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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电机: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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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电机: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莱莱 发表于 2021-5-18 00:00:00 浏览:  34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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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1-062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决定整改报告的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及牟健采取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31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证监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深刻反思公司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决定书》指出的问题,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相关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现将相关整改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开展专项整改的总体工作安排
(一)组织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第一时间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传达了《决定书》的相关内容。为推动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公司成立了专项整改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执行落实。
(二)深入开展自查、制定详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
公司专项整改小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相关部门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决定书》中指出的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自查,对相关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制定了详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措施。
(三)切实落实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
公司专项整改小组、董事会要求相关整改责任人员和部门针对《决定书》提出的有关问题,逐一落实各项整改内容,并结合本次自查整改事项,进一步明确后续安排和改进、完善措施,由监事会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提升公司信息披露水平,保障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
二、公司实施的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及有关说明
(一)存在问题:信息披露不规范
《决定书》原文:发行人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报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文件中,发行预案披露的认购对象卓越汽车有限公司中间接股东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与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律师工作报告载明的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不一致。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163 号)第四条的规定。
(二)情况说明公司于 2020年 10月 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中披露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交通”)的股权结构。中车交通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进行了股权结构调整的工商变更登记。2021 年 1 月,公司向证监会提交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材料,相关中介机构在申请材料中披露了中车交通 2020 年 12 月 17 日工商变更登记后的股权结构,因此导致了《预案》中的股权结构与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不
一致的情况。
(三)整改措施
1、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加强公司内外部沟通机制。强调各部门应密切关注、跟踪日常事务中与信息披露相关事项,及时反馈公司重大信息,严格执行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公司内部沟通机制,确保在重大事项发生的第一时间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加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等主体的外部沟通,明确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等主体应及时通知上市公司的事项清单,明确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等主体与上市公司对接联系人,确保相关主体在发生重大事项变化时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并协助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2、明确信息披露相关报告义务人的责任。要求公司相关报告义务人严格按
照《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规定的程序传递重大信息,且需要对报告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同时,公司将信息披露工作纳入相关报告义务人的绩效考核中,对有关人员因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要绝不留情地对其给予批评、警告、解除职务甚至索赔等处分或处罚,确保制度执行效果,保证公司合规运作。
3、强化公司监事会监督职责。公司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以
及公司相关报告义务人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发现信息披露不及时、不规范的行为,将及时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或直接向证券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切实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
4、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的内控流程,强化内控制度执行与监督。公司将不断
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信息披露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内部控制制度、审批系统、执行流程等进行全面梳理及整改,全面梳理内控风险点,规范信息披露流程管理,建立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和提高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同时,公司将加强对信息披露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确保符合公司内控制度执行及管理规范。
5、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人员的合规意识。后续公
司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不定期开展专题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强化董监高及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规范董监高及相关人员的行为,切实提高公司治理及内控管理能力。公司也将持续安排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人员积极参加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及学习。
整改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间:已完成,后续将持续规范运作。
三、公司总结及持续整改计划
经过梳理和分析,公司深刻认识到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公司根据证监会下发《决定书》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提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营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持续、健康发展。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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