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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变更暨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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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变更暨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雨过天晴 发表于 2024-4-16 00:00:00 浏览:  51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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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大股东变更
暨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12证券简称:焦作万方公告编号:2024-026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变更暨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浙江安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晟控股”)及其
一致行动人宁波中曼科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科技”)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但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收到公司股东安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曼科技出具的《关于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告知函》以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结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公司5%以上股东变动明细获悉,2024年4月12日,安晟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5195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4%。现将具体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及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权
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安晟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961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其一致行动人中曼科技持有上市公司1415294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87%;安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曼科技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011394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87%。(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披露的《关于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22)。关于第一大股东变更暨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4月12日,安晟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增持公司5195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4%。
综上,截至2024年4月12日,安晟控股合计取得上市公司股份64805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4%。
本次权益变动后,安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曼科技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063347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31%。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泰安成”)持有的公司206278976股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安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曼科技合计持有公司206334791股,超过和泰安成持股数量,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浙江安晟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98号11幢306室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 111号锦江大厦 20-22F法定代表人林思思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MA27YN2K1K
成立日期2016-09-22
经营期限2016-09-22至2026-09-21关于第一大股东变更暨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棉花经营范围收购;煤炭及制品销售;肥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通讯方式0571-88389111
股东名称锦江集团,持股比例为100%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由和泰安成变更为安晟控股及其一
致行动人中曼科技,但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信息披露义务人安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曼科技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其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5%以上股东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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