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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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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小白菜 发表于 2024-3-27 00:00:00 浏览:  67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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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89证券简称:力合微公告编号:2024-016
债券代码:118036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深圳市
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微”)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7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91 元,共计募集资金4835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221.4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5135.5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汇入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80.3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2555.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58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第3页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2555.16
项目投入 B1 16773.85
利息收入净额 B2 176.99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理财产品收益 B3 1837.2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4 6400.00
项目投入 C1 2623.03
利息收入净额 C2 82.55本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收益 C3 407.4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4 4179.02
项目投入 D1=B1+C1 19396.88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59.54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理财产品收益 D3=B3+C3 2244.6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4=B4+C4 10579.02
E=A-D1+D2+D
应结余募集资金15083.42
3-D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5083.42
差异 G=E-F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38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518.8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481.1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371.8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第4页为37109.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25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7109.25
项目投入 B1
利息收入净额 B2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理财产品收益 B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4
项目投入 C1 2118.03
利息收入净额 C2 66.81本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收益 C3 311.9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4
项目投入 D1=B1+C1 2118.03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66.81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理财产品收益 D3=B3+C3 311.9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4=B4+C4
E=A-D1+D2+D
应结余募集资金35369.93
3-D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5369.93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第5页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9月4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力合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力合微)、深圳市利普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普信通)、长沙力合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力合微)分别与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自2021年4月20日后,成都力合微不再承担募投项目“新一代高速电力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微功率无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研发任务,成都力合微已将所有产生的研发成果转交移至力合微公司,成都力合微于2021年8月18日注销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海支行开立的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需要,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已于2022年8月16日与中信证券签署保荐协议,由中信证券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兴业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第6页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深圳南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力合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利普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3年7月18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海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侨香支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开立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账户公司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简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79290078801800001582133672498.30活期存款行股份有限公司力合微公司
深圳福田支行7929007880160000158317161687.35活期存款华夏银行股份有10868000000273280力合微公司已销户限公司深圳南头
10868000000273268
第7页支行10868000000273279利普信通76407397058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侨香利普信通767973971419已销户支行利普信通77707397108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力合微66150078801200001002已销户长沙麓谷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成都力合微655099966已销户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海支行成都力合微677168886已销户
合计150834185.65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账户公司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简称招商银行深圳高新
力合微公司755948485610928146732363.28活期存款园科创支行农业银行深圳香梅
力合微公司41011900040036814125026170.23活期存款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八卦
力合微公司33705010010123393981940764.99活期存款岭支行
合计353699298.5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与附表2
2.募投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通过自建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专业的芯片设计研发测试中心、电力线通信技术实验中心和无线通信技术实验中心,改善研发工作
第8页的软硬件开发条件,提高研发的质量和水平,为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技术
支撑服务,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科技储备资金项目”具体
投向包括但不限于新产品预研研发及产业化、拟重点布局的中长期技术研发与升
级拓展、产业并购及整合等。目前募集资金尚未完全投入。该项目无法直接产生收入,因此对于该部分资金无法单独对其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
11710973.05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3〕3-366号《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的
第9页核查意见。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前述决议,同意公司使
用32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2%,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使用96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尚未使用的超额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微功率无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结项,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977.49万元,节余资金形成原因: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对各项环节的费用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同时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
第10页息收入)低于1000万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监事
会和保荐机构发表意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该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977.49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一代高速电力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和“基于自主芯片的物联网应用开发项目”已于2023年7月达到公司预期可使用状态。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前述项目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2158.05万元。
形成结余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对各项环节的费用进行了严
格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同时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和银行利息收入。公司于
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一代高速电力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基于自主芯片的物联网应用开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158.05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成都力合微和利普信通作为新一代高速电力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成都力合微和利
普信通作为微功率无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利普信通和
长沙力合微作为基于自主芯片的物联网应用开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第11页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自2021年4月20日后,成都力合微不再承担募投项目“新一代高速电力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微功率无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研发任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成都力合微已将所有产生的研发成果转交移至力合微公司,成都力合微于2021年8月18日注销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海支行开立的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名募集资金投变动对比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称资额
力合微公司4877.00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
科研楼11楼1101、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成都力合微 1003.00 科技路二路 72号西安软件园唐乐阁 D座 2
变更前 楼 D201-4室、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新一代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500号1栋28层高速电
利普信通541.002836号、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力线通华信息港科研楼11楼1102
信芯片合计6421.00研发及
力合微公司5835.00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产业化
科研楼11楼1101、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成都力合微45.00[注]
变更后 科技路二路 72号西安软件园唐乐阁 D座 2
利普信通 541.00 楼 D201-4室、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楼1102
合计6421.00
力合微公司3896.00微功率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
无线通科研楼11楼1101、中国(四川)自由贸成都力合微597.00变更前信芯片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500号1栋
利普信通553.0028层2836号、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研发及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楼1102
产业化合计5046.00项目
变更后力合微公司4481.00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
第12页项目名募集资金投变动对比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称资额
成都力合微12.00[注]科研楼11楼1101、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科技路二路 72号西安软件园唐乐阁 D座 2
利普信通 553.00 楼 D201-4室、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
合计5046.00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楼1102[注]自2021年4月20日后,成都力合微不再承担“新一代高速电力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微功率无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研发任务,变更后的成都力合微募集资金投资额为截至2021年4月20日已实际投入的金额。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测试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中的“研发场地投资”实施方式由购买办公场地变更为购买土地并自建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公司与联合竞拍方已于2022年6月16日通过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公开挂牌交易竞得留仙洞七街坊 T501-0105 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用于自建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同时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2年3月延期到2027年3月;此处自建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的投资总额为
16285万元,项目所需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其中募集资金投入13646万元,剩余金额以自有资金投入。本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3646.00万元,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32.07%。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募投项目名称变更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保持不变。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第13页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力合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力合微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第14页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2555.1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23.0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3646.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396.8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2.07%截至期末累计是否已变更截至期末承诺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入项目达到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本年度投入金额与承诺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
项目(含部分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度(%)预定可使用是否发生重项目诺投资总额投资总额投入金额投入金额的差额的效益计效益
变更)(1)(2)(4)=(2)/(1)状态日期大变化
(3)=(2)-(1)研发中心与总部基2027年3不单独产
是13646.0015811.9515811.951563.483687.26-12124.6923.32不适用否地建设项目月生效益新一代高速电力线
2023年7
通信芯片研发及产否6421.006213.916213.9137.776213.911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月业化项目微功率无线通信芯
2023年3
片研发及产业化项否5046.004297.134297.13191.384297.131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月目基于自主芯片的物2023年7否6674.005198.585198.58830.405198.581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联网应用开发项目月
合计-31787.0031521.5731521.572623.0319396.88-12124.69----
第15页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2020年7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41.76万元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682.06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408号)。
1.2020年7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2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1年9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2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原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3.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前述决议,同意公司使用32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2%,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使用96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尚未使用的超额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或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34亿元(包含
第16页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或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3.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4.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5.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4年1月
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
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第17页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自2021年4月20日后,成都力合微不再承担募投项目“新一代高速电力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微功率无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研发任务,成都力合微已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将所有产生的研发成果转交移至力合微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成都力合微于2021年8月18日注销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海支行开立的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测试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
中的“研发场地投资”实施方式拟由购买办公场地变更为购买土地并自建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同时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拟由2022年3月延期到2027年3月;此处自建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的投资总额为变更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延期
16285万元,项目所需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其中募集资金投入13646万元,剩余金额以自有资
金投入上述募投项目名称变更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保持不变;
2.公司拟将“新一代高速电力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基于自主芯片的物联网应用开发项目”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2年3月延长至2024年3月;募投项目“微功率无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2年3月延长至2023年3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募投项目“微功率无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结项,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977.49万元,节余资金形成原因: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对各项环节的费用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同时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且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意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该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977.49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投项目“新一代高速电力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基于自主芯片的物联网应用开发项目”,已于
2023年7月达到公司预期可使用状态。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前述项目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2158.05
第18页万元。形成结余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募投项目
实际情况,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对各项环节的费用进行了严格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同时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此外,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利息收入。
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一代高速电力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基于自主芯片的物联网应用开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158.05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第19页附件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7109.2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18.03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18.03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截至期末累计是否已变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项目可行投入金额与承项目达到是否达
承诺投资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承诺投入本年度累计投入金入进度(%)本年度实性是否发诺投入金额的预定可使用到预计
项目(含部分诺投资总额投资总额金额投入金额额(4)=现的效益生重大变差额状态日期效益
变更)(1)(2)(2)/(1)化
(3)=(2)-(1)智慧光伏及电池智慧
管理 PLC 芯片研发及 否 15300.00 15300.00 15300.00 797.65 797.65 -14502.35 5.21 2025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产业化项目智能家居多模通信网
关及智能设备 PLC芯片 否 13700.00 13700.00 13700.00 1320.38 1320.38 -12379.62 9.64 2025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科技储备资金项目否9000.008109.258109.25-8109.252025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38000.0037109.2537109.252118.032118.03-34991.2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第20页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953.83万元及已支付的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行费用217.26万元,金额共计人民币1171.0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3-366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1.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2.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第21页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第22页附件3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目截至期末计划实际累计项目达到本年度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投资进度(%)是否达到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拟投入募集累计投入金额投入金额预定可使用实现的可行性是否发生
实际投入金额(3)=(2)/(1)预计效益
资金总额(1)(2)状态日期效益重大变化研发测试及实不单独研发中心与总部
验中心建设项15811.9515811.951563.483687.2623.322027年3月产生效不适用否基地建设项目目益
合计-15811.9515811.951563.483687.26----
原募投项目中规划以购置方式取得办公用房的建筑面积约为1250平方米,公司目前以自有资金通过租赁方式租用研发场地,以募集资金采购部分项目所需的设备及软件。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发展壮大,公司对研发和经营场地的需求日益增加。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以联建方式建设约6000平方米(最终以实际建设面积为准)研发中心和总部基地。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为自建办公场所相对于直接购置办公场地所获得的办公面积更大,有利于公司研发和运营的投入,有利于办公环境的改善和企业文化的贯彻,有利于公司招募更多的研发技术人才更符合公司成本与效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益的要求。经过公司管理层的仔细研究和审慎考虑,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更加贴合公司募投项目的要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测试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中的“研发场地投资”实施方式由购买办公场地变更为购买土地并自建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同时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3月延
期到2027年3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核第 23 页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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