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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心健康: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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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心健康: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雪儿白 发表于 2021-6-21 00:00:00 浏览:  41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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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六月1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1、发行数量:72725000 股2、发行价格:2.75 元/股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99993750 元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96650008.15 元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1、股票上市数量:72725000 股2、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6 月 24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在本次非公开完成后,上海斯米克认购的 72725000 股股票自股份上市首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2目录
释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5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6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 6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 6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6
(四)股份登记情况 .................................................................................................... 7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 7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8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 ........................................................................................ 8
(二)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 9
(三)关于发行对象是否涉及私募基金及其备案情况的核查 ............................... 13
(四)关于本次发行对象出资情况的说明 ............................................................... 13
(五)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 13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14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4
(二)发行人律师 ...................................................................................................... 14
(三)审计机构 .......................................................................................................... 15
(四)验资机构 .......................................................................................................... 15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 16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变动情况 ......................................................................... 16
(一)本次发行前的前 10 名股东情况 ..................................................................... 16
(二)本次发行后的前 10 名股东情况 ..................................................................... 16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 17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 17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 18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 18
(五)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 18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 18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9
第四节 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0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21
一、备查文件目录 ............................................................................................................... 21二、备查文件地点 ............................................................................................................... 213释义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悦心健康 指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对象、认购方、认购指 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
人、控股股东 指 斯米克工业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李慈雄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斯米克发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指 行不超过72725000股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
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通股(A股)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定价基准日 指
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11月7日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中文名称: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Everjoy Health Group Co.Ltd.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慈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254680E成立日期:1993 年 6 月 8 日注册资本:853775000 元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鲁公路 2121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恒南路 1288 号股票简称:悦心健康股票代码:002162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电子信箱:zqb@cimic.com联系电话:021-54339779经营范围:养老机构业务,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托养、居家照护等社区养老服务;医疗企业管理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投资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从事健康环境科技及医用产品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自有技术转让、并提供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生产销售精密陶瓷,建筑陶瓷,卫生陶瓷,配套件,高性能功能陶瓷产品,室内外建筑装潢五金和超硬工具,建筑保温材料及其他隔热、隔音、防火等建筑材料,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产5
品技术服务;在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 2121 号内从事自有房屋出租;机器设备租赁。(涉及许可证、专项规定、质检、安检等管理要求的,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许可后开展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20 年 11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2020 年 11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1 年 3 月 22 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2021 年 4 月 12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7 号)。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上海斯米克共 1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
2021 年 6 月 1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上海斯米克发出《缴款通知书》,通知投资者将认购款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
截至 2021 年 6 月 3 日 17 时止,上海斯米克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的发行专用账户。
2021 年 6 月 4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1SHAA20225 号《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 3 日 17:00 止,国泰君6
安在上海银行开设的指定认购款缴存账户(账号:436467864989)已收到悦心健康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199993750 元。
2021 年 6 月 4 日,国泰君安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开立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1 年 6 月 4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1SHAA20226 号《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 4 日止,悦心健康已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72725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2.75 元,每股面值 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9999375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3343741.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6650008.15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72725000.00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不含税)
保荐及承销费用 2830188.68
审计及验资费用 200000.00
律师费用 235849.06
股份登记费 68608.49
发行印刷费及其他费用 9095.62
合计 3343741.85
发行人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四)股份登记情况
发行人已于 2021年 6 月 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1、发行股票的类型: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72725000 股,均为现金认购。
4、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2.7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募集资金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99993750.00 元,扣除不含税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343741.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6650008.15 元。
6、限售期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72725000 股,认购对象的认购情况具体如下: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数量(股)例上海斯米克
1 199993750 72725000 7.85%有限公司
上海斯米克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未超过其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8
(二)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1、上海斯米克概况公司名称 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北路 2001号市场商务楼一层 506住所室
法定代表人 李慈雄
注册资本 6000万美元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10000607225185H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1992-08-23
经营期限 1992-08-23 至 2042-08-22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仓储服务及货物简单加工;
经营范围 与有外贸经营权企业贸易;代理区内企业材料进出口产品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股权关系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斯米克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3、发行对象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除悦心健康外,上海斯米克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9出资额
序号 企业名称 享有比例 经营范围(万元)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
企业形象策划;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图文设计制作;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针纺织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通信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
景宁恩稷企业管理咨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
1 155.987 56.98%
询中心(有限合伙) 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
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上海东冠供应链管理 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普通货物2 2900 52.94%有限公司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纸制品销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
开发和经营土地批租范围内的房地产上海胜康斯米克房产
3 850(美元) 52.94% 和配套服务设施,物业管理、停车场库投资有限公司经营。
日用陶瓷制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文具办公用品、工艺礼品(文物除外)、上海斯米克陶瓷有限 机械设备(除专控)的批发,企业管理4 21433.4289 52.55%公司 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主办、承办除外),电脑图文制作。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
企业形象策划;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组景宁润稷企业管理咨
5 169 41.67% 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图文设计制作;
询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10技术推广;针纺织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通信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
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江西绿能燃气有限公
6 6110 34.78% 煤气的制造、销售司
上海斯米克材料科技 研究、开发、生产聚合物锂离子电池芯7 720(美元) 34.78%
有限公司 片材料,销售自产产品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
企业形象策划;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图文设计制作;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针纺织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通信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
景宁承稷企业管理咨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
8 178.633 20.44%
询中心(有限合伙) 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
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4、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诉讼、处罚等情况11上海斯米克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5、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1)同业竞争
悦心健康主要业务为经营高端建筑陶瓷瓷砖和生态功能性建材产品,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此外,公司业务还包括养老机构业务,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托养、居家照护等社区养老服务、医疗企业管理咨询和健康管理咨询等。
上海斯米克主要业务涵盖了转口贸易、仓储服务及货物简单加工、与有外贸经营权企业贸易、代理区内企业材料进出口产品出口等。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海斯米克与公司不存在新增同业竞争的情况。
2)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前,上海斯米克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公司已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对现有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情况作了充分披露,关联交易均出于经营需要,系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没有背离可比较的市场价格,并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上海斯米克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慈雄先生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其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此,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上海斯米克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悦心健康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悦心健康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122、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期间,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继续规范管理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3、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及正常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在本公司作为悦心健康关联方期间,不会从事有损悦心健康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行为。”
(三)关于发行对象是否涉及私募基金及其备案情况的核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为境内非国有法人,涉及认购主体共计 1 名,未超过 200 名,无需穿透核查,无需私募基金备案。
(四)关于本次发行对象出资情况的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上海斯米克共 1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认购金额为 199993750 元,认购股数为 72725000 股。
上海斯米克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是其合法合规的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对外公开募集资金的情形;
认购资金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也不存在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结构化融资等情形;不存在委托股份、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情形。
(五)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B 类)、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 类)、认定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D 类)及认定自然人专业投资者(E 类)等 5 个类别。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划分为 C113(保守型)、C2(谨慎性)、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等五种级别。
本次悦心健康非公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3(中等风险)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 C3(稳健型)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
本次悦心健康发行对象上海斯米克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号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上海斯米克有限C4(积极型) 是公司经核查,上述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法定代表人:贺青保荐代表人:倪晓伟、胡晓项目协办人:陈时彦其他项目组成员:赵梓淇联系电话:18901735661联系传真:021‐38675673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14
地址:九江路 399 号 610 室 D 座负责人:李昌道签字律师:张承宜、龚嘉驰、张博文联系电话:13661970796联系传真:021‐63353272
(三)审计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负责人:谭小青签字会计师:唐炫、罗来荣联系电话:13661970133联系传真:021‐61643900
(四)验资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负责人:谭小青签字会计师:唐炫、罗来荣联系电话:13661970133联系传真:021‐6164390015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号
CIMIC INDUSTRIAL INC.(斯
1 A 股流通股 399795802
米克工业有限公司) 46.83%
DIGITAL PACIFIC INC.(太平
2 A 股流通股 61607356
洋数码有限公司) 7.22%
3 上海杜行工业投资发展公司 A 股流通股 21161240 2.48%
4 彭洁芳 A 股流通股 10271386 1.20%
5 李路 A 股流通股 2001340 0.23%
6 王林 A 股流通股 1971800 0.23%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7 A 股流通股 1859780
司 0.22%
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1518059 0.18%
9 赵息保 A 股流通股 1098700 0.13%
10 于辉 A 股流通股 1096500 0.13%
合计 502381963 58.85%
(二)本次发行后的前 10 名股东情况
以公司 2021 年 6 月 10 日股东名册为测算基础,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号
CIMIC INDUSTRIAL INC. (斯
1 A 股流通股 399795802 43.15%
米克工业有限公司)
2 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72725000 7.85%
DIGITAL PACIFIC INC. (太平
3 A 股流通股 61607356 6.65%
洋数码有限公司)
4 上海杜行工业投资发展公司 A 股流通股 21161240 2.28%
5 彭洁芳 A 股流通股 10286386 1.11%
6 熊先珀 A 股流通股 1252990 0.14%16
7 张云鹤 A 股流通股 1198520 0.13%
8 胡振华 A 股流通股 1149000 0.12%
9 赵磊 A 股流通股 1000000 0.11%
10 聂小强 A 股流通股 955400 0.10%
合计 571131694 61.64%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为 72725000 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 本次发行 发行后股份类别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31500.00 0.04% 72725000 73056500.00 7.89%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53443500.00 99.96% - 853443500.00 92.11%合计 853775000.00 100.00% 72725000 926500000.00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斯米克工业有限公司和太平洋数码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 399795802 份股份和 61607356 份股份,合计 461403158 份股份,占总股本的 54.05%。斯米克工业有限公司、太平洋数码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李慈雄先生控制,属于一致行动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斯米克工业有限公司、太平洋数码有限公司和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 399795802 份股份、61607356 份股份和 72725000份股份,合计 534128158 份股份,占总股本的 57.65%,斯米克工业有限公司、太平洋数码有限公司和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李慈雄先生控制,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相应降低,财务结构更为稳健、更趋合理;同时,公司资金实力有所提升,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将为公司后续业务扩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17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结构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营运资金得到补充,有利于确保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五)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新增关联交易;亦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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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发行前已经报备会后事项承诺函。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
3、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对象上海斯米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具备相应主体资格。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上海斯米克。上海斯米克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慈雄先生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上海斯米克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是其合法合规的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对外公开募集资金的情形;
认购资金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也不存在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结构化融资等情形;不存在委托股份、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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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发行人律师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获得必要批准,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2)
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有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3)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具备相应主体资格;(4)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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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审核报告;
3、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1SHAA20225号《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
号和 XYZH/2021SHAA20226 号《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5、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申报材料;
6、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7 号);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恒南路 1288 号电话:021-54339779传真:021‐54331229联系人:王颖21(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8 日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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