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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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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恭喜发财 发表于 2021-5-13 00:00:00 浏览:  33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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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13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孙峰先生;董
事李升高先生、陈文龙先生、卢中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副总经理高峰先生、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计划自 2021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不低于 50 万股(含本数)、不高于 200 万股(不含本数)公司股份。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累计增持 20.99 万股。
截至2021年5月12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以自有资金,自愿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的期间已过半,累计增持股份
20.99万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情况:董事长孙峰先生;董事李升高先生、陈文龙先生、卢中
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副总经理高峰先生、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
2、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增持前,均尚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
资价值的认同,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3、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份。
4、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董事长孙峰先生;董事李升高先生、陈文龙先生、卢中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副总经理高峰先生、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计划累计增持不低于 50 万股(含本数)、不高于 200万股(不含本数)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2 月 6日起 6 个月。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单位:万股
序号 姓 名最低增持数量(含本数)最高增持数量(不含本数)截止公告日增持情况
1 孙 峰 5 20 0
2 李升高 5 20 0
3 陈文龙 5 20 2
4 卢中华 5 20 1.4
5 陆 莹 5 20 2
6 袁 伟 5 20 3.5
7 严文其 3 10 3
8 高 峰 5 20 5
9 秦圣高 5 20 0
10 吴 俊 5 20 2.59
11 李鹏鹏 2 10 1.5
合 计 50 200 20.992021 年 2月 6 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后,因 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一季度报告等事项,连续处于窗口期,增持主体可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时间有限,在增持计划增持期间过半的情况下,尚未完成增持股份过半。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主体后续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5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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