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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熊: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大地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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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熊: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大地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资春风 发表于 2024-4-13 00:00:00 浏览:  57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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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总结报告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 Z26774000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情况内容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注册地址
小镇 B7 栋 401主要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7层法定代表人江禹
联系人桂程、易桂涛
联系电话0755-81902000
1保荐总结报告书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情况内容发行人名称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077注册资本113117200元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定代表人熊永飞
实际控制人熊永飞、曹庆香联系人董学春
联系电话0551-87033302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次证券发行时间2020年7月13日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0年7月22日本次证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0年度报告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
2021年度报告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22年度报告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
2023年度报告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
四、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发行人情况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相关工作,组织发行人及其它中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
1、尽职推荐工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
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持续督导期间
(1)公司信息披露审持续督导期的信息披露文件由我公司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
阅情况后,再报交易所公告。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分别于2020年12月30日-31
(2)现场检查情况
日、2021年12月14日-15日、2022年12月16日、2024年3
2保荐总结报告书
项目工作内容
月29日-30日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发行人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募投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生产经营、
公司治理、内部决策与控制、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情况。
(3)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持续督导期内,督导公司持续完善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及度(包括防止关联方占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决控制度、内部审计制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度、关联交易制度等)情况发行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相关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荐代表人根据商业银行定期寄送的对账
(4)督导公司建立募
单监督和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定期前往发行人现场检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查了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和使用情况。
情况以及查询募集资
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0185.31万金专户情况元,投资于“年产1500吨汽车电机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磁体建设项目”、“稀土永磁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40485.3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3990.36万元。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审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了解发行人“三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是否符合
(5)列席公司董事会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了解发行人重大事项的决策情况;
和股东大会情况
事先审阅会议通知、议题,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督导发行人按规定召开。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分别出具发行人2020-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6)保荐机构发表独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
立意见情况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限售股上市流通、外汇套期保值等事项发表核查意见32次,未发表非同意意见。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持续关注并督促发行人及控股
(7)跟踪承诺履行情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切实履行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发行人及其况他相关人员均切实履行承诺。
(8)保荐机构配合交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按时向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文件。
易所工作情况(包括回2021年5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安徽大地熊新材答问询、安排约见、报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2021
3保荐总结报告书
项目工作内容送文件等)年5月31日,保荐机构配合提交《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问题的核查意见》。
(9)其他无
五、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无
2、其他重大事项无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1、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本保荐机构及其他
中介机构提供本次发行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和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配合本保荐机构的尽职核查工作,为本次股票发行和上市的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2、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按照要求进行对外信息披露;重要事项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代表人沟通,同时根据保荐机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了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及时对有关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和发表专业意见。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1)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
(2)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出具专业意见。
4保荐总结报告书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符,披露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使用
募集资金,有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地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大地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将继续对大地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责任,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5保荐总结报告书(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桂程易桂涛
法定代表人:
江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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