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0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31 号希尔顿商务中心 19 楼 G)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二〇二一年六月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或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转让规则”)、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 录
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 3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3三、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4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5五、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6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7七、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8八、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13九、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 14十、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4十一、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 14十二、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14十三、特定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 14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截至 2020 年(以下简称“报告期”)末,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且存续的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包括:19 太阳 G1(以下简称“各期债券”),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受托管理债券概况债券代码 112876.SZ
债券简称 19 太阳 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
债券名称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
期)(品种一)
核准/注册文件 证监许可〔2019〕233 号
核准/注册规模(亿元) 15.00
债券期限(年) 3+2
发行规模(亿元) 5.00
债券余额(亿元) 5.00
发行时初始票面利率 4.20%调整票面利率时间及调整后票面利率情况无(如发行人行使票面利率调整权)
起息日 2019 年 3 月 18 日
2020年至 2024年每年的 3月 1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债券持有人行付息日
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3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每年付息 1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还本付息方式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担保方式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主体/债项评级 AA+/AAA
报告期跟踪主体/债项评级 AA+/AAA
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上市规则或挂牌转让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 2020 年年度经营情况发行人主要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发电及电力储备;太阳能技术及相关配套产品
研发、应用、转让及销售;太阳能应用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设计、组织建设、维护与经营管理;太阳能发电电子系统设备研发、制造、销售;
储能技术设备和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农业、光伏林业、光伏牧业、光伏渔业项目开发、组织建设与经营管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组织建设及经营管理;能源智能化经营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
2020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530500.57 万元,产生营业成本 273645.99万元。2020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利润 114924.21 万元,实现净利润 101937.40万元。
(二)发行人 2020 年度财务状况
表:发行人 2020 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万元项目 2020 年度/末 2019 年度/末 增减变动情况(%)
流动资产合计 1056175.59 876411.31 20.51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59265.72 2868574.28 -0.32
资产总计 3915441.31 3744985.60 4.55
流动负债合计 541901.95 705526.49 -23.1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57039.52 1692791.31 15.61
负债合计 2498941.47 2398317.80 4.2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16499.84 1346667.80 5.19
项目 2020 年度/末 2019 年度/末 增减变动情况(%)
营业收入 530500.57 501108.53 5.87
营业利润 114924.21 104915.50 9.54
利润总额 118054.64 100518.67 17.45
净利润 101937.40 90530.69 12.6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11985.49 182352.61 16.25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83098.78 -242201.65 24.40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6150.09 58686.75 -89.52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34805.42 -840.99 4238.60增加额
资产负债率(%) 63.82 64.04 -0.34
流动比率 1.95 1.24 56.90
速动比率 1.92 1.22 56.97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各期债券募集资金披露用途与最终用途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9 太阳 G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债券代码:112876.SZ债券简称:19 太阳 G1发行金额:5.00 亿元募集资金约定用途 募集资金最终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拟用于置换已投入绿色产业项目 关费用后,用于置换已投入绿色产业项目的的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绿色项目系符 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绿色项目系符合合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的《绿色债券支 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持项目目录》以及经深交所认可的绿色项目 项目目录》以及经深交所认可的绿色项目认
认证机构认可的绿色产业项目。本期债券募 证机构认可的绿色产业项目。本期债券募集集资金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资金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 19 太阳 G1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与约定用途一致。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监管银行已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报告期内,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行正常。
五、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发行人的偿债资金来源为:
(一)发行人盈利能力及日常经营收益
按照合并报表口径,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503697.40万元、501108.53万元和 530500.5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85538.63万元、90530.69 万元和 101937.40 万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82566.51 万元、182352.61 万元和211985.49 万元。总体来看,发行人的经营收入与现金流将为偿付各期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二)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和间接融资能力
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运作规范,具有广泛的融资渠道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可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债务融资。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在各家银行获得的综合授信总额为 338.02 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 220.05 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 117.97 亿元。如果由于意外情况导致发行人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发行人有可能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各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但由于银行授信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具有强制力,发行人同样存在无法实现授信取得外部融资的风险。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增担保人名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是否担保 担保方式 担保情况 信机制是否称变化担保人承担保证责
不可撤销 中国节能任的期间为本期公
112876.SZ 19 太阳 G1 是 连带责任 环保集团 未发生变化司债券存续期间及
担保 有限公司到期之日起两年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各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各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1、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发行人指定了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协调各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各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设立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为了保证公司债券本息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设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各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同时,资金监管银行将履行监管职责,切实保障发行人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专款专用,除用于债券的本金兑付和支付债券利息以及银行结算费用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各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各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4、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订立了《受托管理协议》。在各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5、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七、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担保人名 报告期内增信 增信机制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担保方式 担保情况
称 机制执行情况 有效性担保人承担保证责
不可撤销 中国节能
任的期间为本期公 尚未被触发执
112876.SZ 19 太阳 G1 连带责任 环保集团 真实有效
司债券存续期间及 行
担保 有限公司到期之日起两年
(二)担保人情况
1、担保人基本情况名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 1 号院 25 号楼法定代表人:宋鑫注册资本:77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310K成立日期:1989 年 6 月 22 日经营范围:投资开发、经营、管理和综合利用节能、节材、环保、新能源和替代能源的项目、与上述业务有关的物资、设备、产品的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节电设备的生产与租赁;建设项目监理、评审、咨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进出口业务;本公司投资项目所需物资设备的代购、代销(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2、担保人 2020 年主要财务指标2020 年末,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 2213.41 亿元,净资产 727.97亿元。2020 年度,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43.94 亿元,净利润 23.63 亿元。
3、担保人资信状况截至 2020 年末,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主体评级为 AAA,在国内多家银行取得的综合授信额度较为充足。报告期内,担保人不存在债务违约或延迟支付债务本息的行为。
4、累计对外担保余额截至2021年3月末,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2.93亿元,占 2021 年 3 月末净资产比例为 0.37%。
5、偿债能力分析2020 年末,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流动比率为 1.26,速动比率为 1.05,短期偿债能力总体较强;资产负债率为 67.11%。
2020 年度,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43.94 亿元、利润总额 35.51 亿元、净利润 23.63 亿元,财务状况与经营状况稳健。
综上所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偿债能力较强,流动性良好,能够为发行人本期债券的偿还提供有力保障。
6、担保函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及期限
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期限不超过 5 年。
(2)债券到期日
本次债券的到期日由《募集说明书》具体规定。发行人应于本次债券的兑付期限内和付息期限内清偿本次债券的全部本金和利息。
(3)保证的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责任的承担
如发行人不能在《募集说明书》规定的期限内按约定偿付本次债券本金和/或利息,担保人应立即根据担保函履行担保义务,清偿相关款项。
(5)保证范围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次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6)保证期间
若本次债券为一期发行,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次债券发行首日至本次债券到期日后两年止。若本次债券为分期发行,受托管理人就各期债券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分别计算,分别为各期债券的发行首日至各期债券到期日后两年止。本次债券合法持有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或其在保证期间主张债权后未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前向担保人追偿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7)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本次债券持有人依法将本次债券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担保人按照担保函的规定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8)主债权的变更
经本次债券有关主管部门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核准/批准,在符合《公司法》、《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前提下,本次债券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不需另行经过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但是在发生前述情形时,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书面通知担保人。
(9)加速到期
在担保函项下的债券到期之前,如担保人发生分立、合并,分立、合并之后的存继公司,仍应履行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因担保人分立、合并事项导致本次债券信用评级下降的,发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新的保证。发行人不提供新的保证时,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本次债券合法持有人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担保人提前兑付债券本息;发行人、担保人有义务履行前述要求。
(10)担保函的生效和变更
担保函于本次债券有关主管部门核准本次债券之日生效,在担保函第六条规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得变更或撤销担保函。若债券发行人未获取前述核准,担保函自始无效。
(11)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担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担保函项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律)。因担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应向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该法院受理和裁判。
(12)其他
担保人同意发行人将担保函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同上报本次债券主管部门,并随同其他文件一同提供给认购或持有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查阅。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1、偿债保障措施发行人各期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详见“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之“(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中的描述。2、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1)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协调公司债券的偿付工作,中信建投证券于各期公司债券付息前掌握公司债券还本付息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报告期内,中信建投证券就各期债券的付息事项向发行人发送通知进行提醒,发行人已按时完成各期债券本报告期内的偿付工作。
(2)设立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发行人已指定专项账户为公司债券的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发行人已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监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专项账户管理由监管银行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及时、足额准备偿债资金用于各期债券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3)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公司债券制定了《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中信建投证券于报告期内持续关注发行人是否发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规定需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4)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报告期内,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的各项职责:①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②在债券存续期内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③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调查和持续关注;④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严格信息披露报告期内,中信建投证券督促发行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定期及重大信息披露,发行人已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并就重大事项发布临时公告。
3、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如未来发生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形,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八、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债券期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还本付息方式 起息日 付息日 到期日限(年)
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3月1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每年付息 1 次,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到期一次还本, 项不另计利息)。如债券持2019 年 3 2024年3
112876.SZ 19 太阳 G1 最后一期利息随 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 3+2月 18 日 月 18 日
本金的兑付一起 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支付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3 月 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在利息偿付前已及时提示并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足额付息,未发生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的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如下: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已于 2020年 3月 18日完成当
112876.SZ 19 太阳 G1期付息工作
九、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无。
十、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十一、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共 1 次,受托管理人相应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 次。
披露网 临时公告披 对公司经营情况和 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明细 最新进展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址 露日期 偿债能力的影响 情况受托管理人通过月度重大就此事项,事项排查及其他手段获知受托管理发行人发生了该等重大事
子公司违规对外 人已及时
2020 年 7 月 发行人日常 项,及时开展了进一步核担保涉及的重大 上交所 无重大不利影响 披露了临
10 日 经营正常 查,通过询问发行人,获诉讼、仲裁情况 时受托管得解释说明和相关证据,理事务报
确认该重大事项属实,督告促发行人发布临时公告
十二、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十三、特定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项目或计划进展
专项债券类型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债券余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领域情况及效益
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绿色 项目可行性未发
绿色公司债券 112876.SZ 19 太阳 G1 5.00
产业项目 生重大变化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