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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益中:同益中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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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益中:同益中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士心羊习习 发表于 2024-3-30 00:00:00 浏览:  32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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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22股票简称:同益中公告编号:2024-006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业务发展和实现经营目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306886477.36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466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220003.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16%。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623871.94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0220003.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行业特点及发展情况
公司所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行业属于战略新兴产业,研发投入较大、生产工艺复杂、过程控制严格,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已基本形成了充分竞争、市场化的行业竞争格局,并日益向高集中度、高水平方向发展,市场份额将集中转向品牌知名度高、研发创新实力强、规模效益显著的优秀企业,专业化、规模化将成为趋势,高效率、高质量、低成本成为行业发展重点。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通过为客户提供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其复合材料来实现收入和利润。随着行业集中度提升,公司发展进入快车道。公司将抓住发展机遇,推进新技术、新产品自研储备战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依靠核心创新产品开拓中高端市场领域,进一步提升营业收入和利润,回报广大股东。因此,公司需要保持充足的资金,保证研发投入、提升工艺水平、扩充高端人才队伍,提高市场占有率,以持续提升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
(三)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032.44万元,同比增长3.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62.39万元,整体财务状况稳定。在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的持续技术研发,全球市场的扩展以及相关新材料行业整合并购的过程中,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地发展。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在充分考虑实际经营及未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本
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做出的分红预案决定,该方案有利于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公司将持续做好产品研发与市场开发工作,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并与广大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五)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2023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及生产经营发展等方面,公司将逐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整体盈利能力,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及公司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六)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努力做好业务经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形成以下意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战略,兼顾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
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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