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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集团:华建集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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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集团:华建集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企鹅2917764367 发表于 2024-4-13 00:00:00 浏览:  36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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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24年4月26日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请提前填写《股东大会股东发言登记表》,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表决。
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向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发放礼品。
六、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
1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4年4月26日下午2时
会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现代设计大厦二楼会议中心二号会议室
会议主要议题:
一、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2.《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13.《关于修订的议案》14.《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7.《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18.《关于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二、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对大会各项内容表决
四、股东代表发言
五、宣布大会现场表决结果
六、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大会结束
3议案一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
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集团上下迎难而上、团结拼搏、大力推进持续深化改革、提升核心竞争力,完成了预期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创建世界一流设计企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现将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集团上下迎难而上、团结拼搏、大力推进持续深化改革、提升核心竞争力,生产经营平稳向好,基本恢复到疫情前水平,反映了集团发展保持了较强的韧性和高质量发展的势能潜力。
现将2023年度的董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更加聚焦于主责主业的竞争优势来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新签合同123.72亿元,同比增长3.66%,其中,设计咨询合同70.31亿元,同比下降4.52%;工程承包合同53.41亿元,同比增长16.83%。全国化市场开拓受外部环境影响较为明显,2023年,公司新签外地合同38.79亿元,同比下降11.59%。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90.59亿元,同比增长12.68%,实现归母净利润4.25亿元,同比增长10.35%。
面对复杂严峻的市场环境,公司聚焦大客户,关注重点区域、重要专项、重大项目,围绕“品牌赋能”和“重大项目”统筹大经营工作,不断做强做优做大主业。报告期内,公司新签1000万元以上设计咨询类合同151个,其中包括: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工程航站区工程(不含站坪)勘察设计项目、东方枢纽上海东站站场区地下
5工程勘察设计一体化项目、宁波枢纽空铁一体主体工程综合交通中心(GTC)项目等。同时,公司持续加强与政府及国资单位的互动合作,拓展大客户战略联盟,公司分别与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市计算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2023年,公司的行业影响力继续保持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公
司位列 2023 年 ENR全球工程设计企业 150 强第 57 位,位列 2023 年“中国工程设计企业60强”第6位,位列“2023上海服务业企业百强榜”第64位。2023年,公司还完成了上海品牌认证监督审核,助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有效提升公司品牌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
2023年,公司获得中国建筑学会奖建筑设计奖1项、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1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2项、上海市优秀工程
勘察设计奖108项、上海市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48项。
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赋予的职责,继续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通过组织召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研究和
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在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以及在制度合规方面等方面严格要求,在运作实践方面积极探索和创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6(一)董事会规范运作情况
1.公司规范化治理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完善治理规范,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夯实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切实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信息披露透明充分、投资者关系良好互动、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严格有效,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严格执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年度内,没有出现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存在差异的情况。
2.董事会成员情况
2023年,董事会成员未发生变更,仍为9人。
公司全体董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科学、合理决策,认真履行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义务。
3.董事会日常运行情况
2023年,共召开董事会11次,形成决议55项。议案涉及十三个类别,主要审议了:深化改革相关事项(1项);投资类事项(87项);各专项工作报告(4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4项);财务
相关事项(6项);上市公司定期报告(4项);限制性股票相关事
项(4项);内控及审计工作执行情况(8项);薪酬、绩效考核情
况(3项);章程修订及基本制度制定和修订(6项);董事会换届
(2项);捐赠相关事项(2项);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执行
情况(3 项)。需当年年度内完成的工作,除了华建数创 B 轮融资中止,其余都已经全部落实到位,并基本执行完毕。
董事会运作规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对于董事会议案,除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以外,均投同意票。
4.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
2023年,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积极践行 ESG 发展理念提
升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绩效公司将董事会下设的
8“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更名为“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并在原工
作细则中补充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方面的内容,形成新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截止 2023 年底,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
会五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工作机构,分工明确,权责分明,有效运作。充分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战略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内审工作、预算控制、高管选聘、薪酬体系等方面的作用,保证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主要对公司收购股权、基金份额退出项目、投资计划等的预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主要是对换届董事、高管候选人的背景、任职资格等进行预审。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开会议8次,主要对公司财务报告、内控合规、风险防控等方面的预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对公司职业经理人业绩考核和绩效年薪分配、限制性股票调整回购价格等进行预审;预算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对2023年度预算及与预算相关的银行综合授信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审。
(三)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聘请律师对股东
9大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所有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
权、参与权和表决权,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并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平等地位及合法权益,保证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性。2023年度,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形成决议17项。
1.落实公司2023年度预算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59亿元,同比增长12.68%。
完成归母净利润4.25亿元,同比增长10.35%。
2.执行公司上一年度(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2023年4月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一
年度(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为:拟以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约19418856.56元(含税)。已于2023年6月20日完成除权。
3.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4月2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鉴于激励对象陆红花、何静发生职务变更(非个人原因),拟回购上述两人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81081股,
2022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5567元/股。
102023年4月2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人民币(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于2023年6月20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由之前的2.5567(元/股)调整为=2.5367(元/股)。同时,部分激励对象已调动,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已回购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4.关于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2023年4月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在提供和接受劳务、出租和承租房屋、接受担保方面的全年额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023年,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正
常有序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年度审议通过的上限。
5.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年,为进一步拓展全国市场,支撑子公司分支机构发展,
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全产业链,提升核心竞争力,完成募集资金变更项目。完成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收购,落实下属子公司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的置换及增资工作。
三、2024年公司展望
112024年是集团实现“十四五”规划总体任务的保障年、关键年。
身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不利因素增多、国内周期性和结构性矛盾叠加,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更是由增量向存量长期转变,从而带来市场需求下降,回款周期加长,行业“内卷”加剧等诸多困难与挑战。面对困难,我们仍需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充分把握行业趋势,洞悉发展脉动,在困难中主动应对,积极求变,寻求破局机会。
12议案二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认真开展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要事项的监督,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监事会报告提交监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3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期内,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认真开展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要事项的监督,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审议通过了33项议案,涵盖了公司季报、半年
报和年报、投资制度建设及重大投资事项、募集资金使用、股票激励计划方
案等重要事项,规范履行监督职责及向股东大会如实报告职责,具体如下:
1.2023年1月9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B 轮融资项目的议案》、《关于的议案》两项议案,同意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本次融资计划。
2.2023年2月27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退出申通金浦基金1亿元份额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先分配后转让持有的申通金浦1亿元份额的工作计划。
3.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二十项议案,并对2022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了确认意见。
144.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于募集资金使用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工作计划。
5.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对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了确认意见。
6.2023年6月21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议案。
7.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等四项议案,并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了确认意见。
8.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并对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了确认意见。
9.2023年11月30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科技发展分公司的议案》、《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2022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绩效年薪分配方案》两项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15则》等所赋予的职权,重点对公司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决议审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一是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和相关管控机制,内控制度基本上得到了有效执行;二是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三是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规定;四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五是在公司
的重大资产交易等业务过程中,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未发现弄虚作假情况。
2.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及结算审计等进行
了监督检查,认为:一是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处理无重大遗漏;二是公司2023年度财报审计工作符合公司的审计安排,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要求,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内控制度评价情况经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监事会认为:一是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二是通过上会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重大事项方面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三是《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16运行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证监会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一是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华建集团的资金、资产的行为;二是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三是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
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圈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四是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在2023年涉及的所有相关关联交易中,没有发现违规违法行为。
5.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认真履行职责,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监事会未发现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中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现象。
三、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广大股东负责。重点包括:
监事会将认真开展日常监督、过程监督,通过列席重要会议,审阅财务、经营和审计等资料,参加重要活动,开展访谈和工作调研以及通过社会审计咨询机构和公司内各监督部门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等,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保证公司运行安全规范。
针对关键领域、重要环节开展专项检查、调研等,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
17况及重要战略推进实施情况,重点关注董事会决策、财务运行和高管履职以
及公司内控管理、投融资运作等重点、重大事项,防范各类风险,切实维护好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履行向股东大会如实报告职责,努力确保公司的健康、有序发展。
18议案三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9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三年疫情防
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第一年。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集团”或“公司”)在市委市政府、市国资两委的正
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按照2023年“改革创新,精益管理,稳健发展”的总体定位,全力推进各项目标任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59亿元,归母净利润4.25亿元,归母净资产收益率为8.95%,每股收益0.45元/股。2023年度财务决算主要指标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2023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公司以政策为导向,聚焦本地市场,开拓重点战略区域。同时聚焦“主责主业”,稳固设计咨询主业,在重点专项业务上发挥传统优势,深化专项化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
2023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0.4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17亿元,同比增加12.67%。
2023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为23.39%,较去年同期下降0.42个百分点,一方面是受市场影响,工程总承包毛利率下降1.08个百分点,另一方面毛利率相对较低的工程总承包板块收入占比较去年同期有所
20提升,从2022年的33%提升至40%。但集团总毛利额较去年同期仍出
现10.51%的上涨。
二、经济效益情况
2023年,公司完成归母净利润4.2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0.40亿元,同比增加10.35%。
1.收入增长的同时带来营业毛利的显著增加,2023年公司实现营
业毛利21.22亿元,比2022年增加2.02亿元,增幅10.51%,对公司盈利带来支撑作用。
2.公司提升主业毛利的同时,坚持以精细管理实现降本增效。
2023年,公司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加大信息化建设和研发投入等创新转型。公司坚持效率效益最大化目标,优化管理流程,提高治理效能。2023年公司销售及管理费用10.46亿元,比2022年减少0.14亿元,降幅1.32%,同时二项费用占收入比重下降约2个百分点,降本增效的同时也增强了公司长期的核心竞争力。
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4.31亿元,比2022年增加0.80亿元,增
幅22.64%,公司继续加大创新投入,通过推进创新项目和数字化转型,开展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3.做好资金赋能,利用公司“资金池”平台,加强资金增值业务,
同时优化筹融资结构,控制有息负债。2023年公司利息净收入4846万元,比2022年增加收益923万元,增幅23.53%,在保障资金安全顺畅前提下,通过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增加效益。
214.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质量,2023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10亿元,比2022年增加0.79亿元,增幅60.20%。近三年,公司持续关注房地产企业应收账款的回笼情况,尤其是恒大、融创、世茂、绿地等房产项目应收款项的回款风险,按项目实际风险状况以及影响,充分考虑应收款减值,化解相关风险敞口。
三、对外投资情况
2023年,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支付5978万元,其中支付联升承源
(二期)后续阶段款3000万元支付园高基金后续阶段款2928万元。本年度实现投资收益4792万元,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453万元。
四、资产负债情况
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158.44亿元,其中流动资产122.70亿元,
占资产总额的77.44%;非流动资产35.7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2.56%。期末负债总额为105.10亿元,其中期末银行融资1.95亿元,
仅占负债总额的1.86%;经营性负债103.15亿元,占负债总额的
98.14%。2023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6.33%。
五、现金流量情况
2023年,公司现金净流入3.45亿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净流
入4.57亿元,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入0.52亿元,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
1.64亿元。
22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4.57亿元,较去年净流入4.62亿元减少
0.05亿元,降幅1.02%。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入0.52亿元,较去年净流出2.95亿元增加3.47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
同时投资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存量投资规模下降。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1.64亿元,较去年净流入5.82亿元减少
7.46亿元,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本期无此事项。
六、主要经济指标
1.基本每股收益0.45元/股;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31元/股;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95%;
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08%
23议案四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4年是公司实现集团“十四五”规划总体任务的保障年、关键年,也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身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不利因素增多、国内周期性和结构性矛盾叠加,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更是由增量向存量长期转变,从而带来市场需求下降,回款周期加长,行业“内卷”加剧等诸多困难与挑战。2024年行业回暖缓慢,但我们仍需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这信心来源于前不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我国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的科学判断;来源于我们70多
年的文化底蕴与品牌影响;来源于我们上海城乡建设主力军、中国设计国家队的责任担当;来源于我们公司上下的齐心协力以及我们公司创建世界一流企业的决心和意志。当然迎难而上,需要我们充分把握行业趋势,洞悉发展脉动,在难中主动应对,积极求变,寻求破局机会。
2024年,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
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
作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决议精神,结合巡视整改要求和十四五战略任务目标,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笃行致远、精益求新,紧紧聚焦“战略引领、经营拓展、风险防控”的三条主线,努力实现全年营业收入破百亿元的奋斗目标。
24一、市场布局深耕上海、锐意谋远。
深耕布局本地市场,高水平推进重大工程。聚焦上海城乡建设主战场,深度参与五个新城建设、南北转型发展,全力落实公司年度510重点工作。聚焦重点区域,精准突破外地市场。围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区等国家战略,强化重点市场深度布局。
二、业务布局把握趋势、精准发力。
紧扣政策导向重点发力、打造城市更新的华建样本。以建筑师负责制为突破口,推进全过程工程设计咨询服务。持续推广“社区规划师”服务模式,推动“设计+”工程承包业务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检测服务等新业务板块。探索建立数字化、智慧化、绿色化等新兴业务的孵化机制,力推业务数字化。
三、企业管理持续升级、风险防控抓实抓细。
加强战略引领与公司治理,对照公司三年行动改革方案,建立“1+3+N”工作方案的推进机制。聚焦战略新兴业务,加强资本运作。突出系统性、有效性,推进合规和内控建设。强化审计监督,突出精细化、预警制,防控运财和安全风险,建立工程运营风险预警机制。聚焦风险隐患、防微杜渐,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加快向管理数字化转型,推动 ESG 指标体系逐步落地。
四、党建引领提振信心,巡视整改落地落实。
强化问题导向、狠抓巡视整改。重点抓好对巡视整改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公司党建质量与水平。深化干部和党员的学习教育,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基层党建机制,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加强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的督促检查,把党的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严的要求贯彻到企业运行全过程。
25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26议案五
关于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方案》
27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方案
根据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24年度经营目标要求,为了更好地支持公司各板块业务发展,继续拓展合作银行,通过比较各银行优势,实现公司最低融资成本、取得最优资金效益。
2024 年度,公司 EPC 总承包业务拓展,保函类授信需求增长;因
央行利率不断下调,发行超短融等项目机率较小,不再申请债券承销授信额度;项目回款周期延长,流贷需求略有增加。公司拟在2023年82.34亿元授信额度基础上,减少14.14亿元授信额度(其中保函类授信增加4.82亿元、债券承销授信减少20亿元、流贷类授信增加1.05亿元),2024年银行授信额度拟减少至68.2亿元(其中保函类授信25.15亿元、流贷类授信43.05亿元)。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同时公司会结合资金市场及银行资金成本等情况,综合评估拓展开发新合作银行,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28附表:
2024年拟申请授信额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授信类别2023年存续额度2024年拟申请额度增加额度保函类20334025150048160
债券承销类2000000-200000流贷类42005043050010450
合计823390682000-141390
29议案六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方案》
30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方案
因日常经营需要,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将发生以下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予以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伟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2800万元
主营业务:资产经营,建筑和市政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工程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及施工,智能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及设计和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房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及照明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
31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现代设计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
130326.9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8664.19万元;2022年度(经审计)的
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36.3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021.32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现代设计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
119798.4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6654.30万元;2023年1-9月(未经审计)
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7.2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882.19万元。
(2)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立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出版物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
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日用产品修理;消防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服务;
图文设计制作;文具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制作;平面设计;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外卖递送服务;日用杂品销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32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现代物业总资产为人民币4233.5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57.34万元;202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812.9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7.34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现代物业总资产为人民币
5172.2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09.40万元;2023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
业收入为人民币7527.3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6.03万元。
(3)其他关联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本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关联人。
2.关联关系
(1)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本公司12.19%的股份比例。
(2)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二、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33单位:元
关联交易上年(前次)预计上年(前次)实际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关联人类别金额发生金额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
向关联人20000000.008126002.94详见说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劳
小计20000000.008126002.94务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
25000000.0023711841.9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接受关联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物业管
人提供的95000000.0089228175.38理有限公司劳务
小计120000000.00112940017.34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
12000000.008178920.00详见说明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承租房屋小计12000000.008178920.00其他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
9500000.004818719.18详见说明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出租房屋小计9500000.004818719.18
合计161500000.00134063659.46
2.其他关联人
公司上年(前次)预计通过非公开招投标方式自关联自然人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承接设计咨询、工程承包等业务的关联交易
金额预计不超过5500万元,2023年实际发生的金额为1791万元。
说明:公司在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基于经营需要和
业务开展进度进行的判断,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的业务上限金额进行预计,但实际发生额主要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以上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与年初预计金额有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341.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单位:元关联交易类别交易内容关联方2024年预计额2023年发生额
一、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
接受劳务接受服务30000000.0023711841.96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物业
接受劳务接受服务100000000.0089228175.38管理有限公司
小计130000000.00112940017.34
二、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
提供劳务提供服务9000000.008126002.94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小计9000000.008126002.94关联交易类别交易内容关联方2024年预计额2023年发生额
三、关联租赁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
承租租赁12000000.008178920.00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小计12000000.008178920.00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
出租租赁9000000.004818719.18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小计9000000.004818719.18
2.其他关联人
交易类别交易内容预计交易上限及说明双方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业务承接,业务经营过程中不存在利益冲突,开展包含工程勘察、规划设计、工程设计、市政设也不存在非公平竞争的情形。
计、水利工程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建设装饰设公司预计2024年度通过非公开招投标方式
计、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设计、全过程工程咨询、提供劳务自关联人处承接业务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
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承包(EPC)、工程监理、建不超过4000万元。
设工程投资控制、项目策划及可行性研究、建筑数
因上述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若字化服务、绿色和低碳建筑设计咨询等相关业务。
实际发生数大于预计金额,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及披露程序。
注:其他关联人的说明详见本报告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3)。
四、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双方根
35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五、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36议案七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案》
37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案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
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商誉。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28961.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计提减占2023年度经
资产减值准备名称值准备金额审计归属母公司(万元)净利润比例
一、信用减值损失20993.19-49.4%
其中:应收票据-453.421.1%
应收账款21479.45-50.5%
其他应收款-32.840.1%
二、资产减值损失7968.67-18.7%
其中:合同资产2797.11-6.6%
长期股权投资229.35-0.5%
商誉4942.21-11.6%
合计28961.86-68.1%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
38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上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当单项应收款项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波动,部分房地产融资困难,资金链紧张,出现经营困难;自2021年以来,房地产企业接连爆出负面事件,公司持续关注房地产企业应收款项的回笼情况,尤其是恒大、融创、世茂、绿地等房产项目应收款项的回款风险,按项目实际情况分析,充分考虑应收款减值,认为其应收款项减值迹象明显,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减值准备;对于未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按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方法,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账款拟计提坏账准备
21479.45万元;对应收票据拟转回坏账准备453.42万元;对其他
应收款拟转回坏账准备32.84万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同信用减值准备的计
39提依据和计提方法。根据以上方法,本报告期公司对合同资产拟计提减
值准备2797.11万元。
(三)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会计监管风险提
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因合并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域园林”)产生的商誉原值金额6702.75万元。公司在对因购买景域园林51%产生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对景域园林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相应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认。公司利用了银信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出具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
(2024)第050050号)的评估结论。
经测试,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认为合并景域园林形成的商誉6702.75万元存在减值,累计减值金额为6702.75万元,本报告期公司对商誉拟计提减值准备
4942.21万元。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40公司子公司上海韵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浦砾砝住宅工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浦砾砝”)30%的股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29.35万元。考虑到浦砾砝近年来持续亏损,超过五年未分红,且目前已无实质经营业务。经公司审批同意,已于2023年11月23日在联交所正式挂牌拟转让。本报告期拟根据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229.35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8961.86万元,减少本期合并利润总额28961.86万元,减少本期合并净利润24632.05万元,减少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1122.49万元。
41
7议案八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全文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查阅。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42议案九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43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2023年,公司未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于目前银行
存款利率不断下行的趋势,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整体收益,实现公司自有资金的增值。
自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每月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等银行理财产品。
上述安排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之日前有效。
44议案十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已结束。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依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和《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为此,
建议继续聘请上会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预计财报审计费用不超过2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70万元。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45附件: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1)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3)首
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批准文号:
银发(2000)358号;(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
(5)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
(6)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2.人员信息
46截至2023年末,上会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108人,注册会
计师人数为5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9人。
3.业务规模
上会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06亿元。其中,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64亿元;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2.11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68家;主要行业:
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
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
农林牧渔等;上会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上会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已执行完毕。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近三年除6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外,其余从业人员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47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2.基本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荣先生,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作为签字会计师,先后为交运股份、兰生股份、思源电气、豫园股份、智莱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傅韵时女士,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0月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8年10月至2021年10月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先后为赢合科技、上海凤凰、连云港、爱普股份、宣泰医药、中国中冶、味千(中国)等
上市公司,以及黑石集团、晨光科慕等外资企业提供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巢序先生,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先后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以及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上述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48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49议案十一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于2024年3月30日刊
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查阅。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50议案十二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企业会计准则审计确认,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3年报表(单
体)实现净利润为209693154.3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0969315.43元后,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755288503.70元,期末资本公积金为人民币
2833235674.11元。
拟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约135877845.32元(含税)。上述现金红利分配完成后,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并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1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企业会计准则审计确认,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3年报表(单体)
实现净利润为209693154.3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0969315.43元后,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755288503.70元,期末资本公积金为人民币
2833235674.11元。
拟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约135877845.32元(含税)。
52议案十三关于修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规”),该办法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下简称“原规则”)将同步废止。同时,新规规定施行之日起的一年为过渡期。本次新规围绕职责定位、履职方式、任职管理、选任制度、履职保障、监督管理、责任约束机制、内外部
监督体系等方面,对独立董事制度做出调整重构。对照新规,公司对现有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补充和修改。
修订后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已于
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查阅。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53议案十四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7年,根据证监会批复,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1346989.80元。经募投项目变更,6071.70万元用于现代建筑
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21063万元用于收购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截止2023年12月底,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已按计划使用并投入部分募集资金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无节余募集资金,收购景域园林项目已实施完毕,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1063万元,实际使用14771.4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6291.59万元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
54附件: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号《关于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20.27元的价格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813517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9999989.5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1346989.80元。2017年3月8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9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205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
2017年3月1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
55业部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专户,原银行系统自动生成子账号中的资金
已并入主账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期末余额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上海浦东发展银行9799015800000680663233279.14
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979900768019000004450.00
合计63233279.14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公司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资配套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为
27134.70万元,原计划均用于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
根据2019年9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19年10月11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认为“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旨在提高公司整体管理和设计能力,不对外产生收益,对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作用在短期内较难显现。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的21063万元变更为用于收购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公司募集资金总额27134.70万元,其中6071.70万元计划用于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21063万元计划用于收购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
收购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之约定分4年逐笔(共5笔)支付股权转让款。
56序号支付条件支付比例支付金额(元)
77279394.10
1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15日内55.00%
38567105.90
2完成2020年业绩承诺后支付8.00%16850400.00
3完成2021年业绩承诺后支付8.00%16850400.00
4完成2022年业绩承诺后支付9.00%18956700.00
基准日应收账款回收率达90%
520.00%42126000.00
后支付
合计100.00%210630000.00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资金节余情况
(一)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已投资建设完毕,并已完成项目验收工作。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366.25万元,已按计划使用并投入部分募集资金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无节余募集资金。
(二)收购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根据《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刘东波、牟万东、杨青、朱国宝、朱晨富关于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刘东波、牟万东、杨青、朱国宝关于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协议》(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协议》”),前述第1和第2笔款项已分别于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业绩承诺协议》和《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刘东波、牟万东、杨青、朱国宝、朱晨富关于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权
57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由于景域园林未完成2021和2022年业绩承诺,景域园林原股东依据上述协议向公司进行补偿合计3854.94万元,通过直接扣减公司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第4.4.1条约定:“截至业绩承诺期限届满之日(即2022年12月31日),景域园林于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应收账款净额回收率应不低于(含本数)90%”,公司聘请会计师就上述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根据审计结果,景域园林于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应收账款净额回收率为86.79%。依照协议安排,第五笔股权转让款支付金额调整为3536.48万元,减少676.12万元。
由于景域园林未完成2021、2022年度业绩承诺,相关商誉存在商誉减值风险。公司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分别在以上两个会计
年度结束后对收购景域园林51%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试结果分别于2021年度计提1871997.54元商誉减值
损失、于2022年度计提15733335.53元商誉减值损失。
由于原协议未作明确约定,公司与景域园林原股东签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刘东波、牟万东、杨青、朱国宝关于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
议(二)》”),景域园林原股东需就2021年度商誉减值损失向公
司全额承担补偿责任,即2021年度商誉减值补偿金额为人民币1871997.54元。此外,公司与景域园林原股东签订《补充协议(三)》,
景域园林原股东需就2022年度商誉减值损失向公司全额承担补偿责
58任人民币15733335.53元。以上均通过扣减公司尚未支付的股权转
让款的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
截止2023年7月20日,上述第3、4、5笔支付款项已按上述约定结算完成。
综上所述,收购景域园林项目已实施完毕,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1063万元,实际使用14771.4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6291.59万元。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支付条件支付比例支付金额实际支付时间
2019年11月29
77279394.10

1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15日内55.00%日
38567105.902020年1月8日
2完成2020年业绩承诺后支付8.00%16850400.002021年9月10日
3完成2021年业绩承诺、商誉减值补偿后支付8.00%
4完成2022年业绩承诺、商誉减值补偿后支付9.00%
15017200.002023年7月19日
2022年底前回收收购基准日应收账款净
520.00%
额>90%(全额支付)
合计100.00%147714100.00
注: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含代扣代缴景域园林原自然人股东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因此实际款项支付分为两次,2019年11月29日股权转让款直接支付给自然人股东,2020年1月8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至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63233279.14元,实际节余募集金余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节余主要是由于收购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的实
施过程中,景域园林原股东未完成业绩承诺及向公司补偿商誉减值损失而使得股权转让款依照约定扣减所致。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59率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3233279.14元(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累计形成的金额)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就该项募集资金存储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因履行完毕而终止。
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0议案十五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已于2023年9月14日届满。经公司股东推荐,提请第十
届董事会对下列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为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逐一审查并审核通过,并将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顾伟华、沈立东、夏冰、陆雯、屠旋旋【另外,非独立董事中,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金健,按规定可直接进入董事会。】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如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请各位股东审议。
注: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61顾伟华先生简历顾伟华,男,1965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89年3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上海市市政
局总工程师,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长、第十四届上海市政协委员。
沈立东先生简历沈立东,男,1968年1月出生,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华东建筑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总建筑师,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夏冰先生简历夏冰,男,1968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曾任上海现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党
委书记、董事长、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副总工程师、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静安区第二届人大代表。
62陆雯女士简历陆雯,女,1976年10月出生,会计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
1999年参加工作,曾任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
海市工业区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常务执行副总裁,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监。
现任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职工董事、工会主席。
屠旋旋先生简历屠旋旋,男,1973年8月出生,经济学学士,经济师。1993年7月至
2019年1月期间,曾先后在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上
海办事处任职,在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主持工作,担任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党委委员、副总裁,上海市国资委产权处副处长(挂职)。自
2020年3月起担任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金健先生简历金健,男,1969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在职公共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63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监察室副主任兼监事会秘书,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纪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监
事会秘书、纪委副书记兼纪检监察室主任。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常务副主席兼工团办公室主任。
64议案十六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已于2023年9月14日届满。经公司股东推荐,提请第十
届董事会对下列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为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逐一审查并审核通过,并将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杨德红、计安平、宋晓燕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如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请各位股东审议。
注: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65杨德红先生简历杨德红,男,1966年10月生,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上海道禾长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计安平先生简历计安平,男,1957年7月出生,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咨询师。现任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上梓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主任会计师、总
经理、兼任上海市咨询行业协会副会长、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
理事、上海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理事。
宋晓燕女士简历宋晓燕,女,1972年10月生法学博士。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证券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国际
金融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管委会法律顾问,上海证券交易所复核委员会委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66议案十七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已于2023年9月14日届满。经公司股东推荐,提请第十届监事会对下列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名,并将候选人名单提交监事会审议。
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何静【另外,监事会成员中,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徐佳欢、郎芳,按规定可直接进入监事会。】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如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请各位股东审议。
注: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67何静女士简历何静,女,1972年1月出生,汉族,会计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无党派人士。1992年6月参加工作。曾任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等职务。现任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
郎芳女士简历郎芳,女,1972年7月出生,汉族,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文学硕士,高级政工师。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单位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上海现代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职务。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兼工团办公室副主任。
徐佳欢女士简历徐佳欢,女,1985年3月出生,汉族,全日制大学毕业,哲学学士、法学学士。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上海市审计局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审计整改督查处)副处长等职务。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68议案十八
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将于2023年9月14日届满,需换届改选。为了保障公司新一届独立董事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上海市市管国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对本公司新一届独立董事的津贴建议方案如下:
1.津贴标准:10万元/年/人。
2.津贴按月平均数发放,并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津贴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
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69【通报事项】
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主板上市公司的要求,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认真总结2023年的工作情况,并形成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杨德红先生、邵瑞庆先生、宋晓燕女士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查阅。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向本次股东大会通报。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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