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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凯胶片: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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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凯胶片: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正能量 发表于 2024-3-29 00:00:00 浏览:  40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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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5证券简称:乐凯胶片公告编号:2024-014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
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
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
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至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1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和九届七次监事会,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合并利
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金额
(2023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3329569.09
递延所得税负债3262125.46
盈余公积6744.36
未分配利润60699.27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3年度)影响金额
所得税费用-21118.53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
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2022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6622947.904685423.6011308371.50
递延所得税负债39991951.714639098.5044631050.21
盈余公积159503203.554632.51159507836.06
未分配利润501503981.9341692.59501545674.52合并利润表项目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2022年度)
所得税费用11642564.43-1687.0311640877.40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2022年1月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6433773.931879928.318313702.24
2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2022年1月1日)
递延所得税负债33387138.661835290.2435222428.90
盈余公积158298734.304463.81158303198.11
未分配利润458967957.7440174.26459008132.00本期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
单位:元受影响的项目本期上期
期初净资产46325.1044638.07
其中:留存收益46325.1044638.07
净利润21118.531687.03
期末净资产67443.6346325.10
其中:留存收益67443.6346325.10采用解释第16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
通知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
3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
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至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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