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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康: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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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康: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彼岸花开 发表于 2021-7-13 00:00:00 浏览:  41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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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ST 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1-068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杨林先生主持,公司现任董事 5 名,实际表决董事 5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变更公司股票交易风险警示情形的议案》
由于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0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下称“新规”)的
规定以及相关过渡期安排,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80589.5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224.3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07.90 万元。
公司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但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故应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由于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公司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4.1 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仍为“*ST 恒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股票交易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三、备查文件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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