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354|回复: 0

大连重工: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复制链接]

大连重工: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罗女士 发表于 2021-5-21 00:00:00 浏览:  35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1-042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 5月 20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1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 5月 20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 169号)。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邵长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228803917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31370032 股的
63.6234%。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为 12015646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213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为 272392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0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具体情况为:
1.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2862801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57%;反对 2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19%;弃权
15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77472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01%;反对 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52%;弃权 15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47%。
2.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2862801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57%;反对 2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19%;弃权
15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77472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01%;反对 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52%;弃权 15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47%。
3.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22862801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57%;反对 2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19%;弃权
15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77472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01%;反对 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52%;弃权 15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47%。
4.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2862571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55%;反对 2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21%;弃权
15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77449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18%;反对 2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5%;弃权 15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47%。
5.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877781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79%;反对 2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2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78970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65%;反对 2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826971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565%;反对 38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311%;弃权
15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73889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869%;反对 38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84%;弃权 15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47%。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 2020年度述职报告。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包敬欣、穆晓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5月 21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6-11 12:41 , Processed in 0.192151 second(s), 46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