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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德: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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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德: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dess 发表于 2021-6-5 00:00:00 浏览:  23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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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出售研发中心标的资产的独立意见公司拟将其持有/拥有的位于西安高新区锦业一路 16 号 1 幢 10101 室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陕(2021)西安市不动产权第 0095217 号)及附属设施及相关的债权债务(以下简称“研发中心标的资产”)转让给西安顺亨新智能控制有限公司,与研发中心标的资产相关的人员亦转移至西安顺亨新智能控制有限公司(以下合称 “本次研发中心标的资产出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研发中心标的资产出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研发中心标的资产出售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公司与受让方就本次研发中心标的资产出售签署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研发中心标的资产出售的交易金额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且交易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研发中心标的资产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公司本次研发中心标的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西安顺亨新智能控制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邢连鲜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6、本次研发中心标的资产出售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研发中心标的资产出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问题。同意董事会就公司本次研发中心标的资产出售的安排,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次研发中心标的资产出售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出售草堂标的资产的独立意见公司拟将其持有/拥有的位于西安市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秦岭大道西付 6 号的土地
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及相关债权债务(以下简称“草堂标的资产”)转让给西安恒祥升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与草堂标的资产相关的人员亦转移至西安恒祥升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合称 “本次草堂标的资产出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草堂标的资产出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草堂标的资产出售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公司与受让方就本次草堂标的资产出售拟签署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草堂标的资产出售的交易金额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且交易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草堂标的资产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公司本次草堂标的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西安恒祥升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邢连鲜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6、本次草堂标的资产出售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草堂标的资产出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问题。同意董事会就公司本次草堂标的资产出售的安排,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次草堂标的资产出售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张 君 王 汕 段东辉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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