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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雪莱: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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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雪莱: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63819044 发表于 2021-5-20 00:00:00 浏览:  37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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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雪莱
股票代码:002076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辉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总部大厦 B 座
1403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秀水街 1 号建国门外外交公寓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五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通过,尚需取得股东大会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承诺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释 义 .................................................. 6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 12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 14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基本情
况 .............................................................. 14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14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
金融机构的情况 .................................................. 15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认购资格..................................... 15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1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 ............. 1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 1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7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17
三、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 17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17
五、本次权益变动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 20
六、本次权益变动收购的标的是否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是否存在收购价款之
外的特殊约定情况 ................................................ 21
七、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21
第四节 资金来源 ...........................................22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 22
二、本次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 ................................... 22
第五节 后续计划 ...........................................23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
调整的计划 ...................................................... 23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
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23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 23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23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 24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的计划 ............................. 24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24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25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25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25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26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
间的重大交易 .................................................... 2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2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2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合同、默契或安排 ................................................ 27
第八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2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
日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28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的财务资料 ................2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29
二、控股股东的财务资料........................................... 32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37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38
一、备查文件 .................................................... 38
二、备置地点 .................................................... 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9
财务顾问声明 ..............................................40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2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雪莱特、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对象、新疆辉映
指 新疆辉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金辉文化
指 内蒙古金辉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
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本报告书 指《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新疆辉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雪莱特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行为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指2021年5月13日,新疆辉映与雪莱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董事会 指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指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 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16号准则》 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管理办法》 指根据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的、现行有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根据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的、现行有效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注:本报告书表格中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新疆辉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总部大厦B座1403室
法定代表人 尔红旭
注册资本 3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9003MA78BE8M6E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从事文化经纪业务;演出经纪;影视投资管理、策划;文艺创作;
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体育赛事组织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投资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市场调查。舞台设计制作,美术设计制作,咨询编辑;礼仪服务;翻译服务;动漫设计;摄影;承办展览展示;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施工;电子商务技术开发;租赁、维修影视服装、机械设备;文化创意设计服务。广告创意、广告策划、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 ;会展服务(不含会展场馆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9-04-22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秀水街1号建国门外外交公寓
通讯方式 010-8532156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一)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辉映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内蒙古金辉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新疆辉映
100%股权,为新疆辉映的控股股东,安海林、高辉、王亚涛、北京艾柯申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尔红旭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安海林、高辉、王亚涛、北京艾柯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新疆辉映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尔红旭行使,尔红旭合计持有金辉文化 51.43%股份的表决权,为金辉文化和新疆辉映的实际控制人。
1、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名称 内蒙古金辉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数聚小镇6号楼205室
法定代表人 尔红旭
注册资本 6908.398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00599298615X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
承办国内、国外文化交流活动;承办文化体育活动;广告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国外影视发行;举办大型文化活动及演出;提供影视策划咨询服务;为演艺人员提供经纪业务;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销售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化妆品、文化用品、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耗材、体育用品及器材、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游艺用品、室内游艺器材、乐器,销售自行车、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家用电器;食品经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维护、计算机辅助设备的安装及维修、电子产品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婚庆礼仪服务、摄影扩印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舞台灯光音响设计、咨询策划服务,图文设计、制作。
经营期限 2017-12-29至无固定期限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尔红旭 男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的主要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新疆辉映外,金辉文化对外投资的主要企业及其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
1永康金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3000 万人民币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国内广告制作(不含广告发布、不含互联网广告),企业形象设计、影视技术推广服务、多媒体设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凭有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经营);会务会展服务、演员经纪、影视文化项目开发,影视表演培训(不含证书类培训);电影制作、发行(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0.00%
2霍尔果斯兆丰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1000 万人民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发行;影视文化项目的开发;影视节目的拍摄与制作;承办国内、国外文化交流活动;承办文化体育活动;广告制作;国内、国外影视发行;文化投资;国际文化传媒;举办大型文化活动及演出;开展音视频专业技术培训;提供咨询服务;为演艺人员提供培训服务及经济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0.00%
3 成都古羌科 1000 万人 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 100.00%
技有限公司 民币 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广告代理、设计、制作、发布;文艺创作;影视策划;版权代理;动漫设计、网站建设、视频制
作;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互
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电子公告服务等内容)(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北京微看书科技有限公司
100 万人民币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0.00%
5浙江金辉海润商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1000 万人民币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礼仪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
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需备案);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演出经纪;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子出版物制作;网络文化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0.00%
6湖南守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0 万人民币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影视策划;文化活动服务;策划创意服务;广告制作服务;广告发布服务;广告国内外代理服务;广告设计;多媒体设计服务;影
视烟火特效设计、制作、操控服务;影视经纪代理服务;摄影服务;新闻采访服务;新闻编辑服务;软件技术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医药文化服务;
51.00%
中医药文化推广;中医药推广;图文制作;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音频和视频设备租赁;灯光设备租赁;计算机软件销售;影视录放设备制造(限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湖南荷栀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000 万人民币
广告制作服务、发布服务、国内代理服务;广告设计;影视节目发行;影视经纪代理服务;音像经纪代理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文化艺术咨询服务;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包装服务;群众参与的文艺类演出、比赛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演出经纪;营业性文艺表演;文化娱乐经纪;体育经纪;照相器材批发;摄影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9.00%
8人民讯合(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
1000 万人民币
大数据分析处理、数据集成、数据存储、数据应用、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舆情监测;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企业管理咨询;影视策划;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
机软硬件、电子通信终端产品及其他电子设备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及展览服务;公关策划及咨询;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文具用品、家具、针织品、服装、鞋帽、箱包、皮革制品(不含野生动物皮张)、钟表、乐器、体育用品、眼镜、珠宝首饰、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日用品、化妆品、通讯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水果、蔬菜、食用农产品、机械设备、汽车配件、饲料、工艺品、玻璃制品的销售;餐饮管理。
40.00%
9天津笑光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100 万人民币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影视文化项目开发;组织文体交流活动;广告制作;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演出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0.00%
10上海金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00 万人民币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演出经纪,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子出版物制作,食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
30.00%
务),计算机科技、互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电影摄制服务,电视剧发行,日用百货、通讯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游艺及娱乐用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家具、针纺织品、食品添加剂
销售,五金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
及器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珠宝首饰、服装服饰、食用农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共青城瑞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100 万人民币
一般项目: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5.7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辉文化外,尔红旭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
1阿尔山融德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2303.37 万元人民币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
管理咨询*
7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1、主营业务情况
新疆辉映主要从事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从事文化经纪业务;演出经纪;影视投资管理、策划;文艺创作;
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体育赛事组织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投资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市场调查。舞台设计制作,美术设计制作,咨询编辑;礼仪服务;翻译服务;动漫设计;摄影;承办展览展示;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
网络工程设计、施工;电子商务技术开发;租赁、维修影视服装、机械设备;文化创意设计服务。广告创意、广告策划、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会展服务。目前经营业务尚未开展。
2、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最近三年,新疆辉映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项目
2020 年 12月 31日
/2020 年度
2019 年 12月 31日
/2019 年度
2018 年 12月 31日
/2018 年度
总资产 5613567.62 5635142.28 -
总负债 18567.94 - -
净资产 5594999.68 5635142.28 -
营业收入 - 5283018.72 -
营业利润 -40142.60 975142.28 -
净利润 -40142.60 975142.28 -
注:新疆辉映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成立,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审计工作正在进行,未来可能存在审定后数据与上述财务数据不一致的风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1、主营业务情况
金辉文化主要从事承办国内、国外文化交流活动;承办文化体育活动;广告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国外影视发行;举办大型文化活动及演出;提供影视策划咨询服务;为演艺人员提供经纪业务;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销售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化妆品、文化用品、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耗材、体育用品及器材、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游艺用品、室内游艺器材、乐器,销售自行车、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家用电器;食品经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维护、计算机辅助设备的安装及维修、电子产品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婚庆礼仪服务、摄影扩印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舞台灯光音响设计、咨询策划服务,图文设计、制作。
2、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最近三年,金辉文化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项目
2020 年 12月 31日
/2020 年度
2019 年 12月 31日
/2019 年度
2018 年 12月 31日
/2018 年度
总资产 728076419.48 746127780.63 587095091.69
总负债 155354495.37 120738259.92 38420549.89
净资产 572721924.11 625389520.71 548674541.80
营业收入 82644815.52 193457307.19 132939264.62
营业利润 -75059466.12 76842839.43 76499005.35
净利润 -52667596.60 76714978.91 73634504.17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5 年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尔红旭 男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闫忠良 男 监事 中国 天津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年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未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认购资格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条所列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看好,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主要决策及审批程序如下:
2021 年 5 月 6 日新疆辉映已召开股东会,同意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认购雪莱特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230871470 股(含本数),信息披露义务人全部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计算得出,即不超过 230871470 股(含本数),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全部认购。因此,则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比例为
22.86%,成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三、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截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柴华先
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1309598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9.42%,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230871470 股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09984505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公司 22.86%的股份,高于柴国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柴华先生的合计数,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原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柴华先生不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雪莱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30871470 股(含本数),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2、定价基准日、认购价格和认购金额
(1)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采取定价发行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采用现金认购方式参与股票认购。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3)发行价格为:1.7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若发行人 A 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4)若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按要求确定新的发行底价。
(5)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401716357.80 元(含本数),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全部认购。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总金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
予以调减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意按照发行人经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认购调减后的其应认购的金额。
4、认购款和股票的交付时间和交付方式
(1)认购款交付
发行人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的批复后,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并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照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
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款一次性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发行人应当在缴款日前至少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信息披露义务人。
(2)股票交付
发行人应在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程序足额交付认购款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部门规定的程序,将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认购的发行人股票通过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登记系统记
入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下,以实现交付。
5、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认购的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普通股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
6、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后立即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7、违约责任条款
(1)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
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应当赔偿守约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及可得利益在内的全部损失。本协议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
的任何义务,导致本协议的缔约目的无法达成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
因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足额赔偿。
(3)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认购股份价款缴纳通知(以下简称“缴款通知”)的
要求缴纳认购价款的,发行人有权解除本协议;如经发行人同意,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向发行人支付其实际缴纳的认购款与缴款通知中载明的认购款差额的 5%
作为违约金后,发行人可按照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缴纳的认购款计算其最终获配股份数量。
(4)如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关要求,发行人调整或取消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人无需就调整或取消本次发行事宜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5)如因证券市场或监管政策发生变化,继续履行本协议对发行人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显失公平,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实现(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构成客观不能,则双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且不构成违约。
五、本次权益变动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认购雪莱特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取得股东大会的通过及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批准和登记程序。
六、本次权益变动收购的标的是否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是否存在收购价款之外的特殊约定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发行人出具了承诺:新疆辉映通过认购上市公司 2021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成为雪莱特控股股东。其认购价格、认购方式、认购数量和认购资金以及其他与本次收购有关事项的承诺和安排均已经通过雪莱特非公开发
行预案、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文件如实、完整披露。除已经披露信息外,本次收购标的未设定其他权利,不存在收购价款之外的特殊约定。
七、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不超过 401716357.80 元(含本数)认购雪莱特非公
开发行的不超过 230871470 股(含本数)。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所使用的资金拟全部采用自筹或者自有资金;不会
存在通过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方式出资的情况,亦不会存在其他任何导致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的协议安排;不会存在对外募集资金参与本次认购的情况;不会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不会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雪莱特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也不会
存在通过与雪莱特的资产置换或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虽然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拥有一定的资金实力,但也存在无法筹集资金导致本次权益变动失败的风险。
二、本次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在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后,按照缴款通知的要求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并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上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雪莱特主营业务及资产结构进行重大调整或整合的明确计划。若雪莱特在未来拟进行主营业务调整,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
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雪莱特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雪莱特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雪莱特在未来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雪莱特董事会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除正常换届选举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雪莱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雪莱特的实际情况,届时发生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除雪莱特将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注册资本、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以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
来 12 个月内其他对雪莱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果根据雪莱特的实际情
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雪莱特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雪莱特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雪莱特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若以后拟进行上述分红政策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其他对雪莱特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如果根据雪莱特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雪莱特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保持独立。雪莱特也未因违反独立性原则而受到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的处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没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进行重大改组的计划,也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雪莱特作为独立运营的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各环节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保持独立。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雪莱特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避免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前,承诺人自身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2、承诺人承诺未来将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承诺人将采取合法及有效措施,促使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3、如承诺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遇到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业务机会,应将该等合作机会优先让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4、承诺人承诺,如承诺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将赔
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方式认购雪莱特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时,上市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雪莱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为减少或者避免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如下承诺:
“1、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雪莱特(包括其子公司,下同)的关联交易;2、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雪莱特依法签订协议、履行相关程序,并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与雪莱特之间的一切交易行为,均
将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本人及由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认真履行已经签订的协议,并保证不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雪莱特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作为雪莱特股东时,所做出的上述声明和承诺不可撤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的,将立即停止与雪莱特进行的关联交易,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须对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导致雪莱特之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
生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
产 5%以上的交易。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与上市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对拟更换的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类似安排。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
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第八节 前 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若中登公司查询结果与自查结果不符,则以中登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若中登公司查询结果与自查结果不符,则以中登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辉映最近三年财务数据如下:
(一)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月 31日 2019 年 12月 31日 2018 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9.37 27543.28 -
应收账款 5600000.00 56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13298.25 7599.00 -
其他流动资产 396.04 - -
流动资产合计 5613567.62 5635142.28 -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
资产总计 5613567.62 5635142.28 -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 18963.98 - -
流动负债合计 18567.94 - -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18567.94 - -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4660000.00 4660000.00 -
未分配利润 934999.68 975142.2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5594999.68 5635142.2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613567.62 5635142.28 -
注:新疆辉映于 2019 年 4月 22 日成立
(二) 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 5283018.72 -
减:营业成本 - 4245282.90 -
税金及附加 2.50 13520.88 -
销售费用 - - -
管理费用 39603.96 48389.82 -
财务费用 536.14 682.84 -
资产减值损失 -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其他收益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0142.60 975142.28
-
加:营业外收入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0142.60 975142.28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0142.60 975142.28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0142.60 975142.28
-
五、其他综合收益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0142.60 975142.28 -
注:新疆辉映于 2019 年 4月 22 日成立
(三)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303.21 565609.56 -
现金流入小计 -5303.21 565609.5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96.04 4501510.1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398.54 647483.4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176.12 49072.66 -
现金流出小计 21970.70 5198066.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273.91 -4632456.7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现金流入小计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现金流出小计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466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现金流入小计 - 4660000.00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现金流出小计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60000.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273.91 27543.2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543.2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9.37 27543.28 -
注:新疆辉映于 2019 年 4月 22 日成立
二、控股股东的财务资料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内蒙古金辉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财务
数据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最近三年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一)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月 31日 2019 年 12月 31日 2018 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857309.71 5732760.27 11175801.23
应收账款 109384106.65 138788380.78 99964246.66
预付款项 177474293.99 122553320.34 83164045.19
其他应收款 656814.37 2461072.29 11274477.30
存货 131135761.55 137135761.55 103925194.29
其他流动资产 396.04 - 4758095.09
流动资产合计 421508682.31 406671295.23 314261859.7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3050883.1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26443417.40 113393417.40 54892537.31
固定资产 50856.56 106518.60 159499.07
无形资产 22700288.34 27025135.89 17777561.10
商誉 112578086.38 178781986.38 178781986.38
长期待摊费用 6841318.23 8082802.12 3310735.3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176938.63 7990246.31 3864341.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3725948.50 4076378.70 14046571.6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6567737.17 339456485.40 272833231.93
资产总计 728076419.48 746127780.63 587095091.6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9000000.00 6500000.00
应付账款 18095777.30 14843999.11 11774218.04
预收款项 530525.09 210403.78 622619.54
应付职工薪酬 3915825.01 1927435.70 1171370.55
应交税费 27690677.14 24603570.33 14266776.29
其他应付款 37121690.83 42152851.00 1486604.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2598961.39
流动负债合计 87354495.37 92738259.92 38420549.8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8000000.00 28000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8000000.00 28000000.00 -
负债合计 155354495.37 120738259.92 38420549.89
股东权益:
股本 67001570.00 67001570.00 67001570.00
资本公积 343876187.15 343876187.15 343876187.15
盈余公积 1910541.22 1910541.22 1910541.22
未分配利润 159933625.74 212601222.34 135886243.4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572721924.11 625389520.71 548674541.80
股东权益合计 572721924.11 625389520.71 548674541.8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728076419.48 746127780.63 587095091.69
(二) 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82644815.52 193457307.19 132939264.62
减:营业成本 50098715.33 83374986.09 57871923.31
税金及附加 263052.35 1290816.06 1567935.55
销售费用 15791461.12 6325476.11 5359613.45
管理费用 12563805.22 20249417.34 16201163.76
研发费用 - - -
财务费用 9450729.58 6740761.48 1832006.89
其中:利息费用 9443527.69 5521377.49 1705371.57
利息收入 18170.41 54794.23 175772.20
加:其他收益 748469.74 156052.5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68395.15 2910000.00 33133386.7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012692.63 -1699063.25 -6741003.1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66203900.0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5059466.12 76842839.43 76499005.35
加:营业外收入 138320.34 404385.97 16826.96
减:营业外支出 37134.05 58889.96 44703.4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4958279.83 77188335.44 76471128.86
减:所得税费用 -22290683.23 473356.53 2836624.6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2667596.60 76714978.91 73634504.1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52667596.60 76714978.91 73634504.1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2667596.60 76714978.91 73634504.17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三)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4232960.70 153589491.24 80680862.88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47137.19 13059446.82 4174226.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5780097.89 166648938.06 84855089.2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2816352.34 110157669.62 109226478.11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473251.17 18209307.29 15569342.12
支付的各项税费 292201.06 5258701.03 6315322.10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056609.39 9410197.56 6095259.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7638413.96 143035875.50 137206401.4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858316.07 23613062.56 -52351312.2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41690000.00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 8659364.8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6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00.00 56349364.8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197546.96 16234264.22 10813280.17
投资支付的现金 17820883.13 81635300.00 30865065.66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6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018430.09 97869564.22 57678345.8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018430.09 -94869564.22 -1328981.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0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1000000.00 37000000.00 12000000.0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800100.00 73320000.00 76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5800100.00 110320000.00 2276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500000.00 8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798804.40 2119795.05 999670.0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
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886744.25 2525696.1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98804.40 44506539.30 12025366.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001295.60 65813460.70 10734633.8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75450.56 -5443040.96 -42945659.3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32760.27 11175801.23 54121460.6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57309.71 5732760.27 11175801.23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变化情况的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相关承诺;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能够按
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的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辉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尔红旭
2021年5月19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
李抱
财务顾问主办人:
蒋敏 张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9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辉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尔红旭
2021年5月19日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佛山市
股票简称 *ST 雪莱 股票代码 002076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疆辉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新疆喀什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持股 5%以上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是 □ 否 √
权 益 变 动方 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
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无
持股数量: 0 股
持股比例: 0%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持股数量增加(不超过)230871470 股(含本数)
变动比例:持股比例增加(不超过)22.86%(含本数)
注:最终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日
方式: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是 □ 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 □ 否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是 √ 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 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是 √ 否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辉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尔红旭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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