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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鑫药业: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暨被动减持超过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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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鑫药业: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暨被动减持超过1%的公告

永恒forever 发表于 2021-7-9 00:00:00 浏览:  28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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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8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
暨被动减持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司法强制执行情况概述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8日接到控股
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通知,因合同纠纷案,被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对康平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2360000股进行了司法拍卖。上述司法拍卖及变卖均流拍。经康平公司自查,2021年7月7日,东吴证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恒丰-东惠125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向法院申请,根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2019)吉24执166号之三),其中3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58%,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8.45%),于2021年7月7日被司法划转其名下。
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4日、2020年9月2日、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1月3日、2020年12月5日、2021年2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第被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第二次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失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吉林省柳河县英利路 88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7 月 7 日
股票简称 紫鑫药业 股票代码 002118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A 股 33000000 2.5766%
合 计 33000000 2.576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90457426 30.4864% 357457426 27.9098%
其中:无限售条件康平公司 390457426 30.4864% 357457426 27.9098%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390457426 30.4864% 357457426 27.90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90457426 30.4864% 357457426 27.9098%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划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1.康平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司法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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