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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关于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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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关于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提示性公告

永恒forever 发表于 2021-6-5 00:00:00 浏览:  28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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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的变动,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一、 情况概述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
原桐庐韵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庐韵嘉”)普通合伙
人聂腾云先生发来的《关于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告知函》,因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一桐庐韵嘉已经简易注销,目前已无法履行一致行动关系,因此聂腾云先生、陈立英女士、聂樟清先生、陈美香女士、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桐庐韵嘉的一致行动关系已被动解除;除桐庐韵嘉外,上述各方仍为一致行动人。
二、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说明近日,公司收到聂腾云先生发来的《关于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告知函》,相关内容如下:因桐庐韵嘉已分别在 2019 年及 2020 年将其持有公司的大部分股份进行转让,仅剩余持有 1 股公司股票,且桐庐韵嘉未开展其他业务,为减少其管理成本,已于近期完成简易注销,丧失法人主体资格,剩余持有公司的 1 股股票将在近期变现用于清算分配,并注销证券账户。桐庐韵嘉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曾达成各方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应保持一致行动的约定,鉴于桐庐韵嘉已丧失法人主体资格,桐庐韵嘉目前已无法履行原协议中的权利、义务,亦无法再签署关于一致行动安排的相关协议。因此自本函告之日起,聂腾云先生、陈立英女士、聂樟清先生、陈美香女士、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桐庐韵嘉的一致行动关系已被动解除;除桐庐韵嘉外,上述各方仍为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聂腾云 80361697 2.77%
陈立英 15437074 0.53%
聂樟清 16126652 0.56%
陈美香 9015452 0.31%
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10552788 52.10%
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35369180 4.26%
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691127 0.47%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5 号私 8996800 0.31%募证券投资基金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6 号私 8996800 0.31%募证券投资基金
注: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系 2020 年与聂腾云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三、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对公司的影响1、桐庐韵嘉已经简易注销,本次其与聂腾云先生等 7 位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的变动,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关于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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