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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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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小韭菜 发表于 2024-3-29 00:00:00 浏览:  26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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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115公司简称:中国东航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所有分公司、二级单位、职能部门,以及主要控股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9.99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9.96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及业务层面,其中公司层面主要包括公司整体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机制、信息与沟通机制、监督改进机制等方面,业务层面主要评价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控制措施的设计与执行情况。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安全管理、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客货营销(含应收账款)、工程项目、资产管理(含存货管理)、
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同时,与财报相关的流程,重点关注销售收入、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核算、包括高价件/消耗件在内的存货管理、财务报表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营业收入0.1%≤潜在潜在错报<营业收入
0.5%错报<营业收入0.5%0.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严重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
(2)公司因重大差错等原因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执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可能存在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2)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编制过程的控制存在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准确的缺陷或多项缺陷组合。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潜在损失≥营业收入0.5%营业收入0.1%≤潜在损失潜在损失<营业收入0.1%
<营业收入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缺失;
(2)与本年度重大风险相关的业务模块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3)公司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影响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4)大量关键管理人员或飞行、机务等技术人员流失;
(5)以前年度重大缺陷未完成整改。
重要缺陷可能存在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发生严重污染事件;
(2)以前年度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王志清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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