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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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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散户家园 发表于 2021-5-11 00:00:00 浏览:  33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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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编号:临2021-047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1 年 4 月 16 日,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通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1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福科技园 28 号南楼一层阿尔卑斯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1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454506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459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8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451444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424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4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06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4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48376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10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45314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76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08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06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4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437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0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0.0000%;弃权 1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243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437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0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0.0000%;弃权 1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243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442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45%;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0.0000%;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29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442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45%;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0.0000%;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29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432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876%;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33%;弃权 1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19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71%;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3%;弃权 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437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1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33%;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248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5%;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3%;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4377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11%;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0.0001%;弃权 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24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437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1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33%;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248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5%;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3%;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442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45%;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0.0000%;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29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437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12%;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0.0000%;弃权 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248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希、林志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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