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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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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william贺 发表于 2021-4-29 00:00:00 浏览:  34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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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安诺其 证券代码:300067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保荐机构
二〇二一年四月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23966942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价格:3.63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449999999.46 元
4、募集资金净额:444104747.63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及解除限售时间
1、股票上市数量:123966942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4 月 30 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
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1年4月30日起开始计算。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
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释 义 ......................................................................................................................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5
(一)发行类型 ...................................................................................................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三)发行方式 ................................................................................................... 9
(四)发行数量 ................................................................................................... 9
(五)发行价格 ................................................................................................. 10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 10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10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0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 11
(十)发行对象 ................................................................................................. 11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16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16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7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17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7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18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18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18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1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18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19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19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20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0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21
(一)主要财务数据.......................................................................................... 21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2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4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4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24
(三)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4
(四)验资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5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25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25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25
八、其他重要事项 ..................................................................................................26
九、备查文件 .........................................................................................................26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安诺其/发行人/公司 指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 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报告期 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3 月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股东大会 指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定价基准日 指 2021 年 3 月 30 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系四舍
五入所造成。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 号
成立时间: 1999 年 10 月 19 日
上市时间: 2010 年 4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93194.93 万元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300067
股票代码: 安诺其
法定代表人: 纪立军
董事会秘书: 张坚
联系电话: 021-59867500
互联网地址: www.anoky.com.cn
主营业务:
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化工产品、新材料、数码打印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证券发行的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2020 年 3 月 31 日安诺其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4 月 16 日,安诺其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6 月 30 日,安诺其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系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了修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 4 月 15 日,安诺其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至 2021 年 11 月 9 日到期。
2、监管部门批复过程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心对安诺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0 年 11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942 号)同意安诺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1 年 3 月 29 日,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向 82 家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送了《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前述特定投资者包括:截至 2021 年 3 月 19 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除发行人
前 20 大非关联股东、基金公司 22 家、证券公司 11 家、保险公司 5 家和 23 名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以及《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报送后至《认购邀请书》发送前新增
的 1 名意向投资者,即上海古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由于首轮申购结束后,投资者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未达到本次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的上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对认购不足的部分进行追加认购,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首轮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和新增加的池驰、周威迪、翟学红、魏艳青、王翠玲、徐学青等 6 名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发送了《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追加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追加认购邀请书》”),继续征询认购意向。
经主承销商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①本次发行的首轮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购报价时间(2021 年 4 月 1 日 8:30-11:3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 7 家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单》,有效申购报价为 7 家。
其中 6 家投资者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另外 1 家投资者
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首轮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1 项志峰 3.63 10500
2
上海量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金
定向策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80 2590
3
宁波市浪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浪
石扬帆 1 号基金
3.63 2000
4 沈翼 3.80 1900
5 李志 3.64 1500
6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
3.64 8000
7深圳市智信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智信创富泓富 11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72 1590
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共计 20 只证券投资基金、公募基金、企业年金、养老基金参与本次认购。
②本次发行的追加认购申购报价情况截至 2021 年 4 月 7 日下午 15:0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 8 家投资者的《追加申购报价单》,有效申购报价为 8 家。追加认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
3.63 7300
2 池驰 3.63 2000
3 周威迪 3.63 1000
4 翟学红 3.63 800
5
上海般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般胜
优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63 1030
6 魏艳青 3.63 610
7 王翠玲 3.63 2900
8 徐学青 3.63 1290
注: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共计 6 只养老基金、公募基金参与认购。
经核查,上述认购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认购邀请书》所规定的申购资格,其提交的申购文件符合《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的相关约定,其申购报价均为有效报价。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3)获配情况
依据投资者填写的《申购报价单》,并根据《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中定的认购对象和认购价格确定原则,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的原则,共同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具体获配股数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元)
1 项志峰 28925619 104999996.97
2 上海量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134986 25899999.18
3 宁波市浪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509641 19999996.83
4 沈翼 5234159 18999997.17
5 李志 4132231 14999998.53
6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038567 79999998.21
7 深圳市智信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380165 15899998.95
8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0192 72999996.96
9 池驰 5509641 19999996.83
10 周威迪 2754820 9999996.60
11 翟学红 2203856 7999997.28
12 上海般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837465 10299997.95
13 魏艳青 1652901 6000030.63
14 王翠玲 7988980 28999997.40
15 徐学青 3553719 12899999.97
合计 123966942 449999999.46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5000.00 万元,股票数量不超过 123966942 股(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45000.00 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3.63 元/股),且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279584781 股(含
279584781 股)。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3966942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五)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3 月 30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即不低于 3.63 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63元/股。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49999999.4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895251.8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44104747.63 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9 日,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 449999999.46 元缴付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账户内,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1)第 03627 号)。
2021 年 4 月 13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安诺其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1)第 03628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4 月 12 日,安诺其已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396694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49999999.4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5895251.8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44104747.63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1 年 4 月 23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 15 名,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元)
1 项志峰 28925619 104999996.97
2 上海量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134986 25899999.18
3 宁波市浪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509641 19999996.83
4 沈翼 5234159 18999997.17
5 李志 4132231 14999998.53
6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038567 79999998.21
7 深圳市智信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380165 15899998.95
8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0192 72999996.96
9 池驰 5509641 19999996.83
10 周威迪 2754820 9999996.60
11 翟学红 2203856 7999997.28
12 上海般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837465 10299997.95
13 魏艳青 1652901 6000030.63
14 王翠玲 7988980 28999997.40
15 徐学青 3553719 12899999.97
合计 123966942 449999999.46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项志峰
姓名 项志峰
身份证号 3306221962********
住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丰越别墅 18 号
获配数量(股) 28925619
限售期 6 个月
2、上海量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上海量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科路 2966 号 2 幢 210 室
注册资本 1111.11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沈卫平主要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7134986
限售期 6 个月
3、宁波市浪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宁波市浪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扬帆路 999 弄 3 号楼 901 室
注册资本 19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孟君主要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金属材料、冶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建材、橡胶制品、饲料、农副产品、燃料油、黄金制品、白银制品的批发;食品经营(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项目经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5509641
限售期 6 个月
4、沈翼
姓名 沈翼
身份证号 3204111962********
住址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古村 36 号
获配数量(股) 5234159
限售期 6 个月
5、李志
姓名 李志
身份证号 6501021972********
住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 901 弄 11 号 203 室
获配数量(股) 4132231
限售期 6 个月
6、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25 室
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邱军主要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 22038567
限售期 6 个月
7、深圳市智信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深圳市智信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福田保税区紫荆道 2号顺通安科技厂
房 2 栋九层 B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高锦洪主要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获配数量(股) 4380165
限售期 6 个月
8、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 层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杨仓兵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 20110192
限售期 6 个月
9、池驰
姓名 池驰
身份证号 3303241991********
住址 上海市徐汇区南丹东路 300 弄 7 号 3203 室
获配数量(股) 5509641
限售期 6 个月
10、周威迪
姓名 周威迪
身份证号 3101041989********
住址 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 380 弄 22 号 702 室
获配数量(股) 2754820
限售期 6 个月
11、翟学红
姓名 翟学红
身份证号 1301821984*******
住址 河北省藳城市廉州镇城子村振兴街北 4 号
获配数量(股) 2203856
限售期 6 个月
12、上海般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上海般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3 号楼 2090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震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2837465
限售期 6 个月
13、魏艳青
姓名 魏艳青
身份证号 4113231975********
住址 河南省淅川县上集镇西坪头村董营组 38 号
获配数量(股) 1652901
限售期 6 个月
14、王翠玲
姓名 王翠玲
身份证号 3723281971********
住址 上海市青浦区置发路 68 弄 156 号
获配数量(股) 7988980
限售期 6 个月
15、徐学青
姓名 徐学青
身份证号 3101081971********
住址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2283 号君座别墅 1 座
获配数量(股) 3553719
限售期 6 个月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股票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全部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股份认购协议》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获得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手续,并获得深交所审
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符合《证券发行注册办法》的规定。
2、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配售的确定符合《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确定的原则和程序,符合《证券发行注册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3、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
《追加申购报价单》以及《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
4、发出认购邀请、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发出缴款通知及签订《认购协议》、缴款及验资等本次发行相关过程符合《证券发行注册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5、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证券发行注册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1 年 4 月 23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安诺其
证券代码为:300067
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1年 4月 30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本性质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1 纪立军 360307620 38.66% 有条件限售 270230715
2 张烈寅 51394637 5.51% 无条件限售 -
3 缪融 3007565 0.32% 无条件限售 -
4 陈胜 2000000 0.21% 无条件限售 -
5 耿毅英 2000000 0.21% 无条件限售 -
6 米良 1975400 0.21% 无条件限售 -
7 迟立宗 1777800 0.19% 有条件限售 1333350
8 王敬敏 1764624 0.19% 有条件限售 300000
9 徐长进 1683503 0.18% 有条件限售 250000
10 徐建红 1600000 0.17% 无条件限售 -
合计 427511149 45.87% 27211406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本性质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1 纪立军 360307620 34.12% 有条件限售 270230715
2 张烈寅 51394637 4.87% 无条件限售 -
3 项志峰 28925619 2.74% 有条件限售 28925619
4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038567 2.09% 有条件限售 22038567
5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0192 1.90% 有条件限售 20110192
6 王翠玲 7988980 0.76% 有条件限售 7988980
7上海量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134986 0.68% 有条件限售 7134986
8 沈翼 5585659 0.53% 有条件限售 5585659
9宁波市浪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509641 0.52% 有条件限售 5509641
10 池驰 5509641 0.52% 有条件限售 5509641
合计 514505542 48.73% 373034000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性质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278681173 29.90% 402648115 38.13%
二、无限售流通股 653268099 70.10% 653268099 61.87%
三、股份总数 931949272 100.00% 1055916214 100.00%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纪立军、张烈寅夫妇,本次发行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摊薄。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单位:元/股项目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2021年1-3月
/2021年3月31日
2020年度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3月
/2021年3月31日
2020年度
/2020年12月31日
基本每股收益 0.05 0.12 0.05 0.11
每股净资产 1.92 1.87 2.12 2.07
注: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0年度和 2021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加权股本计算。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23966942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纪立军、张烈寅夫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2、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3、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推进公司重点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这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5、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6、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资产总额 240179.89 233035.52 203053.76 190402.12
负债总额 59573.34 57630.09 32150.35 26422.29
股东权益合计 180606.55 175405.44 170903.41 163979.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79020.67 173834.71 169352.08 161137.78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34079.00 99504.36 112449.31 115993.76
营业利润 5609.73 14212.58 20066.39 17855.72
利润总额 5624.53 14245.15 19885.81 16927.12
净利润 5020.21 11711.24 16149.86 13536.4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983.13 11516.85 15991.76 13828.15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76.59 7077.12 13039.20 969.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45.69 -16402.38 -13240.81 -18442.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64.36 11140.50 -8422.68 3855.0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95.69 1798.31 -8608.10 -13604.3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700.20 17804.51 16006.20 24614.30
4、主要财务指标项目
2021-03-31/
2021 年 1-3 月
2020-12-31/
2020 年度
2019-12-31/
2019 年度
2018-12-31/
2018 年度
流动比率(倍) 2.16 2.21 3.46 4.29
速动比率(倍) 1.48 1.37 2.01 3.0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4.47% 43.77% 32.55% 25.06%
资产负债率(合并) 24.80% 24.73% 15.83% 13.88%
利息保障倍数(倍) 16.22 17.04 25.97 42.10归属于发行人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1.92 1.87 1.82 1.72
总资产周转率(次) 0.58 0.46 0.57 0.6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09 6.04 6.98 6.37
存货周转率(次) 2.33 1.44 1.79 2.82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7 0.08 0.14 0.0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2 0.02 -0.09 -0.15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2.55% 4.43% 4.67% 4.43%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归属于发行人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股本;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注 2:为了便于比较,2021 年 1-3 月的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每股净现金流量指标均换算为年度指标。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90402.12 万元、203053.76 万元、
233035.52 万元和 240179.89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持续稳步增长主要
系公司报告期内持续盈利,使得资产规模不断增加。
2018 年末至 2021 年 3 月末,负债规模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加相应增长。
公司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 26180.58 万元、31671.25 万元、56814.58 万元和
58747.11 万元,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9.09%、98.51%、
98.58%和 98.61%,公司负债整体结构中,流动负债占比较较高。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速动比率和流动比率差异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为工业生产企业,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大。2019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
2018 年末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募投项目建设投入及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 4000 万元,募集资金减少 10997 万元,导致货币资金减少 7533 万元。
另一方面随着业务规模的增加,公司的应付票据增长 3002 万元,带来流动负债的增加,从而使得 2019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有所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13.88%、15.83%、24.73%
和 24.80%,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稳健。
报告期各期,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42.10、25.97、17.04 和 16.22,足以满足公司支付利息的需要。
3、营运能力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有所下滑,主要是随着公司的稳步经营,总资产和存货的规模逐年增加。同时,受 2018 年 4 月起七彩云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逐年下降,导致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逐年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稳定,2020 年以及 2020 年一季度有所下滑,主要是由于应收账款余额增长所致。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仇浩瀚、刘劭谦项目协办人:胡虞天成
项目组成员:宋晶、蒋宇昊、朱远凯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电话:021-68801584
传真:021-68801551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张学兵
经办律师:杨开广、徐昆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3、36、37 层联系电话:010-59572288
传 真:010-65681022
(三)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陆士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莫旭巍、李明联系地址:上海市东大名路 1089 号北外滩来福士广场东塔楼 18 楼
联系电话:021-63525500
传 真:021-63525566
(四)验资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陆士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莫旭巍、李明联系地址:上海市东大名路 1089 号北外滩来福士广场东塔楼 18 楼
联系电话:021-63525500
传 真:021-63525566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与承销协议》。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仇浩瀚、刘劭谦作为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仇浩瀚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参与的项目有:威尔药业 IPO 项目、长华化学 IPO 项目,弘业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新疆中泰公司债项目等。
刘劭谦先生:保荐代表人,本科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通鼎光电、奥瑞金、歌尔股份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仙琚制药、弘业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长华化学 IPO 项目,新疆中泰公司债项目等。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同意作为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并承担保荐机构的相应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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