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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珠: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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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珠: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度 发表于 2024-4-17 00:00:00 浏览:  61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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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568 公司简称:ST 中珠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深圳市一
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玉林市桂南医院有限公司、六安开发区医院、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珠海中珠红旗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市春晓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中珠(珠海)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珠海日大实业有限公司和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9.58%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9.13%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关联交易、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担保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综合管理、采购管理、
合同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营销管理、体系管理、研发管理、生产管理、社会责任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竞争风险、合同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投资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成
本控制风险、项目立项风险、研发项目决策风险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财报内控缺陷定错报指标2≥1%0.5%≤错报指标2<1%错报指标1≥0.5%,且错量标准报指标2<0.5%
说明:
根据被检查单位适用业务流程潜在错报金额合计,分别按照被评价分(子)公司和股份公司两种口径计算错报指标。
错报指标1(%):(错报指标1=潜在错报金额合计/被检查单位期末资产总额)
当被检查单位为公司总部时,不计算错报指标1,仅以错报指标2为一般缺陷认定标准。
错报指标2(%):(错报指标2=潜在错报金额合计/股份公司期末资产总额)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生重大违规事件;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误;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重要缺陷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编制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导致财务报表出现重要错报;公司以前年度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非财报内控缺陷5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含100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100
定量标准~500万元万元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重大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和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或者遭受重大行政监管处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纷纷流失,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显示的重大或组合构成重大缺陷的多项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因控制缺陷,导致公司出现较大安全、质量主体责任事故,并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存在较大不利影响的;内部控制评价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公司在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共发现2个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前述一般缺陷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未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质量和财务目标的实现造成重大影响。在发现上述缺陷后,公司已要求缺陷责任部门积极开展缺陷整改工作,严格履行内部控制要求,避免同类型问题的再次发生。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公司在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中共发现10个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内部控制缺陷一经确认公司即组织相关单位/部门采取整改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3年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组织架构及管理权限的变动情况,对相关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与完善,确保内控制度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在此基础上,公司以强化风险管控为目标,对公司总部及重点子公司开展了内部控制诊断与梳理,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改进,有效提升公司对重大风险的管控能力。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对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所发现的缺陷进行整改,并通过加强合规宣传与内控培训、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等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公司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公司在2024年将持续开展内部控制体系维护工作,及时对现有内控体系文件进行修订与维护,重点关注关联交易、投资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担保管理等关键业务模块,保证内部控制体系的适应性,充分发挥内部控制体系对于加强企业管理、管控重大风险的积极作用,保证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同时,公司将继续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以内部控制评价为手段,对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检验。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叶继革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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