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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宜上佳: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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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宜上佳: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赤羽 发表于 2021-5-6 00:00:00 浏览:  56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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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19 年 7 月 22 日,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上佳”、“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天宜上佳的保荐机构,对天宜上佳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19 年 7 月 2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中信建投证券对天宜上佳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天宜上佳签订《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020 年度天宜上佳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2020 年度天宜上佳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天宜上佳经营情况,对天宜上佳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2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天宜上佳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天宜上佳依照相关规定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对天宜上佳的内控制度的设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天宜上佳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
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天宜上佳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天宜上佳的信息披露文件
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2020 年度,天宜上佳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0 年度,天宜上佳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3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
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
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0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天宜上佳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
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涌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
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2020 年度,天宜上佳未发生相关情况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2020 年度,天宜上佳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发现的问题
天宜上佳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41516.69 万元,同比下降 28.65%,营业利
润 14293.05 万元,同比下降 55.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31.90万元,同比下降 57.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1572.52 万元,同比下降 57.41%。
4
公司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主要系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境内人员流动大幅减少,全国铁路客运服务受到较大冲击,客户对产品的需求量减少导致营业收入下滑,同时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子公司天仁道和及天津天宜房产转固,计提折旧费用增加所致。
(二)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不涉及整改事项。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产品为粉末冶金闸片及合成闸片/闸瓦,是轨道交通车辆的核心关键零部件,属于易耗品,制动闸片的使用程度与车辆的开行及运行效率高度相关。2020 年初新冠疫情蔓延,为减少疫情感染风险,各地均出台防疫防控政策,境内人员流动大幅减少,铁路客运服务受到巨大的冲击。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国家铁路旅客发送量完成 21.67 亿人次,比上年减少 14.12亿人次,下降 39.4%;国家铁路旅客周转量完成 8258.10 亿人公里,比上年减
少 6271.45 亿人公里,下降 43.2%。报告期内客户需求量下降,公司经营业绩
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主要财务指标没有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与行业趋势一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二)经营风险
1、行业政策风险公司的主营业务受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目前政府产业政策积极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以及轨道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产业政策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前景影响总体是有利的。如果宏观经济形势和产业政策出现不利影响因素,例如货币政策从紧、铁路货运装备投资规模减少、原材料成本上涨等,将对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5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是在国铁集团联采限价范围内充分考虑市场竞争环
境及成本等因素基础上最终确定。若行业竞争加剧,竞争对手采取低价竞争策略,可能导致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进而引起公司毛利率下滑,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供应商集中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电解铜粉、钢背、三角托、卡簧等。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较为集中。如果未来公司主要供应商存在供应不足或供应的原材料质量存在问题,将可能会影响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进而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4、公司开展新业务的相关风险
(1)管理风险公司新业务板块目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报告期内公司在人才储备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组建了新业务的研发、技术、管理团队,加大了对目标市场优秀人才的招募力度。这样虽然能够快速提升团队技术、人才等方面综合优势,但仍存在公司新加入员工对企业文化、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认同问题。新业务如果发展速度不及预期,会存在人才流失的风险,从而产生新业务与原有业务协同效应不及预期的风险。
(2)经营风险
新业务产品应用广泛,在不同应用领域呈现不同的行业竞争特点。近年来,新业务领域不乏行业深耕多年的头部企业和跨界参与竞争的新来者,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随着市场趋于充分竞争,技术突破和行业积累将是企业提高竞争力的主要抓手。其中,技术突破需要庞大的技术储备支撑,行业积累自需要立足于多年的业务积累。虽然公司现有业务在产品生产技术和应用场景方面与新业务相关产品存在一定的协同性,但在新业务的部分技术突破上仍然离商业化落地还有时间差距,且在行业经验积累方面还需要不断强化和完善。
随着国内企业整体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的不断提升,公司未来在新业务的行业发展上将面临来自技术及市场的双重压力,竞争压力激增,如公司未来在
6
新业务的市场拓展及经营上未能实现突破并保持优势,公司市场业务的持续性将受到冲击。
(3)产品市场开拓失败的风险
公司聚焦航空航天、轨道交通以及光伏太阳能等领域致力于树脂基纤维增强复合材料以及碳碳、碳陶复合材料制品的产业应用,尽管公司凭借在摩擦材料领域的深耕与积淀,在新业务领域进行自主研发与技术引进相结合,在上述应用领域进行了大量的技术、人员储备,但相较于此前在高铁粉末冶金闸片领域所取得的成绩,公司在新业务发展上仍面临在目标领域市场知名度低、客户验证周期长等困难,存在对上述市场开拓失败乃至退出市场的风险。
(4)研发项目失败风险
新产品的研发过程是一个连续性、系统性的过程,持续的技术创新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且通过长期孵化才可能实现目标。公司在碳纤维复合材料(树脂基纤维增强材料、碳碳复合材料、碳陶复合材料)的项目研发过程中如未能实现关键技术的突破,或产品性能无法达到预期,则可能出现研发失败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在未来,如果新业务的发展未能突破行业应用工艺持续创新、适应生产成本降低的普遍趋势,新业务也将面临产业应用空间不大,甚至被市场不接纳的风险。
(5)财务风险
公司需要对碳纤维复合材料以及碳碳、碳陶复合材料制品持续进行研发投入,研发费用的增加会对公司经营成本以及现金流产生一定压力。
(三)行业风险轨道交通行业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的项目投入和中国中车招投标总体规划,一般由多种因素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我国各级政府、铁路局和中国中车对高铁、动车、城轨的总体投资规划、审批流程、招投标安排等。
行业环境方面,基础建设投资增速有逐步降低的趋势,城市轨道交通市场也会受整体经济政策调控的影响产生一定范围的波动。如未来政府对行业的有利政策出现变动,政策红利出现消减,或中国中车的招投标计划出现临时性变
7更,则可能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如未来财政或货币政策趋于紧缩,导致公司所在市场的政府相关客户的需求下降或支付变慢,亦可能对公司业务发展或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在的轨道交通及相关市场需求一定程度上受宏观经济影响,国内外宏观经济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均会对公司的经营生产产生影响。2020 年以来,尽管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深刻复杂变化,但中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变,中国经济潜力足、韧性大、活力强、回旋空间大、政策工具多的基本特点没有变,中国发展具有的多方面优势和条件没有变。但面对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可能造成基础建设整体投资下降等风险。
(五)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
重大自然灾害、全国甚至全球性疫情、经济危机、外交恶化、战争、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对公司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 2019年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415166885.36 581837174.57 -28.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318975.12 270724056.36 -57.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15725207.13 271707208.12 -57.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0377927.59 210411800.73 -9.52%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16667505.07 2343307516.01 3.13%
总资产 2592220061.65 2557178824.31 1.37%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8
项目 2020年 2019年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 0.64 -60.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 0.64 -60.9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65 -6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2 15.83 减少11.01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4.88 15.89 减少11.01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6.76 7.10 增加9.66个百分点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2020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减少 28.65%,主要系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境内人员流动大幅减少,全国铁路客运服务受到较大冲击,客户对产品的需求量减少导致营业收入下滑。
2、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19 年分别下降 57.77%和 57.41%,主要系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境内人员流动大幅减少,全国铁路客运服务受到较大冲击,客户对产品的需求量减少导致营业收入下滑,同时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子公司天仁道和及天津天宜房产转固,计提折旧费用增加所致。
3、2020 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盈利指标降幅较大,主要系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综上,公司 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工艺设备优势公司搭建的高速列车基础制动材料研发及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可将所有关
键的闸片制造工序智能连接,实现从原材料到成品的智能化制造、检测、装配、包装和物料自动配送与仓储;可在线完成制造和配送的全流程工况检测、质量监控和数据采集存储;通过建立工艺管理、计划管理和制造执行管理体系,打造设计、工艺、制造、检测、仓储等全面一体化无人智能制造生产线。公司通
9
过引进智能化生产设备,搭建动车组闸片智能制造生产线,实现了高速列车制动闸片国产化,为闸片智能制造升级转型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二)试验检测平台优势
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地坤通试验中心按照国家级工程实验室标准规划建设,具备试验、检测两大主要功能,并配置世界先进的美国 Link3600 高速列车动车
组 1:1 制动动力试验台、德国 Renk 高速列车动车组 1:1 制动动力试验台、美国
Link3900 型制动惯量试验台,旺达机械制动惯量试验台,益翔科技制动器试验台、苏试三综合振动试验台和 20T 大推力振动冲击试验台等大型试验检测平台,能为公司技术研发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人才团队优势
公司充分发挥自身在摩擦材料领域的技术优势和所处行业的领先优势,凝
聚了一批国内优秀的技术人才。同时,自成立以来,公司培养了一批使命感强、战略视野宽、创新意识高的管理及销售队伍,拥有一批行业经验丰富、技术实力强的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此外,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平台,
凝聚了一批行业优秀的技术人才,保证了人才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宜上佳及下属分子公司在册员工 297 名,2020 全年累计招聘到
岗员工 93 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 25%,本科学历占比 45.5%。
(四)产品先发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依靠自主研发,在高铁动车组用粉末冶金闸片的材料配方、工艺路线、生产装备等方面陆续取得突破,于 2013 年成为行业内首家获得
CRCC 认证证书的企业,成功实现进口替代,有力推动了我国高铁动车组核心
零部件的国产化进程。公司掌握多项与主营产品相关的核心技术,科学有效的摩擦材料配方,使得产品具有高性能;不断升级优化的生产工艺,保证产品性能的实现;自动化的生产装备,确保产品稳定一致。
截至本跟踪报告出具日,公司共拥有 11 张 CRCC 核发的正式《铁路产品认证证书》,产品覆盖国内时速 160-350 公里动车组 32 个及交流传动机车车型,
是唯一一家同时拥有时速 350 公里、250 公里复兴号动车组制动制片 CRCC 认
10
证证书的供货商。相较行业内其他生产企业,公司是持有 CRCC 证书覆盖车型最多的国产厂商,具有较强的先发优势。
(五)技术积累及研发优势
公司拥有专业的技术研发团队,团队成员在粉末冶金及相关材料领域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通过多年自主研发,已经具备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获得 174 项专利(含 5 项 PCT 专利),其中 47 项
发明专利、119 项实用新型专利及 8 项外观设计专利。上述专利涵盖了公司产品的各个关键技术领域,体现了公司在技术研发及设计环节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在动车组制动闸片研发领域拥有广泛的合作网络,与北京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高校建立了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并与北京科技大学联合共建“现代交通金属材料与加工技术北京实验室”。报告期内,公司与北京科技大学在 SCI 等核心期刊联合发表论文 4 篇。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城市轨道交通合成闸片/闸瓦材料配方、工艺技术变革和更新迭代,充分挖掘材料分子筛功能和高温增摩特性,研制出稳定高速摩擦系数、耐温性优异的材料。成功开发满足《T/CAMET 04004.09/10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第 9/10 部分:合成闸瓦、闸片技术规范》要求的地铁 A、
B 型车合成闸瓦和地铁 B 型车合成闸片;并根据中车系列标准化地铁 A、B 型车统型《BZDT0011-FA-7324-001 系列化中国标准地铁列车研制及试验项目闸片简统方案》标准完成了地铁铸铁制动盘用 A、B 型车合成闸片的开发;动车组合成闸片摩擦系数满足《TJ/CL 307-2019 动车组闸片暂行技术条件》标准升级后要求,并通过 CRCC 抽样审核;公司在汽车涂层制动盘完成并通过企标验证,完成样件交付;铝陶制动鼓完成并通过 GB/T34422-2017、中热裂纹试验、
QCT239-2015 制动效能试验标准要求。
(六)生产成本优势
自动配料系统的投放,以及混料、压制、烧结等关键工序的机械化、自动化设备投放,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在保持较高生产效率的同时,确保产品的一致性、稳定性。
11
公司凭借多年的技术研发、经验积累、客户开发,主要产品已实现大批量、规模化生产。规模化的生产优势带来原材料采购成本及制造加工成本的下降,公司的产品成本控制能力得到增强。同时,公司规模化生产优势增强了产品的及时交付能力,进一步巩固了公司的品牌优势和客户基础,使得公司能够更好的服务客户,有效增强了公司竞争力。
上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 2020 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技术领先水平,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0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 6957.25万元,较 2019 年度增长 68.36%;研发投入占收入比例达到 16.76%,较 2019 年
7.1%的占比水平增长较大。
2020 年度,公司主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公司通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已经具备了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
2020 年度,公司新申请专利共计 47 件,获授权专利 25 件(其中发明专利 12 件、实用新型专利 13 件)。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宜上佳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 880600458.07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27171844.97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64343.47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07707959.57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宜上佳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
12
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宜上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3
姓名 职务直接持股数量
(股)间接持股数量
(股)合计持股数量
(股)合计持股比例
2020 年度的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吴佩芳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125039272 8040000 133079272 29.66% 无
冯学理 董事 20214800 - 20214800 4.50% 无
吴鹏 董事、副总经理 - 720000 720000 0.16% 无杨铠璘 董事、董事会秘书 - 480000 480000 0.11% 无胡乾 董事 - - - - 无
罗迅 董事 - - - - 无
邓钊 董事 - - - - 无
刘海涛 董事 - - - - 无
王治强 独立董事 - - - - 无
卢远瞩 独立董事 - - - - 无
赵斌 独立董事 - - - - 无
田浩 监事会主席 - 400000 400000 0.09% 无
魏然 监事 - - - - 无
杨丽敏 监事 - - - - 无
释加才让 副总经理 1299208 640000 1939208 0.43% 无
刘帅 副总经理 - 400000 400000 0.09% 无
夏菲 副总经理 - - - - 无
白立杰 财务总监 - 560000 560000 0.12% 无
14
侯玉勃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 - - 无
注:1、冯学理因个人身体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邓钊为非独立董事;
2、胡乾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刘海涛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2、白立杰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退休申请,并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侯玉勃先生为公司财务
总监、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杨铠璘女士、夏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15
天宜上佳自设立至今,吴佩芳一直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0年度,天宜上佳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宜上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天宜上佳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林郁松 赵 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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