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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伯泰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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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伯泰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年轻就是财富 发表于 2021-5-12 00:00:00 浏览:  45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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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 5 月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9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0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14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6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17
议案九: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8
议案十:关于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9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
附件一: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1
附件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7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后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5)。
十五、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登记和管理。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个人信息登记、出示健康码、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公司,进入会场参会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14 点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 B 区安庆大街 6 号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18 日
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1 年 5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 2020 年度主要工作回顾及2021 年度工作重点编制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一。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就 2020 年度主要工作回顾及2021 年度工作重点编制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二。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认真行使法规及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力和义务,及时而全面的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并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忠实履行相关职责,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就 2020 年度履职情况及重点关注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具体报告如下:
一、公司财务效益指标
1、2020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 年
营业收入 34860.49 38051.85 -8.39 35005.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21.10 6132.36 6.34 5981.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833.31 6119.73 -4.68 5475.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53.83 5155.48 62.04 4391.69
2020 年末 2019 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2018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4005.54 32673.24 126.50 29562.15
总资产 85237.33 44962.15 89.58 42678.54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2018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7 1.23 -4.88 1.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7 1.23 -4.88 1.2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1.05 1.22 -13.93 1.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98 18.79 减少 4.81 个百分点
22.8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12.50 18.76 减少 6.26 个百分点
21.12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8.42 6.79 增加 1.63 个百分点
3.82
2、营业总收入
2020 年完成营业总收入 34860.49 万元,同比下降了 8.39%,营业总成本
17914.24 万元,同比下降了 12.31%,综合毛利率 48.61%,同比上升了 2.30 百分点。上半年因疫情原因收入与净利润下降显著,下半年公司经过调整,收入与净利润比去年同期都有所增加,也将全年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疫情对实验室解决方案的影响较大,因为实验室解决方案毛利率较低,2020年度占总体收入比例下降,所以公司综合毛利率有所上升。具体各产品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345858139.18 178573295.62 378453023.22 203876066.42
实验分析仪器 273410886.07 136073078.05 299211728.71 152595528.49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
39147362.76 28522342.84 54282378.14 40543230.22
消耗件与服务 33299890.35 13977874.73 24958916.37 10737307.71
其他业务 2746713.83 569100.60 2065469.27 417535.89
合计 348604853.01 179142396.22 380518492.49 204293602.31
3、2020 年度三项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同比本年发生额占营业收入比上年发生额占营业收入比
金额 增减%销售费用
46752386.35 13.41% 56284002.50 14.79% -9531616.15 -16.93%管理费用
20912460.58 6.00% 19737523.76 5.19% 1174936.82 5.95%研发费用
29342488.70 8.42% 25851396.54 6.79% 3491092.16 13.50%
合计 97007335.63 27.83% 101872922.80 26.77% -4865587.17 -4.78%
公司研发投入及其收入占比逐年增加,2020 年研发投入 2934.25 万元,比
2019 年度增加 13.5%,占收入比 8.42%,比 2019 年增加 1.63 个百分点。
4、净利润:
2020 年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6521.10 万元,同比增加 6.34%,每股收益
1.17 元,净资产收益率 13.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5833.31 万元,同比下降 4.68%。
5、盈余公积金:
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661.59 万元。
6、可供分配利润:
期初可分配利润 21120.43 万元,本期净利润 6521.10 万元,扣除提取盈余
公积 661.59 万元,分配 2019 年度股利 1800 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 25179.94万元。
二、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1、资产负债状况
2020 末公司总资产为 85237.33 万元,同比增长 89.58%,主要是公司 2020
年 9 月完成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导致。2020 年末公司总负债 11145.24 万元,同比下降了 8.73%。
公司 2020 年度资产负债主要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2020 年末余额 2019 年末余额 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 616546148.93 195275671.82 215.73%
2020 年内完成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导致应收票据 3178821.23 2226561.57 42.77%业务增加导致应收票据增加
预付款项 5406829.41 3808359.94 41.97%业务增加导致预付款项增加其他流动资产
1591962.70 7379953.21 -78.43%
2019 年末金额较高主要内
容是 IPO 中介费。
在建工程 1100559.33 409089.97 169.03% 新增部分为天津宝坻项目
短期借款 - 7684566.70 -100.00%
2020 年度归还银行短期借款后没有续借
其他应付款 6441782.32 4445409.40 44.91%
2020 年度增加的部分主要是天津宝坻在建工程项目的应付工程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570975.00 2514084.30 -37.51%
员工奖励金计划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不再提取,余额用于后续支付满足条件的员工奖励金。
预计负债 2000000.00 不适用
为“样品消解处理装置”
专利权侵权诉讼,一审判决本公司赔偿 200 万人民币,本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目前尚未收到判决结果。
递延收益 442683.46 不适用
2020 年度收到北京市顺义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
企业奖励资金 55 万,此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除计入本年损益外余额计入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
401150.20 不适用因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同产生
2、现金流量状况
2020 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 8353.83 万元,收益质量和现金流状况基本匹
配。2020 年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为-16747.83 万元,主要由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致。2020 年筹资活动净现金流量为 34585.29 万元,主要为公司发行上市,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3、所有者权益状况
2020 年末所有者权益 74092.0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74005.54 万元,其中:股本 6700 万元,资本公积 39696.51 万元,盈余公积 2594.65 万元,未分配利润 25179.94 万元,每股净资产 11.05 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计
划目标并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编制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如下:
一、 预算编制基础
1、 2021 年度的财务预算方案是根据公司 2019-2020 年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结果,在充分考虑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
2、 本预算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及子公司。
二、 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3、公司重大客户的预测需求不发生重大的下降;
4、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价格、主要原材料、劳务成本价格无重大变化;
5、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无重大变化;
6、本预算未考虑资产并购等资本运作项目;
7、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 财务预算及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 2021 年度公司战略目标、业务经营和市场拓展计划,在考虑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经公司管理层研究讨论,预计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0 年保持稳定增长。
该预算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特别注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65211001.34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17570861.63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 2020 年度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70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100000.00 元(含税)。2020 年度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占公司 2020 年度合
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82%。2020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编制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议案九: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拟定如下:
1.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领取该等职务对应的报酬,不单独领取津贴;
2. 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不领取津贴;
3. 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60000.00 元(含税),按月发放。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议案十:关于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标准拟定如下:
公司监事会成员均为公司在职员工,按照《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则为执行标准领取在职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请的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对 2020 年度年审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保持了审计的独立性,严格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审计意见是可信的。
鉴于上述工作评价,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按照市场原则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1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协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附件一: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伯泰科”)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持续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报告和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4860.49 万元,同比下降 8.39%;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521.10 万元,同比增加 6.34%;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833.31 万元,同比下降 4.68%。截至 2020 年末,公司总资
产 85237.33 万元,同比增加 89.58%;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74005.54万元,较上年增加 126.50%,相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也上升至
11.05 元/股,较上年增加 69.2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4.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16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448.21
万元。2020 年 9 月 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成功挂牌上市。
二、2020 年度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所有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与制度开展工作,按时参加会议,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出发,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重要决策。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召集,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1 2020 年 3 月 10 日
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
1、《关于审议的议案》;
2、《关于审议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的议案》;
5、《关于审议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9、《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建议其报酬的议案》;
10、《关于向股东分配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续签银行贷款协议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修订的议案》;
14、《关于修订的议案》;
15、《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 2020 年 4 月 30 日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
1、《关于审议的议案》。
3 2020 年 7 月 28 日
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
1、《关于审议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申请北京市顺义区企业上市支持资金并作出相关承诺的议案》;
3、《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4 2020 年 9 月 18 日
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 2020 年 10 月 23 日
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
1、《关于公司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莱伯泰科科技有限公司分红的议案》。
6 2020 年 12 月 28 日
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莱伯泰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6、《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议案》;
7、《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并及时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即
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决议各事项均已由董事会实施。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1 2020 年 3 月 31 日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1、《关于审议的议案》;
2、《关于审议的议案》;
3、《关于审议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5、《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建议其报酬的议案》;
7、《关于向股东分配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8、《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2020 年 10 月 12 日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有效运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专业的意见。2020 年度,战略委员会召开 2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1 2020 年 3 月 10 日战略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续签银行贷款协议的议案》。
2 2020 年 12 月 27 日战略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的议案》;
3、《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莱伯泰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 2020 年 3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
1、《关于审议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3、《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4、《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建议其报酬的议案》;
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修订的议案》。
4 2020 年 4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
1、《关于审议的议案》。
5 2020 年 7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
1、《关于审议的议案》。
6 2020 年 9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1、《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 2020 年 10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
1、《关于公司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8 2020 年 12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的议案》;
3、《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莱伯泰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9 2020 年 3 月 10 日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2020年第
一次会议1、《关于审议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10 2020 年 12 月 27 日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2020年第
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工作所需财务、法律及专业知识,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关注和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0 年内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情况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均给予高度重视。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十分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除保障公司信息披露按要求向投资者发布外,设立专人通过专线电话、网络交流平台和接待现场调研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
三、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努力,勤勉尽责,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不断提升公司的运行效率和整体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主要包括:
1、公司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以公司战略为指导,密切
关注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高效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2、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科学高效地组织实施募投项目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监管相关要求开展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定期发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接受公众监督。
3、健全公司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体系,优化提升公
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4、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附件二: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伯泰科”)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努力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会日常履职情况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所有监事能够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与制度开展工作,按时参加会议,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
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出发,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监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1、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会议的筹备、召集,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1 2020 年 3 月 10 日
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
1、《关于审议的议案》;
2、《关于审议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续签银行贷款协议的议案》;
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2020 年 4 月 30 日
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
1、《关于审议的议案》。
3 2020 年 7 月 28 日
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1、《关于审议的议案。4 2020 年 9 月 18 日
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1、《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 2020 年 10 月 23 日
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
1、《关于公司的议案》。
6 2020 年 12 月 28 日
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1、《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的议案》;
3、《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莱伯泰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2020 年度,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3、2020 年度,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
金运用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2020 年度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开拓进取,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制度进行了认真检查,审议了公司
2020 年度各期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系统运转高效,会计监督功能有效发挥,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监事会审查认为,截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自基准日起,至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4、对公司施行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意见
经监事会审查认为,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6、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2020 年度,经监事会审查认为,公司不存在当期对外担保事项,亦无以前
年度发生在当期仍然存续的担保事项,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对外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包括:
1、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按照监事会职权围绕相关重要活动开展监督,促
进公司内控制度不断完善,提高公司整体治理水平。
2、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
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依法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与检查,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3、监事会全体成员将加强自身学习,强化国家相关法规政策以及财务、审
计、内控等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监督水平。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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