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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21-045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以邮件或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冯晓女士主持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通讯和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24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69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46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00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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