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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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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zxl6666 发表于 2024-3-29 00:00:00 浏览:  57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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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0证券简称:大亚圣象公告编号:2024—011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
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存在销
售产品、采购商品、供应蒸汽、租赁场地、接受劳务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2024年度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24970万元。2023年度上述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2879.14万元。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建军、眭敏、马云东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合同签订金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内关联交易截至披露日上年关联人额或预计金类别容定价原则已发生金额发生金额额大亚整装智慧家居(福建)销售地板、不超过250墙板等市场价格
0万元38.30万元
有限公司及其万元子公司向关联人大亚智慧家居
销售产品、(江苏)有限销售地板、不超过
商品市场价格356.47万元3115.89万元公司及其子公墙板等7000万元司
江苏合雅木门销售地板、不超过50
墙板、配件市场价格11.33万元67.97万元有限公司等万元
1大亚(江苏)
销售地板、不超过80
整体家居有限市场价格1万元10.89万元墙板等万元公司江苏合雅木门销售中高密不超过80
市场价格0万元20.48万元有限公司度纤维板万元江苏美诗整体销售饰面板不超过150市场价格0万元0万元家居有限公司等万元不超过
小计----368.80万元3253.53万元
7610万元
江苏合雅木门不超过
采购木门市场价格228.46万元512.11万元有限公司5000万元江苏美诗整体不超过
采购衣橱柜市场价格148.42万元2306.69万元家居有限公司2500万元向关联大亚整装智慧家居(福建)采购门、柜不超过220人采购及装修设计市场价格10万元265.02万元商品有限公司及其服务万元子公司
采购木门、江苏大亚家居不超过200
接受其木门市场价格100.07万元
万元780.49万元有限公司安装服务不超过
小计----486.95万元3864.31万元
7920万元
大亚车轮制造不超过140
供应蒸汽市场价格24.99万元有限公司万元
90.52万元
江苏大亚新型不超过700
包装材料有限供应蒸汽市场价格119.89万元
向关联人万元828.74万元公司供应蒸汽江苏大亚滤嘴不超过140
供应蒸汽市场价格24.23万元143.21万元材料有限公司万元不超过980
小计----169.11万元
万元1062.47万元丹阳市当地大亚科技集团租赁仓库和不超过700
同等条件租0万元648.48万元有限公司场地赁标准万元丹阳市当地江苏大亚家具不超过550租赁厂房同等条件租0万元
万元535.62万元向关联人有限公司赁标准租赁场地大亚科技集团丹阳市当地租赁办公房不超过460同等条件租0万元
有限公司屋万元459.63万元赁标准江苏大亚家具丹阳市当地不超过150
租赁场地同等条件租0万元150.16万元有限公司赁标准万元
2不超过
小计----0万元
1860万元1793.89万元
接受关联福建鲲鹏供应提供部分运不超过
人提供的链管理有限公市场价格333.67万元2904.94万元输服务6600万元劳务司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实际发实际发披露日关联交关联交易实际发生生额占生额与关联人预计金额期及索易类别内容金额同类业预计金引务比例额差异大亚整装智
销售地板、墙不超过120慧家居(福板等38.30万元0.01%-68%万元建)有限公司大亚智慧家
销售地板、墙3115.89万不超过居(江苏)有0.48%-38%板等元5000万元限公司详见公
向关联江苏合雅木销售地板、墙不超过100司于
67.97万元0.01%-32%
人销售门有限公司板等万元2023年3产品、月28日江苏美诗整
商品销售地板、墙不超过50体家居有限343%在《证券板等221.62万元0.03%万元时报》、公司《中国江苏美诗整销售饰面板不超过400证券报》
体家居有限-100%等0万元0%万元及巨潮公司资讯网
3443.78万不超过
小计-----39%上披露元5670万元的《大亚江苏美诗整圣象家
2306.69万不超过
体家居有限采购衣橱柜48.83%-15%居股份元2000万元公司有限公大亚整装智不超过司日常向关300慧家居(福采购门、柜265.02万元5.61%-12%关联交联人万元
建)有限公司易预计采购公告》
商品江苏大亚家采购木门、接不超过受其木门安780.49万元16.52%-22%(公告居有限公司装服务1000万元
编号:
3352.2万不超过
小计----2%2023-00元3300万元6)大亚车轮制不超过130供应蒸汽
向关联造有限公司90.52万元
8.52%-30%
万元人供应江苏大亚新
蒸汽不超过型包装材料供应蒸汽828.74万元78%-31%
1200万元
有限公司
3江苏大亚滤
不超过220
嘴材料有限供应蒸汽143.21万元13.48%-35%万元公司
1062.47万不超过
小计-----31%元1550万元大亚科技集租赁仓库和不超过700
648.48万元5.26%-7%
团有限公司场地万元江苏大亚家不超过550租赁厂房
具有限公司535.62万元
4.35%-3%
万元向关联大亚科技集租赁办公房不超过460人租赁
屋459.63万元
3.73%0%
团有限公司万元场地江苏大亚家不超过150
租赁场地150.16万元1.22%0%具有限公司万元
1793.89万不超过
小计-----4%元1860万元接受关福建鲲鹏供
联人提提供部分运2904.94万不超过
应链管理有15.84%-19%供的劳输服务元3600万元限公司务公司与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业务
开展情况和市场需求及价格进行的初步判断,以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2023年度因市场需求波动等因素,导致公司年初预计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上述差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从公司及关联方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效率和质量。
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年初预
计产生一定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场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符合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大亚整装智慧家居(福建)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郑晖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家居用品制造;
家居用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针纺织品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等。
住所:福建省建瓯市永和路21号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734万元,净资产144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12万元,净利润-131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大亚整装智慧家居(福建)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4%。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大亚整装智慧家居(福建)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
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二)大亚智慧家居(江苏)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郑晖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等。
住所: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大亚产业园内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408万元,净资产300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832万元,净利润11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大亚智慧家居(江苏)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4%。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大亚智慧家居(江苏)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
5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建松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为防火门、木质门窗、木质门窗套及其木制品、木质门窗配套用五
金件的生产销售、安装、调试等。
住所:丹阳市开发区大亚木业园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2300万元,净资产5451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7554万元,净利润1951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下属的控股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4%。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足够的支付能力。
(四)大亚(江苏)整体家居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云东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为厨房设备、家具、板材、五金产品、家用电器、装潢材料、日用
百货、电器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室内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等。
住所:丹阳市开发区大亚木业园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007万元,净资产-841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64万元,净利润-144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大亚(江苏)整体家居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4%。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大亚(江苏)整体家居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足够的支付能力。
6(五)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云东
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为柜体、移门、板式家具制造、销售、安装,五金件销售,门窗制造加工等。
住所:丹阳市开发区大亚木业工业园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4534万元,净资产4607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3129万元,净利润2792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4%。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足够的支付能力。
(六)江苏大亚家居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涛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厨房设备、家具、板材、五金交电、装潢材料、日用百货、电器
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软件及其辅助设备的销售,室内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门窗制造加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门窗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丹阳市开发区大亚木业工业园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867万元,净资产-51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02万元,净利润310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大亚家居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
7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4%。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大亚家居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平稳,资信状况良好,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风险可控。因本次交易是向关联方采购木门、接受其木门安装服务,不存在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支付款项的情形。
(七)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郑晖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轮毂、变速器、汽车发动机缸盖、减震器、专用高强度紧固
件、高铁配件、轨道交通通信领域配件及其他配件等产品设计、开发、生产等。
住所: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大亚产业园大亚路6号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5724万元,净资产2335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6401万元,净利润225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54%的控股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4%。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八)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吴菊霞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包装装潢材料、食品包装材料和药品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铝箔复合材料、直接镀铝材料、铝转移材料的制造,包装装潢印刷等。
住所:丹阳市开发区齐梁路99号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7566万元,净资产2344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0996万元,净利润2631万元(已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
8有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4%。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九)江苏大亚滤嘴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眭敏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滤嘴棒、烟用丝束,化纤制品、塑料制品、纸塑包装制品的制造,滤嘴棒技术研发及技术服务等。
住所:丹阳市开发区大亚工业园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0678万元,净资产2618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8666万元,净利润11142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大亚滤嘴材料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4%。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大亚滤嘴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十)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建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工业及自动化产品、通信产品、电子产品、家电、通讯产品及设
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光电子通讯为主的信息技术、信息工程及激光印
刷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生产销售铝箔及制品、化学纤维品、多层共挤膜、烟用滤
嘴材料、有色金属压铸件、摩托车汽车轮毂;各类家具的制造、加工;进料加工
及“三来一补”业务,实业投资;国内贸易;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普通货物的仓储、
9包装,物流信息、物流业务的咨询服务;公司自营进出口业务等。
住所: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内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801482万元,净资产93518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44062万元,净利润49715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4%。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因本次交易为向关联方租赁,不存在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支付款项的情形。
(十一)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毛雅琴
注册资本:14800万美元
主营业务:木质产品深加工及其制品(含防火门)的生产等。
住所:丹阳市开发区大亚木业工业园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8309万元,净资产8143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9068万元,净利润1178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4%。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因本次交易为向关联方租赁,不存在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支付款项的情形。
(十二)福建鲲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眭敏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10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
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软件开发;装卸搬运;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公共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木材采运;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货物进出口等。
住所:福建省建瓯市七里街村后路217号货场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536万元,净资产171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557万元,净利润-140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福建鲲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持股55%的控股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4%。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福建鲲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平稳,资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风险可控。因本关联交易为接受劳务行为,不存在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支付款项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销售地板、墙板、配件、中高密度纤维板、饰面板等的关联交易
圣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分别与大亚整装智慧家居(福建)有限公司、大
亚智慧家居(江苏)有限公司、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大亚(江苏)整体家居
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产品销售协议》,大亚木业(茂名)有限有限公司(甲方)与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产品销售协议》,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产品销售协议》。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经双方协商,价格应根据乙方所在地的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予以确定。
(2)交易价格:实际发生额×具体价款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A、乙方应就甲方提供的产品按季度向甲方支
付一笔费用;B、甲方应于每季度完结之后的 15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前项所述款
11项的具体金额,并提供充分及合理的依据。乙方应于收到该等书面通知的15日
内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项;C、乙方对甲方提交的产品费用如有疑问,应于收到该等书面通知的15日内提出,乙方有权审核并协商确定最终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签署日期:2024年3月27日
(2)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
12月31日止。
(二)采购木门、衣橱柜的关联交易
圣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分别与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江苏美诗整体家
居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产品采购协议》。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A、不得违反下列原则: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若无国家物价管
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推定价格(推定价格是由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实际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构成)。
B、在上述原则的指导下,经协商,价格应在产品成本价的基础上上浮
5%—10%。
(2)交易价格:实际发生额×具体价款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A、甲方应就乙方提供的产品按季度向乙方支
付一笔费用;B、乙方应于每季度完结之后的 15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前项所述款
项的具体金额,并提供充分及合理的依据。甲方应于收到该等书面通知的15日内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C、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费用如有疑问,应于收到该等书面通知的15日内提出,甲方有权审核并协商确定最终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签署日期:2024年3月27日
(2)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2(3)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
12月31日止。
(三)采购门柜及装修设计服务、采购木门及接受安装服务的关联交易
圣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大亚整装智慧家居(福建)有限公司(乙方)
签署的《产品采购及服务协议》,圣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江苏大亚家居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产品采购及安装协议》。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A、不得违反下列原则: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若无国家物价管
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推定价格(推定价格是由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实际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构成)。
B、在上述原则的指导下,经协商,价格应在产品成本价的基础上上浮
5%—10%。
(2)交易价格:实际发生额×具体价款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A、甲方应就乙方提供的产品或安装服务按季
度向乙方支付一笔费用;B、乙方应于每季度完结之后的 15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前项所述款项的具体金额,并提供充分及合理的依据。甲方应于收到该等书面通知的 15 日内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C、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费用如有疑问,应于收到该等书面通知的15日内提出,甲方有权审核并协商确定最终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签署日期:2024年3月27日
(2)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
12月31日止。
(四)供应蒸汽的关联交易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甲方)分别与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大亚滤嘴材料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蒸汽供应协议》。
13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经双方协商,价格应根据乙方所在地的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予以确定。
(2)交易价格:实际发生额×具体价款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乙方应就甲方提供的蒸汽按季度向甲方支付费用;甲方应于每季度完结之后的1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前项所述款项的具体金额,并提供充分及合理的依据。乙方应于收到该等书面通知的15日内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项。乙方对甲方提交的蒸汽费用如有疑问,应于收到该等书面通知的15日内提出,乙方有权审核并协商确定最终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签署日期:2024年3月27日
(2)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
12月31日止。
(五)租赁场地的关联交易
1、圣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租赁协议》。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原则和依据:租赁面积以实际租用面积为准,租金参照丹阳市当地同等条件租赁标准,按年度收费。
*交易价格:实际租用面积×具体单价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年度支付,每年12月底之前甲方向乙方付清当年全部租金。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协议签署日期:2023年3月24日
*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共3年。
2、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14签署的《租赁协议》。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原则和依据:租赁面积以实际租用面积为准,租金参照丹阳市当地同等条件租赁标准,按年度收费。
*交易价格:实际租用面积×具体单价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年度支付,每年12月底之前甲方向乙方付清当年全部租金。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协议签署日期:2024年3月27日
*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3、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强化地板分公司(甲方)与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租赁协议》。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原则和依据:租赁面积以实际租用面积为准,租金参照丹阳市当地同等条件租赁标准,按年度收费。
*交易价格:实际租用面积×具体单价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年度支付,每年12月底之前甲方向乙方付清当年全部租金。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协议签署日期:2023年3月24日
*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共3年。
4、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
署的《办公房屋租赁合同》。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原则和依据:租赁面积以实际租用面积为准,租金参照丹阳市当地同等条件租赁标准。
15* 交易价格:租赁面积共计 6239.02m2,租金按照 2.2 元/平方米/日计算,
该费用含水、电、气、管理费用等,含9%的增值税,租赁期年租金为5009933.06元(含税)。预计税后年租金不超过460万元。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租金按年支付,乙方应于每年4月30日前缴纳当年的租金。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协议签署日期:2023年3月24日
*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共3年。
5、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甲方)与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乙方)
签署的《租赁协议》。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原则和依据:租赁面积以实际租用面积为准,租金参照丹阳市当地同等条件租赁标准,按年度收费。
*交易价格:实际租用面积×具体单价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年度支付,12月底之前甲方向乙方付清当年全部租金。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协议签署日期:2023年3月24日
*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共3年。
(六)接受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
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大亚木业(茂名)有限公司、大亚木业(肇庆)有限公
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分别与福建鲲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货物运输合作协议》。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运价按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或可比当地市场价格执行。乙方承诺前述运价为其对外最优惠运价,在协议期内,若乙方对第三方运价低于约定运价,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按调低后的运价执行,否则,
16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交易价格:实际发生额×具体价款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A、运费的结算时间为每月的 26 日至下月的 25日为结算周期,12 月份截止至 31 日。B、乙方应于每结算周期完成后 3 个工作日内,将该周期的运费清单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邮件给甲方指定的人员。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运费清单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将核对完成的运费清单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邮件确认给乙方。如果甲方对运费清单有异议,甲方必须向乙方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后解决有争议的费用。C、乙方在得到甲方确认的运费清单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开具正式有效的可供甲方抵扣的运输发票,并送达至圣象集团物流部指定人员处。D、甲方审核发票无误后,45 天之内以银行划拨方式将运费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签署日期:2024年3月27日
(2)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3)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壹年,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
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确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行效率。相关关联交易均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开展,价格公允合理,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行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平互利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对手方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相关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公司的联动优势,减少资源浪费。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及利润不依赖于上述关联交易,因此公司不会对各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经审查,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17定,未违反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因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而导致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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