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301|回复: 0

国电南自:国电南自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复制链接]

国电南自:国电南自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沐晴 发表于 2024-3-29 00:00:00 浏览:  30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600268证券简称:国电南自公告编号:临2024-004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的总体情况
为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现拟对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核销金额共计24542283.07元,其中:应收账款22535121.89元,其他应收款2007161.18元。此次核销的应收款项账龄时间较长、涉及多家债务人,部分债务人已破产或注销,确实无法追回。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当前利润无重大影响。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核销后公司对已核销债权按照账销案存原则建立备查薄,不影响后续可能发生的清收工作。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核销应收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核销应收款项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核销应收款项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事项。
1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书》
4、《监事会意见书》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2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4 13:16 , Processed in 0.124220 second(s), 29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