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认
真细致的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情况作出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
独立董事:蒋百顺 李荣林 朱兆斌2021 年 7 月 2 日 |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