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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恒科技:大恒科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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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恒科技:大恒科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ー萌小妞 发表于 2021-5-29 00:00:00 浏览:  35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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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8日(星期二)14:00;
?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 3 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 15 层公司会议室;
?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月 3日;
?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 与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签到、股东进行登记(13:30——14:00);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说明本次会议的出席情况;
三、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四、审议下列普通议案:
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关于计提 2020 年度减值准备的议案;
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9、听取《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表决项)。
五、股东提问和咨询;
六、投票表决、统计现场表决票(由律师、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七、休会,合并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一、《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全文,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摘要。
二、《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了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 2021 年 4月 16 日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 83519332.22 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7228242.6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6618996.02 元,历年滚存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35857180.82 元。
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向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实际分配利润 4368000.00 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率7.63%。
四、《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内容请见附件 1。
五、《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内容请见附件 2。
六、关于计提 2020 年度减值准备的议案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应收账款回收可能性、各类存货、固定资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报告期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以及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1、信用减值损失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应收账款损失准备,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以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经评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大恒”)2020年度拟对部分大额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减值准备,上述应收款项合计71827870.00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9255846.50元。详见下表:
单项计提 客户名称 2020年末应收 2020年度计提信 理由
科目 款项金额(元) 用减值损失(元)应收账款 苹果电脑贸易(上 64301400.00 32150700.00 仲裁受理尚未开庭,全额收坏账准备 海)有限公司 回存在不确定性
其他应收 北京大恒鼎芯科技 7526470.00 7105146.50 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经营业款 有限公司 绩差,缺乏还款能力合计 - 71827870.00 39255846.50 -
(2)以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共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以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17573379.13元,其中:母公司计提坏账准备1867942.51元;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7580609.57元;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大
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7604245.81元;控股子公司北京大恒普
信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94749.03元;全资子公司泰州明昕微电子有
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372153.14元;控股子公司北京大恒激光设备有限公司计提
坏账准备53679.07元。
2、资产减值损失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公司根据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共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20623187.58元,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037919.01元,合同资产减值1209079.36;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184923.07,合同资产减值3795807.35元;公司全
资子公司泰州明昕微电子有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71291.13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恒激光设备有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24167.66元。
(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
科目 金额(人民币:元)信用减值损失 56829225.63
资产减值损失 20623187.58
合计 77452413.21
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基于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泰州明昕微电子有限公司、泰州炬昕微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大恒普信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大恒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及北京中科大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保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上述担保额度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
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八、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圆满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九、听取《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表决项)议案内容请见附件 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1 年 4月 16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 2021 年 5月 19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19)。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6 月 8 日
附件 1: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股票上市规则》、《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坚决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扎实推进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保证公司决策科学化、专业化,措施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2020 年度,由于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在全球蔓延,宏观经济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制造业的发展也受到疫情的影响,市场呈现前抑后扬的发展态势。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监督和指导下,管理层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指标,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加大项目开发力度、深度开拓市场,维持公司经营业绩稳定。
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15 亿元,较 2019 年度减少 29.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22.82 万元,较 2019 年度减少 21.70%;截至2020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36.04 亿元,较年初增长 10.07%;净资产 16.94 亿元,较年初增长 3.35%。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运作情况2020 年,为适应新《证券法》的治理要求,公司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治理进行了严格自查,加强内部管理和运作规范,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董事会决策机制,切实保证了公司运作的有效进行。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7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2020 年,公司共召开 8次董事会,如下表所示: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2020年 2月 3
第七届第十五次会议 《关于公司向北京市红十字会捐赠的议案》日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报告》
2020 年 4 月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
《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7 日 次会议
《公司 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关于公司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关于计提 2019 年度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 《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9 日 次会议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2020 年 5 月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
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3 日 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6 日 次会议
2020年 10月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7 日 次会议
2020年 12月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7 日 一次会议 《关于提请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推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推选张家林先生为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2020年 12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关于推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23 日 会议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并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 6 月 3 日
会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续聘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关于计提 2019 年度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23 2020 年第一次临时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日 股东大会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的 3 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
三、2021 年董事会工作计划2021 年,公司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和创新发展,不断优化和调整产品结构,从而不断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实现企业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履职,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落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2021 年重点工作计划如下:
(一)督促公司 2021 年经营计划的执行,完成年度目标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落实既定的经营指标,围绕公司制定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落实各项考核管理机制,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的达成,组织好整个企业的生产协同、组织协同、管理协同,推进公司持续快速协调发展,不断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企业人才培养,全面提升公司形象
公司注重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通过提升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丰富人才储备。2021 年,公司将继续同外部协会、培训机构等开展专业领域实训培训,提高企业人才专业及综合能力。
(四)维护好投资者关系,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做好投资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质量,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2: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本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次监事会会议,如下表所示: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 4 月 27 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计提 2019 年度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9 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0 年 8 月 26 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0年 10月 27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提名严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7 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提名徐正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0年 12月 23日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推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二、监事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具体工作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监督,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运作,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面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及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运行稳健,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关联交易情况
经过对关联交易的仔细核查确认,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现有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有效提升了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 2021 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
监事会成员将通过加强对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相关业务和专业技能的学习,积极开展工作交流等方式,增强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履行职责,提高监督水平,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为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重点加强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检查监督
监事会将持续不定期进行检查并了解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以对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监控并防范风险。同时监事会将采取多种方式关注公司投资、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和信息披露。
(三)加强对内控体系制度的完善及具体执行的监管力度
2021 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制度的完善和规范化运作体系,致力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使广大投资者享有平等的知情权,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
2021 年度,监事会成员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董事会决议、公司规章制度、日常管理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制度遵循情况及勤勉尽责情况持续督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利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3: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作为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审慎行使职权,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在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年度独立董事履职分为两个时间段,一是2020年1月1日至12月23日,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期间;二是2020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期间。
现将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赵秀芳女士,1969年生,管理学(会计学)硕士学位,教授,民主建国会会员。
曾任绍兴文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民建浙江省参政议政委员会,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民建绍兴市委委员,绍兴市第八届政协常委,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广亮先生,1963年生,汉族,硕士学位,中国国籍,律师。曾任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律师,众鑫律师事务所律师,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华堂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国华先生,1960年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波汇峰聚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宁波汇峰聚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周国华先生,1960年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波汇峰聚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宁波汇峰聚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宇艇先生,1978年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浙江宇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吴少钦先生,1968年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光大证券佛山绿景路营业部总经理,光大证券投行三部投行副总裁,光大证券珠江新城路营业部总经理。现任宁波软嘉银福股权投资中心合伙人。
以上六位独立董事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外的职务,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履职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8次,我们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发表独立意见。
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以通讯方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式参加次 缺席次数 加股东大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数 会次数
赵秀芳 7 7 7 0 0 2 2
孙广亮 7 7 7 0 0 2 0
周国华 8 8 7 0 0 2 2
杨宇艇 1 1 0 0 0 0 0
吴少钦 1 1 0 0 0 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根据各自的专业经验和知识,我们在董事会的4个专门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任职情况
担任第七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赵秀芳提名委员会委员
孙广亮 担任第七届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周国华 担任第八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杨宇艇 担任第八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担任第八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吴少钦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0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在审议及决策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充分支持和尊重我们独立董事的工作,采纳了所有合理化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决策效率。
(三)对公司进行考察情况及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0 年,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外,我们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与公司持续顺畅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确保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前,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汇报重要事项,对我们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与配合。通过以上方式,我们不断加深对公司及子公司运作的了解,力求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加强对管理层经营决策的指导和支持。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于年度利润分配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到公司项目建设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实际情况,平衡了公司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合理需要,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
(三)对外提供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0 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按要求对外披露。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对外担保(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除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除外)总额超过净资产 50%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一次董事会同意聘任鲁勇志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王学明先生、何建国先生、骆群女士及胡毅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严宏深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谢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形,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认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规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况。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贯彻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强化公司内控建设,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我们认真核查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认为公司目前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程序有效,暂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2020 年度,我们通过积极参加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深入学习监管政策及会计政策等多方面内容,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深化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操作。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有效,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2021 年,我们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包括积极参加各个委员会的工作,继续发挥沟通、监督作用,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独立性意见;继续坚决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继续发挥好独立董事的客观性、独立性、公平性,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同时,对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 2020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报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国华 吴少钦 杨宇艇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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