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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健康:莲花健康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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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健康:莲花健康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百合 发表于 2021-6-3 00:00:00 浏览:  41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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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1—025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裁定?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7957.5 万元及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案发生在莲花健康重整之前,《重整计划》将其列为暂缓确定的债权,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已计提相应预计负债,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健康”或“公司”)于 2021年 6 月 2日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豫民终 1095 号﹞。
因借款合同纠纷,公司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现已审理终结。
本次诉讼的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上诉人(原审被告):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 18 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惠大军,男,1969 年 7 月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
原审被告: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集团”),住所地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 18 号。法定代表人:郭剑,董事长。
原审第三人:河南格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化工”),住所地河南
省项城市丁集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张恒。
原审第三人:河南北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辰投资”),住所地河南
省项城市丁集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张恒。
二、本案件原起诉的理由和请求依据原审第三人格林化工、北辰投资与莲花集团、莲花健康于 2004 年 6月签署的《协议书》约定:莲花集团欠付格林化工、北辰投资的 2500 万元借款本息债务转让给莲花健康承担偿还债务责任。《协议书》签订后,莲花集团、莲花健康均未按照约定偿还债务。
2019 年 5月,原审原告与格林化工、北辰投资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约定:
格林化工、北辰投资将上述 2004 年 6 月签署的《协议书》项下 2500 万元本息共计 7951.25 万元债权转让给惠大军,用以偿还所欠惠大军的债务本息。
综上,原审原告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 2500 万元本金及利息 5457.5 万元(利息暂计算至起诉之日),本息合计共计 7957.5 万元,之后利息按照以 2500 万元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 1.5%自 2007 年 6 月 3 日计算至本息清偿完毕之日;
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本案审理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为:
1、请求确认原告惠大军对二被告享有 2500 万元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5457.5 万元暂计算至起诉之日,之后利息(违约金)以 2500 万元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 1.5%计算至本息清偿完毕之日止的权益;
2、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三、本次上诉的请求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9)豫 01 民初 1395 号﹞,此案经审理原判决如下:
1、确认原告惠大军对被告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享有本金 2500万元、利息 5457.5 万元及以本金 2500 万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5 月 21 日至 2019年 10 月 19 日止按月息 1.5%计付利息的债权;
2、驳回惠大军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439675 元,由莲花健康负担。
公司收到上述判决书后,不服此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
1、撤销原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惠大军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惠大军承担。
四、本次上诉的裁定结果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 2020年 11 月 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的解释》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1、撤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 01民初 1395 号民事判决;
2、驳回惠大军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 439675 元,退还被上诉人惠大军;上诉人莲花健康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439675 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五、本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鉴于本案发生在莲花健康重整之前,《重整计划》将其列为暂缓确定的债权,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已计提相应预计负债,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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