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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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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涨停牛股 发表于 2024-3-23 00:00:00 浏览:  39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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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高效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2023年度,公司在董事会的带领下,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坚持创新驱动,夯实主业,持续拓展市场,实现了公司的稳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46179186.03元,较上年下降6.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469538.72元,较上年增长15.3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872322343.82元,较上年增长4.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274464846.22元,较上年增长8.94%。
二、2023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科学制定经营计划,稳步推进战略落地
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分析了公司所面临的国内外经济形势、行业竞争状况和公司发展阶段,科学地制定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并积极督促管理层落实执行,同时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发展战略,明晰战略定位及发展路径,坚定稳步推进战略落地,通过分析年度经营重点,挖掘利润增长点,实现了短期目标与长期战略的相辅相成,为公司保持良好的盈利能力和稳定的行业地位助力。
(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自查工作的通知》,公司组织董监高参加相关专题学习,
1同时积极落实落细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指定证券部牵头负责对公司独立董事
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机制、机构设置及人员任职等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公司于2023年9月完成专项自查工作,并向深圳证监局报送了《关于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自查情况和后续调整落实计划》。通过本次自查,董事会明确了公司治理方面的具体待调整事项,并制定了详实可行、节点明确的调整落实计划,后续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公司按照计划落实整改,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三)重视信息披露质量,规范内幕信息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各类信息,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公司连续11年在深交所上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考评中获评最高等级 A 级。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信息未对外披露之前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推进股权激励,持续注入人才活水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股份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工作,同时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出售完毕,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激发员工斗志,增强团队凝聚力,从而促进公司业务高效拓展。
(五)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董事会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着力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投资者可以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等活动或者通过投资者热线、专用邮箱、
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多种途径及时了解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
营现状等情况,公司也可向投资者传递投资价值,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三、2023年董事会运作情况
2(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董事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历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履行各自职责。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提交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的事项。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了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的专项说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续聘审计机构等相关议案。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提交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的事项。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了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授予价格、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股份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四、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独立董事蔡敬侠女士、邱大梁先生和曾斌先生在其任职期间内均积极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
各项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五、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公司经营战略方面
董事会将继续做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工作,并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二)公司规范化治理方面
董事会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经营;优化内部控制流程,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合规,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传递公司投资价值,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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