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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有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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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有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雨过天晴 发表于 2024-4-1 00:00:00 浏览:  29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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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0证券简称:铜陵有色公告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24023债券简称:铜陵定转
债券代码:124024债券简称:铜陵定0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是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4024;债券简称:铜陵定02),解除限售的债券数量为21460000张。
2、本次解除限售日期:2024年4月3日
一、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2023年7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了《关于同意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9号),同意公司向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2140476679股股份、3336626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同意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14600万元的注册申请。
2023年9月,公司向3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行21460000张可转
1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2146000000.00元。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持有人名称定向可转债数量(张)金额(元)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1000000000.00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1000000000.00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60000146000000.00
合计214600002146000000.00
本次可转换债券存续起始日为2023年9月21日,于2023年10月23日完成初始登记,登记数量为21460000张。具体详见2023年10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登记完成的公告》。
二、申请解除限售情况及流通安排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共涉及3名债券持有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可转债数量为21460000张,总额为2146000000.00元,上市流通日为
2024年4月3日。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债券持有人履行承诺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T+4 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转换股票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T+4 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交易中所认购可转债的限售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认购对象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的“铜陵定02”锁定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即“铜陵定02”锁定期为2023年9月27日至2024年3月26日,自2024年3月27日起“铜陵定02”可以解除限售。
2锁定期内交易各方按照相关的承诺履行,各承诺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是否存在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违规为该股东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经审查,本次解除限售的债券持有人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亦不存在公司对上述债券持有人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情况定向可转债中文简称铜陵定02定向可转债代码124024
票面金额100元/张定向可转债发行总量21460000张
定向可转债发行规模2146000000.00元定向可转债发行结束日期2023年9月27日
第一年为0.10%、第二年为0.60%、第三年为1.10%、第四
定向可转债利率年为1.60%、第五年为2.10%、第六年为2.60%,到期赎回率为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年利息)。
定向可转债计息开始日2023年9月21日,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定向可转债计息停止日2029年9月20日定向可转债登记完成日2023年10月23日定向可转债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定向可转债存续起止日期自发行之日起6年:2023年9月21日至2029年9月20日定向可转债转股起止日期2024年3月27日至2029年9月20日
初始转股价格3.38元/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定向可转债付息日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
锁定期安排 (T+4 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转换股票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T+4 日)起 18 个月内不
3得转让。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可转债限售数量21460000张本次限售的定向可转债解除限售日期2024年4月3日
本次解除限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共3名持有人,情况如下表所示:
转股价格解除限售数量占本次发行可序号债券持有人(元/股)(张)转换债券比例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381000000046.5983%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381000000046.5983%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3814600006.8034%
合计21460000100.0000%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的可转债持有人均不存在违
反其在本次交易中所作相关承诺的情况;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可转债数量、解除限售日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部分可转债解禁事项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部分可转债解禁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流通申请书;
42、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限售明细数据;
3、董事会关于解除限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是否有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行为的情况说明;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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