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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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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财智金生 发表于 2021-4-13 00:00:00 浏览:  30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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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总额及募投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修订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四)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804597088 股(含 804597088 股),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亿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804597088股(含 804597088股),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7亿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基于认购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
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804597088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亿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下列项目: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一 增资湘财证券 不超过 42 亿元
1 证券自营与直投业务 不超过 12 亿元
2 金融科技、风控合规建设 不超过 3 亿元
3 证券经纪业务及网点布局优化 不超过 2 亿元
4 资本中介业务(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等) 不超过 25 亿元
二 支付收购大智慧 15%股份的部分收购款 不超过 13 亿元
三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不超过 5 亿元
合计 不超过 60 亿元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市场情况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804597088股(含),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7亿元(含),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下列项目: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一 增资湘财证券 不超过 42亿元
1 证券自营与直投业务 不超过 12 亿元
2 金融科技、风控合规建设 不超过 3 亿元
3 证券经纪业务及网点布局优化 不超过 2 亿元
4 资本中介业务(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等) 不超过 25 亿元
二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不超过 5亿元
合计 不超过 47亿元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市场情况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八)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九)上市地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2021年 4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了上述调整。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本次方案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4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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