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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浙商证券关于万马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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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浙商证券关于万马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小时光 发表于 2024-4-10 00:00:00 浏览:  41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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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万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股份”、“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万马股份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23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6343610 股,每股发行价格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74799978.80元,扣除发行费用15177964.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59622013.8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6月27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6月27日“XYZH/2017SHA10222”号报告审验。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6257710.21元,2023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31701.03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1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年7月20日,公司、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7月20日,公司、公司之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保荐
机构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7月20日,公司、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
构分别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
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
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日,公司、公司之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保荐
机构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1月3日,公司、公司之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账户状开户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金余额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396172995522-已注销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
19055101040018400-已注销
限公司临安支行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
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1202021129800090771-已注销限公司业部
汇丰银行(中国)有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
635112543012-已注销
限公司杭州分行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
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1202021119800071805-已注销公司业部
汇丰银行(中国)有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635065071012-已注销
2限公司杭州分行公司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880504205.39元,其中,2023年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257710.21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名称: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859622013.8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257710.21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80504205.39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
11.63%
例截至期末项目达是否已变项目可行投资进度到预定是否达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总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本年度实现的性是否发
(%)可使用到预计
资金投向(含部分投资总额额(1)金额投入金额(2)效益生重大变
(3)=状态日效益
变更)化
(2)/(1)期承诺投资项目
I-ChargeNet 智能充电网 2023年是960000000.00561622013.855677066.06550575028.0998.03%-54306080.06否否
络建设项目(一期)3月年产56000吨新型环保2018年否9800000000980000000099348533.15101.38%16673268.66是否高分子材料12月补充流动资金否200000000.00200000000.0030580644.15230580644.15115.2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258000000.00859622013.8536257710.21880504205.39——-37632811.40——
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系公司在 2016 年基于当时的市场情况和发展前景确定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的,而近年来受疫情管控和国家相关政策影响,部分场站投建进度及运营情况不达预期(疫情期间,部分已建成场站暂停开放;部分在建项目完工进度延迟),一定程度上对本项目运营效益测算产生不利影响。同时,随着新能源产业政策及
4政府补贴方向的调整,市场竞争环境变化因素导致本项目历年整体服务费单价呈递减趋势,致使整体存续期盈利情况收窄,故本项目收益未达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2017年12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募投项目实施范围等的议案》,同意扩大“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投项目实施范围,在原杭州、宁波、湖州等地的基础上扩大至全国各地主要城市,形成基本覆盖主要新能源试点城市的全国性的 I-ChargeNet 智能充电网络。
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扩大“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募投项目实施范围等的议案》。根据电动车技术发展情况及趋势以及客户使用偏好,由原来的慢充为主、快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为辅调整为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产品使用方向。实施主体由原来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调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该调整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均以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地方城市公司为全国快充网络建设的投资主体。
2017年7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3470.60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 XYZH/2017SHA10234 号鉴证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全部 3470.60 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置换。
1.2017年7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累计支付30000万元。2018年6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30000万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8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累计支付20000万元。2019年5月8日,公司已将上
5述20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9年5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累计支付15000万元。2020年
5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15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4.2020年5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
2020年5月20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
5、2021年5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5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己全部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017年7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2018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在任意时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2019年5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金额在任意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6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2020年5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次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在任意时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0.00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7四、会计师的鉴证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万马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4)第 320A005393 号),认为:“万马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万马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五、浙商证券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通过与万马股份高管及工作人员进行交流,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决议,取得并审阅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对账单,对万马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万马股份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万马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23年度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8(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华王可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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