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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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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玻璃心 发表于 2024-4-16 00:00:00 浏览:  45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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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索引页码
正文1-2
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3-12内控鉴证报告
XYZH/2024BJAA12B0083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元股份)管理层对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中元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对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确保该认定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我们的责任是对中元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并参照《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因此,于2023年12月31日有效的内部控制,并不保证在未来也必然有效,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中元股份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1内控鉴证报告(续) XYZH/2024BJAA12B0083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鉴证报告仅供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夏瑞伙)(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宋奕莹
中国北京二○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2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3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
前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内容如下:
1、控制环境
(1)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的管理体系,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决定公司经营方针、重大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上述机构均有与其职能相适应的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对其权限和职责进行规范。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董事会、管理层的行为、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财务情况等进行监督。此外,公司建立了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总经理是公司管理层的负责人,按《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公司上述机构权责明确、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
(2)组织机构
公司在治理结构所确定的内部控制基本组织框架基础上,根据业务流程执行情况和正常经营管理开展的人力资源配备需要,设立了董事会办公室、总裁工作部、审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中心、研发中心、供应部、计划与仓管部、营销中心、制造中
4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心、售后服务部、质控部等职能部门,明确了岗位权责和任职资格条件,做到职责清晰,管理高效。
其中公司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履行情况、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促进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审计部和内审人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公司各部门都制订了相应的岗位责任说明书,各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3)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战略,建立和实施了较为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淘汰等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人力资源制度或流程,努力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激发和调动员工积极性,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公司有目的、分阶段对公司各类职位进行梳理,使每一位员工都进一步明确了自身岗位的职责及发展前景,营造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鼓励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工作环境。
(4)公司文化
诚信的道德价值观念是公司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的培育崇尚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倡导“简单、勤奋、协作、创新”的行为准则。公司通过《员工手册》、各种会议、内刊、OA 办公系统、网站、橱窗宣传等形式向员工宣
传企业的价值观和发展方针并采用企业文化专题座谈、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员工关于
企业文化的理解和认同进行确认以实现企业内部关系的和谐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5)社会责任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实现公司与员工、公司与社会、公司与环境的健康和谐发展。公司高度重视社会责任,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在公司中形成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价值观和企业文化,把履行社会责任融入企业发展战略。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程序,经营过程中十分关注内、外部风险事件的识别,紧跟国际形势、行业形势以及法规环境的变化,采取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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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应对措施,对影响企业层面和所有重要业务流程层面的日常事件或行为进行预测、识别和反应,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等,将企业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公司定期组织研讨,全面评估风险可能对公司运营带来的影响力,制定并组织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保障公司整体运行平稳、实现风险可控的管理目标。
3、控制活动
(一)总体控制手段
为了保证公司目标的实现,确保经营管理能够得到完整、有效的监控,在交易授权、职责划分、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和记录使用以及独立稽核等方面均建立了有效的内控程序。
*交易授权控制:
公司对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采用一般授权,对重大投资则采用特别授权。日常经营活动的一般交易根据《总裁工作细则》要求行使管理职权;重大投资根据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办法》,按权限等级由总裁、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责任分工控制:
对各部门、各个环节制定了一系列较为详尽的岗位职责分工制度,将各项交易业务的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人员分离等。
*凭证与记录控制:
制定了较完善的凭证和记录的控制程序,对所有经济业务往来和操作过程需经相关人员留痕确认进行控制。
*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
设立档案室,确定专人保管会计记录和重要业务记录;确定存货和固定资产的保管人或使用人为安全责任人,实行每年不低于一次定期盘点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控制。
*独立稽核:
公司审计部作为稽核监督的机构,主要针对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的授权情况及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根据各循环特点制定相应的稽核程序。
(二)主要业务内容的内部控制
*货币资金管理
6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差旅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等
有关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分别针对公司货币资金有关职务不相容、现金银行存款
管理、票据印章管理、用款审批管理、资金支出审批程序以及资金支出的监督管理等
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符合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要求。
*销售与收款管理
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销售管理制度,对定价原则、销售合同的以及签订、结算对账、发票开具、款项回收、信用标准和条件、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
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通过内部的管控,使销售的各项作业程序和操作更加规范,最大程度的控制了销售风险。
*采购与付款管理
公司制定了采购计划和实施管理、供应商管理、付款结算等主要控制流程,并合理设置采购与付款业务的部门和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对采购计划的编制与审批、授权管理、供应商选择、采购方式选择、采购价格确定、采购比价管理、采购合
同签订、验收、付款、会计处理、定期与供应商对账等环节的控制,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
*资产管理
为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管理,提高资产营运能力,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公司建立了规范的资产管理制度,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仓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入库、领用、付款等业务流程及相应的账务流程均实行岗位分离;对存货的验收入库、仓储保管、领用发出等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范;
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对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定期进行盘点,出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资产处置方面也建立了严格的审批制度,公司资产得到有效管控。
*工程项目管理
公司建立了项目投资立项与审批、项目招投标、项目合同签订、工程项目设计变
更、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结算与付款等主要控制流程,合理设置了工程项目相关的部门和岗位,明确了职责权限,形成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
*工薪和人事管理
7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建立了《薪酬管理制度》、《招聘管理制度》、《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绩效考核制度》等一系列薪酬及员工福利管理制度,以及员工聘用、晋升、培训及辞退等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对人事资料、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薪酬管理制度以及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的实施能够保证人力资源
的稳定和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转及员工对公司的满意度,使人力资源部门合理实现人力资源风险的管理。
*募集资金管理为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及时获得募集资金使用信息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按照上市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披露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类别、项目管理流程、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审核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披露等环节均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与计划投入基本相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合规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子公司管理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办法》对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权限和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司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的对口部门进行专业指导及监督,从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及财务管理等各方面对子公司实施了有效的管理。明确要求子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并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有效实施了对子公司的内控管理。
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信息批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方面基本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管理
公司制定了《重大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公司的重大投资和
担保行为进行严格控制,对各类投资、担保的审批权限、审批流程、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对外担保事项。
*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公司关联方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及关
联交易事项的报告、审批、执行、披露、回避和存档等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关
8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关审核程序,交易价格符合定价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中小股东利益及违规操作的情况。
*财务报告管理
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政策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完成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针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按照公司披露管理的制度执行,对相关内幕知情人进行及时的登记监督,保证公司财务信息不会提前泄露。
*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人及职责,对信息披露的内容、标准、审核披露程序等方面均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切实遵照执行。公司按照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公司所有公告,维护了广大股东及利息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4、信息与沟通
(1)内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公司建立了高效、透明的内部信息沟通制度明确各
类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流程、传递程序、传递范围并利用 ERP 系统、OA 系统等现代化
信息平台使各子公司、各管理层、各部门内部及之间的信息传递便捷、通畅。同时通过各种例会、专项工作会议、面谈交流会等沟通方式加强员工的思想交流。
(2)外部信息披露与沟通: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等制度,同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让投资者以及往来单位了解
公司信息,进一步加强同投资者进行沟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所有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平等地享有信息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5、内部监督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方法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公司已形成了覆盖各子公司、业务部门的内部监督检查体系。管理层通过定期审核归口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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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部门提交的工作报告、报表,并结合现场访谈和抽查等方式,对各业务部门执行年度经营计划、履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实际情况进行实时的监督。
公司审计部通过开展常规审计、专项审计等工作,对公司各业务部门是否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运行进行审计监督,并形成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严格按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经营
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予以认定。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缺陷分类定量标准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重大缺陷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2)错报金额≥税前利润总额的10%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1)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2)税前利润总额的5%≤错报金额<税前利润总额的10%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1)一般缺陷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2)
错报金额<税前利润总额的5%。
注:如同属上述两个指标的缺陷衡量范围,采用孰低原则;上述指标均采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如数据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重大缺陷:
*控制环境无效;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10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
*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重要缺陷: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
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缺陷分类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错报金额≥税前利润总额的10%
重要缺陷税前利润总额的5%≤错报金额<税前利润总额的10%
一般缺陷错报金额<税前利润总额的5%
注:上述指标采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如数据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重大缺陷: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重大损失;
*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制度,但没有有效的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合理期间内未得到整改;
*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11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重要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公司管理、技术、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在合理期间内未得到整改;
*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无需整改。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无需整改。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说明。
四、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综上所述,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截止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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