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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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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涨停牛股 发表于 2024-3-23 00:00:00 浏览:  67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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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年3月21日,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具
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章程》
第五十六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第五十六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内容:内容:
。。。。。。。。。。。。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有关提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案涉及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发表意见的,公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司最迟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相关的意见及理由。意见。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都应当为交易
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得变更。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第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别决议通过: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一)修改本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股东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和清算;事规则);
(三)本章程的修改;(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三)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
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公司形式;资产30%的;(四)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
(五)股权激励计划;(五)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六)发行股票、可转债、优先股以及
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
项。(七)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八)重大资产重组;
(九)股权激励计划;
(十)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公司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决定不再在交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
(十一)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
公司产生重大影响、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本章程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
前款第(四)项、第(十)项所述提案,除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除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核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委员任期、职
责范围、议事规则和档案保存等相关事项。
第一百一十五条代表1/10以上表决第一百一十五条代表1/10以上表决
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二十八条总裁对董事会负责,第一百二十八条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二)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派发事项。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为:为:
。。。。。。。。。。。。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
情况提出、拟订。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情况提出、拟订。分红预案应经三分之二以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分红预案应经三分上董事(其中应至少包括过半数的独立董事)之二以上董事(其中应至少包括过半数的独同意并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立董事)同意并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议。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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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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