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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7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上午9:3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毅先生主持,会议应表决董事 10 人,实际表决董事 10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 年 5 月 7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总体工作安排,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本次发行的最新进展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等诸多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四)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含本数),即不超过 225060585 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含本数),即不超过 225060585 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单个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后合计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因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具体情况,编制了《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议案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资格的 46 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95.25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93%。
关联董事陈东阳、廖星、梅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以上意见和《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已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4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部分不得
解除限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综上所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19.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3%,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925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638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以上意见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已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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