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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盟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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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盟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涨停牛股 发表于 2024-3-30 00:00:00 浏览:  66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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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
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超过5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年报审计收费
70万元(一年)。
二、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
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独立董事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3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在大信进场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
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沟通协商公司2023年度财
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在审计团队离场时,组织所有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内审负责人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对2023年度审计
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四)2024年3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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