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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新材:关于万顺转2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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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新材:关于万顺转2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zxj 发表于 2021-6-11 00:00:00 浏览:  22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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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9债券代码:123012 债券简称:万顺转债债券代码:123085 债券简称:万顺转 2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顺转 2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300057 股票简称:万顺新材债券代码:123085 债券简称:万顺转2转股价格:人民币6.20元/股转股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2026年12月10日转股股份来源:使用新增股份转股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发行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4号)同意,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12月 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9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9.00 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9.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12 月 2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万顺转 2”,债券代码“12308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和《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万顺转2 自 2021 年 6 月 17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数量:900 万张
(二)发行规模:人民币 9.00 亿元
(三)票面金额:人民币 100 元/张
(四)票面利率: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00%、第四
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五)债券期限:万顺转 2 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0 日
(六)转股起止日期: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0 日
(七)转股价格:6.20 元/股
(八)转股股份来源: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万顺转 2 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万顺转 2 转股申报单位为 1 张, 1 张为 100 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万顺转 2 部分,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万顺转 2 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4、万顺转 2 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万顺转 2 持有人申请转股的万顺转 2 数额大于其实际拥有的万顺转 2 数额的,按其实际拥有的数额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0 日)
深交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万顺转 2 停止交易前的停牌时间;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万顺转 2 持有人的万顺转 2 余额,同时记增万顺转2 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日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万顺转 2 当日可申请转股。万顺转 2 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万顺转 2 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万顺转 2 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万顺转 2 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万顺转 2 发行首日(即 2020 年 12 月 11 日)。在付息债券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券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万顺转 2,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及修正情况
(一)初始转股价格
万顺转 2 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6.24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二) 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万顺转 2 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万顺转 2 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万顺转 2 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万顺转 2 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在万顺转 2 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万顺转 2 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四)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万顺转 2 的转股价格由原 6.24 元/股调整为 6.2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17 日起生效。
五、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万顺转 2 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万顺转 2 持有人申请转股的万顺转 2 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万顺转 2 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万顺转 2 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万顺转 2 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万顺转 2 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 0.01 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万顺转 2 持有人持有的该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万顺转 2 票面总金额;
i:指万顺转 2 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支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万顺转 2 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
(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万顺转 2 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万顺转 2 的票面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万顺转 2。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万顺转 2 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万顺转 2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万顺转 2。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万顺转 2 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万顺转 2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万顺转 2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万顺转 2 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万顺转 2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万顺转 2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万顺转 2 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万顺转2 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万顺转 2 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若万顺转 2 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
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万顺转 2 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万顺转 2 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万顺转 2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万顺转 2 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万顺转 2 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万顺转 2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七、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因万顺转 2 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万顺转 2 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八、 其它投资者如需了解万顺转 2 的相关条款,请查询 2020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文。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咨询电话:0754-83597700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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