产品实际价格和可行性研究价格差异、市场拓展与预期差异,说明前期募投项目立项及论证是否审慎,是否对相关项目可能面临的困难、风险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及时的披露,前期项目具体投入情况,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2)(3)(6)(7)(8)(9)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4)(5)(6)(8)(9)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律师核查(5)(7)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7-2-120四、以分类到宝石级大单晶金刚石细类为精细度标准,进一步细分新材料
中金刚石材料和超硬复合材料的产品构成及毛利率;各细分产品自再融资方案
披露以来的销量、单价及收入变化情况;结合销售产品结构、市场发展趋势、
定价模式、产品售价及成本变化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新材料毛利率下降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一)金刚石材料和超硬复合材料的产品构成及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新材料的收入分别为19088.64万元、19000.79万元、
23719.72万元和17922.72万元,毛利率分别为41.71%、29.93%、26.10%和
31.45%。公司新材料主要包括金刚石材料和复合超硬材料。其中,金刚石材料主要包括宝石级大单晶金刚石、功能性金刚石和树脂/陶瓷结合剂用金刚石(即RVD 金刚石)等,主要用于珠宝、半导体等领域;复合超硬材料包括超硬复合片、拉丝模坯等,超硬复合片主要用于油气行业开采钻头,拉丝模坯主要用于不锈钢、铜、铝及多种合金线材的高速拉拔。
报告期内公司新材料产品的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9月2022年度
项目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
金刚石材料9339.4452.11%21.43%13687.8057.71%14.47%
复合超硬材料8583.2847.89%42.35%10031.9242.29%41.98%
新材料小计17922.72100.00%31.45%23719.72100.00%26.10%
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
金刚石材料9886.9752.03%16.71%7871.1241.23%16.65%
复合超硬材料9113.8247.97%44.27%11217.5258.77%59.29%
新材料小计19000.79100.00%29.93%19088.64100.00%41.71%
1、金刚石材料的产品构成及毛利率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金刚石材料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871.12万元、9886.97万元、
13687.80万元和9339.44万元,金刚石材料主要包括宝石级大单晶金刚石、功
能性金刚石和树脂/陶瓷结合剂用金刚石(即 RVD 金刚石)等。报告期内,公
7-2-121司金刚石材料按照产品构成分类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占比占比占比占比收入收入收入收入
(%)(%)(%)(%)
宝石级大单晶2387.1625.563037.2822.192389.7424.171324.3516.08
功能性金刚石9.880.11------
RVD 金刚石等 6173.89 66.11 10650.52 77.81 7497.23 75.83 6546.77 79.50
金刚石材料小计9339.44100.0013687.80100.009886.97100.008235.22100.00
报告期内,宝石级大单晶金刚石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324.35万元、2389.74万元、3037.28万元和2387.16万元,整体呈上涨趋势,主要系随着一期项目产能的逐步释放,宝石级大单晶金刚石的产量和销售数量整体增加。功能性金刚石在2023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9.88万元,主要系该产品在2023年三季度通过部分客户认证,成功实现收入。RVD 金刚石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6546.77 万元、
7497.23万元、10650.52万元和6173.89万元,2020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增加
主要系下游制造加工领域需求旺盛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金刚石材料按照产品分类的毛利率分析如下:
2023年1-9月2022年度
项目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
(%)(%)献(%)(%)(%)献(%)
宝石级大单晶25.5651.3213.1222.1950.5511.22
功能性金刚石0.1178.530.08---
RVD 金刚石等 74.33 11.07 8.23 77.81 4.18 3.25
合计100.0021.4321.43100.0014.4714.47
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
(%)(%)献(%)(%)(%)献(%)
宝石级大单晶24.1750.8712.2916.8364.1810.80
功能性金刚石------
RVD 金刚石等 75.83 5.82 4.41 83.17 7.04 5.85
合计100.0016.7116.71100.0016.6516.65
报告期内,公司金刚石材料的毛利率分别为16.65%、16.71%、14.47%和
7-2-12221.43%,毛利率整体呈上涨趋势,变动的原因主要系内部产品结构的变化,具
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宝石级大单晶金刚石的毛利率分别为64.18%、50.87%、50.55%和51.32%,公司生产的宝石级大单晶金刚石主要为大尺寸、高净度产品,主要在1-5克拉,单价整体处于较高水平。2021年度公司宝石级大单晶毛利率较
2020年出现一定程度下跌主要系市场上消费类钻石产品产能释放,供给增加导
致宝石级大单晶产品价格下降。2021年以来,公司宝石级大单晶金刚石产品的毛利率保持在相对稳定水平,2023年1-9月毛利率较上年略有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生产工艺改进和原材料价格下降导致产品单位成本下降。
报告期内,RVD 金刚石的毛利率分别为 7.04%、5.82%、4.18%和 11.07%,
2020 年至 2022 年 RVD 金刚石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部分加工简单的低毛利
率金刚石产品销售占比有所提升所致;2023 年 1-9 月公司将 RVD 金刚石与自产
砂轮等配套销售,导致该部分产品议价能力有所提高,总体毛利率有所提升。
综上,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宝石级大单晶金刚石和 RVD 金刚石等销售收入占比变化以及各自毛利率的波动导致公司金刚石材料的毛利率波动。2023年1-9月,公司金刚石材料毛利率提高主要系宝石级大单晶销售占比提升及 RVD 金刚石等本身毛利率提高所致。
2、复合超硬材料的产品构成及毛利率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复合超硬材料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1217.52万元、9113.82万元、10031.92万元和8583.28万元,复合超硬材料包括超硬复合片、拉丝模坯等,按照产品分类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占比占比占比占比收入收入收入收入
(%)(%)(%)(%)
超硬复合片5481.1563.867340.4673.176966.4876.449441.2684.17
拉丝模坯等3102.1336.142691.4626.832147.3423.561776.2715.83
小计8583.28100.0010031.92100.009113.82100.0011217.53100.00
7-2-123报告期内,公司超硬复合片的营业收入分别为9441.26万元、696648万元、
7340.46万元和5481.15万元,整体有所下降,主要系该类产品受到市场竞争加
剧的影响,导致销售单价下降。
报告期内,拉丝模坯等的营业收入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拉丝模坯的下游钨丝、汽车等行业因市场需求增加导致拉丝模坯产品需求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复合超硬材料按照产品分类的毛利率分析如下:
2023年1-9月2022年度
项目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
(%)(%)献(%)(%)(%)献(%)
超硬复合片63.8642.6527.2473.1742.9431.42
拉丝模坯等36.1441.8115.1126.8339.3710.56
合计100.0042.3542.35100.0041.9841.98
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
(%)(%)献(%)(%)(%)献(%)
超硬复合片76.4447.4036.2484.1762.9252.96
拉丝模坯等23.5634.108.0315.8339.976.33
合计100.0044.2744.27100.0059.2959.29
报告期内,公司复合超硬材料毛利率分别为59.29%、44.27%、41.98%和
42.35%,整体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毛利率较高的超硬复合片产品的毛利率及
销售占比均有所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超硬复合片的毛利率分别为62.92%、47.40%、42.94%和
42.65%,整体有所下降主要系该类产品受市场竞争加剧等影响,导致销售单价下降。报告期内超硬复合片的销售单价分别为192.17元/片、162.40元/片、
146.78元/片和153.07元/片。其中,2021年超硬复合片单价下降较多,主要原
因系该年度公司产品无法满足个别大客户产品性能升级需求导致高单价的客户
订单有所减少所致;2023年1-9月,受单价较高的新产品销售占比提升影响,公司超硬复合片的销售单价有所回升。
报告期内,拉丝模坯等的毛利率分别为39.97%、34.10%、39.37%和
41.81%,呈现先降后升趋势,主要系销售结构变动所致。公司拉丝模坯等主要
7-2-124包括支撑环拉丝模和聚晶拉丝模,其中前者为带硬质合金的拉丝模,系将聚晶
金刚石芯与硬质合金支撑环组合的产品,产品单价较高、毛利率相对较低;后者系无硬质合金外环的自支撑金刚石拉丝模坯,产品单价较低、毛利率较高。
2021年拉丝模坯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受公司拟推出的新型号支撑环拉丝模
产品成本较高因素影响,导致公司支撑环拉丝模毛利率有所下降,从而导致拉丝模坯毛利率整体有所下降;2022年以来,受高毛利率的聚晶拉丝模销售占比提升及成本效益带来的毛利率增长影响,导致公司拉丝模坯的毛利率整体有所提高。
综上,报告期内,复合超硬材料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毛利率较高的超硬复合片的毛利率及销售占比均有所下降所致。
(二)各细分产品自再融资方案披露以来的销量、单价及收入变化情况
发行人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议案。发行人各细分产品自再融资方案披露以来的销量、单价及收入变化情况如下:
1、金刚石材料
金刚石材料包括宝石级大单晶和 RVD 金刚石等产品。由于公司 RVD 金刚石仅为外购后简单加工的产品且品种繁多,故此处仅分析与募投项目相关的宝石级大单晶产品的销量、单价及收入变动,一期项目于2022年12月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并于3月份正式投产,自2023年以来,公司宝石级大单晶产品的销量、单价及收入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克拉、万元、元/克拉项目数量收入单价
第一季度0.9215525.57570.34
第二季度0.9620621.11645.63
第三季度1.86511238.53664.04
合计3.74872385.22636.28
2023年1月以来公司宝石级大单晶产品销售单价、销售收入有所提升,主
要系由于产品销售结构变动,高单价客户的销售占比有所提高所致。
7-2-125销售单价方面,2023年以来受到俄乌冲突、美国通胀飙升、全球经济波动下行,以及公共卫生事件后消费需求疲软等因素的影响,天然钻石价格指数出现下滑,培育钻石价格与天然钻石价格走势总体一致,导致2023年1-9月公司宝石级大单晶产品单价总体较2022年有所下降。
销售收入方面,受益于公司产品销量的增长,公司产品销售收入有所提升。
2、复合超硬材料
(1)超硬复合片
超硬复合片自2023年1月以来的销量、单价及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片、万元、元/片项目数量收入单价
第一季度13.291902.05143.16
第二季度14.312353.84164.53
第三季度8.221225.51149.13
合计35.815481.40153.07
超硬复合片具有较高的耐磨性、耐热性和抗冲击性,主要应用于石油、天然气、煤田地质钻探。2023年第二季度超硬复合片收入和销售单价较高,主要系单价较高的新产品的销售占比较多所致。
(2)拉丝模坯
拉丝模坯等产品主要为支撑环拉丝模和聚晶拉丝模等产品,上述产品自
2023年1月以来的销量、单价及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粒、万元、元/粒项目数量收入单价
第一季度34.60667.0919.28
第二季度33.28671.3220.17
第三季度70.721032.7514.60
合计138.602371.6417.11
拉丝模坯主要用于不锈钢、铜、铝及多种合金线材的高速拉拔。2023年1
7-2-126月以来拉丝模坯产品收入整体呈稳中有升的态势、单价有所下降,主要系产品
结构变动所致,2023年三季度受下游钨丝等行业需求增加影响单价较低的聚晶拉丝模产品销售占比有所提升,单价较高的支撑环拉丝模产品销售占比有所下降,从而导致产品平均单价降低。
(三)报告期内新材料毛利率下降原因合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1、报告期内公司新材料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新材料的毛利率分别为41.71%、29.93%、26.10%和
31.45%。公司新材料主要包括金刚石材料和复合超硬材料,金刚石材料毛利率
相对较低、复合超硬材料毛利率较高。上述两类产品的销售占比、毛利率及毛利率贡献情况如下所示:
2023年1-9月2022年度
项目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献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献
金刚石材料52.11%21.43%11.17%57.71%14.47%8.35%
复合超硬材料47.89%42.35%20.28%42.29%41.98%17.76%
新材料100.00%31.45%31.45%100.00%26.10%26.10%
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献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献
金刚石材料52.03%16.71%8.69%41.23%16.65%6.87%
复合超硬材料47.97%44.27%21.23%58.77%59.29%34.84%
新材料100.00%29.93%29.93%100.00%41.71%41.71%
2020年至2022年,公司新材料产品的总体毛利率有所降低,主要原因系:
*复合超硬材料中超硬复合片的毛利率及销售占比有所降低导致复合超硬材料
毛利率降低;*产品结构方面,高毛利率的复合超硬材料的收入占比下降,低毛利率的金刚石材料的收入占比提高。
2023年1-9月,公司新材料产品的总体毛利率有所提高,主要原因系:*
宝石级大单晶销售占比提升及 RVD 金刚石等本身毛利率提高导致金刚石产品毛
利率提高;*高毛利率的复合超硬材料的收入占比有所提高。其中,分产品的收入、毛利率变动情况具体参见“本题·四·(一)金刚石材料和超硬复合材
7-2-127料的产品构成及毛利率”。
2、新材料毛利率与可比公司的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新材料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可比公司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黄河旋风未披露43.46%42.19%30.39%
三超新材未披露24.04%29.76%34.42%
中兵红箭未披露50.95%43.45%37.31%
力量钻石未披露79.25%81.38%66.82%
平均值未披露49.42%49.20%42.24%
公司31.45%26.10%29.93%41.71%
注1:针对磨料磨具业务可比公司,选择其超硬材料及其制品相关毛利率。
注2:表格内公司毛利率系新材料的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新材料的毛利率分别为41.71%、29.93%、26.10%和
31.45%,总体有所下降。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黄河旋风、中兵红箭和力量钻石
的毛利率在报告期内总体呈增长态势,三超新材的毛利率呈下降趋势。
公司与黄河旋风、中兵红箭的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差异,主要系由于双方产品存在差异所致。黄河旋风和中兵红箭的主要产品为工业金刚石等超硬材料,近年来随着技术进步和下游行业发展,工业金刚石等产品在多个领域的应用逐渐增多,导致该类产品毛利率有所提升;其中:*中兵红箭未明确披露其金刚石等超硬材料的收入占比,不过中兵红箭下属的中南钻石连续多年市场占有率保持领先地位,对于其产品毛利率的提升,中兵红箭解释为工业金刚石需求增加所致;*黄河旋风的超硬材料收入占其磨料磨具业务总收入比例在80%以上,报告期内黄河旋风的超硬材料毛利率相对较高且有所增长,进而导致其总体毛利率呈增长态势。
上表中力量钻石毛利率为其培育钻石产品的毛利率,2020年、2021年力量钻石的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2022年因市场竞争加剧、单价下降导致其毛利率有所下滑。力量钻石采用高温高压法生产培育钻石,其培育钻石业务发展较早且产能和产销量均较高,具有一定成本规模优势。
如前所述,公司新材料主要包括宝石级大单晶、RVD 金刚石和超硬复合片
7-2-128等产品,其中公司宝石级大单晶的收入规模目前较小,对公司新材料毛利率影
响较大的为超硬复合片,超硬复合片毛利率及销售占比的降低导致公司2020年至2022年新材料毛利率下降,从而导致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趋势存在差异。
综上,公司新材料产品与黄河旋风、中兵红箭存在差异主要系因双方产品结构差异所致,黄河旋风和中兵红箭主要为工业金刚石等产品,力量钻石采用高温高压法生产培育钻石且规模效应明显;公司为超硬复合片和采用 MPCVD
法生产的宝石级大单晶产品等,与力量钻石产品的制备方法存在差异,且双方不同制备工艺下产品的尺寸、净度、颜色等级等指标亦存在差异,故公司新材料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
五、公司可研报告出具已超过一年,结合钻石等相关行业及同行业可比公
司最新情况,对募投项目所处行业状况重新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下游需求等;说明本次项目效益测算基础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及对本次项目效益测算的影响,以现有可研报告进行效益测算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
行类第7号》7-5相关规定
(一)公司可研报告出具已超过一年,结合钻石等相关行业及同行业可比公
司最新情况,对募投项目所处行业状况重新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下游需求等
三磨所新型高功率 MPCVD 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出具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本项目主要涉及高品级 MPCVD 法超高导热单晶/多晶金刚石和大单晶金刚石,各产品单价参考以前年度的市场价格、结合市场容量情况及未来行业发展趋势后确定。预计满产后的年营业收入为15752万元,其中 5 万片高品级 MPCVD 法超高导热单晶/多晶金刚石的预计收入为 1327 万元,对应的预计单价为300元/片,60万片大单晶金刚石的预计收入为14425万元,对应的预计单价为271.67元/片。
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当前大单晶金刚石的销售价格较前次可行性报告出具日出现下滑;因公司超高导热单晶/多晶金刚石的产品质量提升,当前销售价格较可行性报告出具日出现上升。在此背景下,发行人于2024年2月7日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更新)》,依据2023年11月签署的大单晶金刚石销售合
7-2-129同,大单晶金刚石的销售价格按照单价151元/片进行了重新预测,依据2023年
4季度签署的超高导热单晶/多晶金刚石销售合同,超高导热单晶/多晶金刚石销
售合同按照单价1187.50元/片进行了重新预测。
公司目前的产品单价受上游供给影响价格有所下滑,但未来下游需求较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具时没有发生较大变化。
根据发行人《可行性研究报告(更新)》,项目达产年效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销售收入(含税)14998
销售收入(不含税)13273税金及附加148总成本费用9650利润总额3474经测算,项目建成达产后实现年含税收入14998万元,折不含税营业收入
13273万元,达产年利润总额3474万元。项目投资的盈利性指标较好,项目投
产后投资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4.10%,税后投资财务净现值为2412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67年(含建设期)。该项目能承受一定程度的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抗风险能力较强,投资风险较低。
1、营业收入测算
本项目主要涉及高品级 MPCVD 法超高导热单晶/多晶金刚石和大单晶金刚石,各产品单价参考以前年度的市场价格、结合市场容量情况及未来行业发展趋势后确定。根据2023年11月签署的合同价格,按照单价151元/片进行了重新预测,同时公司的高品级 MPCVD 法超高导热单晶/多晶金刚石销售取得突破,按照单价1187.50元/片进行了重新预测。预计满产后的年营业收入为13273万元。
2、营业成本测算
本项目营业成本包括原辅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生产人员工资及福利费、折旧摊销费及其他费用。
7-2-1301)原辅材料及燃料动力。参照公司近年的原辅材料及燃料动力消耗量及价格进行预测。
2)工资及附加。项目所需技术及管理人员12人,工资按人均每年10万元测算(含福利);其他生产人员85人,工资按人均每年8万元测算(含福利),参考公司现行薪酬水平并调整测算。
3)折旧及摊销费。固定资产中新增设备及原有设备折旧年限按10年(年折旧率9.50%)计算,残值率均取5%。设备和建筑物原值中均已扣除进项税额。
生产准备费按照5年摊销,其他资产的摊销不计取残值。
4)制造费用。制造费用(不含人工及折旧)按不含税收入的9%估算,参
照公司的制造费用水平并调整测算。
达产年,本项目的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原辅材料及燃料动力3831工资及福利费800折旧及摊销费2100制造费用1195合计7926
2022年和2023年1-9月,公司大单晶金刚石的毛利率为50.55%和51.43%。
募投项目达产年度,项目毛利率为40.28%;同行业可比公司力量钻石2022年度的培育钻石的毛利率为79.75%。本次募投项目测算毛利率低于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的毛利率,也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具有谨慎性和合理性。
3、期间费用测算
本项目的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相关费用结合项目及行业情况进行预测,管理费用按不含税收入的7%估算、销售费用按不含税收入的6%估算。公司2022年扣除研发费用后的期间费用率为9.65%,本项目估算的期间费用率为13.00%,具有谨慎性和合理性。
7-2-1314、税金及附加测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产品应纳增值税,税率为13%。附加税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为应纳增值税额的7%、
3%、2%。预计本项目达产年应纳增值税1227万元。
5、项目效益测算
公司募投项目各年预测收入、毛利率、净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第二年第三年至第四年第五年至第十二年收入19911327313273成本119179267926期间费用25817251725
毛利率40.18%40.28%40.28%
净利率27.22%27.29%27.29%
(二)说明本次项目效益测算基础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及对本次项目效益测算的影响,以现有可研报告进行效益测算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
第7号》7-5相关规定
1、本次项目效益测算基础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及对本次项目效益测算的影响
本次项目效益测算基础使用的产品价格出现下降,其他情形未发生重大变化,对本次项目效益测算的具体影响参见“本题·五·(一)公司可研报告出具已超过一年,结合钻石等相关行业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最新情况,对募投项目所处行业状况重新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下游需求等”处的回复。
2、现有可研报告进行效益测算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7-5相关规定
(1)对于披露预计效益的募投项目,上市公司应结合可研报告、内部决策
文件或其他同类文件的内容,披露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计算基础及计算过程。
发行前可研报告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就预计效益的计算基础是否发生变化、变化的具体内容及对效益测算的影响进行补充说明
7-2-132发行人就本次募投项目的预计效益情况,发行人已结合可研报告、内部决
策文件或其他同类文件的内容,披露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计算基础及计算过程。
因可研报告出具时间距离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已超过一年,目前尚未到发行阶段,因市场行业变化导致市场价下降,发行人已就产品市场价格变化的具体内容及其对效益测算的影响进行补充说明,具体参见“本题·五·(一)公司可研报告出具已超过一年,结合钻石等相关行业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最新情况,对募投项目所处行业状况重新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下游需求等”处的回复。
(2)发行人披露的效益指标为内部收益率或投资回收期的,应明确内部收
益率或投资回收期的测算过程以及所使用的收益数据,并说明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经营的预计影响
*发行人披露的效益指标为内部收益率或投资回收期的,应明确内部收益率或投资回收期的测算过程以及所使用的收益数据
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计算过程如下:
7-2-133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年第5年第6年第7年第8年第9年第10年第11年第12年
1现金流入-2174.8214499.1214499.1213503.1213272.1213272.1213272.1213272.1213272.1213272.1216904.47
2现金流出23717.002795.8710288.238094.238195.858219.468219.688219.688219.688219.688219.688266.90
所得税前净现
3-23717.00-539.844754.006948.005832.455573.765573.765573.765573.765573.765573.769206.11
金流量(1-2)所得税前累计
4-23717.00-24256.84-19502.84-12554.84-6722.39-1148.634425.139998.8915572.6521146.4126720.1735926.28
净现金流量所得税后净现
5-23717.00-621.054210.896404.895307.275052.665052.445052.445052.445052.445052.448637.57
金流量所得税后累计
6-23717.00-24338.05-20127.16-13722.27-8415.00-3362.341690.106742.5411794.9816847.4221899.8630537.43
净现金流量计算指标所得税前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
16.14%14.10%
率财务净现值
4869.00万元2412.00万元(ic=12%)
投资回收期6.21年6.67年综上所述,公司本项目的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和合理性。
7-2-134*说明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经营的预计影响
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如下:
A、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新型高功率 MPCVD 法大单晶金刚石
项目(二期)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8500万元,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年
含税收入14998万元,折不含税营业收入13273万元,达产年利润总额3503万元。公司的资金实力及资产规模将有效提升,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竞争优势,提升公司综合实力,为公司未来战略布局奠定坚实基础。
B、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365万元(含),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提升,资产负债率下降,财务状况将更加稳健。这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优化资本结构。
C、本次发行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除本次募投项目可研报告由公司聘请关联方机械六院出具外,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3)上市公司应在预计效益测算的基础上,与现有业务的经营情况进行纵向对比,说明增长率、毛利率、预测净利率等收益指标的合理性,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横向比较说明增长率、毛利率等收益指标的合理性。
发行人在预计效益测算的基础上,已与现有业务的经营情况进行纵向对比,说明了增长率、毛利率、预测净利率等收益指标的合理性,具体参见“本题·五·(一)·2、营业成本测算”和“3、期间费用测算”处的回复。
(4)保荐机构应结合现有业务或同行业上市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对效益预
测的计算方式、计算基础进行核查并就效益预测的谨慎性、合理性发表意见。效益预测基础或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的,保荐机构应督促公司在发行前更新披露本次
7-2-135募投项目的预计效益。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之日,因本次募投项目对应的产品价格发生变化,保荐人及发行人已更新披露本次募投项目的预计效益,我们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更新后的预计效益预测谨慎、合理。
六、二期项目各产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等关键参数依据和项目效益测算
具体过程,同时就关键参数变动对效益预测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结合前募项目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项目效益实现情况等,进一步说明本次项目效益指标高于行业平均基准指标合理性,相关效益测算是否谨慎
(一)二期项目各产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等关键参数依据和项目效益测算
具体过程,同时就关键参数变动对效益预测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
1、二期项目各产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等关键参数依据和项目效益测算具
体过程
二期项目各产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等关键参数依据和项目效益测算具体过程参见“本题·五·(一)公司可研报告出具已超过一年,结合钻石等相关行业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最新情况,对募投项目所处行业状况重新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下游需求等”处的回复。
2、关键参数变动对效益预测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
二期项目的关键参数有产品价格、销售量和经营成本,相关关键参数变动对效益预测的敏感性如下:当产品价格下降10%,所得税后的内部收益率由
14.10%下降为10.66%;当销售量下降10%,所得税后的内部收益率由14.10%
下降为12.07%。当成本上涨10%,所得税后的内部收益率由14.10%下降为
11.40%。
增加10%减少10%敏感度项目基本值计算值影响率计算值影响率系数
产品价格//10.66%-24.402.4
销售量//14.10%12.07%-14.401.4
经营成本11.40%-19.15//1.9
7-2-136由上述两表可以看出产品价格和经营成本是最敏感因素,产品价格的下降
和经营成本的提高对内部收益率的影响程度较高。销售量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内部收益率指标,但相对来说影响程度相对较弱。
(二)结合前募项目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项目效益实现情况等,进一步说
明本次项目效益指标高于行业平均基准指标合理性,相关效益测算是否谨慎
1、前募项目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项目效益实现情况
根据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新型高功率 MPCVD 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于2021年底建设完毕后,2022年3月底设备完成调试全部投入正常生产,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实现的效益分别为1200.37万元、1047.54万元,低于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达产年均利润的4646万元。
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等相关公告,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项目效益实现情况如下:
效益实现情况公司募投项目内完成达产后的预期效
名称容益情况2023年1-2022年度2021年度2018年度
6月
年产12万克中兵拉高温高压法营业收入为13524万
红箭宝石级培育金元(不含税),利润138.314922.954225.88注1刚石生产线建总额为2909万元
设项目/营业收入27717万黄河宝石级大单晶元,利润总额7889旋风金刚石产业化///6324.33
注2万元,净利润6706项目万元
宝晶新材料营业收入约23000.00
力量工业金刚石万元,利润总额约钻石及合成钻石9100.00万元,税前6418.3211644.79//注3智能化工厂投资内部收益率为
建设项目25.95%
注1:中兵红箭的募投项目在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实现预期效益;2023年1-6月未
实现预期效益系培育钻石热度退却,市场逐渐回归理性,产品价格随之降低;2023年1-9月的实现效益情况未披露。
注2:黄河旋风的“宝石级大单晶金刚石产业化项目”2018年实现效益略低于预计年度效益。该项目2019年-2022年度及2023年1-9月份的实现效益情况未披露。
注3:力量钻石的“宝晶新材料工业金刚石及合成钻石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在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实现预期效益,实际投资内资收益率的数据未披露,达到预测的税前投资内部收益率为25.95%;2023年1-9月的实现效益情况未披露。
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的募投项目为采用高温高压法制备的宝石级大单晶金
7-2-137刚石/培育钻石,和发行人采用的 MPCVD 法存在技术差异,生产的产品品质、等级等指标亦存在差异,相关项目测算起点不同,上述因素导致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募投项目的效益实现情况与发行人前期募投项目的效益实现情况存在差异。
2、进一步说明本次项目效益指标高于行业平均基准指标合理性,相关效益
测算是否谨慎本次项目效益指标高于行业平均基准指标,选取的行业平均基准为《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之机械设备行业的基准收益率12%。
效益测算的假设条件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行业政策及监管环境无重大变化;募投项目未来能够按预期建设;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更新)》,本次项目所得税后的内部收益率为14.10%,当产品价格下降10%,所得税后的内部收益率由14.10%下降为10.66%;当销售量下降10%,所得税后的内部收益率由14.10%下降为
12.07%。当成本上涨10%,所得税后的内部收益率由14.10%下降为11.40%。
公司预计的项目效益指标(14.10%)高于行业平均基准指标(12%)具有合理性。
相关效益测算具体参见“本题·五·(一)公司可研报告出具已超过一年,结合钻石等相关行业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最新情况,对募投项目所处行业状况重新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下游需求等”处的回复,相关效益测算谨慎。
八、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若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则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相关折旧摊销情况具体如下:
7-2-138单位:万元
项目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T11 T12
*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摊销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
314.742098.272098.272098.272098.272098.272098.272098.272098.272098.271783.48
销合计(A)(注 1)
*对营业收入的影响
现有营业收入(B)
339165.79339165.79339165.79339165.79339165.79339165.79339165.79339165.79339165.79339165.79339165.79339165.79(注2)募投项目预计新增营
1990.8213272.1213272.1213272.1213272.1213272.1213272.1213272.1213272.1213272.1213272.12
业收入(C)(注 3)预计营业收入
339165.79341156.61352437.91352437.91352437.91352437.91352437.91352437.91352437.91352437.91352437.91352437.91
(D=B+C)折旧摊销占预计营业
0.00%0.09%0.60%0.60%0.60%0.60%0.60%0.60%0.60%0.60%0.60%0.51%
收入比重(A/D)
*对净利润的影响
现有业务净利润(E)
23328.2923328.2923328.2923328.2923328.2923328.2923328.2923328.2923328.2923328.2923328.2923328.29(注4)募投项目预计新增净
-460.213077.623077.622976.002953.322954.172954.172954.172954.172954.173221.74
利润(F)(注 5)预计净利润
23328.2923788.5026405.9126405.9126304.2926281.6126282.4626282.4626282.4626282.4626282.4626550.03(G=E+F)折旧摊销占预计净利
润比重(A/G)(注 0.00% 1.32% 7.95% 7.95% 7.98% 7.98% 7.98% 7.98% 7.98% 7.98% 7.98% 6.72%
6)
注1:折旧按平均年限折旧法计算,残值率为5%,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
注 2:现有营业收入(B)=2022 年度营业收入,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
注 3:募投项目预计新增营业收入(C)的测算如下:项目预计建设期为 18 个月,第二年第 11 月月中开始正式达产,第三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100%。公司预计各年度产量全部实现销售,各产品销售单价主要参考公司对主要客户的平均销售价格或市场上同类型产品价格等确定,并在测算期内保持基本稳定,具体测算过程参见“本题·六·(一)·1、二期项目各产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等关键参数依据和项目效益测算具体过程”;
注 4:现有业务净利润(E)=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
7-2-139注 5:募投项目预计新增净利润(F)具体测算参见本题·六·(一)二期项目各产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等关键参数依据和项目效益测算具体过程”;
注6: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折旧或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及此后年度盈利情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7-2-140由上表可见,预测期内,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年折旧为2098.27万元。新增
折旧占公司现有营业收入及募投项目收入之和比重为0.09%至0.60%,占比较低。
新增折旧占预计净利润的比重为1.32%至7.98%,若募投项目顺利达产,新增资产未来折旧情况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较小。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按照计划产生效益以弥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产生的折旧,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九、前次募投项目频繁变更和终止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产品实际价
格和可行性研究价格差异、市场拓展与预期差异,说明前期募投项目立项及论证是否审慎,是否对相关项目可能面临的困难、风险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及时的披露,前期项目具体投入情况,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前次募投项目频繁变更和终止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2023年9月30日,前次募集项目存在变更和终止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承诺投资项募投项目承募投项目实项目变更情况号目诺投资金额际投资金额
本项目于2019年8月终止,公司变更募
3S 金刚石磨 集资金主要用于建设项目 2,部分剩余资
18699.9023.14料项目金后期用于项目“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精密超硬材 “3S 金刚石磨料项目”终止后,公司将料磨具产业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本项目,
26558.0066.06
化基地一期本项目于2020年开始投入建设,于2022项目年终止,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流合计—15257.9089.20
1、3S 金刚石磨料项目变更/终止的原因及合理性
(1)项目终止原因“3S(self sharpening super-abrasive,简称为 3S,具有耐高温、高自锐性特点)金刚石磨料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6年8月出具,该项目的主要目标是用 3S 金刚石磨料逐步替代 CBN(立方氮化硼)磨料,实现 3S 金刚石磨料
7-2-141在铁系金属等磨削领域中的广泛应用。金刚石与立方氮化硼超硬磨料在磨削加
工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其中 CBN 的硬度次于金刚石,耐高温度是金刚石的两倍。公司生产的 3S 金刚石磨料晶形发育好,自锐性好、耐热性好,与立方氮化硼相比,具有成本低、硬度高、耐磨性能好等优点。项目生产的 3S 金刚石磨料有望取代立方氮化硼磨料,实现对铁系金属和硬质合金的高效低成本加工,以促进我国磨料磨具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和产业、产品结构的调整。近年来,一方面由于市场竞争加剧(汽车行业需求阶段性下降)和生产技术的进步,CBN磨料市场价格大幅降低,导致 3S 金刚石磨料可被市场接受的价格比原可行性研究时大幅下降;另一方面,公司在开展该项目时,已完成 3S 金刚石磨料的实验研发阶段内容,产品自锐性与耐热性达到了预期的性能指标,同时也开展了 3S金刚石磨料在树脂、金属、陶瓷等金刚石磨具中的磨削实验与终端客户的使用
现场验证工作,但是在验证时发现 3S 金刚石磨料存在一定的不足,即 3S 金刚石磨料含有高浓度的硼与铁系金属元素具有一定的反应抗性,同时耐热温度虽较传统金刚石提升,但与 CBN 的耐热温度存在一定差距。公司继续实施该项目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效益,为控制投资风险,终止了该项目。
(2)项目终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决策程序及批准机构:2019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3S 金刚石磨料项目”的议案》;2019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3S 金刚石磨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
051)。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的原
因及合理性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因可行性发生变化,“3S 金刚石磨料项目”于 2019 年 8 月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终止,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8699.9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2-14223.1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676.76万元。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
中的6558.00万元变更用于“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2119万元将按照有利于主业发展的原则,在充分论证后用于新的用途(后续该等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被用于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产品 UV 膜作为一种特种功能膜,具有较高的初始粘着力,经 UV 光照射后其粘着力急剧降低,主要应用在半导体行业晶圆、封装件等的研磨、切割工序,以及光电行业玻璃基板等的开槽、切割、酸洗制程。近年来,电子信息产业成为中国工业的第一支柱产业,信息产业成为“两化融合”的基础。预计未来,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仍会保持较好的发展态势,这为该项目的成功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决策程序及批准机构: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于“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建设的议案》;2020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于“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3、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终止的原因及合理性
(1)项目终止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三磨所自 2018 年开始对 UV 膜项目研发立项,2019 年完成了产品定型及客户测试,并在滤光片行业取得多个客户的销售订单。但近年来,用于滤光片行业的 UV 膜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市场拓展未达预期,通过租用新乡市富拓光电厂房和设备,可以满足现有客户订单生产、新品研发和拓展新客户的小批量试制要求,若继续建设“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因市场份额较小会导致该项目达产时间滞后、投资收益低,因此,本着投资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终止实施该项目。
7-2-143(2)项目终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决策程序及批准机构: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的议案》;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关于终止实施“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二)结合产品实际价格和可行性研究价格差异、市场拓展与预期差异,说
明前期募投项目立项及论证是否审慎,是否对相关项目可能面临的困难、风险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及时的披露,前期项目具体投入情况,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产品实际价格和可行性研究价格差异、市场拓展与预期差异
(1)3S 金刚石产品实际价格和可行性研究价格差异、市场拓展与预期差异根据发行人子公司三磨所聘请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6年8月出具的《3S 金刚石磨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开发的 3S 金刚石磨料将逐步取代 CBN 磨料,实现在汽车行业、船舶行业、航空工业、石油机械工业、发电装备工业、铁路装备行业、纺织机械行业、农业机械等领域铁族金属及其
合金的切削加工和磨削加工。假设项目开发的 3S 金刚石磨料完全取代 CBN 磨料,据预测2019年在此领域将会有14.93亿克拉的需求量,项目产品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空间。根据几年来市场价格的变化趋势,项目产品价格预测0.80元/克拉,传统 CBN 磨料平均单价 1.6 元/克拉,本项目产品价格优势明显,具有良好的市场竞争力。本项目完成后,将建成年产 15000 万克拉 3S 金刚石磨料的规模。
3S 金刚石产品的实际价格及现场验证技术指标不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期,
具体情况如下:*2019年度,由于市场竞争加剧(汽车行业需求阶段性下降)和生产技术的进步,CBN 磨料市场价格大幅降低,导致 3S 金刚石磨料可被市场
7-2-144接受的价格比原可行性研究时大幅下降,根据超硬行业2019年、2020年和
2021年行业运行报告,立方氮化硼磨料的单价为0.77元/克拉、0.83元/克拉和
0.63 元/克拉。* 公司在开展该项目时,已完成 3S 金刚石磨料的实验研发阶段内容,产品自锐性与耐热性达到了预期的性能指标,同时也开展了 3S 金刚石磨料在树脂、金属、陶瓷等金刚石磨具中的磨削实验与终端客户的使用现场验证工作,但是在验证时发现 3S 金刚石磨料存在一定的不足,即 3S 金刚石磨料含有高浓度的硼与铁系金属元素具有一定的反应抗性,同时耐热温度虽较传统金刚石提升,但与 CBN 的耐热温度存在一定差距,产品现场验证技术指标未达到预期效果,未正式进入市场开拓阶段。
(2)UV 膜产品实际价格和可行性研究价格差异、市场拓展与预期差异根据发行人子公司三磨所聘请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出具2020年8月出具
的《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对应的UV 膜产品的产量为 20 万 m2,销售价格为 45.20 元/m2,销售收入为 9040 万元。
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的 UV 膜销售总额分别为 872.29 万元、1220.54 万元和
463.58 万元,销售单价分别为 53.52 元/m2、47.23 元/m2 和 48.09 元/m2。
UV 膜产品主要系市场拓展与预期存在差异,由于滤光片行业的 UV 膜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市场拓展未达预期,通过租用新乡市富拓光电厂房和设备,可以满足现有客户订单生产、新品研发和拓展新客户的小批量试制要求,若继续建设“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因市场份额较小会导致该项目达产时间滞后、投资收益低,因此,本着投资谨慎性原则,公司在2022年11月决定终止实施该项目。
2、前期募投项目立项及论证审慎,对相关项目可能面临的困难、风险进行
了充分评估和及时的披露,前期项目具体投入情况、相关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
(1)3S 金刚石磨料项目立项及论证审慎,对相关项目可能面临的困难、风
险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及时的披露,前期项目具体投入情况,相关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
* 3S 金刚石磨料项目立项及论证审慎,对相关项目可能面临的困难、风险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及时的披露
7-2-145三磨所于 2016 年 6 月开始对 3S 金刚石磨料项目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及报备审批,三磨所于 2016 年 8 月出具《3S 金刚石磨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开发的 3S 金刚石磨料将逐步取代 CBN 磨料,通过改善金刚石的性能,提高金刚石的耐热温度,降低金刚石与铁系金属元素的反应活性,实现金刚石在铁系金属高效磨削领域中的应用,促进超硬行业发展,提升行业生产效率,更好地实现金刚石磨料在汽车行业、船舶行业、航空工业、石油机械工业、发电
装备工业、铁路装备行业、纺织机械行业、农业机械等领域铁族金属及其合金
的切削加工和磨削加工。2016年11月21日,该项目获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豫郑高新制造[2016]26379号”立项备案批文;
2017年1月19日,该项目获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郑开环审[2017]02号”环评批复。2018年2月,国机集团下发《国机集团投资项目备案报告确认函》(国机战投备[2018]34 号),同意三磨所投资该项目。综上,3S金刚石磨料项目该的相关立项及论证审慎。
*对相关项目可能面临的困难、风险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及时的披露
发行人在《3S 金刚石磨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就可能面临的困难、风
险等进行了充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15.3.1技术风险目前,公司通过前期工作的开展,项目组攻克了 3S 金刚石磨料制备关键技术难题,成功开发出了耐高温高自锐性 3S 金刚石磨料,经检测,产品性能达到甚至超过了国外同类产品,满足了超硬磨料应用要求,具备了小批量生产能力。
但在产品质量稳定性、金刚石转化率、批量化生产工艺控制等方面还存在问题,需要开展进一步研究。
对策:与设备生产商签订技术引进合同,在公司现有的技术储备基础上为公司进行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满足项目开发需要。
项目所需专业设备已经定型,比较成熟,生产工艺技术已得到验证,项目扩产完成,效果良好,表明项目技术风险期已过。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可能产生的技术风险很小,但仍有必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进一步化解其可能带来的
7-2-146风险。
15.3.2市场风险
由于 3S 金刚石磨料市场前景和利润空间都引人注目,未来将吸引更多的资本进入,将产生较多的竞争对手。
对策:一是充分利用企业的国家级科研平台进行创新,培育企业的技术实力,完善 3S 金刚石磨料的生产技术,从而降低成本;二是积极对新产品进行市场推广,加大市场营销投入。踊跃参加目标市场的行业展会、行业会议,并大力宣传新产品的优越性。通过各种途径使新产品获得较高的市场关注度。
15.3.3经济风险首先,在全球经济低迷的影响下,我国超硬材料制品出口贸易大幅下降,对企业的销售额和盈利能力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其次,我国经济发展放缓,工业总产值的增长率也有所下降,下游市场的需求受到一定的影响。第三,原材料价格产生的大幅波动,不利于企业控制成本,也降低了行业利润水平,增加了风险。
对策:但随着世界经济的企稳、逐步回升,市场需求将逐年增长,近期投资风险较小。随着国家调结构保增长刺激内需、鼓励技术创新等宏观调控政策的相继出台,对下游产品的需求也将大幅度提高,市场也将重新步入上升通道。”此外,发行人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的“重大风险提示之募投项目实施风险”进行如下披露:“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相关费用后拟用于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尽管募投项目为标的公司根据其实际经营状况确定,并对该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了合理测算,但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竞争存在不确定性,如果行业竞争加剧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都会对该项目的投资回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其实施及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前期项目具体投入情况,相关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81.82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
7-2-147入23.14万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资金来源
除尘器10.68自有资金
除尘器23.14募集资金
技术转让费48.00自有资金
合计81.82
其中两个除尘器于2017年转固,目前已被其他部门使用,不存在减值的情况,技术转让费已通过费用科目进行核算,不存在相关资产减值情况。
综上,3S 金刚石磨料项目立项及论证审慎,对相关项目可能面临的困难、风险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及时的披露,该项目累计投入81.82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3.14万元,相关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
(2)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立项及论证审慎,对相关项目
可能面临的困难、风险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及时的披露,前期项目具体投入情况、相关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
*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立项及论证审慎,对相关项目可能面临的困难、风险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及时的披露
UV 膜是将特殊配方涂料涂布于薄膜基材表面,形成高粘结强度,经紫外线照射后粘接力急剧下降的胶带,是电子行业广泛使用的膜类产品,用于电子部件切割、保护、酸洗等。电子信息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三磨所于2020年8月开始对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及报备审批,三磨所于2020年8月出具《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开发的电子行业用膜类产品(UV 膜)是电子信息行业不可或缺的支撑材料之一,广泛应用在半导体晶片研磨、切割、酸洗等工序,LED、陶瓷器件以及其他微小零部件研磨、切割等工序,在电子产品的精密加工制造环节中,膜类产品的重要性不可替代。公司在开拓电子信息行业客户过程中,不断收到客户需求反馈,由于进口膜类产品存在交货周期长、技术服务差、价格高等问题,急需国产膜类产品替代进口。
公司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自身优势,加快膜类产品国产化进程,打破国外垄断、
7-2-148填补国内空白,为国内电子信息行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该项目于2020年8月
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20年10月取得国机集团下发的《国机集团投资项目备案表》(国机战投备〔2020〕50号),同意三磨所投资该项目,于
2020年10月28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11月18日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0年12月取得投资项目备案,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获得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文件(项目代码:2012-410182-
04-01-823934)。综上,该项目的相关立项及论证审慎。
*对相关项目可能面临的困难、风险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及时的披露根据发行人《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于“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发行人已就“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进行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电子行业膜类产品,随着技术的不断提升和市场竞争的加剧面临着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拟以严格的成本管控措施和有效的降本技术手段将产品成本保持在有竞争力的区域,提高该项目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公司将加大技术投入,通过研发积累、技术提升等方式,不断提升产品档次,将产品更多地布局于高端市场即半导体行业市场,持续增强市场竞争力。”*前期项目具体投入情况,相关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根据发行人子公司于2022年9月出具的《关于终止实施“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的报告》,截至项目终止日,该项目累计投入147.08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6.06万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资金来源
彩钢围挡制作安装、配合基本建设
66.06募集资金
文物钻探、文勘配合清理场
可研报告编制、总平图规划编制等81.02自有资金
合计147.08
彩钢围挡搭建形成的相关资产30.50万元结转为固定资产,待荥阳地块建设新项目时使用;其他项目已通过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相关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
7-2-149综上,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立项及论证审慎,对相关项
目可能面临的困难、风险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及时的披露,该项目累计投入
147.08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6.06万元,不存在相关资产减值情况。
十、申报会计师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4、取得发行人关于新材料产品构成的说明,以及新材料销售收入、销量和
成本的明细数据,访谈发行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了解相关产品收入和毛利率的变化情况及原因。
5、查阅发行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更新)》,查阅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文件。
6、对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单价、成本等关键参数变动对效益预测的影响进
行敏感性分析,查阅《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类似项目的效益实现情况。
8、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表等资料,量化分析本次
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
9、访谈发行人董事会秘书,了解前次募投项目频繁变更和终止的具体原因
及合理性;取得前期募投项目立项及终止报告等材料、程序审批文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4、发行人的新材料中的金刚石材料主要由宝石级大单晶金刚石和 RVD 金
刚石等构成,超硬复合材料主要由超硬复合片和拉丝模坯等构成,公司新材料产品的总体毛利率下降的原因主要系高毛利率的复合超硬材料的收入占比下降,低毛利率的金刚石材料的收入占比提高所致。公司新材料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一定差异的原因系产品结构差异所致。
5、公司可研报告出具已超过一年,发行人已结合钻石等相关行业及同行业
7-2-150可比公司的最新情况,对募投项目所处行业状况进行重新评估;本次项目效益
测算基础除大单晶金刚石产品价格出现下降外,其他情形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就本次募投项目的预计效益情况,发行人已结合可研报告、内部决策文件或其他同类文件的内容,披露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计算基础及计算过程。发行人已披露的内部收益率或投资回收期及其测算过程、收益数据。发行人在预计效益测算的基础上,已与现有业务的经营情况进行纵向对比,说明了增长率、毛利率、预测净利率等收益指标的合理性。保荐人已结合现有业务或同行业上市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对效益预测的计算方式、计算基础进行核查,并就效益预测的谨慎性、合理性发表意见。
6、二期项目各产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等关键参数参考以前年度的市场价
格、结合市场容量情况及未来行业发展趋势后确定,产品价格和经营成本是最敏感因素,产品价格的下降和经营成本的提高对内部收益率的影响程度较高。
销售量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内部收益率指标,但相对来说影响程度较弱。本次项目效益指标高于行业平均基准指标,本次项目效益指标高于行业平均基准指标,选取的行业平均基准为《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之机械设备行业的基准收益率12%,公司预计的项目效益指标(14.10%)高于行业平均基准指标(12%)具有合理性,相关效益测算谨慎。
8、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新增固定资产将会增加公司折旧。若募
投项目顺利达产,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时间周期,若行业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募投项目不能按照计划产生效益以弥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产生的折旧,将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9、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和终止原因具有合理性,公司前期募投项目立项及论证审慎,对相关项目可能面临的困难、风险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及时的披露,其中“3S 金刚石磨料项目”累计投入 81.82 万元,“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累计投入145.56万元,相关资产均未计提减值准备。
7-2-151(此页无正文,为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361Z0146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杨海固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启盛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宜省
2024年3月15日
7-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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