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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科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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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科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独归 发表于 2024-4-9 00:00:00 浏览:  29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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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华安证券”)作为宁波
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阳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长阳科技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1、2019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9年10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86号”
《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0642200.00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3.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8504562.00元,扣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1786359.20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6718202.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20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28号《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
10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3.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0.9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21713.76元后(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078277.1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0月23日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37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9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阳科技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21577841.62
减:2023年度募投项目支出18917013.68
减: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839600.00
加:2023年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利得1189347.95
加:2023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504635.38
加:补贴收入1537.13
减:2023年度专户手续费支出1675.5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73515072.90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73515072.90元,包括活期存款
33515072.90元及结构性存款40000000.00元。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
截至2023年10月23日募集资金余额48599990.95
加:2023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4049.98
减:2023年度补充流动资金47078277.19
减:2023年度支付发行费用1521510.51
减:2023年度专户手续费支出203.2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4049.98
注1:截至2023年10月23日募集资金余额48599990.95元包含部分未支付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2019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宁波慈城支行、广发银行宁波分行
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宁波银行百丈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
波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19年10月,公司、发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6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子公司合肥长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21年11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合肥新材料、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
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在兴业银行宁波镇海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于2023年10月,公司、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1、2019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截止日余额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日截止日储存方式
(元)中国银行宁波
市科技支行营3506771294472019.10.302023.12.3113855216.02活期业部中国建设银行331501985336000
2019.10.302023.12.315210104.62活期
宁波慈城支行00323
广发银行宁波95508800274524012274667.51活期
2019.10.302023.12.31
分行营业部046840000000.00结构化存款中国工商银行390111002920002
2019.10.302023.12.311837540.82活期
宁波鼓楼支行8341宁波银行百丈530201220004489
2019.10.302023.12.31328954.16活期
支行81上海浦东发展940100788014000
2019.10.302023.12.315369.13活期
银行宁波分行04396中国农业银行
120811010400566
合肥新站高新2021.11.52023.12.313220.64活期
71
区支行
合计73515072.90-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日余额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日截止日储存方式
(元)兴业银行宁波385010100100218
2023.10.232023.12.314049.98活期
镇海支行160
合计4049.9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9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9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合计人民币15615630.27元(截至2019年11月10日),具体情况如下: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序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入募投项目金额号(万元)(万元)
1 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 28722.00 -
2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9174.001425.67
3研发中心项目8892.009.00
4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4187.00126.89
5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1962.00-
合计52937.001561.56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7290236.03元(截至2019年11月10日),其中支付承销保荐费用3773584.91元,支付律师费1909916.61元,
支付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1132075.45元,支付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474659.06元。
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87号《鉴证报告》。
根据2019年1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615630.2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7290236.03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22905866.30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22905836.03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适用。(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9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公司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适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9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2019年1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根据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2023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实际收益序产品类认购金额参考收益率受托行产品名称金额起止时间号型(元)(年化)
(元)
广发银行“物华添宝”G款定制版人民币结构 保本浮年化收益率为
1性存款(挂钩黄金现货区间累计结构)(宁波分动收益50000000.00277019.182022.11.4-2023.1.9
1.3%至3.15%
行)型
广发银行“物华添宝”G款定制版人民币结构 保本浮
年化收益率为1%
2性存款(挂钩沪金2306合约欧式二元看涨结动收益50000000.00406849.322023.1.10-2023.5.11
或3.3%
构)(宁波分行)型广发银行
广发银行“广银创富”G款2023年第85期人民 保本浮 年 化 收 益 率 为股份有限3币结构性存款(挂钩沪深300指数看涨阶梯动收益30000000.001.3%或3.1%或229315.072023.5.19-2023.8.17公司宁波式)(机构版)型3.15%分行
广发银行“广银创富”G款2023年第163期人民 保本浮 年 化 收 益 率 为4币结构性存款(挂钩中证500指数看涨阶梯动收益40000000.001.1%或2.8%或276164.382023.8.25-2023.11.23式)(机构版)型2.85%
广发银行“广银创富”G款2023年第229期人民 保本浮 年 化 收 益 率 为5币结构性存款(挂钩中证500指数看涨阶梯动收益40000000.001.1%或2.85%或-2023.12.8-2024.3.7式)(机构版)型2.9%
公司理财产品均为保本理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或到期未收回的情况。2023年度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金额为
1189347.95元。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适用。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2019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2019年1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
98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2019年12月4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98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1、2019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2020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含利息)22994.16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2020年3月16日,公司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审议通过。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9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及“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2021年10月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审议通过。
截至2021年9月12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利息收入已签订合募集资金项目进项目名称拟投资总募集资金扣除手续同待支付预计剩余展情况额金额费后净额金额金额年产9000万
平方米BOPET
28722.0010413.001292.002854.0016747.00已结项
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年产5040万
平方米深加工9174.003742.00321.00720.005033.00已结项功能膜项目年产1000万
片高端光学膜1962.00446.0033.0039.001510.00已结项片项目
合计39858.0014601.001646.003613.0023290.00-
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并结项,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月3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审议通过。
截至2022年12月28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利息收入已签订合募集资金项目进项目名称拟投资总募集资金扣除手续同待支付预计剩余展情况额金额费后净额金额金额年产2000万平方米半导体
4187.00770.73161.35493.663083.96已完成
封装用离型膜项目
合计4187.00770.73161.35493.663083.96-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19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2020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宁
波市江北区慈城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变更为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0年9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新增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为“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再次变更
“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再次变更为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同时变更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宁波长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长阳科技。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2020年10月9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审议通过。
根据2021年7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建设期延
长至2022年6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2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2年7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的相关决议,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2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决议,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6月;同意将超募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2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3年9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12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3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同意将超募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12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12081101040056671于2023年6月29日收到合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发放的202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537.13元。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并结项,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月3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审议通过。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适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
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639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长阳科技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长阳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附表1:
2019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5671.8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975.6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6373.9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2202.5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0.78%截至期末项目已变更累计投入截至期项目达可行是否项目,截至期末截至期末累金额与承末投入到预定性是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本年度投本年度实达到承诺投资项目含部分承诺投入计投入金额诺投入金进度(%可使用否发诺投资总额资总额入金额现的效益预计变更(金额(1)(2)额的差额)(4)=状态日生重效益
如有)(3)=(2)-(2)/(1)期大变
(1)化
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 2021年9不适用28722.0011975.0011975.00457.8912306.57331.57102.77%4992.32否否能膜项目月
2021年2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不适用9174.004141.004141.0033.553986.51-154.4996.27%1054.09否否月
2024年不适
研发中心项目不适用8892.008892.008892.001067.634403.80-4488.2049.53%不适用否
12月用
年产2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2022年是4187.001103.041103.04311.261082.11-20.9398.10%0.17否否膜项目12月
2020年
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不适用1962.00452.00452.0013.65466.8614.86103.29%303.01否否
12月
不适
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不适用23290.0023290.007.7223316.3026.30100.11%不适用否用不适不适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3083.963083.963083.963083.96-100.00%不适用用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2937.0052937.0052937.004975.6648646.11超募资金投向不适不适
归还银行贷款不适用9800.009800.009800.00-9800.00-100.00%不适用用用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不适
不适用22994.1622994.1622994.16-23756.44762.28103.32%不适用否膜项目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32794.1632794.1632794.16-33556.44
合计[注3]85731.1685731.1685731.164975.6682202.5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详见本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及“二、募集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资金管理情况(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3: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总额合计85731.16万元,大于募集资金总额85671.82万元,主要系利息收入。
注4:因“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及“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已于2021年9月结项,调整后投资总额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减去节余募集资金。
注5:因“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已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并已于2022年12月结项,调整后投资总额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减去节余募集资金。附表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707.8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707.83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707.83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截至期末项目累计投入截至期可行已变更项募集资截至期项目达到本年是否截至期末金额与承末投入性是目,含部金承诺调整后投末承诺本年度投预定可使度实达到承诺投资项目累计投入诺投入金进度(%否发分变更(投资总资总额投入金入金额用状态日现的预计
金额(2)额的差额)(4)=生重
如有)额额(1)期效益效益
(3)=(2)/(1)大变
(2)-(1)化不适不适
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4707.834707.834707.834707.834707.830.00100.00%不适用否用用
合计4707.834707.834707.834707.834707.83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目拟截至期末计项目达到预是否达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实际实际累计投投资进度(%)本年度实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划累计投资定可使用状到预计可行性是否发
投入金额入金额(2)(3)=(2)/(1)现的效益
总额金额(1)态日期效益生重大变化年产2000万平年产3000万平
方米半导体封装方米半导体封装4187.001103.04311.261082.1198.10%2022年12月0.17否否用离型膜项目用离型膜项目
合计4187.001103.04311.261082.1198.10%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主要用于柔性电路板上,柔性电路板的主要应用场景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汽车、服务器等,其中智能手机是公司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的主要应用终端。项目在推进过程中,下游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受全球经济下行及芯片供应短缺等影响,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近年来持续萎缩,根据IDC数据,2022年1-9月,全球智能手机累计出货量同比下降9%,根据工信部数据,2022年1-9月,国内智能手机累计出货量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同比下降21%。同时,受地缘政治冲突、美联储加息等影响,宏观层面不确定因素增多,国内外经济发展压力增大,全球投项目)
智能手机市场仍将面临挑战。此外,受需求收缩影响,市场竞争情况进一步加剧。
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并结项,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月3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继兵冯春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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