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议案》涉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交易合法合规。
2. 本次借款利率以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为基础进行适当上浮,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 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胡坚、余玉苗、陈飞翔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