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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1-037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558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收到《监管工作函》后,公司积极组织财务部门、中介机构等各方共同对《监管工作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现公告如下:
问题 1.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30.39 亿元,同比下滑 2.88%,实现归母净利润-4.33 亿元,去年同期为 4.85 亿元。公司 2016 年通过收购泰一指尚涉足信息服务业务,报告期内信息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0.95 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 68.77%;其中,互联网广告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8.78 亿元,同比增长 23.84%,毛利率为 3.34%,同比减少 2.56 个百分点;数据营销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70 亿元,同比增长 3.63%,毛利率为 58.23%,同比减少 25.49 个百分点。请公司补充披露:(1)互联网广告业务和数据营销业务的具体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方式,并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报告期主要媒介资源采购渠道及成本变化情况、前五大客户销售变化情况,并结合上述数据和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公司互联网广告业务和数据营销业务收入增长但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互联网广告业务和数据营销业务的具体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方式,并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互联网广告业务和数据营销业务的具体业务模式及收入确认方式
(1)互联网广告业务互联网广告业务的业务模式: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一指尚)根据广告主需求,为其量身定制从营销策略制定、媒体投放、营销效果监测和优化等全套解决方案,从而帮助客户能用有限的成本实现最大的营销价值。泰一指尚目前的互联网广告业务主要系媒体充值业务,泰一指尚利用渠道优势,为客户进行主流广告平台(腾讯广点通、百度系平台、头条系平台、抖音平台及快手平台等)的开户及充值,并提供投放策略建议等,通过差价或者供应商返点获取利润;业务链上,泰一指尚一般不直接对接广告平台,由广告平台一级代理商直接对接广告平台,泰一指尚通过一级代理商为客户进行广告平台充值;
充值完成后,由终端客户自行进行已充值账户的广告投放等操作。
互联网广告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泰一指尚承接业务后,与客户签订互联网广告服务年度框架合同或根据具体营销需求签订单笔服务合同,该框架服务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结算方式等相关内容。单笔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结算方式、合同金额等相关内容。一般合同约定泰一指尚提供互联网广告服务最终以双方确认的广告投放排期单为准,广告投放排期单约定了投放媒体、位置、时间等要素。广告投放完成后,对已按照经客户确认的广告投放排期单完成了媒介投放且客户无异议时,按照执行的广告投放排期单所确定的金额确认互联网营销服务收入;对于未具体规定广告投放排放期的,按照经双方确认的结算单金额确认互联网广告业务收入。针对媒体给予泰一指尚的广告投放返点,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并相应冲减营业成本。
(2)数据营销业务
数据营销业务的业务模式:泰一指尚公司自主开发了 DMP、DMC、DMR 等多款数据管理、分析平台,帮助客户实现内部运营及外部用户数据的管理,从而使其发现公司内部管理与运营的问题、识别用户真实需求和行为,帮助其优化公司内部管理流程、制定最有效的营销策略。在营销数据服务方面,对于不具备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且独立搭建数据管理平台意愿不强的企业,泰一指尚公司一般采取提供技术服务的模式。以某知名通信设备商为例,泰一指尚公司与其签署合作协议,利用自身在数据分析方面的人才和软件优势,为该公司提供消费者画像、市场环境分析、营销效果评估等数据分析服务,从而实现更为低成本和高效率的营销。
数据营销业务收入确认方式:数据营销业务合同中约定服务期限的,则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服务期限分期确认数据营销业务收入;数据营销业务未约定服务期限的,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其收入的具体确认标准为:泰一指尚承接业务后,与客户签订数据服务合同或者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服务合同等,一般合同中约定服务内容、结算方式、验收条款等相关内容。
泰一指尚提供数据营销业务后,对于合同中约定需经客户验收的,在取得客户验收报告后确认数据营销业务服务收入。
2、互联网广告业务和数据营销业务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五条关于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一) 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二) 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 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四) 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五) 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关于收入确认时点/时段的规定:
“第十一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一) 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二) 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三) 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具有不可替代用途,是指因合同限制或实际可行性限制,企业不能轻易地将商品用于其他用途。
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是指在由于客户或其他方原因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并且该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泰一指尚与客户签订互联网广告合同或者数据营销业务合同,据此向客户提供相关服务或数据。其中对于合同中约定服务期限的业务,客户可以在泰一指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泰一指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因此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服务期限分期确认收入;对于合同中未约定服务期限的业务,在相关服务已提供、客户消耗了相关充值流量或者取得公司提供的营销数据后,可以为客户带来经济利益,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服务已提供并经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上述收入确认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报告期主要媒介资源采购渠道及成本变化情况、前五大客户销售变化情况,并结合上述数据和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公司互联网广告业务和数据营销业务收入增长但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1、报告期主要媒介资源采购渠道及成本变化情况2019及 2020年度,子公司泰一指尚主要媒介资源采购渠道及采购成本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主 要 媒 介 占当期互联网 占当期互联网
平台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营销服务采购 营销服务采购
(元) (元)
成本的比例(%) 成本的比例(%)
抖音平台 424497624.09 23.39 346595710.60 24.29
腾讯广告 382170113.97 21.06 294960971.00 20.67
今日头条 393437031.38 21.68 140774518.21 9.87
快手平台 148342316.40 8.17
百度 41779432.29 2.30 19552333.56 1.37
广点通 15277678.00 0.84 83488559.33 5.85
智能开机 8487632.57 0.47 18392166.69 1.29
小 计 1413991828.70 77.91 903764259.39 63.34
由上表可见,2020 年度,泰一指尚进一步加强了与头部投放平台抖音、腾讯和今日头条的合作,在该类平台的采购成本进一步增加;同时 2020 年度泰一指尚新增投放平台供应商,开始与快手平台进行合作,2020 年度向快手平台采购 14834.23 万元,占互联网营销服务采购成本的 8.17%。2020 年度,泰一指尚在传统的广点通、智能开机广告采购成本下降。
泰一指尚目前互联网广告业务与媒体平台多采用 CPC、CPM 的计费方式,CPC即点击计费,指只有当用户点击了广告链接,系统才会扣费,广告被展现以及观看不收费。CPC 通常采用竞价模式进行展现,出价高的广告优先获得展示的机会,最终广告的点击价格按照一定系数进行计算。CPM 即千次展示收费,即一千个人看到广告所产生广告费用成本,只看曝光量,跟点击、下载没有任何关系。收费标准与所投放的媒体平台、投放产品、投放时间等因素相关,因终端广告主的需求不同,投放产品、投放时间等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各个项目的计费标准也有所差异。
2、前五大客户销售变化情况2019 及 2020 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1)2020 年度前五大客户及销售情况
单位:元客户名称 2020 年度营业收入 2019 年度营业收入
拉萨美娱传媒有限公司 207532962.27
上海移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90326129.14 16509433.96
西藏蓝韵广告有限公司 143923839.64
北京凌众时代广告有限公司 117119113.71
北京谋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97978173.12
小 计 756880217.88 16509433.96
(2)2019 年度前五大客户及销售情况
单位:元客户名称 2019 年度营业收入 2020 年度营业收入
盐城亿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35564341.20 28089082.07
宁波悦通智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69958680.19
上海楼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5325709.43北京众信易保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分
63264150.94公司
舟山市威耘广告有限公司 61750913.48 7780052.58
小 计 595863795.24 7780052.58
注:上海移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楼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盐城亿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泰一指尚对上述三家公司的收入变动主要系上述三家公司之间内部业务结构的统筹安排。
由上表可见,2019 及 2020 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变化较大,主要与子公司泰一指尚所处行业有关。2019 年和 2020 年互联网广告行业整体环境发生显著变化,行业发展趋向成熟,广告服务类公司的竞争越来越充分,导致利润空间降低。互联网头部“巨无霸”媒体显现,全网流量由分散化向四大头部媒体平台聚集,聚集度高达 80%以上,强化了媒体平台价格话语权和与客户直接对接的能力,导致媒体广告服务类公司的服务溢价空间降低。同时,互联网人口红利已从峰值转向下降,互联网广告告别激流猛进时代,2019 年泰一的合作媒体平台主要为抖音、腾讯、今日头条、广点通等,2020 年由于媒体环境的整体变化,泰一指尚的合作媒体主要集中在抖音、今日头条、腾讯以及快手,传统的广点通、智能开机等合作进一步减少,加上 2020 年疫情的影响,很多客户合作伙伴根据自身的条件优势进行了人员调整和业务转型,因此广告投放内容和投放平台有所变化。以上原因导致泰一指尚 2020 年客户群发生了较大变化,尤其是前几大客户。
3、公司互联网广告业务和数据营销业务收入增长但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19-2020 年度,泰一指尚互联网广告业务和数据营销业务收入及毛
利率变动如下:
单位:元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入 1877882266.84 1516422375.06
互联网广告业务 成本 1815099771.10 1426955371.17
毛利率 3.34% 5.90%
收入 169736435.83 163790614.43
数据营销业务 成本 70899339.46 26667547.10
毛利率 58.23% 83.72%
收入 2047618702.67 1680212989.49
小 计 成本 1885999110.56 1453622918.27
毛利率 7.89% 13.49%
收入增长百分比 互联网广告业务 23.84% 32.31%
数据营销业务 3.63% -8.93%
收入小计 21.87% 26.71%
由上表可见,2019-2020 年,泰一指尚互联网广告业务及数据营销业务收入均有所增长。
(2)泰一指尚互联网广告业务和数据营销业务收入增长的原因
1)国家政策支持以及技术进步促进行业快速发展
近年来中国互联网广告业呈现稳步发展势态,一方面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国务院、工商总局等相关部委相继发布《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广告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政策全面支持互联网广告业的发展,加快了行业技术创新,引领数字营销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另一方面得益于技术的进步,AI、大数据、智能投放等创新技术的普及应用,5G 网络的推行及智能手机的不断更新,带动了直播、短视频、信息流和社交电商等领域的流量激增,大幅拉低了广告投放门槛,拓宽了广告市场空间。
根据《2020 中国互联网广告数据报告》数据显示,2020 年中国互联网克服全球疫情的严重影响,互联网广告全年收入 4971.61 亿元,比 2019 年度增长13.85%,增幅较上年减缓 4.35 个百分点,仍维持增长态势。受益于互联网广告行业的快速发展,泰一指尚近年来营业收入呈现整体上升趋势,与行业发展趋势基本一致。
2)泰一指尚积极抢占市场资源以及积极拓展新客户促进营业收入增长
自 2018 年 8月开始,泰一指尚开始介入腾讯广告、今日头条和抖音平台等互联网广告业务,因此 2018 年第四季度以及 2019 年度通过该等平台业务实现营业收入增加较多,该等平台的业务较泰一指尚原有业务具有信用期较短、业务量较大的优势,致使泰一指尚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营业收入增加较多。2020 年度泰一指尚进一步加强了与头部投放平台今日头条、腾讯和抖音的合作,通过今日头条、腾讯平台以及抖音平台实现收入进一步增加。与此同时,2020 年 7 月,泰一指尚正式介入快手平台的互联网广告业务,2020 年度通过快手平台实现收入 15307.75 万元。
2018-2020 年度,泰一指尚在该等平台相关业务实现营业收入金额统计如下:
单位:元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 目 较 2019年 较 2018年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度增长/占 度增长/
比增加 占比增加抖音
433270094.98 362325939.50 122076420.32 19.58% 196.80%平台腾讯
395863353.45 314217912.50 103638469.27 25.98% 203.19%广告今日
411487850.28 151952566.39 67956652.38 170.80% 123.60%头条快手
153077513.04平台
小 计 1393698811.75 828496418.39 293671541.97 68.22% 182.12%占泰一指尚当
期营业 66.54% 49.28% 22.09% 17.26% 27.19%收入的比例
3)泰一指尚互联网广告业务和数据营销业务收入增长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一致
2019-2020 年度,泰一指尚互联网广告业务和数据营销业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率列示如下:
项 目 2020 年度增长率 2019 年度增长率
利欧股份 13.40% 14.61%
蓝色光标 44.19% 21.65%
华扬联众 -16.35% 0.47%
行业平均 13.75% 12.24%
泰一指尚 21.87% 26.71%
由上表可见,2019-2020年度,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业务营业收入均呈增长趋势,与泰一指尚营业收入的增长趋势一致。
(3)互联网广告业务和数据营销业务毛利率下降原因及合理性
2019-2020 年度,泰一指尚互联网广告业务和数据营销业务毛利率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两项业务 2020 年度毛利率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1)行业毛利率下降
泰一指尚属于互联网营销行业,互联网营销行业经过几年的发展,虽仍保持稳步发展势态,但行业整体增速放缓,互联网广告市场从追求流量向追求优质流量转型。另外,随着互联网广告媒体端头部化趋势日益明显,前几大媒体渠道平台如腾讯、今日头条、百度信息流、爱奇艺等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媒体资源集中度较高。根据《2019 中国互联网广告发展报告》,2019 年度,中国互联网广告收入 TOP10 由高到低分别为阿里巴巴、字节跳动、百度、腾讯、京东、美团点评、新浪、小米、奇虎 360 和 58 同城,这些企业集中了中国互联网广告份额的94.85%,较 2018 年同期数据增加了 2.18%,头部效应进一步突显;根据《2020中国互联网广告数据报告》显示,2020 广告市场份额 TOP10 企业排行榜中,阿里巴巴与字节跳动仍保持前两位,京东、小米仍处第五与第八位,快手挤进前十,位居第六,58 同城跌出前十,百度、美团点评、新浪、奇虎 360 虽仍居前十,但位次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媒体资源集中度仍然较高。与此同时,与媒体资源的集中相比,互联网广告代理服务公司数量大、市场准入门槛较低,竞争格局较为分散,面对强势品牌主与集中的媒体资源,广告代理公司议价能力不断下降,广告主压价情况严重,而同时头部投放平台的媒体资源采购成本逐年上升,因此导致行业毛利率下滑。
2017-2020 年广告代理商在中国发展规模及经营状况如下:
2017 年 2020 年 数量 2017 年 2020 年 营收类别数(家) 数(家) 同比增长 营收(亿元) 营收(亿元) 同比增长
本土 40859 46336 13.40% 795.23 888.74 11.76%
跨国 285 324 13.68% 240.87 264.77 9.92%
数据来源:胜三管理咨询由上表可知,2017 年至 2020 年中国本土广告代理商增加了 5477 家,广告代理商增长率超过营收增长率。同时由于泰一指尚面对的客户和供应商基本均是广告代理商,而代理级次越多,各层级的利润空间越少,致使泰一指尚互联网广告业务毛利率逐年下降。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
2020 年较 2019
公司名称 业务类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年变动情况
利欧股份 营销业务 4.00% 5.42% -1.42%
蓝色光标 营销业务 6.43% 8.92% -2.49%
华扬联众 广告业务 12.96% 11.72% 1.24%
省广集团 广告业务 10.37% 15.10% -4.73%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8.44% 10.29% -1.85%
泰一指尚 互联网广告业务 3.34% 5.90% -2.56%(续上表)
2020 年较 2019
公司名称 业务类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年变动情况
网络空间安全产品 67.88% 82.48% -14.60%
美亚柏科 电子数据鉴定及信
62.22% 71.78% -9.56%息安全相关服务
拓尔思 软件安全产品 73.49% 75.17% -1.68%
汇纳科技 客流分析系统软件 65.70% 71.97% -6.27%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67.32% 75.35% -8.03%
泰一指尚 数据营销业务 58.23% 83.72% -25.49%
由上表可知,2020 年度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互联网广告业务、数据营销业务毛利率均呈现下降趋势。泰一指尚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一致。
2)泰一指尚目前发展阶段因素
泰一指尚目前仍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需要不断积累客户资源、提升业内口碑来抢占资源并扩大市场份额,自 2018 年 8月,泰一指尚开始介入腾讯平台、今日头条和抖音平台等相关媒体,2019 年度泰一指尚在该等平台相关业务实现营业收入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 2018 年度大幅增长,2020 年度随着与今日头条、腾讯平台和抖音平台的合作进一步加深,通过今日头条、腾讯平台以及抖音平台实现收入进一步增加。与此同时,自 2020 年 7月,泰一指尚正式与快手平台进行合作,在该平台实现较多收入。由于该等头部投放平台业务量大,但毛利率相对较低,致使泰一指尚整体毛利率下降。
3)数据迭代成本增加导致数据营销业务毛利率下降
泰一指尚数据营销业务前期毛利高,主要系一方面复用了运营商数据,另一方面客户需求也以标准数据居多,但随着互联网营销模式的不断创新,互联网营销服务呈现出多元化变化,消费者对各行业的需求随疫情表现出不同的弹性,数据方面迭代加速,导致 2020 年度采购成本上升,数据营销业务毛利率下降。
(三)年审会计师意见年审会计师认为,互联网广告业务和数据营销业务的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主要媒介资源采购渠道及成本有所变化,2020 年向抖音平台、腾讯平台和今日头条平台的采购进一步增加,同时与快手平台建立了合作;前五大客户销售变化情况发生变化主要系互联网广告行业整体环境发生显著
变化、以及疫情的影响等使泰一指尚主要客户群体发生了变化;报告期泰一指尚互联网广告业务和数据营销业务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国家政策支持以及技术进
步促进互联网广告行业快速发展、泰一指尚积极抢占市场资源以及积极拓展新客户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本期互联网广告业务和数据营销业务毛利率下滑主要受
行业毛利率下滑、数据迭代成本增加、泰一指尚目前发展阶段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具有合理性。
问题 2.年报显示,公司 2020 年 9 月 7 日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杭州卡赛 85%股权,增资金额 2000 万元,形成商誉 1561 万元,杭州卡赛主要从事运营商卡号推广业务,自购买日至期末实现营业收入 4007.67 万元,实现净利润-1320.95 万元。此外,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杭州卡赛、上海弥杉向杭州卡赛原股东金双双拆借资金 233.46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杭州卡赛成立时间、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主要业务情况、增资前股东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2)运营商卡号推广业务的具体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方式,并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结合杭州卡赛收购时的评估预测指标与实际财务数据
的差异情况,说明杭州卡赛并表后即出现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收购时评估及定价是否公允;(4)公司向金双双拆借资金的原因、期限及利率,截止目前的清偿状况,是否存在其他潜在利益安排。请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杭州卡赛成立时间、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主要业务情况、增资前股东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杭州卡赛成立时间、主要业务情况杭州卡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卡赛)系由自然人金双双、陈水玲共同投资设立,于 2014 年 6 月 4 日成立。
杭州卡赛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日用百货销售;
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区块链
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通信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企业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日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办公用品销售;卫生
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药品批发;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保健食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
目前主要业务:有品牌营销推广服务和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两类,其中品牌营销推广服务目前在逐渐减少,主要发展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两类业务内容如下:
品牌营销推广服务:主要包括为品牌方制作广告并通过第三方平台如 KOL(微博大 V、UP 主、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平台(如淘宝、微博、微信、快手、抖音)、或在其自有社交平台进行发布;社交账号代运营服务,即代理运营品牌方的微博、微信公众账号;品牌平台建设,即按品牌方要求制作的小程序、官网页面设计、5H等软件设计。
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杭州卡赛在其互联网及社交平台渠道推广通信运营商(移动、联通、电信)号卡、套餐、流量包等,相关服务提供后,根据运营商考核结果及结算标准收取销售手续费、补贴费用或服务费,按照运营商提供的结算单确认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收入。
2、杭州卡赛(含其子公司上海弥杉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弥杉)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元:元项 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流动资产 82653301.23 48152046.58 9849124.40
非流动资产 231117.04 232336.14 342694.34
资产总额 82884418.27 48384382.72 10191818.74
流动负债 86965374.80 56429324.82 21308993.63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 86965374.80 56429324.82 21308993.63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80956.53 -8044942.10 -11117174.89
营业收入 75827524.99 53526348.46 25822913.56
营业成本 69120492.38 60871947.65 28239078.30
营业利润 3964765.57 -16927767.39 -11381157.72
净利润 3964765.57 -16927767.21 -11340938.31
注:杭州卡赛 2019 年度及 2021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2019 年度,杭州卡赛主营业务为品牌营销推广服务,整体规模较小,2019年处于业务转型期,杭州卡赛逐步减少品牌营销推广服务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年营业收入,加之人员薪酬、平台研发等费用等固定成本未有减少,杭州卡赛 2019 年度亏损较大。
2020 年度第二季度开始,杭州卡赛开始介入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业务,进一步减少品牌营销推广服务,基于 2020 年度杭州卡赛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处于初始发展阶段,收入规模较小,同时如本问询函回复二(三)2 所述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前期投入成本较大而收入分期确认,杭州卡赛 2020 年度未实现盈利。
2021 年 1-3 月,随着泰一指尚增资,得益于资金上的大力支持,杭州卡赛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收入实现大幅增长,财务状况好转,净利润扭亏为盈。
3、增资前股东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泰一指尚增资前杭州卡赛股东及出资比例为: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比(%)
金双双 58.9116 58.9116
翁舟波 38.9114 38.911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壹点投资管理合伙
1.0885 1.0885企业(有限合伙)[注]
浙江华睿控股有限公司 1.0885 1.0885
合 计 100.00 100.00
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壹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自然人金双双、王芳共同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分别为 95%、5%通过查询相关工商信息,上述股东与浙江富润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运营商卡号推广业务的具体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方式,并说明是否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运营商卡号推广业务的具体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方式
(1)运营商卡号推广业务的具体业务模式运营商卡号推广业务系为通信运营商联通、移动、电信在多种社交平台(如快手、抖音、滴滴等)销售手机号码卡及套餐并根据所销售卡的数量及后续留存率等考核条件收取一定比例的渠道服务费。具体业务类型有:
1)运营商增量业务
根据运营商号卡业务为号卡拉新业务,运营商根据代理商每月发展的号卡用户进行渠道评定,给予每张发展后的号卡进行结算,代理方通过各类线上线下渠道收集用户信息,提交给运营商使其发卡配送,后续通过运营商与代理商共同维护发展的用户。
2)运营商存量业务
即套餐办理业务,根据运营商配置的套餐办理通道,代理商进行封装,对其套餐包进行线上线下推广,促进用户办理套餐流量包。
(2)运营商卡号推广业务收入确认方法
公司在其互联网及社交平台渠道推广通信运营商号卡、套餐、流量包等,相关服务提供后,根据运营商考核结果及结算标准收取销售手续费、补贴费用或服务费,按照运营商提供的结算单确认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收入。
每个运营商对各类业务均约定具体的结算规则,在每月推广服务提供后,运营商次月初根据办新卡或者各类套餐的人数、用户在网或者套餐使用情况等按照约定的结算规则统计并结算当月应与杭州卡赛结算的服务费。根据结算规则,杭州卡赛可在推广完成后的数月内根据用户在网情况或者套餐使用情况以及套餐金额等与运营商结算推广服务费。
因该收入结算方式涉及到预估后续数月内用户在网或者套餐使用情况,由于在推广服务完成时较难准确预计该推广服务后续数月可能实现的收入,因此对于该类业务按照运营商实际结算的服务费金额确认收入,对于后续数月可分享的收益不进行暂估确认,待后续运营商实际结算时予以确认。
2、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关于收入确认时点/时段的规定:
“第十一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一) 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二) 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三) 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具有不可替代用途,是指因合同限制或实际可行性限制,企业不能轻易地将商品用于其他用途。
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是指在由于客户或其他方原因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并且该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杭州卡赛提供的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在推广完成、相关用户办理了号卡或者套餐业务后,相关的推广服务即完成,即可以为运营商带来经济利益,因此不满足收入确认时段法的三个条件,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同时,因该运营商号卡推广业务的收入系在后续数月内根据用户在网或者套餐使用情况等
因素及约定的结算规则结算服务费收入,属于存在可变对价的交易合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十六条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企业应当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由于杭州卡赛的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收入系在推广服务完成后数月内根据
用户在网或者套餐使用情况等因素及约定的结算规则结算服务费收入,而在推广服务完成时,后续用户在网或者套餐使用情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果将全部收入进行暂估,后续可能会发生重大转回的情况,不满足可变收入确认条件,因此对于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业务按照运营商实际结算的服务费金额确认收入,对于后续数月可分享的收益不进行暂估确认,待后续运营商实际结算时予以确认。
综上,杭州卡赛的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运营商提供的结算单确认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结合杭州卡赛收购时的评估预测指标与实际财务数据的差异情况,说明杭州卡赛并表后即出现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收购时评估及定价是否公允
1、杭州卡赛收购时的评估预测指标与实际财务数据的差异情况杭州卡赛在收购时点未委托外部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增资价格系双方通过商业谈判进行确定,因此无相关评估预测指标。
2、杭州卡赛并表后即出现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如本问询函回复二(二)1(2)所述,杭州卡赛的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可在推广服务完成后的数月内按照客户套餐金额、用户在网或者套餐使用情况及结算规则与运营商结算分享服务费收入,由于后续数月用户在网或者套餐使用情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杭州卡赛按照运营商提供的结算单确认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收入,对于后续数月可分享的收益不进行暂估确认,待后续运行商实际结算时予以确认。而杭州卡赛的推广服务则是一次性完成的,相关推广服务的成本在实际发生时一次性确认,因此在推广前期确认成本大于实现收入,同时因 2020 年杭州卡赛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处于初始发展阶段,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加之相关的人员薪酬以及商家入驻平台、号卡管理平台等费用发生额较大,因此导致杭州卡赛并表后即出现亏损。后续随着杭州卡赛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杭州卡赛按月可分享的收益增多,财务状况逐步好转。
综上,杭州卡赛并表后即出现亏损主要系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前期投入成本大而收入分期确认导致,具有合理性。
3、收购卡赛科技的定价及合理性泰一指尚于 2020 年 8 月签订《关于杭州卡赛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协议约定泰一指尚增资 2000.00 万元认缴杭州卡赛新增注册资本 566.6667 万元,占杭州卡赛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85%,增资完成后,卡赛科技成为泰一指尚控股子公司。
泰一指尚投资杭州卡赛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
(1)战略发展需求:泰一指尚基于自身业务的产业链扩展,5G 应用推广发
展与泰一指尚自身业务契合度较高,并且延伸出运营商电信增值服务业务,其中5G号卡业务更是未来 5-10 年的战略布局。
(2)业务契合度高,能够快速发展新业务:杭州卡赛是一家基于客户需求
提供从品牌策划升级、技术开发、运营投放推广到技术支撑的全链路专业服务企业,主要提供品牌营销推广服务和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与泰一指尚目前业务和未来业务的扩展有着很大的锲合度,能够快速的推进运营商 5G应用的战略布局。
(3)线上运营推广能力强:杭州卡赛拥有成熟的线上推广团队,员工超过30人,其中 90%以上为本科学历以上人员,技术人员占比 60%,团队拥有多年的推广服务经验,为众多行业知名企业提供过服务。
(4)持续迭代的专业完整数据平台:杭州卡赛在 2019年开始不断地投入升
级完善自身的技术平台以及号卡订单管理系统,在 5G 号卡技术平台上已经有了成熟且完善的系统平台,能够快速的反应与运营商的合作。
(5)与三大运营商签署了业务合作协议:杭州卡赛在 2019 年下半年就基于
自身成熟的运营推广能力扩展了运营商增值服务业务,并与三大运营商均战略性的签署了互联网线上代理合作协议,公司在 5G 应用服务上具有一定的行业内竞争优势和专业性竞争优势。收购杭州卡赛能使泰一指尚直接扩展 5G 应用的推广,并承接性的与三大运营商建立深度的合作关系。
(6)业绩承诺:泰一指尚收购完成后,杭州卡赛承诺 2021 年完成净利润
1000 万元。
泰一指尚基于自身产业链的扩展布局,针对杭州卡赛的实际情况,结合团队、客户、技术以及对未来的财务预期,双方通过商业谈判,对杭州卡赛投后估值为2353 万元,因此泰一指尚出资 2000 万元增资杭州卡赛,取得其 85%的股权,具有合理性。
(四)公司向金双双拆借资金的原因、期限及利率,截止目前的清偿状况,是否存在其他潜在利益安排
1、向金双双拆借资金的原因、期限及利率杭州卡赛系由自然人金双双、陈水玲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于 2014 年 6月4日成立。经历次股权变更后,在泰一指尚增资前,杭州卡赛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比(%)
金双双 58.9116 58.9116
翁舟波 38.9114 38.911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壹点投资管理合伙企
1.0885 1.0885业(有限合伙)
浙江华睿控股有限公司 1.0885 1.0885
合 计 100.00 100.00
在泰一指尚增资前,因杭州卡赛的业务推广需要较多资金,杭州卡赛自有资金不足需向外部融资以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金双双作为杭州卡赛的控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在杭州卡赛融资条件受限的情况下,由控股股东金双双向杭州卡赛出借 1000.00 万元,借款期限 2018年 1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借款年利率为 8%。
上海弥杉系杭州卡赛的全资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成立,注册资本50 万元,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美术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礼仪服务。上海弥杉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同样存在自有资金不足需向外部融资的情况,金双双作为上海弥杉母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经协商由金双双向上海弥杉出借 1000.00 万元,借款期限 2017 年 6 月 1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借款年利率为 8%。
商业银行三至五年贷款基准利率 4.75%,放贷利率上限为基准利率的 1.9倍。
经对比杭州卡赛及其子公司上海弥杉向自然人股东的借款利率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不存在显著差异。
2、向金双双拆借款的偿还情况2018年5月-2020年8月,杭州卡赛陆续向金双双借入资金1222.358万元,并于 2018 年 5 月-2020 年 11月陆续归还全部借款本金,按照借款金额及实际占用时间计算拆借款利息 46.58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尚未支付。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该利息已全部支付。
2017 年 7月-2017 年 8月,上海弥杉陆续向金双双借入资金 538.18 万元,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已陆续归还 395.36万元,尚有本金 142.82万元未归还;
按照借款金额及实际占用时间计算拆借款利息 44.05 万元尚未支付。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该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偿还。
综上,杭州卡赛及上海弥杉向金双双拆借资金均发生在泰一指尚增资杭州卡赛前,主要系杭州卡赛及上海弥杉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向自然人股东发生的借款,借款利率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且在泰一指尚增资后未发生新的借款,因此该借款系杭州卡赛及上海弥杉正常的筹资行为,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五)年审会计师意见
年审会计师认为,杭州卡赛增资前股东情况及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运营商卡号推广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杭州卡
赛在收购时点未委托外部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增资价格系双方通过商业谈判进行确定,因此无相关评估预测指标,收购定价系双方商业谈判的结果,与双方对杭州卡赛的投后估值一致,具有公允性;杭州卡赛并表后即出现亏损主要系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前期投入成本大而收入分期确认导致,具有合理性。
问题 3.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为 11.44亿元,同比增长 9.49%,占总资产比例为 31.01%;同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39 亿元,同比下滑 2.88%。
当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797.36万元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976.86万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179.50 万元。请公司分业务补充披露:(1)应收账款的构成、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及比例,结合各业务经营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增幅远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2)前五大应收账款对象、金额与账龄情况;(3)结算政策与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各业务板块下,客户的回款情况与信用政策是否一致;(4)结合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情况、业务特点、回款周期、历史逾期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的合理性,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审慎合理。请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 应收账款的构成、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及比例,结合各业务经营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增幅远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1、应收账款的构成、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及比例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分业务应收账款的构成、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元2020.12.31 2019.12.31
业 务 计提 计提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 (%)
纺织业 42604102.80 2187822.62 5.14
金 属 制 品
47574521.41 2380311.27 5.00业
光伏电力 66919.57 3345.97 5.00
口 罩 销 售
及 其 他 业 204178.38 10208.92 5.00务
互 联 网 广
1188216807.20 70212461.25 5.91 1021356758.91 62452094.16 6.11
告、数据营销业务
电商业务 8868641.17 44343.21 0.50
运 营 商 号
卡 推 广 服 16760001.12 83800.01 0.05务
其他收入 8250.00 412.50
合 计 1214057877.87 70351225.89 5.79 1111602302.69 67023574.02 6.03
注:上述数据已考虑分业务之间应收账款的抵销2、2020 年度各类业务收入及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应收账款增幅远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
单位:元营业收入 应收账款
业务 应 收 账
2020 年度/ 增 长 率
类别 2019 年度 2020.12.31 2019.12.31 款 增 长
2020 年 1-9月 (%)率(%)纺织业
420118700.17 667683756.38 -37.08 42604102.80 -100.00
[注]金属
制品业 471875044.01 733466302.15 -35.67 47574521.41 -100.00
[注]光伏电
713659.85 923235.32 -22.70 66919.57 -100.00
力[注]口罩
18414618.94 100.00 204178.38销售互联网
广告、2047618702.67 1680212989.49 21.87 1188216807.20 1021356758.91 16.34数据营销业务
电商 100.0
9134768.20 8868641.17 100.00
业务 0运营商
100.0
号卡推 37954076.09 16760001.12 100.000广服务
技术 100.0
94339.63 100.00
服务 0其他
33147337.25 46850809.66 -29.25 8250.00 100.00收入
合 计 3039071246.81 46850809.66 -2.88 1214057877.87 1111602302.69 9.22
[注]经 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向控股股东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31544.86 万元的价格转让子公司浙江富润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润印染)
46%股权及浙江富润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润纺织)51%股权。富润印染、富润纺织已于 2020年 9 月 29 日在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本期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富润印染、富润纺织的股权,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富润印染及其下属子公司富润贸易、明贺钢管和数码科技以及富润纺织及其下属子公司再生源公司和新能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因此纺织业、金属制品业、光伏电力业务营业收入 2020 年度所列数据为 2020 年 1-9 月数据,同时,因上述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因此 2020 年 9月末应收账款余额予以转出。
由上表可见,公司 2020 年应收账款增幅远高于营业收入增幅,主要系公司传统业务板块剥离,纺织业、金属制品业、光伏电力业务自 2020 年 10月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因此总体营业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而该部分传统业务应收账款余额相对偏小,因此应收账款余额转出较少。2020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系泰一指尚互联网广告业务、数据营销业务所形成,该类业务 2020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度增长 21.87%,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长 16.34%,应收账款增幅小于营业收入增幅,2020 年度回款情况较好。
(二)分业务前五大应收账款对象、金额与账龄情况
1、互联网广告业务、数据营销业务单位:元占应收账款余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6 个月内 6-12 月
额的比例(%)拉萨美娱传媒有
163561940.00 13.47 3397396.00 106237800.00 57324140.00限公司西藏蓝韵广告有
97431825.19 8.03 1759409.26 69159600.00 28272225.19限公司浙江英图信息科
82597292.61 6.80 412986.46 82597292.61技有限公司北京凌众时代广
78277937.46 6.45 391389.69 78277937.46告有限公司浙江文锦信息技
69788943.02 5.75 1367640.45 47151260.00 22637683.02术有限公司
小 计 491657938.28 40.50 7328821.86 383423890.07 108234048.21
2、口罩销售及其他业务单位:元占应收账款余额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的比例(%)
诸暨市欧宇进出口有限公司 179089.38 0.01 8954.47 179089.38
浙江省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13075.00 653.75 13075.00
诸暨市交投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6000.00 300.00 6000.00
诸暨市华冠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8250.00 412.50 8250.00
浙江创格科技有限公司 3750.00 187.50 3750.00
小 计 210164.38 0.01 10508.22 210164.38
3、电商业务单位: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6 个月内 6-12 月
比例(%)杭州蓝晶互动计
8790000.00 0.72 43950.00 8790000.00算机有限公司杭州蔻蔻安电子
商务有限责任公 51409.40 257.05 51409.40司
抖音平台 20723.90 103.62 20723.90湖州贝丽服饰有
6507.87 32.54 6507.87限公司
小 计 8868641.17 0.72 44343.21 8868641.17
4、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单位:元占应收账款余额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6 个月内 6-12 月
的比例(%)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15945031.01 1.31 79725.16 15945031.01销售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
公司重庆市南川区分公 297600.77 0.02 1488.00 297600.77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431607.00 0.04 2158.04 431607.00湖南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
43221.15 216.11 43221.15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
16550.00 82.75 16550.00公司长沙分公司
小 计 16734009.93 1.37 83670.06 16734009.93
(三)结算政策与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各业务板块下,客户的回款情况与信用政策是否一致
1、纺织业、金属制品业及光伏电力等传统业务
(1)纺织业
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客户根据合同约定的信用期支付款项。一般客户要求钱货两清,对规模客户信用期放宽至 3 个月 ,外销客户根据合同约定的信用期付款。客户超过信用期,业务员按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利息。
(2)金属制品业
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客户根据合同约定的信用期支付款项。对公司大部分客户要求款到再发货;对大客户按合同约定付款,信用期 1-6个月;对外销客户先打定金,信用证结算。应收款由业务员跟踪负责回收,如有客户违约相应扣除业务员业务费,直到收回应收款。
(3)光伏电力
诸暨富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诸暨市供电局签订购售电合同,根据供电局每月提供的电表抄表数,开具发票,次月收款。
公司纺织业、金属制品业及光伏电业等传统业务已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转让给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 2020 年 10 月 1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期末该类业务应收账款余额已全部转出。
2、互联网广告业务、数据营销业务
(1)结算政策
互联网广告业务:公司承接业务后按照不同的收入模式进行结算;1) 按推广投放实际效果计费模式;2) 按推广方向位置展示时间计费模式;3) 按下载量模式;4) 按用户有效点击计费模式;5) 按广告每显示 1000 次进行计费模式结算;6) 按实际销售产品数据量或所获的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费结算。
数据营销业务:与客户签订数据服务合同或者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服务合同等,一般合同中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期限、验收条款等相关内容。公司提供营销数据分析服务后,对于合同中约定需经客户验收的在取得客户验收报告后确认营销数据分析服务收入,对于合同中约定服务期限的按照服务期限分期确认营销数据分析服务收入。针对电子商务服务收入的具体确认标准为: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经购货方签收后确认电子商务服务收入。
泰一指尚互联网服务业务的主要客户信用期一般为 3-6 个月,与行业惯例一致。但实际因泰一指尚目前仍处于业务快速发展中,客户资源、业内口碑等仍处于积累阶段,鉴于维护客户关系的需要,对于信用良好的长期合作客户,泰一指尚适当延长其信用期,使得部分客户实际收款周期延长至 6-12 个月,信用期的延长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营业收入的增长。
(2)期后回款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互联网广告业务、数据营销业务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188216807.20 元,期后已回款 539788539.87 元,回款比例 45.43%,符合公司信用政策。
(3)主要客户结算政策、销售情况及期后回款
单位:元期后回款金额占应
单 位 2020 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 账龄 期后回款金额 收账款余 信用政策简述
名称 营业收入(含税)额的比例
(%)
6 个 对方应于接受信息
106237800.00
拉 萨 月内 服务后全额支付该
美 娱 笔订单服务费用,收传 媒 219984940.00 116966327.81 71.51 到款项 10 日内开具
有 限 6-1257324140.00 发票。根据客户合作月
公司 量情况,给予一定的信用期延期。
6 个 双方核对上个结算
69159600.00月内 周期内结算数据及
西 藏 金额无误后 2 个工作
蓝 韵 日开具发票,对方收广 告 152559270.00 78105165.19 80.16 到发票及对账单起
有 限 6-1228272225.19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
公司 月 款项。根据客户合作量情况,给予一定的信用期延期。
浙 江 项目执行完毕后 30
英 图 6 个 日内支付款项,金额99178892.61 82597292.61 22883000.00 27.70
信 息 月内 以项目结算单为准。
科 技 根据客户合作量情
有 限 况,给予一定的信用公司 期延期。
根据双方框架协议,按项目每月投放数
北 京据,双方核对确认凌 众后,在收到开具同等时 代 6 个
124146260.53 78277937.46 16891816.88 21.58 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广 告 月内
5 个工作日内支付款
有 限项。根据客户合作量公司情况,给予一定的信用期延期。
双方在次月的第 5 个
6 个
47151260.00 工作日内对上月数月内
浙 江 据进行核对并确认,文 锦 双方盖章确认结算
信 息 单后开具发票,对方101428943.00 23523158.28 33.71
技 术 在收到发票后 30 个
有 限 22637683.02 工作日内付清款项。
月
公司 根据客户合作量情况,给予一定的信用期延期。
小 计 697298306.14 491657938.28 258369468.16 52.55
3、电商业务
(1)结算政策
电商业务分为电商代运营服务、电商代理销售和电商自营销售三种模式:泰一指尚电商代运营业务结算周期一般为 3 个月,与行业惯例一致。在实际操作中,鉴于电商代运营业务系泰一指尚本期发展的新业务,部分事项尚在协商中,因此期末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收回款项,截至本询问函回复日,款项已基本收回。
泰一指尚子公司诸暨泰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期新增的电商代理销售业务
按照合同约定采用预收款或者在收到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 1 个工作日内支付
款项的方式,账期较短,期末无应收账款,实际执行与合同约定一致。泰一指尚子公司杭州泰一电商有限公司的电商代运营业务及电商自营销售业务 2020 年仅
有零星收入,其中电商代运营业务结算周期在 3个月以内,与行业惯例一致,实际执行基本一致;电商自营销售业务 2020 年仅有零星直播带货销售业务,金额较小,未签订合同予以约定,因金额较小,部分未及时与相关平台结算。
(2)期后回款26
2020 年 12 月 31日,公司电商业务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8868641.17 元,期后已回款 8639750.82 元,回款比例 97.42%,符合公司信用政策。
(3)主要客户结算政策、销售情况及期后回款
单位:元期后回款金
2020 年度 额占应收账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账龄 期后回款金额 信用政策简述
营业收入(含税) 款余额的比例(%)双方对结算对账单确认无误后每月杭州蓝晶互
6 个 30 日前(含当日),动计算机有 8790000.00 8790000.00 8568905.00 97.48月内 甲方应向乙方指定限公司账户支付上月直播代运营服务费乙方应在发生当月的月末对当月实际销售金额进行统计杭州蔻蔻安
6 个 并通知甲方进行核
电子商务有 51409.40 51409.40 51409.40 100.00月内 对,双方确认无误限责任公司
后签订结算单,并在次月 15 个工作日内付款零星直播带货销售
6 个 业务,金额较小,抖音平台 20723.90 20723.90 19436.42 93.79月内 未签订合同予以约定
直播服务费收入,湖州贝丽服 6 个
6507.87 6507.87 金额较小,暂未签饰有限公司 月内订合同予以约定
小 计 8868641.17 8868641.17 8639750.82 97.42
4、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
(1)结算方式
泰一指尚子公司杭州卡赛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系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三大运行商合作,一般次月结算服务费收入并收款,账期较短,实际执行基本与合同约定一致。
(2)期后回款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6760001.12 元,期后已回款 16760001.12 元,回款比例 100.00%,符合公司信用政策。
(3)主要客户结算政策、销售情况及期后回款
单位:元期后回款金
单位 2020 年度 额占应收账
应收账款余额 账龄 期后回款金额 信用政策简述
名称 营业收入(含税) 款余额的比例(%)次月结算上月的
中 国 移 服务费,双方核对动 通 信 无误后,移动通知6 个
有 限 公 43432956.01 15945031.01 15945030.59 100.00 杭州卡赛开票,收月内
司 销 售 到发票后支付相
分公司 关款项,一般在一个月以内
中 国 联
合 网 络联通在收到杭州卡
通 信 有
6 个 赛开具的发票后支
限 公 司 297600.77 297600.77 297600.77 100.00月内 付渠道拓展费用,一重 庆 市般在一个月以内
南 川 区分公司业务代理费用数据
中 国 电
经双方核对后,杭州信 股 份
6 个 卡赛开票,电信在收有 限 公 431607.00 431607.00 431607.00 100.00月内 到发票后 20 个工作
司 湖 南日内支付业务代理分公司费用
中 国 联
次月 10 日前提出核
合 网 络
对上一账期服务费,通 信 有 6 个
806146.06 43221.15 43221.15 100.00 无误后杭州卡赛开
限 公 司 月内具发票;联通在收到
浙 江 省
发票后 15 日内支付分公司
中 国 联杭州卡赛应及时提
合 网 络供发票,联通在收到通 信 有 6 个
16550.00 16550.00 16550.00 100.00 票后及时结算和发
限 公 司 月内放服务费,一般在一长 沙 分个月以内公司
小 计 44984859.84 16734009.93 16734009.93 100.00
5、口罩销售及其他业务公司口罩销售在上半年疫情期间一般要求客户先预付一定比例的款项,发货前支付余款;下半年口罩畅销期过后对部分客户转为发货后收款。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小,与公司的结算政策基本相符。
(四)结合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情况、业务特点、回款周期、历史逾期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的合理性,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审慎合理1、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
(1)纺织印染、无缝钢管、光伏电力及口罩销售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组合
单位:元2020.12.31 2019.12.31
账 龄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 (%)
1年以内 212428.38 10621.42 5.00 89837025.02 4491851.24 5.00
1-2年 48100.36 4810.04 10.00
2-3年 355782.04 71156.40 20.00
4-5年 117.29 46.92 40.00
5年以上 4519.07 3615.26 80.00
小 计 212428.38 10621.42 5.00 90245543.78 4571479.86 5.07
(2)互联网广告业务、数据营销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组合
单位:元2020.12.31 2019.12.31
账 龄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 (%)6个月
885855966.77 4429279.82 0.50 568290524.95 2841452.63 0.50以内
206609099.59 10330454.98 5.00 354774592.43 17738729.62 5.00个月
1-2年 73783264.14 34170066.41 46.31 54700454.14 10807635.81 19.76
2-3年 7302289.31 6616472.65 90.61 25053822.58 12526911.29 50.00
3年以上 14666187.39 14666187.39 100.00 18537364.81 18537364.81 100.00
小 计 1188216807.20 70212461.25 5.91 1021356758.91 62452094.16 6.11
(3)电商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组合
单位:元29
2020.12.31 2019.12.31
账 龄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 (%)
6 个月以
8868641.17 44343.21 0.50内
小 计 8868641.17 44343.21 0.50
(4)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形成的应收账款组合
单位:元2020.12.31 2019.12.31
账 龄 计提 计提比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例(%)
(%)
6 个月以
16760001.12 83800.01 0.50内
小 计 16760001.12 83800.01 0.50
2、各类业务 2016-2020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回收期和同比变动情况
(1)纺织印染、无缝钢管、光伏电力及口罩销售业务
单位:元2020年 12 月 31
项 目 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2 月 31日 2016 年 12月 31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日/2016 年度
应收账款余 83014031.09
90245543.78 61683895.92 72627432.17 56603963.49额(元) [注 1]应收账款增
-8.01% 46.30% -15.07% 28.31% -31.64%长率平均应收账
86629787.44 75964719.85 67155664.05 64615697.83 51902986.77
款余额(元)
营 业 收 入 944269360.22
1448924103.51 1438620959.43 1236683005.75 857697691.89
(元) [注 2]营业收入增
-34.83% 0.72% 16.33% 44.19%长率应收账款周
14.53 19.07 21.42 19.14 16.53转率同比变动情
-23.80% -10.96% 11.93% 15.82%况应收账款平
25.11 19.14 17.04 19.07 22.09均收回期同比变动情
31.24% 12.31% -10.66% -13.66%况[注 1]为便于计算应收账款回收期等指标,2020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包含富润印染(含其子公司)、富润纺织(含其子公司)2020 年 9 月底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时转出的应收账款余额82801602.71 元。2020 年末财务报表列示的纺织印染、无缝钢管、光伏电力及口罩销售业务应收账款余额为 212428.38 元
[注 2]纺织印染、无缝钢管、光伏电力业务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转让给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因此纺织印染、无缝钢管、光伏电力业务营业收入只包含 2020 年 1-9 月数据
由上表可见,公司纺织印染、无缝钢管、光伏电力及口罩销售业务的应收账款回收期都在 1 个月以内,款项回收比较及时。2017-2019 年该部分业务应收账款回收期比较稳定,基本在 19 天左右,2020 年 1-9 月回收期有所延长,主要系公司一般在年底会加大催款力度,第四季度款项回收情况一般好于前三季度,因此纺织印染、无缝钢管、光伏电力业务 2020 年 9 月底应收账款余额相对较高,整体款项回收期延长,但总体仍控制在 1 个月以内。
(2)互联网广告业务、数据营销业务
2020 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 年 12月 31日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应收账 款余额
1188216807.20 1021356758.91 868689981.94 562599328.77 413076691.57
(元)
应收账款增长率 16.34% 17.57% 54.41% 36.20%平均应收账款余
1104786783.06 945023370.43 715644655.36 487838010.17 344658794.49额(元)
营业收入(元) 2047618702.67 1680212989.49 1325996818.50 685211860.36 536679682.83
营业收入增长率 21.87% 26.71% 93.52% 27.68%
应收账款周转率 1.85 1.78 1.85 1.40 1.56
同比变动情况 4.24% -4.04% 31.92% -9.96%应收账款平均收
196.93 205.29 196.99 259.86 233.97回期
同比变动情况 -4.07% 4.21% -24.19% 11.06%
由上表可见,2017 年至 2018 年泰一指尚互联网广告业务、营数据营销业务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呈上升趋势,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整体呈下降趋势。2019年度虽应收账款周转率较 2018 年有所下降,但较 2016 年及 2017 年仍有较大幅度上升。同时2019年度泰一指尚营业收入增长26.71%,应收账款余额增长17.57%,应收账款增速低于营业收入增速。2020 年度虽然应收账款余额进一步增大,但同时 2020 年度泰一指尚营业收入增长 21.87%,应收账款余额增长 16.34%,应收账款增速低于营业收入增速,应收账款周转率较 2019 年度有所上升,应收账款平均收回期下降。由此可见,自 2018 年起泰一指尚整体应收账款回款趋于好转,近三年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基本保持一致,2020 年应收账款回收期较 2019 年略有减少。
结合互联网广告业务、数据营销业务应收账款余额和实现营业收入情况,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泰一指尚互联网广告业务、数据营销业务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分别为 233.97 天、259.86 天、196.99天、205.29 天和 196.93 天,主要系泰一指尚实际给予部分客户 6-12 个月的付款信用政策所致。
从历史收款情况来看,互联网广告业务、数据营销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部分客户回款出现逾期,账龄超过 1 年,但公司通过各种催收方式,账龄 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大部分仍可以收回。对于少部分账龄 1年以上、且有迹象表明款项收回可能性较小的应收账款,已考虑单项计提特殊坏账准备。2020 年 12 月 31 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
单位:元计提比例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
重庆赢睿达数字技 预 计 款 项
29768600.00 1-2 年 29768600.00 100.00
术有限公司 无法收回
中电智讯(北京) 预 计 款 项
5930656.00 2-3 年 5930656.00 100.00
科技有限公司 无法收回杭州探索文化传媒
预 计 款 项有限公司(以下简 1361359.40 3 年以上 1361359.40 100.00无法收回称探索传媒)
小 计 37060615.40 37060615.40 100.00
(3)电商业务及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
单位:元电商业务 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元) 8868641.17 16760001.12
营业收入(元) 9134768.20 37954076.09
应收账款周转率 2.06 4.53
应收账款平均收回期 177.18 80.59
注:公司电商业务主要系第四季度发展起来的新业务,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系 2020 年 9 月纳入合并范围的新业务,无上年同期可比数电商业务及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均系 2020 年发展起来的新业务,其中电商业务中的电商代理销售及电商自营销售采用预收款或者在收到全部货物并验收
合格后 1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的方式,账期较短,期末应收账款主要系电商代运营业务形成,该业务结算周期一般为 3个月,但是鉴于电商代运营业务系泰一指尚本期发展的新业务,部分事项尚在协商中,因此期末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收回款项,期后已基本收回。
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与三大运营商合作,款项一般次月结算后收回,账期较短。上述应收账款回收期 80.59 天,一方面该类收入自 2020 年 9月纳入合并范围,在计算应收账款回收期时未换算为全年收入,另一方面第四季度该业务快速发展,期末余额主要系结算的 12 月服务费尚未收回,实际回收期基本在 1 个月以内。
3、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合理,坏账准备计提审慎合理从公司分业务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来看:2020 年末公司口罩销售等业务形成应收账款余额仅有 212428.38 元,账龄均为 1年以内。2020 年末应收账款主要系泰一指尚互联网广告业务、数据营销业务、以及新增电商业务、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形成。
对于互联网广告业务、数据营销业务、以及新增电商业务、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形成的应收账款,从账龄来看,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该类应收账款余额 1213845449.49 元 , 其 中 账 龄 6 个 月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为911484609.06 元,占该类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 75.09%,符合泰一指尚与主要客户合同约定的 3-6 个月的付款信用政策,账龄 6-12 个月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06609099.59 元,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 17.02%,符合泰一指尚为维护客户关系,给予部分客户延长至 6-12 个月的付款信用政策。账龄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 1118093708.65 元,占比 92.11%。账龄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 95751740.84 元(含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账龄 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 55452726.45 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57.91%,且从账龄分布来看,2020 年末 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增加,6-12 个月、1-2年、2-3年、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有所下降。
同时,通过会计师核查泰一指尚 2020 年度收款情况,大部分客户能在泰一指尚合同约定信用期或实际给予客户的信用期内予以付款,且泰一指尚前期未发生坏账损失和经营索赔等情况,故泰一指尚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总体可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已按制定的政策足额计提。
(五)年审会计师意见
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 2020 年应收账款增幅远高于营业收入增幅,主要系公司传统业务板块剥离,纺织业、金属制品业、光伏电力业务自 2020 年 10 月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所致;各业务板块下,大部分客户的回款情况与信用政策基本一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合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已按制定的政策足额计提。
问题 4.年报显示,泰一指尚原业绩承诺期为 2016-2018年并完成了业绩承诺。
2018 年 11 月 26 日,业绩承诺方江有归、付海鹏签订协议自愿追加 2019 年、2020 年两年业绩承诺,为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59 亿元、2.07 亿元,而实际分别实现 7538.36 万元、2512.06 万元,泰一指尚盈利能力持续下滑且连续两年未实现业绩承诺。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与江有归、付海鹏达成一致,由二人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 2019 年度业绩补偿款
8361.64 万元。公司未在 2020 年财务报表中确认上述业绩补偿款,截止年报披露日亦未与二人就 2020 年度业绩补偿事宜达成一致,年审会计师对此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标准无保留意见。请公司:(1)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近年来行业发展状况、重组业绩承诺期应收账款的实际回款情况,说明泰一指尚在完成重组业绩承诺后即出现净利润连续两年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请公司财务顾问就泰一指尚前期业绩的真实性发表核查意见;(2)补充披露
2019 年业绩承诺款截至目前的回收情况,并说明未就上述应收业绩补偿款在报表中列报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回款的保障措施,上述业绩补偿款的回收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3)补充披露泰一指尚 2020 年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包括公司是否启动相关工作、是否与业绩承诺补偿方达成一致意见、补偿方式、补偿金额、进度安排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等。
回复:
(一)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近年来行业发展状况、重组业
绩承诺期应收账款的实际回款情况,说明泰一指尚在完成重组业绩承诺后即出现净利润连续两年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请公司财务顾问就泰一指尚前期业绩的真实性发表核查意见
1、近三年泰一指尚财务经营状况单位:元2020 年较 2019 年 2019 年较 2018年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变动 变动
营业收入 2094455629.22 1681071655.90 1329623639.03 413383973.32 351448016.87
营业成本 1930143940.93 1454347307.33 1073668736.84 475796633.60 380678570.49
营业毛利 164311688.29 226724348.57 255954902.19 -62412660.28 -29230553.62
综合毛利率 7.85% 13.49% 19.25% -5.64% -5.76%
期间费用 113359243.65 98646042.10 86497150.39 14713201.55 12148891.71
信用减值损失/
-8904003.95 -36029445.28 -5256499.16 27125441.33 -30772946.12资产减值损失
净利润 35618197.48 86607254.47 144192723.29 -50989056.99 -57585468.8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25120606.45 75383646.54 131957765.75 -50263040.09 -56574119.21包括业绩奖励对
净 利 润 的 影 响
额)
由上表可见,2019 年度泰一指尚营业收入增加,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 2018 年度大幅下滑,主要系 2019 年度综合毛利率下降较多,加之期间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较 2018 年度增加较多,从而导致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 2018 年度减少
5657.41 万元,减少幅度为 42.87%。2020 年度泰一指尚营业收入进一步增加,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 2019 年度大幅下滑,主要系2020 年度综合毛利率进一步下降,加之期间费用较 2019 年度增加以及信用减值损失较 2019 年度减少,从而导致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 2019 年度减少 5026.30 元,减少幅度为 66.68%。
2、泰一指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下降原因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率的下降
近三年泰一指尚收入结构及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互联网营销服务收入 1877882266.84 1516422375.06 1146146695.63营销数据分析服务收
主营业 169736435.83 163790614.43 179850122.87 入务收入
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 37202974.70
其他收入 9134768.20 2342928.10
其他业务收入 499183.65 858666.41 1283892.43
营业收入 2094455629.22 1681071655.90 1329623639.03互联网营销服务成
1815099771.10 1426955371.17 1011426991.30本营销数据分析服务
主营业务成 70899339.46 26667547.10 59308432.32 成本
本 运营商号卡推广服
43634426.72务
其他成本 11220.00 1651170.36
其他业务成本 499183.65 724389.06 1282142.86
营业成本 1930143940.93 1454347307.33 1073668736.84互联网营销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
89.66% 90.21% 86.20%比营销数据分析服务收入占营业收
8.10% 9.74% 13.53%入比
互联网营销服务毛利率 3.34% 5.90% 11.75%
营销数据分析服务毛利率 58.23% 83.72% 67.02%
毛利率 7.85% 13.49% 19.25%
由上表可见,2018-2020 年度,泰一指尚互联网广告业务毛利率呈逐年下降趋势,数据营销业务一直保持较高的毛利水平,但 2019 年度毛利率增长较多,2020年则下降较多。电商业务和运营商号卡推广业务则系 2020年新发展的业务,电商业务 2020 年度毛利率较高,2020 年度公司电商业务收入主要系电商代运营业务以及电商代理销售业务产生。电商代运营业务系为客户提供品牌直播代运营服务,负责运作直播的操作流程,包括达人直播、店铺直播策划与执行、营销活动策划等,按照客户当期直播销售金额和计算比例结算确认服务费收入,相关成本主要系人工成本,本期该业务规模尚小,相关人员兼做其他业务,因此相应的人工成本在相应的期间费用列报;电商代理销售业务:公司根据与第三方电商平台签订的协议采购货物并向电商客户发出货物,于收到第三方电商平台签收单后按照实际应向其收取的款项扣除相关采购货物成本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因此无销售成本,上述原因导致 2020 年度电商业务毛利率较高。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 2020 年度毛利率为负数主要系该业务前期推广成本较高而收入分期确认所致。
泰一指尚总体毛利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尤其是互联网营销服务业务毛利率本期下降较多,主要原因如下:
1)行业毛利率下降
泰一指尚属于互联网营销行业,互联网营销行业经过几年的发展,虽仍保持增长的态势,但行业整体增速放缓,互联网广告市场从追求流量向追求优质流量转型。另外,随着互联网广告媒体端头部化趋势日益明显,前几大媒体渠道平台如腾讯、今日头条、百度信息流、爱奇艺等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媒体资源集中度较高。根据《2019 中国互联网广告发展报告》,2019 年度,中国互联网广告收入 TOP10 由高到低分别为阿里巴巴、字节跳动、百度、腾讯、京东、美团点评、新浪、小米、奇虎 360 和 58 同城,这些企业集中了中国互联网广告份额的 94.85%,较 2018 年同期数据增加了 2.18%,头部效应进一步突显;根据《2020 中国互联网广告数据报告》显示,2020 广告市场份额 TOP10 企业排行榜中,阿里巴巴与字节跳动仍保持前两位,京东、小米仍处第五与第八位,快手挤进前十,位居第六,58 同城跌出前十,百度、美团点评、新浪、奇虎 360 虽仍居前十,但位次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媒体资源集中度仍然较高。与此同时,与媒体资源的集中相比,互联网广告代理服务公司数量大、市场准入门槛较低,竞争格局则较为分散,面对强势品牌主与集中的媒体资源,广告代理公司议价能力不断降低,广告主压价情况严重,而同时头部投放平台的媒体资源采购成本逐年上升,因此导致行业毛利率下滑。
2017 年-2020 年广告代理商在中国发展规模及经营状况如下:
2017 年数 2020 年数 数量同比 2017 年营 2020 年营 营收同比类别量(家) 量(家) 增长 收(亿元) 收(亿元) 增长
本土 40859 46336 13.40% 795.23 888.74 11.76%
跨国 285 324 13.68% 240.87 264.77 9.92%
数据来源:胜三管理咨询由上表可知,2017 年至 2020 年中国本土广告代理商增加了 5477 家,广告代理商增长率超过营收增长率。同时由于泰一指尚面对的客户和供应商基本均是广告代理商,而代理级次越多,各层级的利润空间越少,因此导致泰一指尚互联网广告业务毛利率逐年下降。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
2020 年较 2019 年较
公司名称 业务类型 2020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变 2018 年变
动情况 动情况
利欧股份 营销业务 4.00% 5.42% 11.51% -1.42% -6.09%
蓝色光标 营销业务 6.43% 8.92% 11.72% -2.49% -2.80%
华扬联众 广告业务 12.96% 11.72% 11.54% 1.24% 0.18%
省广集团 广告业务 10.37% 15.10% 14.34% -4.73% 0.76%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8.44% 10.29% 12.28% -1.85% -1.99%互联网营销
泰一指尚 3.34% 5.90% 11.75% -2.56% -5.85%服务(续上表)
2020 年较 2019 年较
公司名称 业务类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变 2018 年变
动情况 动情况网络空间安
67.88% 82.48% 83.21% -14.60% -0.73%全产品
美亚柏科 电子数据鉴
定及信息安 62.22% 71.78% 72.62% -9.56% -0.84%全相关服务软件安全产
拓尔思 73.49% 75.17% 83.73% -1.68% -8.56%品客流分析系
汇纳科技 65.70% 71.97% 80.89% -6.27% -8.92%统软件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67.32% 75.35% 80.11% -8.03% -4.76%
泰一指尚 营销数据分 58.23% 83.72% 67.02% -25.49% 16.70%析服务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互联网营销服务、营销数据分析服务毛利率均呈现下降趋势,泰一指尚除 2019 年度数据营销业务因使用较多 2018 年度采购数据导致毛利率增长外,其余年度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一致。
2)泰一指尚目前发展阶段因素
泰一指尚目前仍处于业务快速发展期,需要不断积累客户资源、提升业内口碑,为抢占资源、占据市场,自 2018 年 8 月开始,泰一指尚开始介入腾讯广告、今日头条和抖音平台相关业务,2019 年度泰一指尚在该等平台相关业务实现营业收入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 2018 年度大幅增加,2020 年度泰一指尚与今日头条、抖音平台的合作进一步加深,通过今日头条以及抖音平台实现收入进一步增加。同时 2020 年 7月开始,泰一指尚正式与快手平台进行合作,在该平台实现较多收入。且该等平台业务业务量大,但毛利率相对较低,导致整体毛利率下降。
3)数据迭代成本增加导致营销收据分析服务毛利率下降
泰一指尚营销数据分析服务前期毛利高,一方面复用了运营商数据,另一方面客户需求也以标准数据为多,随着互联网营销模式的不断创新,互联网营销服务呈现出多元化增长,消费者对各行业的需求随疫情表现出不同的弹性,数据方面迭代加速,导致 2020 年度采购成本上升,因此数据营销业务毛利率下降。
(2)期间费用的增加
泰一指尚 2019 年度期间费用较 2018 年有所增加系 2018 年末泰一指尚应收
帐款指标没有达到要求,浙江富润公司取消对其的业绩奖励冲回原计提的业绩奖励 13123898.34 元及 2019 年度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增加。2020 年度期间费用较2019年度增加主要系2020年度泰一指尚对杭州卡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取得其85%的股权,自 2020 年 9 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导致期间费用有所增加,另外 2020 年度泰一指尚因业务转型从而加大研发投入导致研发费用增加较多。
(3) 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增减变动
1)2019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2019 年度泰一指尚部分客户回款不及时导致部分应收账款无法按期收回,2019 年末账龄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较多,导致 2019 年度按照会计政策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较 2018 年度增加较多。
①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总体情况
2019 年末及 2018 年末,泰一指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2019.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 类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单项计提坏账准
7292015.40 0.71 7292015.40 100.00备按组合计提坏账
1014064743.51 99.29 55160078.76 5.44 958904664.75准备
合 计 1021356758.91 100.00 62452094.16 6.11 958904664.75
(续上表)
单位:元2018.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 类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单项计提坏账准
1361359.40 0.16 1361359.40 100.00备按组合计提坏账
867328622.54 99.84 25786226.25 2.97 841542396.29准备
合 计 868689981.94 100.00 27147585.65 3.13 841542396.29
由上表可知,泰一指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 2018 年末的 3.13%增加至 2019 年末的 6.1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和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均有较大幅度增加。
②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019 年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计提比例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
中电智讯(北京) 预计款项无法收
5930656.00 1-2 年 5930656.00 100.00
科技有限公司 回公司无法正常经杭州探索文化传
1361359.40 3 年以上 1361359.40 100.00 营,与主要人员媒有限公司无法取得联系
小 计 7292015.40 7292015.40 100.00
②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019 年末及 2018 年末,泰一指尚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2019.12.31 2018.12.31 坏账准备
账 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增加金额
6个月以内 568290524.95 2841452.63 615126146.19 3075630.73 -234178.10
6-12 个月 354774592.43 17738729.62 206742998.01 10337149.90 7401579.72
1-2年 48769798.14 4876979.81 28283472.93 2828347.29 2048632.52
2-3年 25053822.58 12526911.29 15261814.17 7630907.09 4896004.20
3年以上 17176005.41 17176005.41 1914191.24 1914191.24 15261814.17
小 计 1014064743.51 55160078.76 867328622.54 25786226.25 29373852.51
由上表可知,2019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中账龄为 6-12 个月、1-2 年、2-3年及 3年以上部分均较 2018 年末坏账准备有所增加,其中 6-12 个月坏账准备增加系泰一指尚对信用良好的长期合作客户信用期延长至 6-12 个月,1 年以上坏账准备的增加系部分客户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泰一指尚已通过加强客户信用调查和分析、完善销售考核制度及应收账款管理办法、采用应收账款保理等措施促使应收账款及时收回。
2)2020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减少
2020 年度泰一指尚账龄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收回较多,2020 年末账龄 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9 年末减少,导致 2020 年度按照会计政策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较 2019年度减少较多。
①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总体情况
2020 年末及 2019 年末,泰一指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2020.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 类
比例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单项计提坏账准
37060615.40 3.05 37060615.40 100.00备按组合计提坏账
1176744516.15 96.95 33279787.48 2.83 1143464728.67准备
合 计 1213805131.55 100 70340402.88 5.80 1143464728.67
(续上表)
单位:元2019.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 类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单项计提坏账准
7292015.40 0.71 7292015.40 100.00备按组合计提坏账
1014064743.51 99.29 55160078.76 5.44 958904664.75准备
合 计 1021356758.91 100.00 62452094.16 6.11 958904664.75
由上表可知,泰一指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 2019 年末的 6.11%下降至 2020 年末的 5.8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增加较多,但是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则减少较多。
③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020 年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计提比例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
重庆赢睿达数字技 预 计 款 项
29768600.00 1-2 年 29768600.00 100.00
术有限公司 无法收回
中电智讯(北京) 预 计 款 项
5930656.00 2-3 年 5930656.00 100.00
科技有限公司 无法收回杭州探索文化传媒
预 计 款 项有限公司(以下简 1361359.40 3 年以上 1361359.40 100.00无法收回称探索传媒)
小 计 37060615.40 37060615.40 100.00
④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020 年末及 2019 年末,泰一指尚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2020.12.31 2019.12.31 坏账准备
账 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增加金额
6 个月以
911444291.12 4557221.45 568290524.95 2841452.63 1715768.82内
6-12 个月 206609099.59 10330454.98 354774592.43 17738729.62 -7408274.64
1-2年 44014664.14 4401466.41 48769798.14 4876979.81 -475513.40
2-3年 1371633.31 685816.65 25053822.58 12526911.29 -11841094.64
3年以上 13304827.99 13304827.99 17176005.41 17176005.41 -3871177.42
小 计 1176744516.15 33279787.48 1014064743.51 55160078.76 -21880291.28
由上表可知,2020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中账龄为 6-12 个月、1-2 年、2-3年及 3年以上部分均较 2019 年末坏账准备减少,主要系泰一指尚 2020 年度回款情况较好,账龄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收回较多。
泰一指尚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2018年度
大幅减少主要系受互联网广告行业竞争激烈、毛利率下降较多以及期间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大幅减少主要系受互联网广告行业毛利率进一步下滑以及期间费用
增加和信用减值损失减少所致,具有合理性。
3、重组业绩承诺期应收账款的实际回款情况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泰一指尚应收账款余额为 86869 万元,其中 2019年泰一指尚收回 2018 年末的应收账款 78442.03 万元,2020 年 1-3 月收回 2018年末的应收账款 5782.30 万元,合计收回 84224.33 万元,未收回 2644.67万元。针对未收回部分的 2644.67 万元应收账款,因客户注销或经营异常或多次催收无果,预计无法收回,因此泰一指尚在 2019 年末针对尚未回收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2072.22 万元,2020 年 3月 31 日对剩余 572.46 万元部分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泰一指尚前期业绩真实性的核查意见
1、前期业绩的整体情况单位:元项 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329623639.03 691101803.88 538767175.46
营业成本 1073668736.84 493262627.01 358155725.53
营业毛利 255954902.19 197839176.87 180611449.93
毛利率 19.25% 28.63% 33.52%
净利润 144192723.29 95276715.95 62595886.4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包括业绩 131957765.75 86672000.65 61532899.49奖励对净利润的影响额)
如上表所示,2016-2018 年度泰一指尚营业收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逐年增长。泰一指尚 2016 年-2018 年业绩相关的财务数据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天健审〔2017〕5144 号、天健审〔2018〕5157 号、天健审〔2019〕468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前期业绩增长的原因
(1)国家政策支持以及技术进步促进行业快速发展
近年来中国互联网广告业呈现稳步发展势态,一方面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国务院、工商总局等相关部委相继发布《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广告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政策全面支持互联网广告业的发展,加快了行业技术创新,引领数字营销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另一方面得益于技术的进步,AI、大数据、智能投放等创新技术的普及应用,5G 网络的推行及智能手机的不断更新,带动了直播、短视频、信息流和社交电商等领域的流量激增,大幅拉低了广告投放门槛,拓宽了广告市场空间。
根据艾瑞咨询 2018 年度中国网络广告核心数据显示,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达到 4844.00 亿元,同比增长 29.20%,且从绝对值来看,中国网络广告产业发展仍旧显示出较好的前景,根据《2020 中国互联网广告数据报告》,中国网络广告产业在 2020年市场规模已破万亿元,达到 10457 亿元。受益于互联网广告行业的快速发展,泰一指尚自 2018 年开始营业收入实现了跨越式增长。
(2)泰一指尚积极抢占市场资源促进营业收入增长
自 2018 年 8月开始,泰一指尚开始介入腾讯广告、今日头条和抖音平台的互联网营销服务业务。2018 年第四季度该等平台业务实现营业收入明显增大,该等平台的业务相比泰一指尚原有业务业务量较大。
(3)泰一指尚信用期的适当延长对营业收入增长的影响
泰一指尚互联网服务业务的主要客户信用期一般为 3-6 个月,与行业惯例一致。但实际因泰一指尚目前仍处于业务快速发展中,客户资源、业内口碑等仍处于积累阶段,鉴于维护客户关系的需要,对于信用良好的长期合作客户,泰一指尚适当延长其信用期,使得部分客户实际收款周期延长至 6-12 个月,信用期的延长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营业收入的增长。
3、审计情况上市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泰一指尚年度财务报表
进行了审计,泰一指尚 2016 年-2018 年业绩相关的财务数据业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分别出具了编号为天健审〔2017〕5144 号、天健审〔2018〕5157 号、天健审〔2019〕468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泰一指尚承诺业绩完成情况出具了天健审〔2017〕1271 号、天健审〔2018〕2182 号、天健审〔2019〕2662 号鉴证报告。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独立财务顾问通过查阅上市公司报告及相关公告、查阅会计师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和业绩承诺审核报告、和有关人员访谈沟通等方式对泰一指尚前期业绩的真实性进行了核查,具体程序如下:
(1)访谈泰一指尚管理层,了解泰一指尚经营业务及收入确认情况;
(2)结合业务类别和客户单位,对业绩承诺期泰一指尚营业收入波动情况进行关注,了解泰一指尚销售情况变化与行业趋势及其自身状况是否吻合;
(3)获取泰一指尚的主要客户合同等,复核会计师的函证,并抽取部分客户进行现场走访;
(4)获取主要客户出具的关于交易真实性《确认函》;
(5)抽取泰一指尚大额销售回款的银行流水,核对回款金额和回款单位;
(6)获取主要供应商的年度框架协议、订单等;
(7)对泰一指尚相关员工进行访谈,了解泰一指尚职工薪酬发放政策的一致性;
(8)获取泰一指尚期间费用明细表,分析期间费用的构成。
5、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独立财务顾问通过查阅公司报告及相关公告、查阅会计师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和业绩承诺审核报告、与有关人员访谈沟通等核查方式,对泰一指尚前期业绩情况进行了核查。泰一指尚 2016 年-2018 年业绩相关的财务数据业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泰一指尚 2016 年-2018 年的业绩具有真实性。
(三)补充披露 2019 年业绩承诺款截至目前的回收情况,并说明未就上述
应收业绩补偿款在报表中列报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回款的保障措施,上述业绩补偿款的回收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关于 2019 年度业绩补偿款的补充约定及回收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江有归、付海鹏签署〈关于自愿追加业绩承诺的承诺函〉之补充约定的议案》:
经公司与江有归、付海鹏友好协商,就补偿事宜达成补充约定:由江有归、付海鹏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 2019 年度业绩补偿款
83616353.46 元。截至问询函回复日,公司尚未收到江有归、付海鹏支付的 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
2、《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监管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关于或有对价的规定:某些情况下,合并各方可能在合并协议中约定,根据未来一项或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购买方通过发行额外证券、支付额外现金或其他资产等方式追加合并对价,或者要求返还之前已经支付的对价。其他情况下(超过购买日后 12 个月的)发生的或有对价变化或调整,应当区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1)或有对价为权益性质的,不进行会计处理;(2) 或有对价为资产或负债性质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属于金融工具,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化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应按该准则规定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资本公积;如果不属于金融工具,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或其他相应的准则处理。
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发布的会计监管工作通讯(2017 年第 1 期)中提到:业绩补偿所形成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计量,不仅要考虑当期标的企业实际利润和承诺利润的差异,还需要充分考虑支付方的信用风险、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剩余业绩承诺期预期利润的风险等。
3、2019 年度业绩补偿款未确认为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回款保障措施公司与江有归、付海鹏签订的业绩补偿条款属于或有对价,且属于金融工具,应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根据上述相关协议约定,因 2019 年度泰一指尚业绩未实现承诺利润,江有归、付海鹏需要补偿公司 83616353.46 元,鉴于截至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业绩补偿款,且未获得补偿款收回的明确付款计划安排,具体回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在充分考虑信用风险后,2020 年度未将 2019 年度未完成业绩补偿款确认为资产。
根据相关约定,江有归、付海鹏应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 2019 年度业绩补偿款,目前尚未到期限。公司将从维护业务稳定长远发展,保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充分考量,督促其履行义务。
(四)补充披露泰一指尚 2020 年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包括公司是否启动
相关工作、是否与业绩承诺补偿方达成一致意见、补偿方式、补偿金额、进度安排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等
泰一指尚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2512.06 万元,较 2020 年度承诺的净利润少 18187.94 万元,实际完成 2020 年度业绩承诺的 12.14%。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
“鉴于此承诺属于自愿追加,并考虑 2020 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精神,公司将与江有归、付海鹏友好协商处理办法。”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尚未就泰一指尚 2020 年度净利润完成情况引致的业绩补偿事宜,与江有归、付海鹏等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尚未启动对江有归、付海鹏的追偿。公司将从维护业务稳定长远发展,保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充分考量,本着对各方负责的原则,尽快与江有归、付海鹏协商处理办法,争取在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前完成该项工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题 5.年报显示,泰一指尚业绩承诺方江有归、付海鹏在报告期内分别减持公司股份 783.35 万股、284.31 万股。前期,相关方曾承诺将履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完毕后所持浙江富润的股权,作为负责收回泰一指尚截至 2018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为扣除已计提坏账损失部分的净额)的担保;在泰一指尚截至 2018 年 12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余额(为扣除已计提坏账损失部分的净额)全部收回前,所持浙江富润之股权不得进行转让。请公司补充披露:(1)泰一指尚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的实际回款时间、对象、回款方式、相关业务内容,并请财务顾问就回款真实性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江有归、付海鹏减持股份获得的资金总额及具体用途,公司对二人在未履行 2019 年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情况下,大额减持公司股份采取的措施,并结合相关回款保障措施,说明公司是否怠于主张自身权益,相关情形是否损害公司利益;(3)请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是否勤勉尽责发表意见,并就前述问题逐一发表意见。
回复:
(一)泰一指尚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的实际回款时间、对象、回款方式、相关业务内容,并请财务顾问就回款真实性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1、截至 2018 年末泰一指尚应收账款余额及账龄分布情况
(1)期末余额
单位:元2018 年 12 月 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 类计提
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867328622.54 99.84 25786226.25 2.97 841542396.29合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组合 867328622.54 99.84 25786226.25 2.97 841542396.29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1361359.40 0.16 1361359.40 10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小计 868689981.94 100.00 27147585.65 3.13 841542396.29
(2)账龄分布情况
1)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单位:元2018 年 12 月 31日
账 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6 个月以内 615126146.19 3075630.73 0.5
6-12 个月 206742998.01 10337149.90 5
1-2 年 28283472.93 2828347.29 10
2-3 年 15261814.17 7630907.09 50
3 年以上 1914191.24 1914191.24 100
合 计 867328622.54 25786226.25 4.06
2)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计提比例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杭州探索文化传媒有限公杭州探索文化
1361359.40 1361359.40 100 司无法正常经营,与主要传媒有限公司人员无法取得联系
合 计 1361359.40 1361359.40 100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泰一指尚应收账款余额 86869 万元,其中账龄 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61512.61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 70.81%;
账龄 6-12 个月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20674.30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23.80%。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除泰一指尚应收杭州探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款项136.14 万元因对方公司无法正常经营、与主要人员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外,其余应收账款均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 2578.62 万元,占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余额的 2.97%。
2、2018 年末应收账款实际回款时间、回款对象、回款方式及相关业务内容
(1)实际回款时间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泰一指尚应收账款余额为 86869 万元,其中 2019年泰一指尚收回 2018 年末的应收账款 78442.03 万元,2020 年 1-3 月收回 2018年末的应收账款 5782.30 万元,合计收回 84224.33 万元,未收回 2644.67万元。针对未收回部分的 2644.67 万元应收账款,因客户注销或经营异常或多次催收无果,预计无法收回,因此泰一指尚在 2019 年末针对尚未回收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2072.22 万元,2020 年 3月 31 日对剩余 572.46 万元部分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具体回款时间如下:
单位:万元回款期间 回款金额
2019 年度 78442.03
2020 年 1-3 月 5782.30
合 计 84224.33
注:2020 年 1-3 月回款金额包含保理折让部分 799.38 万元。
(2)回款对象
财务顾问通过获取泰一指尚 2018 年末应收账款明细账、大额回款银行回单及期后主要银行账户的流水,对泰一指尚 2018 年度的销售回款等进行核查。经核查,泰一指尚账面记录回款客户名称与银行回单中的回款对象名称一致,泰一指尚账面回款金额与银行回单金额一致。
(3)回款方式经核查,截至 2020 年 3 月末,泰一指尚合计收回 2018 年末应收账款84224.33万元,其中79748.22万元系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收回,剩余4476.11万元系通过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收回,4476.11 万元的应收账款转让价为3676.73 万元,保理折让部分金额为 799.38 万元,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入财务费用。
应收账款的具体回款方式如下:
单位:万元回款方式 回款金额
银行转账 79748.22
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 4476.11
合 计 84224.33
注:4476.11 万元的应收账款转让价为 3676.73 万元,保理折让部分金额为 799.38万元,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入财务费用。
(4)相关业务
业绩承诺期,泰一指尚主要为客户提供互联网营销服务和营销数据分析服务。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泰一指尚合计收回 2018 年末应收账款 84224.33 万元,根据应收账款对应的客户类别,2018 年期末应收账款回收的金额中涉及互联网营销分析服务回收的金额为 65732.72 万元,涉及营销数据分析服务回收的金额为18345.00 万元,其他收入应收款回收的金额为 146.61 万元。
应收账款回收对应的业务类别如下:
单位:万元业务类别 回款金额
互联网营销分析服务 65732.72
营销数据分析服务 18345.00
其 他 146.61
合 计 84224.33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独立财务顾问通过现场检查、和有关人员访谈沟通以及相关方说明承诺等方式对泰一指尚 2018 年末应收账款回款的真实性进行了核查。具体执行了以下程序:
(1)对泰一指尚的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泰一指尚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2)获取审计报告等文件,了解应收账款的回款和减值情况;
(3)获取 2018 年末应收账款明细表,对部分客户执行函证程序;
(4)获取并检查泰一指尚应收账款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资料;
(5)获取泰一指尚 2018 年末应收账款明细账、大额回款银行回单及期后主
要银行账户的流水,对 2018 年末应收账款的回款进行核查,关注账面记录回款客户名称与银行流水中的回款对象名称是否一致、账面回款金额与银行回单是否一致等,核查客户回款的真实性;
(6)访谈保理公司,获取保理公司出具的《确认函》,查阅保理公司款项的银行回单,确认公司对于保理公司回款的真实性;
(7)结合泰一指尚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结合期后回款情况,了解应收账款减值情况。
4、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独立财务顾问通过现场检查、和有关人员访谈沟通以及相关方说明承诺等方式对泰一指尚 2018 年末应收账款回款的真实性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泰一指尚截至 2018 年 12月 31 日应收账款的回款具有真实性。
(二)江有归、付海鹏减持股份获得的资金总额及具体用途,公司对二人
在未履行 2019 年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情况下,大额减持公司股份采取的措施,并结合相关回款保障措施,说明公司是否怠于主张自身权益,相关情形是否损害公司利益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披露的《公司股东、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59 号)显示,江有归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至 2020年 9 月 11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783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0%,减持总金额为 98179910 元;付海鹏于 2020 年 6 月 24日至 2020年 7 月 24 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2843340 股,减持总金额为37551292 元。
据了解,江有归、付海鹏减持原因系归还个人借款资金需求。公司没有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主要是为维护核心团队个人信用、保障公司业务稳定发展,同时是考虑 2019 年和 2020 年的业绩承诺为江有归、付海鹏在 2016 年至 2018 年业绩承诺完成后自愿追加的业绩承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披露《2019 年度报告》以后,本着对各方负责的原则,公司积极与江有归、付海鹏协商处理办法。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江有归、付海鹏签署〈关于自愿追加业绩承诺的承诺函〉之补充约定的议案》,就 2019 年度业绩补偿事宜达成补充约定,由江有归、付海鹏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 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 83616353.46 元。
一直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江有归、付海鹏自愿追加业绩的完成及补偿情况,与其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相关事项进展,包括聘请律师协助解决业绩承诺事项。目前江有归和付海鹏均为公司管理层成员及重要子公司泰一指尚初创团队的领导者,江有归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付海鹏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及重要子公司泰一指尚的总经理,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保持团队稳定性,且未来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仍需由他们二位带领经营团队共同努力实现目标,因此,公司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业绩补偿问题,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付海鹏作为上市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泰一指尚的总经理,是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公司向付海鹏授予限制性股票 1005386 股,主要是考虑授予其限制性股票对经营管理团队有稳定作用,并能提高其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公司创造业绩。付海鹏虽然有大额的业绩补偿需要承担,但目前尚未到期限,不存在法规规定不得授予的情形,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目的。
(三)请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是否勤勉尽责发表意见,并就前述问题逐一发表意见1、2020 年 1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该部分限售股登记日分别为 2017 年 1 月 6日和 2017 年 1月 18 日,锁定期均为36 个月,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1 月 20 日。江有归、付海鹏所持公司股票登记日为 2017 年 1月 6日,根据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与江有归、付海鹏签订的《业绩补偿补充协议(二)》相关约定,江有归、付海鹏履行业绩补偿后所持浙江富润的股权,作为其负责收回泰一指尚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为扣除已计提坏账损失部分的净额,下同)的担保;在泰一指尚截至 2018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全部收回前,江有归、付海鹏所持浙江富润之股权不得进行转让。鉴于江有归、付海鹏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虽已届满,但未满足《业绩补偿补充协议(二)》中与公司的相关约定,本着对中小投资者负责的原则,经与江有归、付海鹏协商,江有归、付海鹏所持公司股份继续锁定,公司未给予该部分股份办理上市流通手续。
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根据《业绩补偿补充协议(二)》约定的股份解锁条件,独立财务顾问已对泰一指尚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余额收回情况进行了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泰一指尚根据《业绩补偿补充协议(二)》约定的 2018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已全部收回。此外,江有归、付海鹏所持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已满 36 个月。因此,江有归和付海鹏股份限售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已满足上市流通的条件,公司于 2020年 5 月 15日办理完成该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手续。
公司董监高重视应收款的回收情况,在江有归、付海鹏所持公司股票申请上市流通之时,及时提醒独立财务顾问对泰一指尚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余额收回情况进行核查,已就上述事项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
2、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与江有归、付海鹏就 2019 年度业绩补偿事宜达成补充约定后,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发出了《关于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告知函》,公司董监高非常重视江有归、付海鹏自愿追加业绩的完成及补偿情况,与其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相关事项进展,包括聘请律师协助解决业绩承诺事项。鉴于江有归、付海鹏均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保持团队稳定性,公司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业绩补偿问题,公司董监高多次与承诺人协商解决办法,已就该事项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
问题 6.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商誉账面原值为 8.09 亿元,其中 2016 年收购泰一指尚形成商誉 7.94 亿元,2016-2018 年未计提商誉减值。2019 年泰一指尚业绩承诺实现率 47.41%,公司计提商誉减值 2757.39 万元;报告期业绩承诺实现率 12.14%,大额计提商誉减值 4.94 亿元,远高于以前年度。请公司补充披
露:(1)最近两年泰一指尚商誉减值测试具体步骤和详细计算过程,并结合行
业现状、未来行业发展趋势说明具体指标选取情况、选取依据及合理性,包括营业收入、收入增长率、净利润、毛利率、费用率、净利率水平、自由现金流、折现率等重点指标的来源及合理性,并对两年的参数和指标进行对比,说明差异及原因;(2)泰一指尚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以及与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
预测的差异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公司本期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准确,是否符合谨慎性要求;(3)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应当计提减值而未计提的情况;(4)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商誉减值执行的审计程序与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就公司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时点是否恰当,金额是否充分、谨慎,前期会计处理是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等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最近两年泰一指尚商誉减值测试具体步骤和详细计算过程,并结合
行业现状、未来行业发展趋势说明具体指标选取情况、选取依据及合理性,包括营业收入、收入增长率、净利润、毛利率、费用率、净利率水平、自由现金流、折现率等重点指标的来源及合理性,并对两年的参数和指标进行对比,说明差异及原因
1、商誉减值测试具体步骤资产组组合可回收价值与账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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