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331|回复: 0

冠豪高新:冠豪高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家易)

[复制链接]

冠豪高新:冠豪高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家易)

好运 发表于 2024-3-21 00:00:00 浏览:  33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家易)
作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豪高新”)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职期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
责地履行职责,认真审慎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家易先生,自2021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绿色金融协会常务副秘书长;亚太金融论坛中国组委会主任;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资深顾问;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智路资本、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渤海证券等;曾任中国保险业资管协会首届股权投资专委会顾问。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亲属均不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持有股份、享有权益或任职,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2023年,我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9次董事会(其中2次现场会议,7次通讯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报告,着重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会情况参会情况独立董事应出席会实际亲自是否连续两次会以通讯方式实际出席议次数出席次数议未亲自参加参加次数会议次数
第八届陈家易99否73董事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我分别出席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次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和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可持续发展、项目投资、定期报告、提名候选人资格审查和高管薪酬审核等多个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我们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制定,我们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开展调研情况
2023年,我以线上调研的方式参与了公司关于新材料产业调研
的情况汇报,并提出聚焦现有产业发展方向,加强科技自主创新,着力开发新赛道等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定期报告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我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
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了解固定资产建设、自主科
技创新与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等各方面的发展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助力董事会充分发挥定战略、防风险、做决策的作用。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保持顺畅沟通,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更新发送行业动态等信息资料;邀请实
地调研和参加专题培训等,为独董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3年,我对重点关注的事项进行审慎判断,具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利安达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副总经理人选的程序合法规范;聘任的副总经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分管的业务系统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我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3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我将继续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
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主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调研和现场履职,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规划、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和工作经验,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具前瞻性和专业性的参考意见,提升董事会管理决策水平,确保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独立董事:陈家易
2024年3月20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5 19:21 , Processed in 0.096872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