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533|回复: 0

中科电气: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复制链接]

中科电气: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chen 发表于 2021-4-28 00:00:00 浏览:  53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300035 证券简称:中科电气 公告编号:2021-025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控
股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科星城”)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30000万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额度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背景与目的
中科星城外贸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不仅会影响其业务的正常进行,而且汇兑损益对其经营业绩也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中科星城计划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减少汇率波动对营业利润的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中科星城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保值需要,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合同结算货币,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模及授权期间
中科星城拟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中科星城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负责签署相关协议,由中科星城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根据公司业务情况,最长交割期不超过12个月。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原则
中科星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外贸业务为基础,以固定换汇成本、稳定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五、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成本
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执行相关业务,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协议,需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办理业务,同时应当关注公司资金头寸等财务状况,避免出现违约情形造成公司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严格控制其交易规模。
2、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
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 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3、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预测、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公司定期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中科星城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中科星城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围绕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进行,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保值需要,而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中科星城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全部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中科星城本次开展远期结汇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中科星城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远期结汇业务。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子公司中科星城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子公司中科星城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中科电气子公司中科星城拟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8 01:13 , Processed in 0.240788 second(s), 28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