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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金投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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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金投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雨过天晴 发表于 2024-4-9 00:00:00 浏览:  27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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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33证券简称:合金投资公告编号:2024-008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23年度计划不进行利润分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81.62万元,2023年年初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32282.18万元,2023年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1700.55万元;
母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501.15万元,202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1392.54万元,母公司2023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1893.69万元,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尽管公司2023年度盈利,但公司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做出的相关承诺。鉴于公司2023年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仍为负数,目前尚未达到分红条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由于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基于公司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公司决定
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未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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