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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关于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和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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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关于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和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小白菜 发表于 2021-4-29 00:00:00 浏览:  29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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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和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上会师报字(2021)第 4918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关于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和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上会师报字(2021)第 4918 号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公
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1)第 4911 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后附的新宁物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和《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新宁物流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宁物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审核会计记录、对情况表所载资料进行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我们认为,除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的新宁物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情况表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新宁物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1
附件一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占用股东或关联人名称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占用时间发生原因期初余额
(2020 年 1
月 1 日)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2020 年度)报告期偿还
金额(2020年度)期末余额
(2020 年
12月 31日)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预计清偿方式预计清偿金额预计清偿时间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关联方(以有权机关调查结果为
准)
亿程信息时任总经理、公司时任董事、时任副总经理(分管公司卫星导航产品事业部)谭平江;亿程信息原法定代
表人、时任董事长曾卓(以有权机关调查结果为准)
注 1预付供应商货款,未收到货物也未收到退款,疑似被资金占用
- 5820.00 5820.00 5820.00 不确定 不确定 不确定
合计 5820.00 5820.00 5820.00
当年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根据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程信息”)进行审核,显示亿程信息于 2020年 7 月分别与惠州市运富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铭华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并支付预付款 5820 万元,合同生效后未收到上述供应商提供的采购货品,也未终止相应合同并收回预付款款项。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公司疑似存在 5820 万元被全资子公司亿程信息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以有权机关调查的结果为准)情况。
公司已成立专项调查小组,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向上述供应商发送律师函,后续依据相关情况将会采取民事诉讼/仲裁措施。公司已就前述疑似资金占用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收到广州市公安局出具的《广州市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穗公经不立字(2020)00036 号)。公司将对前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进行持续调查,并视调查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报案、起诉追偿等措施,坚定维护公司及投资人利益。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公司将继续积极调查,尽可能的挽回损失,减少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积极采用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措施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注 1: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可能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2020 年 11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可能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公
2
司疑似存在人民币 5820 万元被全资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关联方(以有权机构调查结果为准)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附件二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被担保方名称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担保方名称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违规担保发生时间发生原因期初余额
(2020年
1月 1日)报告期新增违规担保金额
(2020 年度)报告期解除担保金
额(2020年度)期末余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
解除方式 解除金额 解除时间
曾卓、谭平江原上市公司
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6年 12月 26日
注 1 5280.00
5280.00 -被担保方签
署《确认函》
5280.00
2021年 4月
16 日曾卓原上市公司董事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年 12月 26日
注 2 2292.00
2292.00 -被担保方签
署《确认函》
2292.00
2021年 4月
13 日合计
7572.00 - - 7572.00 -
7572.00
当年新增违规担保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未能按计划解除违规担保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不适用。
注 1: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2020 年 11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可能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2020 年 11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仲裁调解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5),全资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程信息”)涉嫌存在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相关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注 2: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违规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全资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程信息”)涉嫌存在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相关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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