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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股份:华鑫股份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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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股份:华鑫股份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清风自来 发表于 2024-3-30 00:00:00 浏览:  53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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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21证券简称:华鑫股份编号:临2024-006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2023年5月4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下简称《选聘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8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自为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1993年财务决算报表审计服务以来,连续服务年限已达到31年,为了确保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符合《选聘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经邀请招标方式综合得分最高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12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号楼 A-1和 A-5区域。
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85人。
12022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61人。
2022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47人。
2022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人民币31.22亿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人民币25.18亿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人民币12.03亿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8家。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人民币3.19亿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
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户永红,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2拟任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2):周任阳,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在天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丁启新,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以邀请招标方式选定综合得分最高的天职所。天职所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其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6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5万元),相关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减少人民币18.8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众华所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众华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众华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达到财政部等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必要轮换的要求,2024年度公司拟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变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众华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众华所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由于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3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审计准则的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一)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3年度审计报酬的预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
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天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表决结果为: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本次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公司关于支付2023度审计报酬事项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众华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并与众华所协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人民币158.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人民币25万元,合计人民币183.8万元。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报酬的预案》。表决结果均为: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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